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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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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晓 陈绍榕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 CAS 2003年第3期80-83,共4页
主要论证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侵权领域和合同领域中适用范围。认为,在侵权领域,一般情况下该制度只适用于直接故意的侵权,但对于具有特殊注意义务的人,不能排除在间接故意和重大过失时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合同领域,一般的违约行为不适... 主要论证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侵权领域和合同领域中适用范围。认为,在侵权领域,一般情况下该制度只适用于直接故意的侵权,但对于具有特殊注意义务的人,不能排除在间接故意和重大过失时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合同领域,一般的违约行为不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对于"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为了逃避债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对于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如欺诈、乘人之危等)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依法撤销的合同"依然不能排除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同时,提出了惩罚性赔偿的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制度 适用范围 侵权领域 合同领域 赔偿限度 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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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智慧法院” 福建闽侯法院“ITC”终端助力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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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严峻 陈绍榕 张旭东 《中国审判》 2015年第11期26-27,共2页
当前,信息化浪潮已席卷全球,互联网以其不可阻挡之势渗透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通过手机APP、浏览器、社交平台等手段便捷地获取信息、联系亲友、消费产品、办理事务已成为一种趋势。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 当前,信息化浪潮已席卷全球,互联网以其不可阻挡之势渗透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通过手机APP、浏览器、社交平台等手段便捷地获取信息、联系亲友、消费产品、办理事务已成为一种趋势。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的理念,为传统产业提高生产力注入创新的活力,也将改变政府的服务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时代 司法为民 ITC 法院 政府工作报告 终端 福建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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