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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的教义学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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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越鹏 《地方立法研究》 2024年第3期77-95,共19页
《土地管理法》第63条第1款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然而,入市方式存在出租入市行为性质有争议、其他入市方式不明确等问题。对此,同一条文第4款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63条第1款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然而,入市方式存在出租入市行为性质有争议、其他入市方式不明确等问题。对此,同一条文第4款规定,入市方式“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因而研判入市方式问题应当先梳理国有土地相关规则,对是否参照、如何参照等展开论证。一方面,对于出租入市的行为性质,基于国有土地租赁规则、民法理论与规范,应当明确其为负担行为,所设定权利为债权,经登记产生对抗效力。另一方面,其他入市方式上,赠与、互换不符合入市条文立法目的,不属于该条的调整范围。结合国有土地出资(入股)的适用情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性等,应当承认出资(入股)入市可以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适用,并明确其采用协议方式进行交易;抵押入市有现实需求、理论上可行、符合入市规范,应当以阶段式架构建立其实现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入市方式 出租 出资(入股)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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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的问题与出路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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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越鹏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90-96,F0003,共8页
研究目的:分析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的具体含义,并为续期制度的构建提供思路。研究方法:采用规范分析、历史分析与比较分析,研究续期的沿革与变迁,并考察域外的规定。研究结果:(1)自动续期表明了立法者对业主居住权益的保障,但仍留下许... 研究目的:分析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的具体含义,并为续期制度的构建提供思路。研究方法:采用规范分析、历史分析与比较分析,研究续期的沿革与变迁,并考察域外的规定。研究结果:(1)自动续期表明了立法者对业主居住权益的保障,但仍留下许多问题未能解决;(2)这些遗留问题将对业主重建决议、房产税改革、以房养老的推行产生负面影响;(3)域外续期制度建立在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与中国国情存在显著差异,无法在制度的价值取向层面取得一致,但在技术细节上仍可资借鉴。研究结论:(1)可采用分类型有偿续期的方式,设置一定的免征标准;(2)如个人住房房产税能为地方政府提供充足税源,也可适用统一的无偿或廉价续期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 续期制度 比较研究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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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惩罚性赔偿公益基金之构建——以法经济学为前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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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越鹏 《广东商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84-90,共7页
从法律经济学的视角观之,惩罚性赔偿实乃具有公益性,且依靠"私人执法"的实现形式有助于激励群众维护公益从而降低执法成本,因此,惩罚性赔偿在法经济学上具有完整正当性。在此前提下借鉴美国侵权法的改革举措,可知建立惩罚性... 从法律经济学的视角观之,惩罚性赔偿实乃具有公益性,且依靠"私人执法"的实现形式有助于激励群众维护公益从而降低执法成本,因此,惩罚性赔偿在法经济学上具有完整正当性。在此前提下借鉴美国侵权法的改革举措,可知建立惩罚性赔偿公益基金以使更多受害人获益是该制度正当性的逻辑结果和客观要求,也是侵权法发展的重要趋势。在制度设计上,应在机构设置、信息公开、收归程序、申请发放程序等方面加以斟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 公益基金 法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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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所有建筑物车位的使用规则研究
4
作者 陈越鹏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4期136-144,共9页
目前我国区分所有建筑物车位的使用形式单一,且过于强调效率而造成不公平现象。完善车位使用规则应以共有、专有车位的区分为切入点,分别依据各自的不同价值制定出相应使用规则,明确权利义务。具体而言,共有车位使用方式主要有专用使用... 目前我国区分所有建筑物车位的使用形式单一,且过于强调效率而造成不公平现象。完善车位使用规则应以共有、专有车位的区分为切入点,分别依据各自的不同价值制定出相应使用规则,明确权利义务。具体而言,共有车位使用方式主要有专用使用权、公共车位、对外出租;对于专有车位,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而非业主承租应完成一定的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车位 专用使用权 优先权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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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分割赔偿金”制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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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越鹏 《韶关学院学报》 2011年第9期45-47,共3页
"分割赔偿金"是美国惩罚性赔偿改革的措施之一,主要用于克服原告为了获得巨额赔偿金而滥用司法程序的弊端,其可产生提高司法系统效率、促进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等效果,但遭受到来自美国宪法修正案等方面的质疑。同时,该制度的... "分割赔偿金"是美国惩罚性赔偿改革的措施之一,主要用于克服原告为了获得巨额赔偿金而滥用司法程序的弊端,其可产生提高司法系统效率、促进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等效果,但遭受到来自美国宪法修正案等方面的质疑。同时,该制度的诞生引发了美国重新解读惩罚性赔偿的热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 制度改革 分割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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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管理在麻醉恢复护理中的应用对患者复苏的促进探讨
6
作者 苑方方 陈越鹏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医药卫生》 2023年第12期117-120,共4页
分析对麻醉患者实施细节管理对其复苏的效果。方法 从2023年3月-2023年9月内入院接受全身麻醉的病患内抽取450例,按照护理管理模式将其划分为实验组、对照组,每组225例。对照组常规护理,实验组联合细节管理,对比效果。结果 护理前,两组... 分析对麻醉患者实施细节管理对其复苏的效果。方法 从2023年3月-2023年9月内入院接受全身麻醉的病患内抽取450例,按照护理管理模式将其划分为实验组、对照组,每组225例。对照组常规护理,实验组联合细节管理,对比效果。结果 护理前,两组无显著差异,P>0.05。护理后,实验组的护理质量高于对照组,P<0.05。实验组生活质量高于对照组,P<0.05。干预前,两组无差异,P>0.05。干预后,实验组负性情绪低于对照组,且P<0.05。实验组苏醒时间、苏醒至离开复苏室时间短于对照组,P<0.05。结论 对麻醉患者实施细节管理,可有效降低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避免事故纠纷的发生,患者安全得到了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细节管理 麻醉恢复护理 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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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社区与街区制:一个边界理论的视角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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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越鹏 王蒲生 李雪石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86-95,128,共11页
域外对封闭社区的研究主要沿着恐惧文化与消费者俱乐部两种进路,后者对我国封闭社区的勃兴更具解释力。我国封闭社区在历史因素形塑下展现出不同特点,而在社会转型背景下表现得更为突出。在改革开放后重塑的法秩序中,封闭社区为公民社... 域外对封闭社区的研究主要沿着恐惧文化与消费者俱乐部两种进路,后者对我国封闭社区的勃兴更具解释力。我国封闭社区在历史因素形塑下展现出不同特点,而在社会转型背景下表现得更为突出。在改革开放后重塑的法秩序中,封闭社区为公民社会发展带来契机。应当重视封闭社区背后的"边界"问题,将围墙放于社会整体关系中去剖析深层关系,分析有形墙体背后的社会和文化因素,才能真正理解封闭与开放间的意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封闭社区 街区制 恐惧文化 消费者俱乐部 边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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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1
8
作者 陈越鹏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2年第5期47-58,共12页
虽然《土地管理法》已经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作出规范,但其中的具体内容较为简略,不利于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推进。一方面,产权配置机制上,存在入市决议规则不完整、用途规则未规定等问题;另一方面,土地管理机制同样... 虽然《土地管理法》已经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作出规范,但其中的具体内容较为简略,不利于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推进。一方面,产权配置机制上,存在入市决议规则不完整、用途规则未规定等问题;另一方面,土地管理机制同样有待健全,主要表现为入市审查规则定性不清。对此,应当从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经验出发,围绕以下方面对入市制度进行完善:一是补充型决议规则的制定应当与集体所有权主体制度相匹配;二是采取基本规定与规划条件相结合方式,对入市用途进行规制;三是将入市审查纳入行政指导范围,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目标下明确政府的入市监管职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市场化配置 土地管理机制 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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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云技术的输送带纵向撕裂远程监测系统设计 被引量:6
9
作者 宋金水 李现国 +3 位作者 凌月 杜俊浩 陈越鹏 刘志超 《工矿自动化》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113-118,共6页
针对现有输送带纵向撕裂监测系统存在监测点少、扩展性差、仍需人员值守等缺陷,设计了一种适用于多点监测和基于云技术的输送带纵向撕裂远程监测系统,该系统由一字线激光器、嵌入式处理终端、面阵CMOS摄像头、云服务器、PC机监测软件和... 针对现有输送带纵向撕裂监测系统存在监测点少、扩展性差、仍需人员值守等缺陷,设计了一种适用于多点监测和基于云技术的输送带纵向撕裂远程监测系统,该系统由一字线激光器、嵌入式处理终端、面阵CMOS摄像头、云服务器、PC机监测软件和手机监测软件组成。嵌入式处理终端驱动面阵CMOS摄像头采集激光器投射到输送带下表面的激光条纹,并对采集到的每帧图像进行分析,提取激光条纹骨架,计算出畸变值。当畸变值大于预先设置的阈值时,表明输送带出现了纵向撕裂,嵌入式处理终端驱动报警器语音报警;当畸变值小于阈值时,表明输送带工作正常。嵌入式处理终端通过文件传输协议将图像传送给PC机并保存至本地。PC机监测软件使用安全文件传输协议将接收到的图像信息发送至云服务器,手机监测软件利用Tomcat提供的Web服务器访问云服务器,实时获取图像信息。实验结果表明:该系统实现了现场、PC端、手机端全方位的输送带纵向撕裂远程实时监测,可随时随地监测任一监测点输送带的运行状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带式输送机 输送带 纵向撕裂 云技术 机器视觉 远程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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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纠纷的实证研究
10
作者 陈越鹏 《私法研究》 CSSCI 2015年第2期97-110,共14页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前置问题:土地使用权年限纠纷的性质三、先合同义务: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告知四、合同效力:意思自治的维护五、违约责任:误区与纠偏六、结语一、问题的提出普通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自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起至首...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前置问题:土地使用权年限纠纷的性质三、先合同义务: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告知四、合同效力:意思自治的维护五、违约责任:误区与纠偏六、结语一、问题的提出普通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自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起至首次预售,周期普遍为13年,[1]剩余期限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着商品房交易而转移至买受人手中。因延迟开发、土地闲置、资金紧张、销售周期过长等原因,导致买受人所能使用的剩余期限显著低于其预期的问题,在全国范围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买受人利益。[2]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买受人 合同义务 销售周期 合同效力 违约责任 商品房交易 合同成立 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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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地立体开发的私法构造——从《物权法》第136条切入
11
作者 陈越鹏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5年第2期143-161,共19页
《物权法》上过于简略的规定使得土地立体开发中私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纠缠不清,应分析、检讨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的确定、土地所有权人的分层设立规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再利用方式三大问题.形成土地立体开发私法制度的基本框架。首先。... 《物权法》上过于简略的规定使得土地立体开发中私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纠缠不清,应分析、检讨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的确定、土地所有权人的分层设立规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再利用方式三大问题.形成土地立体开发私法制度的基本框架。首先。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应通过登记制度予以确定,《物权法》出台前未登记垂直范围的,当事人可凭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司法裁决等申请登记.否则视为没有限制。然后,土地所有权人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则应包括权利范围不得重叠、已有物权人不享有同意权等.同时物权人间利益协调可通过变通适用相邻关系、地役权制度与确立司法介入等方式进行。最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未使用空间的利用问题上,基于制度背景、立法现状等考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为他人设定用益物权,但其可通过权利的部分转让实现对空间的再利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 范围界定 设立主体 设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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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抵押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法律构造
12
作者 陈越鹏 《中国土地科学》 2024年第9期31-38,共8页
研究目的:探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抵押未入市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构造,助力纾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难题,增强乡村产业发展的驱动力。研究方法:文献分析、规范分析和价值分析。研究结果:(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抵押未入市的集... 研究目的:探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抵押未入市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构造,助力纾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难题,增强乡村产业发展的驱动力。研究方法:文献分析、规范分析和价值分析。研究结果:(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抵押未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虽并无直接法律依据,但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权与担保资格、抵押行为与入市规范间的兼容性等角度分析,其具有合法性。(2)基于该类型抵押与入市之间的关联,应当依托入市程序构建抵押权设定的统合机制。(3)现有抵押权实现方式规定存在漏洞,应当在遵守入市要求和保障抵押权人利益间取得平衡,完善权利实现的制度安排。研究结论:(1)将抵押权的设定融入入市程序的集体决议、行政审查、权利登记等环节中。(2)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先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如以规定入市最低价为标底或底价不能达成交易,则允许对最低价标准进行一定比例下调;下调后仍无法达成交易的,可以采取非公开竞价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抵押 合法性 实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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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条款的内在逻辑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5
13
作者 陈越鹏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83-95,233,共14页
住宅建设用地续期的系统解决应当建立在对《民法典》续期条款进行法解释学作业基础上,探讨其再立法问题。续期条款由自动续期与续期费用授权立法两部分构成,需要深入剖析两者间的逻辑关联。同时,该项授权存在模糊性,可基于价值-权限-法... 住宅建设用地续期的系统解决应当建立在对《民法典》续期条款进行法解释学作业基础上,探讨其再立法问题。续期条款由自动续期与续期费用授权立法两部分构成,需要深入剖析两者间的逻辑关联。同时,该项授权存在模糊性,可基于价值-权限-法秩序对续期规则再立法进行多重规制。在私法视域下健全续期制度,应当以续期权为核心概念,形成融贯的续期规则。权利人基于自动续期规定取得续期权,仍需探究权利行使规则以明确续期条件、续期主体等问题;期限延展后,应当统合法政策论与法体系论以研究续期权行使的效果规则;消灭规则方面,权利人放弃续期或出现法定事由时,自动续期不发生作用,也不会产生相应法律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续期规则 土地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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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条款的适用规则和制度完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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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越鹏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61-169,共9页
《民法典》中,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条款主要由自动续期和续期收费两项规则构成,并通过委任性规范将续期费用的缴纳、减免暂时搁置,有待后续立法予以衔接。有偿续期呼之欲出,权利人在是否续期上的意思自治不应被忽略。续期条款的适用应以权... 《民法典》中,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条款主要由自动续期和续期收费两项规则构成,并通过委任性规范将续期费用的缴纳、减免暂时搁置,有待后续立法予以衔接。有偿续期呼之欲出,权利人在是否续期上的意思自治不应被忽略。续期条款的适用应以权利人未放弃续期为消极要件,期限延展后其负有支付续期费用义务。同时,应从目的解释角度适当突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的约束,明确续期主体为单个住宅所有权人。在充分保障城市居民基本住房利益的基础上,续期主体拒绝续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政府可通过适当方式取得住宅所有权;续期主体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的,续期费用之债不能当然限制房产处分,可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欠费而终止或启动强制履行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续期条件 续期选择权 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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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破解乡村振兴用地难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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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耿卓 孙聪聪 +2 位作者 张凇纶 曹益凤 陈越鹏 《土地法制科学》 2021年第1期3-48,共46页
乡村振兴战略与土地制度改革在价值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在基本制度内容上具有同一性,在推进步骤上具有相似性。由于长期以来以城市化为中心建立的体制机制,目前广东乡村振兴用地难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村庄土地利用规划尚未完成,土地... 乡村振兴战略与土地制度改革在价值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在基本制度内容上具有同一性,在推进步骤上具有相似性。由于长期以来以城市化为中心建立的体制机制,目前广东乡村振兴用地难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村庄土地利用规划尚未完成,土地用途管制僵化、建设用地指标缺乏、用地流程审批复杂、农地流转难、农地权益退出机制不完善、历史遗留用地问题亟待解决等。基于乡村振兴的用地需求,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科学思维,更新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农村土地制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完善土地确权登记等支撑保障制度,通过体系化的制度方案破解广东乡村振兴用地难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振兴 用地难 国土空间规划 集约节约用地 土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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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续期问题与房产税改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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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越鹏 《经济法研究》 2016年第2期100-113,共14页
引言通常认为,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并由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主体缴纳的一种财产税'~①。在世界范围内,房产税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地方税种,为地方财政提供重要的收入保障。~②在我国,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 引言通常认为,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并由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主体缴纳的一种财产税'~①。在世界范围内,房产税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地方税种,为地方财政提供重要的收入保障。~②在我国,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年)第5条的规定,免征房产税的房产包括'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等五类。伴随着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深化,房产税改革的呼声也日益高涨。2011年1月,沪、渝两地作为试点城市,率先展开以对个人住房保有阶段征收房产税为主要内容的房产税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续期 房屋 问题 财产税 主体 改革 地方 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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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块地”改革试点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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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小君教授课题组 陈越鹏 《土地法制科学》 2022年第1期23-44,共22页
“三块地”改革试点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已落下帷幕,试点地区主要围绕入市的主体、条件、方式与程序等要素进行制度构建,对入市改革的现实路径作出较为全面的探索。总体而言,本轮试点反映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能... “三块地”改革试点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已落下帷幕,试点地区主要围绕入市的主体、条件、方式与程序等要素进行制度构建,对入市改革的现实路径作出较为全面的探索。总体而言,本轮试点反映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能够有效提高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能力和农民土地财产收入水平,进一步释放农村地区的发展活力;同时,试点地区形成的大量制度成果,为入市制度在法律层面的最终确立作出重要贡献。《土地管理法》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款较为简略,有待继续完善。为此,我们可以继续总结提炼试点经验,作出针对性完善:首先,优化现行土地管理体系为入市制度的运行创造条件。其次,对入市用途未规定、入市方式有遗漏、入市决议不周延、交易方式不明确等问题进行规定。再次,鉴于入市制度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规划制度、宅基地管理、土地征收等联系紧密,加强协同立法修法。最后,健全入市收益的分配、入市配套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入市制度 全覆盖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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