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8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话说“告老还乡”
1
作者 靳友成 《农村工作通讯》 2009年第18期53-53,共1页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告”是请求,“老还乡”是年老回到家乡,“告老还乡”是指古代官吏以年老多病为理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是古代官吏提前退休的一种制度。
关键词 还乡 提前退休 家乡 年老 官吏 古代
下载PDF
防范劳务派遣工管理风险 被引量:1
2
作者 靳友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09年第2Z期42-42,共1页
劳务派遣工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企业对劳务派遣工的管理还存在不足,难免会因管理不善给企业带来风险。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加重了用工单位应履行的义务。供电企业作为用工单位应重视其义务的履行,做好劳务派遣工的管理。
关键词 劳务派遣工 供电企业 劳务派遣单位 县供电局 单位规章制度 用工形式 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协议 工伤待
原文传递
防范劳务派遣单位风险转移 被引量:1
3
作者 靳友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09年第2期44-,共1页
劳务派遣随着劳动力的市场化出现,成为企业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亦称人才租赁,即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所需人员的标准和工资待遇,由派遣机构通过市场招聘等方式搜索合格人员,把筛选合格的人送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 劳务派遣随着劳动力的市场化出现,成为企业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亦称人才租赁,即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所需人员的标准和工资待遇,由派遣机构通过市场招聘等方式搜索合格人员,把筛选合格的人送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务派遣单位 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工 供电局 供电企业 法律风险 书面劳动合同
原文传递
预防业务外包性质异化
4
作者 靳友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09年第4Z期51-51,共1页
业务外包是指企业将部分非核心、次要的或者辅助性业务承包给专业承包商,利用专业承包商的专长和优势来提高本企业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业务外包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经营策略,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业务外包得到更为... 业务外包是指企业将部分非核心、次要的或者辅助性业务承包给专业承包商,利用专业承包商的专长和优势来提高本企业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业务外包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经营策略,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业务外包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合同 事实劳动关系 供电企业 经营策略 劳务派遣单位 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员工管理 员工劳动
原文传递
农电工侵吞电费可构成贪污罪
5
作者 靳友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09年第7Z期48-49,共2页
尽管农村用电收费方式原则上使农电工不再直接接触到农村客户交纳的电费,但在实际过程中农电工代替农村客户交纳的情况还存在着。这就使农电工侵吞电费依然成为企业回收电费的风险点。农电工侵吞电费,如仅能追究农电工的民事赔偿责任,... 尽管农村用电收费方式原则上使农电工不再直接接触到农村客户交纳的电费,但在实际过程中农电工代替农村客户交纳的情况还存在着。这就使农电工侵吞电费依然成为企业回收电费的风险点。农电工侵吞电费,如仅能追究农电工的民事赔偿责任,显然无法有效预防农电工侵吞电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电工 农村客户 农村用电 供电企业 收费方式 电力资产 供电设施 民事赔偿责任 材料费用 风险点
原文传递
重视供用电合同的产权界定
6
作者 靳友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09年第5Z期51-51,共1页
2006年8月,王某为开办养鸡场,自己出资架设一条低压照明线路,并与供电局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建立正常的供用电合同关系。2008年5月28日,因该电力线路的橡胶电缆外包皮磨损,与拉线接触导致漏电,在田间干活的李某碰到拉线,不幸触电身亡。李... 2006年8月,王某为开办养鸡场,自己出资架设一条低压照明线路,并与供电局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建立正常的供用电合同关系。2008年5月28日,因该电力线路的橡胶电缆外包皮磨损,与拉线接触导致漏电,在田间干活的李某碰到拉线,不幸触电身亡。李某的亲属以供电局和王某为共同被告将其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供电局和王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供电局辩称:涉案的电力线路属于王某个人投资建设,产权属于王某,应有王某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供用电合同 产权界定 用电设施 触电身亡 供电人 电力线路 照明线路 赔偿责任 供电企业 供电营业规
原文传递
高压触电案的免责事由
7
作者 靳友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09年第3Z期55-55,共1页
无过错责任原则并不等于供电企业就必然承担赔偿责任。只要做好高压电力设施的维护管理,合法利用免责事由,供电企业就可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
关键词 供电企业 免责事由 高压电力 无过错责任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 赔偿责任 设施产权 民法通则 电力设施保
原文传递
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 被引量:4
8
作者 靳友成 《中国人大》 2009年第15期50-50,共1页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告”是请求,“老还乡”是年老回到家乡,“告老还乡”是指古代官吏以年老多病为理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是古代官吏提前退休的一种制度。
关键词 还乡 历史 提前退休 家乡 年老 官吏 古代 官职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