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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三项措施”提高社区干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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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雪梅 韩大可 《新长征》 2016年第8期47-47,共1页
一是开展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制定下发《梅河口市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采取日常履职、干部互评和单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社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开展绩效考核,根据得分情况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一是开展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制定下发《梅河口市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采取日常履职、干部互评和单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社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开展绩效考核,根据得分情况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按照不同标准兑现绩效考核奖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区干部 干部待遇 梅河口市 绩效考核 编制人员 得分情况 履职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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