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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与现代之间:虐待罪“家庭成员”概念新论 被引量:14
1
作者 高仕银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1年第4期18-24,共7页
我国《刑法》关于虐待罪规定中的"家庭成员"一词是确立本罪和限定本罪成立范围的重要构成要件。自《刑法》规定虐待罪以来,"家庭成员"概念的明确厘定都是以家庭作为分析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出现非传统的新型家庭... 我国《刑法》关于虐待罪规定中的"家庭成员"一词是确立本罪和限定本罪成立范围的重要构成要件。自《刑法》规定虐待罪以来,"家庭成员"概念的明确厘定都是以家庭作为分析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出现非传统的新型家庭模式影响下,"家庭成员"的概念内涵也应相对地予以扩张。研究以传统和现代两个维度作为分析家庭的进路,通过考察现实社会中实然存在的传统和非传统两种家庭形态,将虐待罪犯罪对象的"家庭成员"定义为:基于婚姻、血亲关系或非血亲的赡养关系以及非婚同居关系在同一家庭中一起长期共同生活的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虐待罪 非传统 家庭形态 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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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状、构成要件与犯罪构成——概念梳理、关系考察与性质厘清 被引量:7
2
作者 高仕银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82-94,共13页
构成要件是德日刑法学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基石,与苏俄刑法学中作为成立犯罪的犯罪构成迥然有别,两者存在混淆并非简单的术语上的误用,有着深层次的历史渊源。罪状作为我国刑法学中的惯用术语,与构成要件的关系不等同而是类同,各自隶属不... 构成要件是德日刑法学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基石,与苏俄刑法学中作为成立犯罪的犯罪构成迥然有别,两者存在混淆并非简单的术语上的误用,有着深层次的历史渊源。罪状作为我国刑法学中的惯用术语,与构成要件的关系不等同而是类同,各自隶属不同的刑法学谱系语境,不应该互换使用。通过对罪状、构成要件与犯罪构成发展发达史的分析,能在梳理各自概念的基础上理顺其相互关系,从而进一步厘清各自之性质,正确划分界限和认清各自之本体与在不同体系内的功能,对犯罪论新建构是有所助益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概念 关系 性质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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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明确性原则的本土化进路——以域外明确性判断标准考察为基础的展开 被引量:4
3
作者 高仕银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10-117,共8页
作为罪刑法定派生原则的明确性原则是现代刑法实现人权保障和法益保护的前提和重要保证。域外基于实质的罪刑法定而衍生的明确性原则在合宪性审查机制下有其独特的运作程式与机能,不能直接作为我国刑法罪刑法定明确性的内涵。基于对域... 作为罪刑法定派生原则的明确性原则是现代刑法实现人权保障和法益保护的前提和重要保证。域外基于实质的罪刑法定而衍生的明确性原则在合宪性审查机制下有其独特的运作程式与机能,不能直接作为我国刑法罪刑法定明确性的内涵。基于对域外明确性原则的判断标准及其实现刑法明确性路径的考察来思考明确性原则在中国现实语境下的本土化进路:在肯定并完善刑法有权解释的基础上构建以判例模式为范本的刑事司法审判规则指导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确性原则 判断标准 解释与判例 刑事司法审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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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犯罪适用恢复性司法之提倡——以虐待罪之罪犯处遇为例 被引量:4
4
作者 高仕银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3期45-54,共10页
恢复性司法在中国主要表现为以刑事和解为核心的适用。这种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从轻罪到重罪乃至罪当立即处死的案件都存在着。研究以恢复性司法的中国境遇为基点展开,考察恢复性司法在中国适用的现实状况,检讨其在以刑事和解为核心的... 恢复性司法在中国主要表现为以刑事和解为核心的适用。这种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从轻罪到重罪乃至罪当立即处死的案件都存在着。研究以恢复性司法的中国境遇为基点展开,考察恢复性司法在中国适用的现实状况,检讨其在以刑事和解为核心的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恢复性司法的根本理念以及在中国刑事司法中应该推进的场域;提出亲情犯罪的概念与类别,主张恢复性司法应适用于亲情犯罪的罪犯处遇,并以亲情犯罪中的虐待罪作为这一适用的建构进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亲情犯罪 恢复性司法 刑事和解 虐待罪 罪犯处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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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及其处遇——基于和谐社会语境下的思考 被引量:7
5
作者 高仕银 《西部法学评论》 2008年第6期62-66,共5页
虐待罪属于亲情间的犯罪,家庭成员成为厘定该罪范围的重要内容。囿于对虐待罪犯罪表象恶的认识,主张对其施以重刑的思想成为必然。通过对虐待罪范围及其表现形式的分析,在基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语境下,认为对虐待罪的处遇应当在现行刑... 虐待罪属于亲情间的犯罪,家庭成员成为厘定该罪范围的重要内容。囿于对虐待罪犯罪表象恶的认识,主张对其施以重刑的思想成为必然。通过对虐待罪范围及其表现形式的分析,在基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语境下,认为对虐待罪的处遇应当在现行刑法规定范围内,对行刑方式作恰当的改变,对一般虐待行为和虐待罪之轻罪施行社区矫正的处罚;重罪依法酌情予以假释或减刑再进入社区矫正。使之既有利于罪犯真正改造,又有利于家庭建设与良好发展,达到刑罚的真正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虐待罪 家庭成员 行刑方式 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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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原则——结合我国刑法文本的初步思考 被引量:5
6
作者 高仕银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2期64-69,共6页
明确性作为罪刑法定的一项派生原则,排斥并禁止弹性刑法,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罪刑法定之意旨,但不能将其绝对化与机械化。在中国语境下该原则不具有基于合宪性审查使弹性刑法条文无效的消极去除机能,但具有对模糊刑法文本与释法活动规真... 明确性作为罪刑法定的一项派生原则,排斥并禁止弹性刑法,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罪刑法定之意旨,但不能将其绝对化与机械化。在中国语境下该原则不具有基于合宪性审查使弹性刑法条文无效的消极去除机能,但具有对模糊刑法文本与释法活动规真的积极指引功能。结合现行刑法文本分析,肯定弹性刑法之实然存在并在互动基础上建构明确性原则贯彻的进路与取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确性原则 刑法文本 中国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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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对无被害人犯罪的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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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仕银 韩璐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41-46,共6页
犯罪与被害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无被害人犯罪概念的提出似乎是对"无被害即无犯罪"的非难。本文认为,无被害人犯罪中的被害人不是绝对地不存在。该种犯罪形式上表征出无被害人,但实质上应当存在着隐性的被害人。针对无被害人犯... 犯罪与被害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无被害人犯罪概念的提出似乎是对"无被害即无犯罪"的非难。本文认为,无被害人犯罪中的被害人不是绝对地不存在。该种犯罪形式上表征出无被害人,但实质上应当存在着隐性的被害人。针对无被害人犯罪,可以根据其具体罪质本体对社会客体状态的危害情况,分别实行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被害人犯罪 犯罪化 非犯罪化 隐性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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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原则视野下刑法前科报告制度之检讨与完善——兼评《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一百条的修改 被引量:1
8
作者 高仕银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25-30,共6页
刑法第一百条在结构和内涵上都存在着诸多缺陷与不足,其与罪刑法定明确性原则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刑法修正案(八)》虽对本条进行了修改,但并不彻底,是一个"半截子的革命"。通过对本条内涵的解构分析,从对前科报告者的人格... 刑法第一百条在结构和内涵上都存在着诸多缺陷与不足,其与罪刑法定明确性原则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刑法修正案(八)》虽对本条进行了修改,但并不彻底,是一个"半截子的革命"。通过对本条内涵的解构分析,从对前科报告者的人格尊重和人权保护的价值立场出发,前科报告的时间应为入伍或就业成功以后,确立不报告和不实报告的后果,旨在更好地实现前科报告和对有前科者及相关单位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确性原则 刑法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 报告时间 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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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规制:“非实名制”下的计算机网络欺辱犯罪研究——以美国法律规定及相关判例为分析进路 被引量:1
9
作者 高仕银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5期23-32,90,共11页
计算机网络欺辱犯罪是传统欺辱犯罪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的表现,但由于计算机网络的广域开放性和全面传播性,这一犯罪又与其同态的传统欺辱犯罪有着很大差别。美国宪法赋予了公民匿名发表言论的基本权利,这一权利价值也体现在计算机网络环... 计算机网络欺辱犯罪是传统欺辱犯罪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的表现,但由于计算机网络的广域开放性和全面传播性,这一犯罪又与其同态的传统欺辱犯罪有着很大差别。美国宪法赋予了公民匿名发表言论的基本权利,这一权利价值也体现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中。对于匿名计算机网络欺辱犯罪的规制,美国经历了无法可依到逐步建立起专门的刑事法体系的过程。在计算机网络欺辱犯罪立法与司法中,美国以宪法为依据保护公民在网络中的"非实名制"权利并兼顾计算机网络言论自由,由此为基础展开刑事惩治。我国既有刑法不能全面涵盖计算机网络欺辱犯罪,应该新立刑法规范实现有效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计算机网络欺辱 非实名制 美国判例 立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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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与评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被引量:1
10
作者 高仕银 《大理学院学报(综合版)》 CAS 2009年第1期76-79,共4页
刑法修正案(六)第七条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受贿主体由原来的"公司、企业人员"扩展至"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最高司法解释根据该修正案的内容将本条规定的罪名确立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修正案(六)第七条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受贿主体由原来的"公司、企业人员"扩展至"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最高司法解释根据该修正案的内容将本条规定的罪名确立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结合刑法修正案(六)第七条所规定的内容对"两高"所确定的罪名进行分析,对修正内容与新立罪名之间在衔接和协调上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初步的探讨是有现实意义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受贿主体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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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及其主体研究——兼议"国家机关"非犯罪主体化
11
作者 高仕银 严丽娟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年第4期64-67,78,共5页
单位犯罪主体构成的正确划分是厘清单位犯罪性质的前提。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单位罪以来,对于单位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等方面,学界都有不同的看法,各自提出了相应比较合理的论证和观点。拟从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及结合学界的认识,对单... 单位犯罪主体构成的正确划分是厘清单位犯罪性质的前提。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单位罪以来,对于单位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等方面,学界都有不同的看法,各自提出了相应比较合理的论证和观点。拟从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及结合学界的认识,对单位犯罪及其主体作初步研究并对国家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之不恰当性进行论理,主张国家机关应当非犯罪主体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罪 主体 国家机关 非犯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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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之明确性原则体现初论
12
作者 高仕银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3期32-36,共5页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明文规定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要求和当然前提,这一要求和前提强调刑法必须具有明确性,即刑法条文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内容要明确具体。明确性原则作为罪刑法定的派生原则之一,是对刑法规定抽象...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明文规定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要求和当然前提,这一要求和前提强调刑法必须具有明确性,即刑法条文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内容要明确具体。明确性原则作为罪刑法定的派生原则之一,是对刑法规定抽象性和模糊性的非难。罪刑法定之明确性原则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已有一定体现。但在现有体现方式的基础上,还更需要通过对法官适用法律解释权认同的回归和刑事法解释专业体系的兴立的确立,从而更好地限制权力和保障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刑法定 明确性原则 体现方式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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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法益新探——从物权角度考察 被引量:2
13
作者 顾龙涛 高仕银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59-62,共4页
法益是指由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和价值。盗窃罪的法益是指为刑法保护而被盗窃行为所侵害的利益和价值。本文在分析域外“本权说”和“占有说”法益理论基础上,对我国关于传统的“所有权说”提出质疑,并从物权保护角度,提出我国盗窃罪... 法益是指由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和价值。盗窃罪的法益是指为刑法保护而被盗窃行为所侵害的利益和价值。本文在分析域外“本权说”和“占有说”法益理论基础上,对我国关于传统的“所有权说”提出质疑,并从物权保护角度,提出我国盗窃罪的法益应当是对财物的他人占有本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盗窃罪 法益 物权 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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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行政法存立考与鉴借 被引量:3
14
作者 韩璐 高仕银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1期62-68,共7页
关于中国古代是否存在行政法,学术界一直有较大争议。这些争议并没有基于一个共同的前提而展开,因此寻找一个正确的前提作为出发点是关键。本文从词源和历史的角度对该问题进行考证。认为我国古代存在着众多的行政法律规范,特别是以唐... 关于中国古代是否存在行政法,学术界一直有较大争议。这些争议并没有基于一个共同的前提而展开,因此寻找一个正确的前提作为出发点是关键。本文从词源和历史的角度对该问题进行考证。认为我国古代存在着众多的行政法律规范,特别是以唐代的行政法律制度为代表的中国古代行政法内容庞博、门类齐全、规范细密,并且极具中国特色。承认、研究、借鉴它们对当前进行社会主义行政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代行政法 词源与历史 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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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保护法律问题探析
15
作者 严丽娟 闫瑞平 高仕银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51-54,共4页
关注弱势群体、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实现社会公平、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笔者从法律的角度对弱势群体的概念进行界定,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在探讨了我国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现状的基础上,指出该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 关注弱势群体、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实现社会公平、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笔者从法律的角度对弱势群体的概念进行界定,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在探讨了我国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现状的基础上,指出该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制度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弱势群体 法律保护 社会保障 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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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犯罪规制中的“未经授权”与“超越授权”--中美比较研究 被引量:6
16
作者 高仕银 《时代法学》 2020年第1期93-107,共15页
件和基础是行为人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访问计算机网络。中美两国在规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访问行为上都有关于“未经授权”和“超越授权”的规定,对比两国立法和司法条文以及法院判解,我国规定的“未经授权”和“超越授权”只是概念式存在... 件和基础是行为人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访问计算机网络。中美两国在规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访问行为上都有关于“未经授权”和“超越授权”的规定,对比两国立法和司法条文以及法院判解,我国规定的“未经授权”和“超越授权”只是概念式存在,司法解释没有予以定义,司法实践也未形成明确认定标准。科学借鉴美国立法和司法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完善我国规定的“未经授权”与“超越授权”:以程序编码设限作为判断计算机访问未经授权的标准;“超越授权”是指行为人在获得授权使用计算机时,利用这一授权使用的机会去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或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但行为人的数据获取或控制行为并没有得到授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访问 未经授权 超越授权 程序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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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淫秽物品传播行为的界定及监管 被引量:1
17
作者 高仕银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3期29-37,共9页
刑法意义上的网络淫秽物品传播行为是指:在网络中上传、转发淫秽电子信息或是在提供网络接入、软件平台等网络中间服务过程中未有效履行法定监督控制义务,致使淫秽电子信息在网络中进一步扩散的行为。在对网络淫秽物品行为的监管中应注... 刑法意义上的网络淫秽物品传播行为是指:在网络中上传、转发淫秽电子信息或是在提供网络接入、软件平台等网络中间服务过程中未有效履行法定监督控制义务,致使淫秽电子信息在网络中进一步扩散的行为。在对网络淫秽物品行为的监管中应注重有效控制和保护技术发展的原则,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具体监督责任和义务,同时建立淫秽信息传播行为通报机制,实行通知强制移除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 淫秽视频 平台服务 监管 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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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中的“经济损失”——以中美两国的对比分析为视角
18
作者 高仕银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第4期93-106,共14页
“经济损失”在我国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中被作为衡量犯罪是否严重,行为人应否受到刑事处罚的决定性条件之一。通过对比考察中美两国关于“经济损失”的相关规定,结合两国法院判解和具体案例,对我国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 “经济损失”在我国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中被作为衡量犯罪是否严重,行为人应否受到刑事处罚的决定性条件之一。通过对比考察中美两国关于“经济损失”的相关规定,结合两国法院判解和具体案例,对我国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中“经济损失”的内涵予以分析建构,分别对规定中的“给用户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用户为恢复数据、功能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进行更精细的定义,以期能为司法更有力地打击犯罪和更合理地惩治罪犯及对被害人予以充分保护提供有益参考,确保刑法适用的明确精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价值减损 安全风险责任 合理与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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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选举腐败的主要形式及成因
19
作者 高仕银 《廉政文化研究》 2017年第2期56-62,共7页
选举竞争不但勾心斗角,选举腐败也层出不穷。美国参与选举腐败的行为主体有集体性的利益团体,也有单独作案的个体选民,在腐败形式上表现为故意制造选民缺席投票、贿买选票、选举作假等。美国选举中的腐败问题是钱权交易系统化过程的表现... 选举竞争不但勾心斗角,选举腐败也层出不穷。美国参与选举腐败的行为主体有集体性的利益团体,也有单独作案的个体选民,在腐败形式上表现为故意制造选民缺席投票、贿买选票、选举作假等。美国选举中的腐败问题是钱权交易系统化过程的表现,政治献金成为催生选举腐败的重要推手。虽然美国从立法上对选举中的政治献金作了比较严格的限制,但在司法实务中受到联邦法院判决的影响,政治献金一直未能从选举腐败中杜绝,利益的牵扯及利益集团的操控导致美国的选举腐败禁而难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 选举腐败 选票 政治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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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严于国法的主要功能及其完善路径——以贪污受贿行为的遏制为例
20
作者 高仕银 《廉政文化研究》 2017年第5期30-34,共5页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剔除了其中的贪污受贿犯罪构成要件并划定了更加严格的廉洁纪律底线,司法解释又对贪污受贿的违纪与犯罪予以明确界定并将二者进一步衔接,党纪严于国法在形式上得到了实现。在遏制贪污受贿行为的功能...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剔除了其中的贪污受贿犯罪构成要件并划定了更加严格的廉洁纪律底线,司法解释又对贪污受贿的违纪与犯罪予以明确界定并将二者进一步衔接,党纪严于国法在形式上得到了实现。在遏制贪污受贿行为的功能上,党纪严于国法主要体现在党纪新规前移贪污受贿风险防范关口、党纪执行迅速有力以及党纪追究严厉执行。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下,党纪严于国法在实质上要得到实现、在遏制贪污贿赂行为方面的功能要得到进一步发挥,除了构建一系列严密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外,还需完善纪律解释体系、实行违纪案例指导制度、明确纪律处分标准、健全纪法协调机制等更加规范的量纪执纪体系,确保党纪规定的正确实施和精细化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纪 国法 贪污受贿 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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