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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浪费人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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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帮锋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55-67,共13页
拉丁法律术语prodigus(浪费人)指的是那些寅吃卯粮的人。从《十二表法》到现代民法,设立浪费人制度的目的、行为模式、调整方法都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制度目的由原来的保存财产演化到尊重意思自治;行为模式由原来的笼统的挥霍浪费演化到... 拉丁法律术语prodigus(浪费人)指的是那些寅吃卯粮的人。从《十二表法》到现代民法,设立浪费人制度的目的、行为模式、调整方法都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制度目的由原来的保存财产演化到尊重意思自治;行为模式由原来的笼统的挥霍浪费演化到具体的吸毒、赌博与酗酒;调整方法由原来的抽象的方法演化到具体的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浪费人 保佐 禁治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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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刑法的意外事故理论 被引量:2
2
作者 陈帮锋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47-56,共10页
罗马法中意外事故的概念其实是指因具有偶发性、突发性而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形。只有刑罚的基础主观化,意外事故理论才可能形成。而刑罚的主观标准肇始于罗马王政时期,成熟于古典法时期。罗马刑法中的意外事故概念有时是犯罪后果以... 罗马法中意外事故的概念其实是指因具有偶发性、突发性而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形。只有刑罚的基础主观化,意外事故理论才可能形成。而刑罚的主观标准肇始于罗马王政时期,成熟于古典法时期。罗马刑法中的意外事故概念有时是犯罪后果以外的故意,有时是过失,有时是无故意也无过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罗马刑法 意外事故 主观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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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的检讨与重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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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帮锋 《嘉应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103-108,共6页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是过错的判断基础,只存在于过错责任之中;无责任能力人不负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适用的结果。《民法通则》对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有判断标准不合理、归责原则混乱的缺陷。重构我国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应借鉴台...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是过错的判断基础,只存在于过错责任之中;无责任能力人不负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适用的结果。《民法通则》对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有判断标准不合理、归责原则混乱的缺陷。重构我国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应借鉴台湾"民法典"、《澳门民法典》以及徐国栋教授的《绿色民法典草案》的合理规定,妥善解决责任能力的性质、概念、判断标准以及被监护人与监护人及受害人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责任能力 识别能力 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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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人伦理对商法价值的影响 被引量:1
4
作者 陈帮锋 《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3期404-406,共3页
商人伦理就是判断商人行为的是非善恶的标准,它是一个道德范畴。自爱、自律、诚实、公平、勤劳、正义感、勇气、谦逊、公开竞争、恪守诺言、公平交易、在不损害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是商人伦理的主要内容。自由、正义、秩序... 商人伦理就是判断商人行为的是非善恶的标准,它是一个道德范畴。自爱、自律、诚实、公平、勤劳、正义感、勇气、谦逊、公开竞争、恪守诺言、公平交易、在不损害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是商人伦理的主要内容。自由、正义、秩序、安全与效益是商法的主要价值。如果承认自然法学派的自然法是实在法的评价标准论断,那么商人伦理就是“自然法”位置,商法规范就是“实在法”位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人伦理 商法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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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三个问题
5
作者 陈帮锋 《惠州学院学报》 2007年第5期59-65,共7页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是对民法典债篇关于未成年人或精神耗弱者的责任承担问题的规定的概括。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是自然人对其过错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资格,其着眼点是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性质是过错的认定基础...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是对民法典债篇关于未成年人或精神耗弱者的责任承担问题的规定的概括。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是自然人对其过错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资格,其着眼点是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性质是过错的认定基础,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逻辑要求;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是识别能力,是意思归责的当然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责任能力 概念 性质 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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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估法律关系的性质及其研究方法
6
作者 陈帮锋 《嘉应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51-57,共7页
以思想社会关系与物质社会关系作为分析工具来探询法律关系的性质,就必须正确理解思想社会关系与物质社会关系。思想社会关系是由意志行为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物质社会关系是思想关系背后的规律性联系。任何社会关系都应同时既是思想社会... 以思想社会关系与物质社会关系作为分析工具来探询法律关系的性质,就必须正确理解思想社会关系与物质社会关系。思想社会关系是由意志行为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物质社会关系是思想关系背后的规律性联系。任何社会关系都应同时既是思想社会关系又是物质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也是如此。研究法律关系,微观上,应将法律关系作为权利的下位概念进行研究;宏观上,应以法律关系作为权利的上位概念进行研究。两种方法应互相结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关系 性质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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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的性质略谈
7
作者 陈帮锋 魏波 《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36-38,共3页
以思想社会关系与物质社会关系作为分析工具以给法律关系定性,就必须正确理解思想社会关系与物质社会关系。思想社会关系是由意志行为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物质社会关系是思想关系背后的规律性联系。任何社会关系都是同时是思想社会关系与... 以思想社会关系与物质社会关系作为分析工具以给法律关系定性,就必须正确理解思想社会关系与物质社会关系。思想社会关系是由意志行为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物质社会关系是思想关系背后的规律性联系。任何社会关系都是同时是思想社会关系与物质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也是如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关系 思想关系 物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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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公法和私法的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
8
作者 陈帮锋 《国际学术动态》 2011年第3期56-56,F0003,共2页
“罗马公法和私法的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由教育部审批,由厦门大学法学院罗马法研究所主办,于2010年10月25-27日在厦门大学法学院隆重召开。
关键词 国际研讨会 罗马 教育部 研究所 学院 学法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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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现代法制的基点
9
作者 魏波 陈帮锋 林进文 《零陵学院学报》 2005年第1X期4-7,共4页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复杂互动发展,展现了人类历史演进的主流涌动与多样化进程。正是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和互动发展,奠定了法制运行的基础,也设定了法治的界限。因此,中国要进行法制现代化建设,真正走向民主与法治,就必须重构国家和...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复杂互动发展,展现了人类历史演进的主流涌动与多样化进程。正是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和互动发展,奠定了法制运行的基础,也设定了法治的界限。因此,中国要进行法制现代化建设,真正走向民主与法治,就必须重构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确立多元权利基础、公权力权威和良法之治,并实现依法治国和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的回应与契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民社会 政治国家 现代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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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哈宣言》中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及其正当性——以公共健康危机为切入点 被引量:1
10
作者 王培君 陈帮锋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1期105-108,共4页
尽管《多哈宣言》本身存着某些缺陷,但它的通过对不发达国家的公共健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同时也是人权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次反思和胜利。立足于人权和财产权的利益平衡,尤其是特定情形下基本人权的优位、公平原则,药品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尽管《多哈宣言》本身存着某些缺陷,但它的通过对不发达国家的公共健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同时也是人权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次反思和胜利。立足于人权和财产权的利益平衡,尤其是特定情形下基本人权的优位、公平原则,药品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必须考虑不发达国家的公共健康,以寻求二者的最佳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多哈宣言》 药品知识产权 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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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的原因浅析
11
作者 王培君 陈帮锋 《玉溪师范学院学报》 2005年第6期19-22,共4页
法律行为的原因是法律行为所具有的法律效果之外的权利义务状态,是当事人从事财产给付行为所要达到的交易目的,不能以法律行为本身的法律效果来说明法律行为的原因。法律行为的原因与无因行为的“因”是同一概念,都是行为人所要达到的... 法律行为的原因是法律行为所具有的法律效果之外的权利义务状态,是当事人从事财产给付行为所要达到的交易目的,不能以法律行为本身的法律效果来说明法律行为的原因。法律行为的原因与无因行为的“因”是同一概念,都是行为人所要达到的交易目的。标的与内容是同一概念,标的、合意与原因是有区别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因 标的 目的 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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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护人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破解 被引量: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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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帮锋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96-110,共15页
我国的监护人责任制度效法于1922年《苏俄民法典》第405条,贯彻无过错责任,同时使用公平责任以济其穷。公平责任的体现是行为能力欠缺者有财产时监护人得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与第2款是主从关系,前者规定... 我国的监护人责任制度效法于1922年《苏俄民法典》第405条,贯彻无过错责任,同时使用公平责任以济其穷。公平责任的体现是行为能力欠缺者有财产时监护人得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与第2款是主从关系,前者规定的是外部关系,后者规定的是内部关系,后者是对前者的补充说明,只有适用了前者才有后者的适用余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护人责任 未成年人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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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权利概念之理论检讨——以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问题为中心 被引量:12
13
作者 陈帮锋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44-61,共18页
我国学者对民法典第16条规定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已有多种解读,但仍有可改进之处。学者在分析这一问题时无法摆脱权利概念的影响,均不自觉地遵循由权利能力到权利的形式逻辑,导致胎儿是否具有权利能力成为理论焦点... 我国学者对民法典第16条规定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已有多种解读,但仍有可改进之处。学者在分析这一问题时无法摆脱权利概念的影响,均不自觉地遵循由权利能力到权利的形式逻辑,导致胎儿是否具有权利能力成为理论焦点。然而,权利概念在这种利益主体未确定存在的场合欠缺解释力,依该理论解释胎儿利益保护问题,反而会破坏其体系上的稳定性、逻辑上的周延性。不妨坦然接受权利概念之不足,于其力有未逮之处,以属于客观法范畴的约束状态概念予以弥补,形成主观权利与客观法、权利与约束状态两套概念体系并驾齐驱之势。在利益主体确定存在的场合,以权利概念叙述之;而对于利益主体缺位的情形,则以约束状态概念指称之。就约束状态而言,虽无利益主体但其利益已处于法律保护之下,利益主体出现后始转为权利。在约束状态中,莫问是否有权利能力、是否为权利主体、是何种法律关系。除了出生前利益保护问题之外,死者利益保护、法人成立前利益保护等问题都有适用约束状态概念的余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胎儿 权利能力 约束状态 主观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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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能力:本原与异化 被引量:12
14
作者 陈帮锋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280-300,共21页
责任能力原本是识别能力的抽象化,它与作为识别能力较高程度抽象化的结果的法律行为能力相区别。德国学者锻造了广义行为能力概念,将责任能力与法律行为能力有限地统摄起来,但不能一体使用。1922年《苏俄民法典》却另创了将做出法律行... 责任能力原本是识别能力的抽象化,它与作为识别能力较高程度抽象化的结果的法律行为能力相区别。德国学者锻造了广义行为能力概念,将责任能力与法律行为能力有限地统摄起来,但不能一体使用。1922年《苏俄民法典》却另创了将做出法律行为的能力与承担违法责任的能力溶为一体的行为能力理论,取缔了法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的区分,两者一体使用。《民法通则》接受了这种行为能力包含说。由于广义行为能力理论与行为能力包含说的相似性,学者误认后者为前者,然后从前者出发,推导出《民法通则》的"责任能力"的存在,引发不少争论。其实,在德、日、台的法律背景下,责任能力是过错行为的归责能力;在我国法的语境下,这种意义的责任能力并不存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能力 识别能力 行为能力 广义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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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与重构:忘恩负义制度研究 被引量:4
15
作者 陈帮锋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95-111,共17页
在我国目前所进行的《继承法》修订过程中,学者把继承权丧失作为十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其实,继承权丧失就是忘恩负义制度适用的结果。在优士丁尼法中,忘恩负义制度的作用场域是横跨人身、财产关系的所有无偿的权利变动情形,如解放奴... 在我国目前所进行的《继承法》修订过程中,学者把继承权丧失作为十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其实,继承权丧失就是忘恩负义制度适用的结果。在优士丁尼法中,忘恩负义制度的作用场域是横跨人身、财产关系的所有无偿的权利变动情形,如解放奴隶、赠与、继承。忘恩负义成为据以撤销无偿的权利变动的原因,它是这种权利变动的利益阀门。在现代民法中,继承关系和赠与关系中的忘恩负义被分别规定在继承法与合同法中,前者已被"不配"所指代,而后者则留其实而丧其名。尽管忘恩负义制度体现在具体规范上已是残缺不全,但它仍然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它与慷慨德性相结合,统领着整个无偿的权利变动领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忘恩负义 赠与 不配丧失继承权《继承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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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中的不可抗力抗辩 被引量:2
16
作者 陈帮锋 《湘江法律评论》 2015年第1期71-90,共20页
不可抗力抗辩最先适用于潜在损害保证(cautio damni infecti)责任,之后,由于哲学家对不可抗力导致契约不能履行应否给予免责的讨论影响了法学家,契约必须严守规则开始松动,最后由古典法时期的拉贝奥将该抗辩引入到契约法中来。在古典法... 不可抗力抗辩最先适用于潜在损害保证(cautio damni infecti)责任,之后,由于哲学家对不可抗力导致契约不能履行应否给予免责的讨论影响了法学家,契约必须严守规则开始松动,最后由古典法时期的拉贝奥将该抗辩引入到契约法中来。在古典法时期,该抗辩的适用场域是看管责任(custodia),即在适用看管责任的契约中,债务人只能通过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才能免责。优士丁尼法将看管责任改造为最精细的注意义务(diligentia exactissima),同样将不可抗力抗辩局限在这个领域,不可抗力也就作为承担最精细注意义务的债务人的唯一免责抗辩事由。在现代法中,不可抗力理论仍然未脱离此窠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看管责任 最精细的注意 不可抗力 潜在损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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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刑法的意外事故理论
17
作者 陈帮锋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120-127,共8页
罗马法中的意外事故概念其实是指因具有偶发性、突发性而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形。刑罚的基础只有主观化,意外事故理论才有可能形成。而刑罚的主观标准肇始于罗马王政时期,而成熟于古典法时期。罗马刑法中的意外事故概念有时是犯罪后... 罗马法中的意外事故概念其实是指因具有偶发性、突发性而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形。刑罚的基础只有主观化,意外事故理论才有可能形成。而刑罚的主观标准肇始于罗马王政时期,而成熟于古典法时期。罗马刑法中的意外事故概念有时是犯罪后果以外的故意,有时是过失,有时是无故意也无过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罗马刑法 意外事故 主观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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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奎流斯法责任中的意外事故
18
作者 陈帮锋 《外国法制史研究》 2014年第1期186-199,共14页
罗马法学家不断地致力于钻研《阿奎流斯法》所规定的责任的主观要素,以作为该法的适用前提,努力地去厘清可归责行为与正当行为之间的界限,以求识别出致害事件的原由。法学家确定这种界限的过程其实就是寻找过错与意外事故之间的分界线... 罗马法学家不断地致力于钻研《阿奎流斯法》所规定的责任的主观要素,以作为该法的适用前提,努力地去厘清可归责行为与正当行为之间的界限,以求识别出致害事件的原由。法学家确定这种界限的过程其实就是寻找过错与意外事故之间的分界线的过程。只有责任形态的主观化才有意外事故理论的出现,而责任形态的主观化是通过归责标准的主观化来完成的。在阿奎流斯法责任中,'不法'被塞入过错的内容,而过错以'勤谨的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从而完成了主观化进程。最后在盖尤斯的纲领性片段(Gai.3,211)中,过错与意外事故的对反关系显露无遗,意外事故理论从而在阿奎流斯法责任中达到极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阿奎流斯法 不法损害 过错 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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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中的胎儿
19
作者 王培君 陈帮锋 《私法研究》 2020年第1期-,共16页
目次一、罗马法对胎儿的关切二、罗马法保护胎儿之意旨三、罗马法对胎儿的认定四、罗马法对胎儿的保护五、对通说的一点反抗六、关于我国《民法总则》第16条的理解我国《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 目次一、罗马法对胎儿的关切二、罗马法保护胎儿之意旨三、罗马法对胎儿的认定四、罗马法对胎儿的保护五、对通说的一点反抗六、关于我国《民法总则》第16条的理解我国《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其旨在保护胎儿的利益。学者开始针对其中所涉及的诸多问题展开了讨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权利能力 罗马法 遗产继承 《民法总则》 胎儿利益保护 第16条 诸多问题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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