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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上是否一律平等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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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呈祥 《社会科学》 1983年第10期62-63,共2页
新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在这个问题上,人们的认识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有的同志认为,五四年宪法明文规定“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而新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是五四宪法这一原则... 新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在这个问题上,人们的认识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有的同志认为,五四年宪法明文规定“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而新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是五四宪法这一原则的恢复;并认为,既然是法律上一律平等,当然也应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对此,笔者不能表示苟同。我认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面前 宪法规定 五四宪法 新宪法 遵守宪法和法律 资产阶级 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适用法律 马克思主义 资本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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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者无罪”与“违法必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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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呈祥 《社会科学》 1982年第7期62-63,共2页
我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在政治生活中,我们也提出:“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原则。由此,有些人往往把言论自由和“言者无罪”等同起来;也有极少数人借“言论自由”和“言者无罪”为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有必... 我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在政治生活中,我们也提出:“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原则。由此,有些人往往把言论自由和“言者无罪”等同起来;也有极少数人借“言论自由”和“言者无罪”为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有必要搞清楚“言者无罪”、“言论自由”的确切涵义,搞清楚“言者无罪”和“违法必究”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言论自由 政治生活 涵义 社会主义民主 违法必究 民主自由 “自由” 公民 自由权利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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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稻品种演变与稻瘟病抗性的关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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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呈祥 商世吉 +4 位作者 杨立群 何传据 翟向前 焦伟华 李思芳 《黑龙江农业科学》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31-34,共4页
稻瘟病是黑龙江省水稻主要流行病害,一旦大发生会造成大幅度减产,有的地块甚至绝产。因此,抗稻瘟病历来是我省选育新品种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生产上选用品种的重要依据。本文论述建国以来黑龙江省水稻品种演变与稻瘟病抗性的关系。
关键词 水稻 品种 稻瘟病 抗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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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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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呈祥 岳川夫 《社会科学》 1983年第3期26-28,共3页
(一) 什么是平等?恩格斯在批判当时德国柏林大学讲师杜林把“平等”说成是超阶级的“终极真理”、“永恒的道德”的谬论时,曾作了科学的回答:“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 (一) 什么是平等?恩格斯在批判当时德国柏林大学讲师杜林把“平等”说成是超阶级的“终极真理”、“永恒的道德”的谬论时,曾作了科学的回答:“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关系,而这种历史关系本身又以长期的以往的历史为前提。所以这样的平等观念什么都是,就不是永恒的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47页)这就是说,平等的观念并不是人们头脑中固有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 平等观 历史关系 资产阶级 平等观念 观念的形成 永恒的真理 马克思恩格斯 终极真理 柏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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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学会座谈《民事诉讼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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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呈祥 《社会科学》 1982年第4期4-4,共1页
上海市法学学会三月举行座谈会,交流学习《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心得体会。参加这次会议的有法学会、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华东政法学院、法院、检察院、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处等单位同志三十余人。会议由法学会会长徐盼秋同志主持。... 上海市法学学会三月举行座谈会,交流学习《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心得体会。参加这次会议的有法学会、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华东政法学院、法院、检察院、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处等单位同志三十余人。会议由法学会会长徐盼秋同志主持。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政法学院 上海市 法学会 心得体会 会议 法律顾问处 社会科学院 检察院 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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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学会讨论民主与法制关系等六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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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呈祥 《社会科学》 1982年第2期20-20,共1页
上海市法学学会举行一九八一年年会,开幕式由副会长曹漫之主持,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于光远出席开幕式,并就精神文明问题向大会作了学术报告。
关键词 开幕式 于光远 学术报告 副院长 上海市 法学界 年会 六个问题 民主与法制 中国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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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法学界争论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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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呈祥 《社会科学》 1982年第1期71-73,共3页
近年来,国内法学界对一些学术问题进行探讨,兹简介如下,供参考。 一、法学研究对象是法而不是国家 由于过去取消了政治学科,所以一直把国家与法一起作为法学的研究对象。 近来,多数同志认为,国家问题应是政治学的研究对象。
关键词 法律 法学界 法学研究 法治 意志 研究对象 政策 国家问题 学术问题 阶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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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法学界争论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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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呈祥 《编辑之友》 1982年第4期233-240,共8页
近年来,国内法学界对一些学术问题进行探讨,兹简介如下,供参考。一、法学研究对象是法而不是国家由于过去取消了政治学科,所以一直把国家与法一起作为法学的研究对象。近来,多数同志认为,国家问题应是政治学的研究对象。
关键词 法学界 法律约束 阶级性 研究对象 社会主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政策 法治论 工人阶级 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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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代咨询业的性质、特点与作用——兼谈咨询工作与学术研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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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呈祥 《探索与争鸣》 1987年第4期46-48,共3页
现代咨询业越来越为现代领导者所重视,它被看作是“思想库”、“智囊团”、“知识工厂”、“脑袋公司”,成为科学决策的根本依据。它的产生是现代社会生产力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
关键词 中国 现代咨询业 性质 特点 咨询工作 学术研究 科学决策 社会效益
全文增补中
法是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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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呈祥 《探索与争鸣》 1986年第4期50-51,共2页
现在很少有人再坚持社会主义的法“只反映无产阶级意志,不反映其他人民的意志”的说法,一般都认为“我们的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然而在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的关系问题上,仍有不少同志认为“法只有政治职能,不... 现在很少有人再坚持社会主义的法“只反映无产阶级意志,不反映其他人民的意志”的说法,一般都认为“我们的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然而在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的关系问题上,仍有不少同志认为“法只有政治职能,不存在社会公共职能”,如果“承认法有社会公共职能,就是承认法是超阶级的”。在这些同志看来,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和人民性还可以统一,但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则绝对不能统一。这种观点,我认为是值得商榷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阶级性 社会性 社会主义法 社会公共职能 中国
全文增补中
适用法律必须服丛党的政策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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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呈祥 《法学》 1958年第8期47-49,共3页
关于政策和法律的关系问题,“法学”和“政法研究”都先后发表过一些讨论性质的文章,可见这个问题已引起法律界的重视。现拟就以下的两个问题发表一些粗浅的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指正。
关键词 法律界 适用法律 两个问题 关系问题 政法工作者 法学 密切联系 旧法观点 政策 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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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糾紛的性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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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呈祥 《法学》 1958年第5期14-,10,共2页
毛主席关于两类矛盾的学說,是馬克思列宁主父的創造性的发展。它指导着一切工作和一切学术,而在政法工作和政法科学方面,更其重要。为着紀念“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问题”发表一周年,上海法学界举行了一連串的座谈会和讨论会。首... 毛主席关于两类矛盾的学說,是馬克思列宁主父的創造性的发展。它指导着一切工作和一切学术,而在政法工作和政法科学方面,更其重要。为着紀念“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问题”发表一周年,上海法学界举行了一連串的座谈会和讨论会。首先,华东政法学院的国家与法的理論教研組、刑法教研組、民法教研組都在四月间举行了两次到三次的座谈会。出席的除该院师生外,还邀请了复旦大学法律系、公安学院上海分院的教师和上海各政法机关的同志参加。討論:两类矛盾学說对法学教学和科学研究上的指导意义、刑事犯罪的矛盾性質、民法是否也对敌孶鹊葐栴},大家发表了自已的看法。尤其关于刑事犯罪是否全是敌我矛盾性質,还是也有人民內部矛盾性質的問题,引起了教师和同学們的爭論。在此基础上,上海法学会于四月二十五日召开了范围较大的座谈会,座谈“两类矛盾学說在法学研究上的意义和作用”。参加者有法学界人士四十余人,会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最后由曹漫之同志综合了大家的意見,指出:两类矛盾学說是一根绕线,貫穿着法学的各个部門,是最基本的指导原則,大家必須透彻了解并善于运用这个原則来进行政法科学的研究和实际工作。曹漫之同志并说明这次座谈会仅是学习两类矛盾学說的开始,今后还須广泛展开,在各單位、各孯瞪钊胩致邸?这里发表了座谈会上的一部分发言稿,其余的將在下一期繼續刊載。本期还发表了中央政法干校谢飞副校長的“如何区分两类不同性質的矛盾”一文,对这个討論是有帮助的。希望全国法律界同志进一步研究毛主席关于两类矛盾的学說,并写出稿件寄来,本刊当以較大的篇幅来发表这方面的文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矛盾性 两类矛盾 列宁 学术 座谈会 正确处理 刑事犯罪 民事 人民内部矛盾 法学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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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类社会矛盾问题的座谈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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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康 胡曲园 +13 位作者 李佐长 周谷城 刘佛年 徐怀启 胡少鸣 傅季重 高呈祥 漆琪生 濮之珍 束世澂 汪旭庄 全增嘏 苏绍智 丁忱 《学术月刊》 1958年第4期10-27,共18页
自从毛主席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发表后,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特别是自去年整风、反右以来直到目前还在继续进行的反保守、反浪费运动以及广大的知识分子和干部的普遍制订红专规划,全国出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大... 自从毛主席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发表后,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特别是自去年整风、反右以来直到目前还在继续进行的反保守、反浪费运动以及广大的知识分子和干部的普遍制订红专规划,全国出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大跃进和科学文化大跃进的新局面,这篇具有历史意义的著作的理论威力,更为人们所深切体会,两类矛盾问题更加普遍引起广大干部和哲学与社会科学界的兴趣,从而要求进一步的深入学习和研究。为此,本刊与上海哲学学会特于2月22日邀请上海市哲学与社会科学界及业务部门和党群机关的工作干部五十余人举行座谈。这次座谈触及到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语言学以及其他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有精辟的见解,也有尚可商榷的意见,但总起来说,是提出了问题,为今后进一步的专题讨论提供了线索。会议详情,本刊第三期已有报道,兹再将全部记录发表,以飨读者。记录在付排前均送经发言者亲自对文字或论点作了修改订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革命 两类矛盾 矛盾问题 敌我矛盾 克思主义 毛主席 对抗性矛盾 列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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