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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视角下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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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靳邦治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1-9,共9页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公安工作中的根本体现,是新形势下加强公安工作的理论指南。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对党忠诚是其依宪治国的根本保证,服务人民是其依宪治...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公安工作中的根本体现,是新形势下加强公安工作的理论指南。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对党忠诚是其依宪治国的根本保证,服务人民是其依宪治国的目标要求,执法公正是其依宪治国的外在表现,纪律严明是其依宪治国的内在要求。"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置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下进行宪法视角下的解读,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指南,亦是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必然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宪法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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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侦查辨认实践中的问题与对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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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靳邦治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48-55,共8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已将"辨认笔录"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然而未对侦查辨认制度的构建作出具体规定,侦查辨认启动、实施及辨认笔录的审查等仅规定在"部门规章"的层次。侦查辨认在公安侦查实践中存在着许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已将"辨认笔录"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然而未对侦查辨认制度的构建作出具体规定,侦查辨认启动、实施及辨认笔录的审查等仅规定在"部门规章"的层次。侦查辨认在公安侦查实践中存在着许多现实的问题亟需得到法律层面的规制。许多学者在借鉴国外侦查辨认规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侦查辨认规则的完善建议,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侦查辨认制度的发展。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公安侦查辨认启动、实施、公安侦查辨认权利保障三个具体操作步骤提出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从公安侦查辨认的组织、见证、场所、笔录的制作等微观层面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侦查辨认 辨认笔录 侦查辨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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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警察对醉酒人采取保护性措施之程序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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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靳邦治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第3期38-42,共5页
醉酒类警情在110接处警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但现行法律对醉酒人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的规定比较概括,缺乏程序操作性。在此类警情中,处置民警常常面临着如何最大程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及社会安全与现行法律缺乏具体操作程序的矛盾。... 醉酒类警情在110接处警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但现行法律对醉酒人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的规定比较概括,缺乏程序操作性。在此类警情中,处置民警常常面临着如何最大程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及社会安全与现行法律缺乏具体操作程序的矛盾。在分析保护性措施的法律属性、必要性和程序缺失现状的基础上,分别从适用条件、证据固定、适用方法、适用场所、适用期限及权利救济六个方面提出警察对醉酒人采取保护性措施程序的具体设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醉酒人 保护性措施 程序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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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侦查程序中瑕疵笔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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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靳邦治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5-18,共4页
公安侦查程序中的瑕疵笔录证据属于主体真实的证据,与合法证据、非法证据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区别。作为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一种"中国式"创新——瑕疵证据可补正的排除规则,附条件的承认公安侦查程序中的轻微... 公安侦查程序中的瑕疵笔录证据属于主体真实的证据,与合法证据、非法证据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区别。作为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一种"中国式"创新——瑕疵证据可补正的排除规则,附条件的承认公安侦查程序中的轻微程序违法证据的证据能力。在刑事诉讼理论日益完善,警力资源严重匮乏背景下,系统分析公安侦查机关侦查程序中的瑕疵笔录证据的表现形式和原因,并提出具有现实操作性的建议显得格外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安侦查程序 瑕疵证据 笔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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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家暴类警情的实证分析与对策思考——以C公安分局A派出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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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靳邦治 《公安研究》 2023年第9期52-59,共8页
国家在宪法、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不同层面明确反对家庭暴力。公安部发布的《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调要“健全落实家暴告诫处置制度”。除家暴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外,公安机关可以给予... 国家在宪法、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不同层面明确反对家庭暴力。公安部发布的《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调要“健全落实家暴告诫处置制度”。除家暴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外,公安机关可以给予家暴行为人批评教育、治安管理处罚或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将家庭暴力告诫书通知居(村)民委员会,但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对公安机关通知、查访、监督家暴行为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做出细化规定。七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反家暴法》规定公安机关有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及时出警外,并将情况通报给人民法院的职责,但未形成有效的协助执行机制和相互通报机制。本文以C公安分局A派出所2020-2022年的家暴类警情为数据分析基础,分析公安派出所民警在处置家暴类警情中存在的不足,尝试提出相应的完善举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家庭暴力 证据 对策思考 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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