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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微信群发布不当言论 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1
作者
雷宝根
李元龙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1年第8期55-57,共3页
案情简介合肥某科技公司为从事信息科技、网络科技技术开发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由五个股东组成。其中,武某为公司大股东,占公司股份比例54.5%,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某为公司另一自然人股东,占公司股份比例5%,任公司董事;其...
案情简介合肥某科技公司为从事信息科技、网络科技技术开发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由五个股东组成。其中,武某为公司大股东,占公司股份比例54.5%,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某为公司另一自然人股东,占公司股份比例5%,任公司董事;其余的三个股东为投资机构(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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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然人股东
解除劳动合同
有限合伙
网络科技
股份比例
公司董事
微信群
技术开发
原文传递
题名
在股东微信群发布不当言论 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1
作者
雷宝根
李元龙
机构
江苏省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1年第8期55-57,共3页
文摘
案情简介合肥某科技公司为从事信息科技、网络科技技术开发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由五个股东组成。其中,武某为公司大股东,占公司股份比例54.5%,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某为公司另一自然人股东,占公司股份比例5%,任公司董事;其余的三个股东为投资机构(有限合伙)。
关键词
自然人股东
解除劳动合同
有限合伙
网络科技
股份比例
公司董事
微信群
技术开发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在股东微信群发布不当言论 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雷宝根
李元龙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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