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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声信号特征分析的燃气管道探测识别方法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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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恩斌 温櫂荣 +2 位作者 郭冰燕 喻斌 陈其琨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61-68,共8页
为了探测和辨识地下燃气管道,避免燃气管道改扩建的过程发生第三方破坏引发安全事故,提出1种基于声信号特征分析的燃气管道探测识别方法,该方法考虑燃气管道声信号声压级低以及易衰减的特点,采用Hilebert-Huang变换算法分析燃气管道流... 为了探测和辨识地下燃气管道,避免燃气管道改扩建的过程发生第三方破坏引发安全事故,提出1种基于声信号特征分析的燃气管道探测识别方法,该方法考虑燃气管道声信号声压级低以及易衰减的特点,采用Hilebert-Huang变换算法分析燃气管道流噪声信号特征,建立燃气管道流噪声信号的特征数据库,并通过BP神经网络进行模式识别,判别管道的种类以及在役状态。通过对实测数据和数值模拟数据的分析表明:该方法的有效识别率达到了97.5%,验证了该方法的有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燃气管道 声信号 希尔伯特黄变换 特征提取 BP神经网络 模式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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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与主体之间:行为人自首坦白与认罪认罚关系探究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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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其琨 《学术探索》 2018年第1期76-81,共6页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行之后,如何界定其法律性质,理顺其与自首坦白之间的关系,成为理论与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从理论解析来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法律性质上系法定量刑情节。从自首坦白到认罪认罚,是量刑情节从单一性向综合型的立法考...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行之后,如何界定其法律性质,理顺其与自首坦白之间的关系,成为理论与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从理论解析来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法律性质上系法定量刑情节。从自首坦白到认罪认罚,是量刑情节从单一性向综合型的立法考量;是犯罪人刑法地位从对象性到主体性的法律设定;是刑法目的理论从犯罪惩治预防到强化刑罚效果认同的恢复性司法治理的演进。正确处理自首坦白与认罪认罚的关系,首先需要明确从自首坦白到认罪认罚是从客观真实到自愿基础上的客观真实;其次需要明确自首坦白与认罪认罚情节均属于预防刑调控地位,不能改变责任刑基础;再次,需要进一步调整量刑规范化制度,建立起刑罚评价的考察机制;最后,探索构建易科制度,规范和保障认罪认罚制度的深入推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首坦白 认罪认罚 法定情节 罪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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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案件中犯罪人应当供述自己罪行范围的解释——数个犯罪构成事实之间的直接关联性判断标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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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其琨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9年第10期119-129,共11页
犯罪人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内容,涉及他人犯罪信息,是否属于检举他人犯罪,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经常面临的困惑与问题。具体表现在犯罪人供述内容涉及他人犯罪信息,在何种情况下应认定为检举他人犯罪,在何种情况下认定为是犯罪人应当供述自... 犯罪人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内容,涉及他人犯罪信息,是否属于检举他人犯罪,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经常面临的困惑与问题。具体表现在犯罪人供述内容涉及他人犯罪信息,在何种情况下应认定为检举他人犯罪,在何种情况下认定为是犯罪人应当供述自己罪行的范围。对于该问题,应当以他人的犯罪构成事实与本人犯罪构成事实之间是否具有直接关联性进行判断。在此标准下,除了共同犯罪以外,犯罪人因实施了对合型犯罪、连累型犯罪、牵连型犯罪、持有型犯罪到案后供述自己罪行的内容,与他人犯罪构成事实之间具有直接关联性的,可以评价为自首或坦白,但不能认定为检举他人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如实供述 检举信息 犯罪构成事实 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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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犯罪记录报告查询机制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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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其琨 《天中学刊》 2020年第6期27-35,共9页
改善我国的犯罪记录报告查询制度,需要从明确犯罪记录的性质、功能等方面完善犯罪记录报告范围,明确犯罪记录的查询主体和使用范围,探讨附条件消除犯罪记录等问题,以进一步保障刑满释放人员的再社会化进程。
关键词 犯罪记录制度 职业准入 社会防卫 再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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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或理据:试论期待可能性的中国刑事司法语境
5
作者 陈其琨 《学术探索》 2019年第9期130-136,共7页
期待可能性的实质是将引发犯罪的客观原因的责任转嫁给无辜的被害人,损害了被害人对犯罪人刑罚报应的合理预期,违反刑法公平原则。因此,期待可能性只能扮演裁量理论的角色,且只能在行为人为自己或近亲属逃离特别重大而现实的人身伤害或... 期待可能性的实质是将引发犯罪的客观原因的责任转嫁给无辜的被害人,损害了被害人对犯罪人刑罚报应的合理预期,违反刑法公平原则。因此,期待可能性只能扮演裁量理论的角色,且只能在行为人为自己或近亲属逃离特别重大而现实的人身伤害或生存威胁而实施犯罪的情形中加以运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期待可能性 罪刑法定 刑事责任 被害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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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中院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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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课题组 陈远平 +5 位作者 石经海 蒋林 张艳 陈小川 汪礼滔 陈其琨 《量刑研究》 2018年第1期106-124,共19页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确立T认罪认罚制度。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以下简...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确立T认罪认罚制度。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三部”)联合出台《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办法》有整合之前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相关解释、速裁程序试点、量刑程序改革等一系列制度的愿望,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以认罪认罚制度作为切入点,还存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本文试在总结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法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完善意见和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告人认罪案件 重庆一中 试点 总结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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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涉案财物处置制度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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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建华 陈远平 陈其琨 《人民司法》 2021年第19期15-20,共6页
一、源于实践的毒品犯罪涉案财物处置问题总结(一)毒品犯罪涉案财物的范围不明确现有法律法规对涉案财物的规定过于笼统而不具体,如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而相对具体的解释又散见于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中,并不统一。如最高人民检察院201... 一、源于实践的毒品犯罪涉案财物处置问题总结(一)毒品犯罪涉案财物的范围不明确现有法律法规对涉案财物的规定过于笼统而不具体,如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而相对具体的解释又散见于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中,并不统一。如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司法解释中,将涉案财物界定为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查扣冻结的,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孳息,以及从其他办案机关接收的财物及孳息,包括违法所得及孳息、供犯罪所用的财物、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孳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现有法律法规 办案机关 孳息 检察机关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非法持有 涉案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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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发现漏罪的时间界定 被引量:4
8
作者 陈其琨 孙怀君 《人民司法》 2013年第2期21-24,1,共5页
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对其中的"发现"应界定为侦查机关掌握了服刑罪犯还存在漏罪,并事后得到人民法院判决认可为犯罪的证据的行为。法院对漏罪作出判决时,不论前罪刑罚是否执行完毕,只要发现的时间在前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 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对其中的"发现"应界定为侦查机关掌握了服刑罪犯还存在漏罪,并事后得到人民法院判决认可为犯罪的证据的行为。法院对漏罪作出判决时,不论前罪刑罚是否执行完毕,只要发现的时间在前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都一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服刑期 刑罚执行 犯罪事实 变更强制措施 如实供述 侦查行为 犯罪分子 裁判要旨 判处无期徒刑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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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体化之下防控刑讯逼供行为的途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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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其琨 《理论界》 2017年第12期51-59,共9页
治理刑讯逼供行为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刑法虽然较早规定了对刑讯逼供行为的处罚,但由于存在概念界定不明确、主体范围确定模糊、客观行为表现不周延、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标准理解偏差等问题,都亟需从刑事一体化角度,在立法上进一步... 治理刑讯逼供行为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刑法虽然较早规定了对刑讯逼供行为的处罚,但由于存在概念界定不明确、主体范围确定模糊、客观行为表现不周延、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标准理解偏差等问题,都亟需从刑事一体化角度,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讯逼供 举证责任 民主法治 刑事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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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然与实然: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修正——基于刑事责任追究必要性立场
10
作者 陈其琨 《刑法论丛》 2021年第1期352-379,共28页
有关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研究,应当转换为事后犯罪行为的处罚必要性考量。是否处罚事后犯罪行为的问题实质是解决“不典型”数罪的刑事责任分配。首先,需要将事后犯罪行为处罚结果区分为应然规范结果与实际评价结果。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 有关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研究,应当转换为事后犯罪行为的处罚必要性考量。是否处罚事后犯罪行为的问题实质是解决“不典型”数罪的刑事责任分配。首先,需要将事后犯罪行为处罚结果区分为应然规范结果与实际评价结果。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公共秩序和人民利益。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犯罪,从应然规范结果而言,即应根据刑法规定进行惩处。但是,在实际评价结果上,是否处罚事后犯罪行为,需要考察前后数个犯罪是否服务于整体的犯罪目的、所侵犯的法益是否具有牵涉性、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具有必要性三个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后行为 期待可能性 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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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中滥用职权行为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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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但斌 陈其琨 《人民司法》 2012年第20期62-65,共4页
正【要点提示】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然而在实践中,会碰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身也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等犯罪,那... 正【要点提示】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然而在实践中,会碰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身也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等犯罪,那么,在存在数罪的情况下应如何处理?本文仅从牵连犯的视角加以分析,认为在个别类型的案件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告人 滥用职权罪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采石场 为他人谋取利益 职权行为 重庆市 石灰石 沙坪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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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与规范: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机制的完善——以同案犯“另案处理”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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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东涛 陈其琨 《特区法坛》 2017年第2期14-20,共7页
目前,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是司法实践中较突出的问题。从及时保护法益以及提高诉讼效率、实现诉讼经济的角度出发,某些特殊因素可能让分案处理成为实践部门的必然选择。于是,如何通过规范监督“另案处理”提高诉讼效率?如何在分案... 目前,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是司法实践中较突出的问题。从及时保护法益以及提高诉讼效率、实现诉讼经济的角度出发,某些特殊因素可能让分案处理成为实践部门的必然选择。于是,如何通过规范监督“另案处理”提高诉讼效率?如何在分案处理的案件中实现共犯定罪量刑均衡等等,是实务部门必须思考的问题。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具有积极意义,但该规定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实质性缺陷:其一是该规定仅要求公安机关在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一并移交检察院“另案处理”的证据材料,未要求将之进一步向法院移送;其二是该规定仅适用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之间,而未对职务犯罪侦查机关适用,由此可能会放纵共同职务犯罪中出现的“控诉交易”行为;其三是该规定末明确侦查机关不移送“另案处理”同案犯证据材料时的反制措施,在没有强制要求向法院一并移送的情况下,有可能导致该规定形同虚设。针对前述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普遍出现的“另案处理”机制,应从立法、实践等方面加以完善。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普遍出现的“另案处理”机制,应从立法、实践等方面加以完善。首先在立法方面,应明确分案处理的基本原则;明确另案处理的案件范围;明确另案处理的理由说明和证据并案移送。在司法实务方面,应强化办案部门理由说明、权利告知等程序法义务、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判决的实体权利,通过各种措施,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让当事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同时“分案处理”案件应强化司法公开,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程序、实体方面的完善,保证“另案处理”案件公正公平公开的进行,切实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另案处理” 共同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实践 证据材料 实体权利 责任追究机制 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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