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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金融凭证诈骗及金融管理
1
作者
马魁俊
《活力》
2005年第12期55-55,共1页
我国的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金融凭证诈骗罪与其他刑事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的基本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
我国的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金融凭证诈骗罪与其他刑事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的基本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一切犯罪行为,之所以要被界定为犯罪,首先是因为严重地危害了社会。金融凭证诈骗罪所危害的是国家的金融秩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担负着调整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使命,金融秩序如果遭到破坏,对我国市场经济来说,无疑等于釜底抽薪。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将会从根本上被动摇,进而威胁到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我国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的成果将会付之东流。(2)刑事违法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构成犯罪的必要前提,但并不是所有具备刑事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因为犯罪行为除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之外,还应当具备刑事违法性的特征。刑事违法性是指违反刑法规范,具体到金融凭证诈骗罪,不仅严重违反了《银行法》、《票据法》等金融法规,也直接触犯了刑法,是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统一。(3)应受刑事处罚性。犯罪与刑罚具有必然的联系,刑法法规对于犯罪的调整手段即刑事处罚。同对待其他刑事犯罪一样,刑事处罚将依法适用于金融诈骗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与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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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融凭证诈骗罪
金融管理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市场经济条件
《银行法》
刑事犯罪
犯罪行为
刑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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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浅谈金融凭证诈骗及金融管理
1
作者
马魁俊
机构
七台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出处
《活力》
2005年第12期55-55,共1页
文摘
我国的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金融凭证诈骗罪与其他刑事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的基本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一切犯罪行为,之所以要被界定为犯罪,首先是因为严重地危害了社会。金融凭证诈骗罪所危害的是国家的金融秩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担负着调整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使命,金融秩序如果遭到破坏,对我国市场经济来说,无疑等于釜底抽薪。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将会从根本上被动摇,进而威胁到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我国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的成果将会付之东流。(2)刑事违法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构成犯罪的必要前提,但并不是所有具备刑事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因为犯罪行为除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之外,还应当具备刑事违法性的特征。刑事违法性是指违反刑法规范,具体到金融凭证诈骗罪,不仅严重违反了《银行法》、《票据法》等金融法规,也直接触犯了刑法,是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统一。(3)应受刑事处罚性。犯罪与刑罚具有必然的联系,刑法法规对于犯罪的调整手段即刑事处罚。同对待其他刑事犯罪一样,刑事处罚将依法适用于金融诈骗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与法人。
关键词
金融凭证诈骗罪
金融管理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市场经济条件
《银行法》
刑事犯罪
犯罪行为
刑法规范
分类号
F832.1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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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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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谈金融凭证诈骗及金融管理
马魁俊
《活力》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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