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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走小孩只为“吓唬”,构成犯罪被判刑罚
1
作者
韦烜科
《乡镇论坛》
2011年第13期35-35,共1页
因与他人有过节,想吓唬一下“仇家”,便抱走“仇家”的小孩,让“仇家”着急着急,结果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判处了刑罚。2011年3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拐骗儿童案。
关键词
小孩
刑罚
拐骗儿童罪
广西壮族自治区
犯罪
人民法院
宜州市
判处
原文传递
抢包“无钱”又归还仍算抢劫判三年
2
作者
韦烜科
《乡镇论坛》
2011年第10期36-36,共1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德胜镇男子莫某抢劫他人背包后,发现包内“无钱”,又把包归还原主,仍构成抢劫罪。近日,宜州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关键词
抢劫罪
广西壮族自治区
有期徒刑
宜州市
州法院
原文传递
题名
抱走小孩只为“吓唬”,构成犯罪被判刑罚
1
作者
韦烜科
出处
《乡镇论坛》
2011年第13期35-35,共1页
文摘
因与他人有过节,想吓唬一下“仇家”,便抱走“仇家”的小孩,让“仇家”着急着急,结果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判处了刑罚。2011年3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拐骗儿童案。
关键词
小孩
刑罚
拐骗儿童罪
广西壮族自治区
犯罪
人民法院
宜州市
判处
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抢包“无钱”又归还仍算抢劫判三年
2
作者
韦烜科
出处
《乡镇论坛》
2011年第10期36-36,共1页
文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德胜镇男子莫某抢劫他人背包后,发现包内“无钱”,又把包归还原主,仍构成抢劫罪。近日,宜州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关键词
抢劫罪
广西壮族自治区
有期徒刑
宜州市
州法院
分类号
F426.7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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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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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抱走小孩只为“吓唬”,构成犯罪被判刑罚
韦烜科
《乡镇论坛》
2011
0
原文传递
2
抢包“无钱”又归还仍算抢劫判三年
韦烜科
《乡镇论坛》
201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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