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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法》视角下医师自由裁量权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冲突规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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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倩 马竞遥 《现代医院》 2023年第10期1509-1513,共5页
患者知情同意权在过去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因坚持“患者利益至上”原则有矫枉过正之嫌。新《医师法》作为一部医师的权益保障法,因注重保护医师合法权益相比过往要完善了医师自由裁量权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边界与范围。《医师法》中对医师... 患者知情同意权在过去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因坚持“患者利益至上”原则有矫枉过正之嫌。新《医师法》作为一部医师的权益保障法,因注重保护医师合法权益相比过往要完善了医师自由裁量权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边界与范围。《医师法》中对医师自由裁量权的改进体现在赋予医师“超说明书用药权”和强化医师紧急救治权。尽管《医师法》已颁布实施,医师自由裁量权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因权利属性的不同仍具有难以调停的冲突,医师自由裁量权中医师的超说明书用药权仍然具有局限。为此仍需要在坚持“患者利益优先”原则的基础上,从加强法律规制和明晰医师告知义务的标准两方面来解决以上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师法》 医师自由裁量权 患者知情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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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之“整体比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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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竞遥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6年第5期31-37,共7页
"整体比较"标准是我国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主要依据,判定的核心是看产品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是否会对一般消费者造成混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部分外观设计重要性日渐凸显,加之《专利法》(修改草案)将部分外观设计纳入... "整体比较"标准是我国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主要依据,判定的核心是看产品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是否会对一般消费者造成混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部分外观设计重要性日渐凸显,加之《专利法》(修改草案)将部分外观设计纳入保护范围,"整体比较"标准已难以给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更为全面、完善的保护,混淆标准遭到越来越多的理论质疑。文章借鉴美国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之标准,结合部分学者倡导的"创新标准",提出在现有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必要修正的建议,即在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将"整体比较"标准与"创新标准"整合运用、统筹考量,以有效解决目前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标准的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外观设计 判定标准 整体比较 创新标准 混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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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营业财产转让制度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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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竞遥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4期23-32,共10页
营业财产的价值主要体现于转让营业财产所有权的实践操作过程。通过界定营业财产转让的概念,分析我国营业财产转让规制的现状,发现当下相关系统性专门法律缺失的问题。我国有关调整营业财产转让的规范散见于其他制度中,法律条文中存在&q... 营业财产的价值主要体现于转让营业财产所有权的实践操作过程。通过界定营业财产转让的概念,分析我国营业财产转让规制的现状,发现当下相关系统性专门法律缺失的问题。我国有关调整营业财产转让的规范散见于其他制度中,法律条文中存在"营业财产转让"的表述,但相关立法未就其含义做出明确解释。通过对大陆法系国家规则模式的考察,借鉴其先进的营业财产转让制度,结合我国民商事法律活动经营现状,提出我国营业财产转让制度模式的现实选择应该是通过改造现有的重大资产转让和企业名称转让的方式,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间接规制模型,从而规范和完善我国的营业财产转让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营业财产 财产转让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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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二元序位新论——基于对起诉主体序位主流观点的评判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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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彦 马竞遥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12-118,共7页
起诉主体序位问题是困扰环境公益诉讼发展的重要问题。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收集、整理和归纳,从而发现学界关于原告序位的三种代表性观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需要进一步纠偏。通过对已有研究中的合理部分进行有机结合和升华,结合我... 起诉主体序位问题是困扰环境公益诉讼发展的重要问题。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收集、整理和归纳,从而发现学界关于原告序位的三种代表性观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需要进一步纠偏。通过对已有研究中的合理部分进行有机结合和升华,结合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开展的现实情况,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应当坚持新型二元序位制度,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构建起环境行政机关——环保社会组织——检察机关——公民个人,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构建起检察机关——环保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起诉主体序位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益诉讼 环境行政机关 检察机关 环保组织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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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过错推定规则的适用问题研究——以某市实证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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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泽涵 马竞遥 《医学与法学》 2023年第6期93-99,共7页
在《民法典》关于特殊情况下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的过错推定规则之法理与相应实务中,存在推定内涵不明与推定性质有待明确、法官过度依赖医疗鉴定意见与对瑕疵病历资料的定性把握标准不一、推定的过错与侵权责任成立关系不清等问题;... 在《民法典》关于特殊情况下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的过错推定规则之法理与相应实务中,存在推定内涵不明与推定性质有待明确、法官过度依赖医疗鉴定意见与对瑕疵病历资料的定性把握标准不一、推定的过错与侵权责任成立关系不清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医疗损害责任过错推定规则的准确适用,借鉴日本的相关经验,提出构建医事法庭、提高鉴定人出庭率、区别瑕疵病历资料的性质、明确推定过错与侵权责任成立间的关系等措施及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损害 过错推定规则 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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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运行实证研究——以广东省为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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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竞遥 《法治社会》 2020年第2期56-64,共9页
2015年修改后的《立法法》出台,其中一大特点是地方立法主体扩容但权限范围限缩。地方立法主体扩大至设区的市后,全国地方立法数量大幅增加。本文以广东省21个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现状为调查研究样本,发现地方立法部门利益化、立法能力不... 2015年修改后的《立法法》出台,其中一大特点是地方立法主体扩容但权限范围限缩。地方立法主体扩大至设区的市后,全国地方立法数量大幅增加。本文以广东省21个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现状为调查研究样本,发现地方立法部门利益化、立法能力不足、重复抄袭上位法、立法计划弱、公众参与度低等问题,从而提出地方立法应强化人大主导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强化区域合作、加强队伍建设等具体可行的办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设区的市 地方立法 立法权 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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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监督法办法立法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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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竞遥 《人大研究》 2018年第6期31-39,共9页
2006年8月2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作为对人大监督权的权威法律规定,是我国人大监督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性标志。2011年,... 2006年8月2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作为对人大监督权的权威法律规定,是我国人大监督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性标志。2011年,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这表明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有法可依的问题已然基本得到解决,成文的监督法律法规的框架已基本完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督法 规范性文件 司法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执法检查 人大监督权 备案审查 专题调研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司法责任制 监督对象 人大代表 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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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的实践问题 被引量:1
8
作者 马竞遥 《地方立法研究》 2019年第5期119-128,共10页
2015年《立法法》修订后,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三类地方立法事项的法律规定存在概括性和不确定性,在立法实践中产生了对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过度泛化解释、地方立法主... 2015年《立法法》修订后,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三类地方立法事项的法律规定存在概括性和不确定性,在立法实践中产生了对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过度泛化解释、地方立法主体权限划分不明、立法质量偏低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本文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法律解释的方式,明确三类事项的内容,并通过立法进一步配置地方立法权限。省级人大常委会应对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从严审查,设区的市也应适当节制行使地方立法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法 设区的市 地方立法 立法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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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及其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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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竞遥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72-80,共9页
对抽象行政行为予以合法性审查是现代文明国家法律监督的重要制度。我国应当确立和完善权力机关的审查监督、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审查监督与司法审查监督相结合,预防性与事后性审查监督相结合,主动性和被动性审查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对抽象行政行为予以合法性审查是现代文明国家法律监督的重要制度。我国应当确立和完善权力机关的审查监督、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审查监督与司法审查监督相结合,预防性与事后性审查监督相结合,主动性和被动性审查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批准制度,建立预防性与事后性监督相结合、预防性为主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附带性司法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撤销制度及其具体的程序规范,完善行政复议中对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和程序规定,完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建议权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抽象行政行为 合法性审查 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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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原则在民法典分则编的体系化实现——以矿业权的民法规制为中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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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竞遥 《求索》 CSSCI 2019年第5期55-62,共8页
绿色原则作为《民法总则》的最新原则,其功能不仅是宣示意义的而且是实在意义上的。绿色原则的原则属性必然要求在未来民法典分编得到贯彻体现,并最终形成以总则第九条为统领、以分编条款为制度核心的体系化秩序。在当前矿产资源产权制... 绿色原则作为《民法总则》的最新原则,其功能不仅是宣示意义的而且是实在意义上的。绿色原则的原则属性必然要求在未来民法典分编得到贯彻体现,并最终形成以总则第九条为统领、以分编条款为制度核心的体系化秩序。在当前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背景下,矿业权应采取合理的公法私法共治规制模式,并以本次民法典编撰为契机妥善设定其私法规制部分具体方案。过去理论界关于矿业权的私法调整主要限于物权部分,该思路继续为最新《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所采纳,这与当前生态环境治理目标以及矿业权本身绿色属性不完全相匹配。未来民法典除传统物权编需对矿业权进行更精细的权属确认外,而且在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也应通过合理的规则创制和限制性解释进行相应完善。总之,有必要在民法典各分编中重新认识到绿色原则的价值和实现路径,从而让中国民法典彰显出时代精神、成就时代典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绿色原则 民法典 体系化 矿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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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模式下网约车管理立法研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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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竞遥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148-153,共6页
网约车作为中国发展共享经济的重要切入点,顺应了中国经济发展趋势,缓解了出行供需矛盾,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相较于传统出租车特许经营和总量控制等特点,网约车突破了其局限性,在经历了自由发展、全面叫停和合法地位确认三个... 网约车作为中国发展共享经济的重要切入点,顺应了中国经济发展趋势,缓解了出行供需矛盾,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相较于传统出租车特许经营和总量控制等特点,网约车突破了其局限性,在经历了自由发展、全面叫停和合法地位确认三个发展阶段后,通过其差异化经营和服务的行业定位,在我国交通市场与传统出租车业形成了优势互补的新格局。作为网约车核心立法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现阶段存在行政许可设定依据不明和上位法欠缺等问题。鉴于业已形成的传统出租车法律规制的央地格局,网约车的属地管理与地方主导成为一种必然。在宏观规制未成型之前,各地亟须出台地方性法规以摆脱规制模糊不清的困境,在立法条款的具体设计上应充分考虑央地立法权的合理分配,体现促进市场发展、保护市场竞争的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约车 共享经济 管理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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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行使现状调查研究——以广东省设区的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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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竞遥 《法治论坛》 2020年第1期148-165,共18页
2015年我国新《立法法》出台,其中一大特点是地方立法主体扩容但权限范围限缩。地方立法主体扩大至设区的市后,全国地方立法数量大幅增加。本文以广东省21个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现状为调查研究样本,发现了地方立法稳定性与改革变动性之... 2015年我国新《立法法》出台,其中一大特点是地方立法主体扩容但权限范围限缩。地方立法主体扩大至设区的市后,全国地方立法数量大幅增加。本文以广东省21个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现状为调查研究样本,发现了地方立法稳定性与改革变动性之间不协调、立法质量不高、重复立法现象突出、立法权限不清、审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从而提出地方立法应坚持"小而精"的立法原则,明确立法权限,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监督机制,构建立法评估机制等具体可行的办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设区的市 地方立法 立法权限 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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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高等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的类型化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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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竞遥 《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 2020年第10期14-16,共3页
我国高等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教学效果不佳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没有针对院校自身的特点科学设置卫生法学课程。优化我国高等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的设计,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学生专业需求。鉴于我国高等医学院校专业的实际情况,应... 我国高等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教学效果不佳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没有针对院校自身的特点科学设置卫生法学课程。优化我国高等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的设计,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学生专业需求。鉴于我国高等医学院校专业的实际情况,应当在区分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法学专业以及其他专业3种基本类型基础上分别设计相应的卫生法学课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学院校 卫生法学 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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