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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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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奋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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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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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窗(8-14日刊)》
2020年第6期131-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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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不断加大中学硬件教学资源的投资力度,中学生的实验仪器设备配套越来越齐全。因此,学校的重要财产组成部分,如中学物理与化学实验教学所需的重要物质条件:教学仪器设备,需要更加有效的管理与维护,从而让这些资源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一线教学服务。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初中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现状,并尝试探索有效的应对策略来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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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初中学校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
现状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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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0
[文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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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权利能力概念的法律技术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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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奋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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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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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海经(故事)(上)》
2017年第5期81-8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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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 权利能力是由生物人到法律人的转变 权利能力的概念起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上,最先出现的概念是生物意义上的人,被称为'homo',最后出现了'caput',这个词代表有主体资格的人,只有当'homo'具有'caput'时,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persona).这种人在法律上的地位称为'personalita'(人格).人因为有了民事权利能力,才有法律人格,有法律人格必然有权利能力.在罗马法中首创了'法律上的人',使生物意义上的人与法律上的人区分开来,为以后权利能力的研究和立法奠定了基础.《德国民法典》是最先使用权利能力的概念的,在《德国民法典》的第一条便表述'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完成.'而完成从人格到权利能力的转变的是德国哲学家康德起到很大的作用,在康德之前,论证人之在法律上地位的基础是自然法和天赋人权的观念.在康德那儿人已经从生物人发展为伦理人,人的属性不在于他是生物体,而在于他有理性.使得立法者可以找到一个人的普遍类型予以规定,只有一个自由理性的人法律才可以放心的赋予其权利使其得到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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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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