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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智能产品发 展风险抗辩的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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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完成 《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2023年第6期90-98,共9页
人工智能产品在提升人们生产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可能由于其科技特征导致不确定性致害风险的市场隐患问题。面向人工智能产业的未来发展前景,从法律制度层面协调保障人工智能产品安全与鼓励技术研发创新,关键在于合理配置发展风险与产品... 人工智能产品在提升人们生产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可能由于其科技特征导致不确定性致害风险的市场隐患问题。面向人工智能产业的未来发展前景,从法律制度层面协调保障人工智能产品安全与鼓励技术研发创新,关键在于合理配置发展风险与产品责任之间的平衡机制。发展风险抗辩能够适应于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场景下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风险分配关系,具有正当的法律政策基础。为了消解人工智能产品发展风险抗辩制度运行的体系障碍、标准模糊以及可能对消费者保护弱化的隐忧,需要优化发展风险抗辩融入严格产品责任框架的可行路径,明晰科技水平标准和适用范围,以及配套产品跟踪观察制度和产品责任保险的补救机制,从而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良性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产品 发展风险抗辩 产品责任 补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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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修订背景下“产品”概念的新界定
2
作者 高完成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3年第5期39-43,共5页
产品的内涵与外延直接构成了产品责任法律体系的基本前提。智能制造和智能经济逐渐实现产业化,正在重新塑造产品形态。在产品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下,如何科学、合理界定产品的法律定义,将成为我国《产品质量法》修订中的难题。根据风险控... 产品的内涵与外延直接构成了产品责任法律体系的基本前提。智能制造和智能经济逐渐实现产业化,正在重新塑造产品形态。在产品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下,如何科学、合理界定产品的法律定义,将成为我国《产品质量法》修订中的难题。根据风险控制理论,“加工、制作”作为在法律层面对生产者施加人为介入行为的一个评价管道,应当界定为能够涵盖生产者对产品价值创造过程的全部人为介入活动。“用于销售”主要是指限定产品的流通目的,应理解为产品投入流通的各种方式。对于一些具有争议性的特殊类型产品,有必要尽快明晰其产品的客体属性及强调产品安全的重要价值,亟待从立法层面予以正面列举,主要包含电力、热能、天然气等能源,计算机软件和初级农产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品质量法》修订 智能产品 产品责任 产品概念 产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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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汽车数据共享的困境与法律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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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完成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6期92-100,共9页
数据共享在智能汽车领域的重要价值尤为凸显,能够提升智能汽车行业的整体安全和效率,成为智能汽车大规模商业化落地亟待解决的前提问题。当前产业实践中智能汽车数据并未实现有效融合,数据孤岛普遍存在,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为数据共享的... 数据共享在智能汽车领域的重要价值尤为凸显,能够提升智能汽车行业的整体安全和效率,成为智能汽车大规模商业化落地亟待解决的前提问题。当前产业实践中智能汽车数据并未实现有效融合,数据孤岛普遍存在,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为数据共享的基本规则缺乏、共享主体的激励机制缺失以及数据安全风险隐患。对此我国应当建构智能汽车数据共享的法律制度体系,确立数据共享的基本原则,围绕“共享前提—共享什么—与谁共享—如何共享”的链条而构建可操作性的共享规则,形成数据权益配置、共享获利、成本分担等数据共享的激励机制,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企业商业秘密以及国家安全利益的保护,设定智能汽车数据共享的合理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汽车 数据共享 数据安全 智慧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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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个人信息的保护模式及其反思——以隐私权的转型为视角 被引量:15
4
作者 张建文 高完成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27-33,共7页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持能动的态度,采取将个人信息附属于隐私权的保护方式。然而伴随着隐私权的现代性转向,司法实践中个人信息的附属保护模式却遭遇了困境。无论从权利配置还是从个人信息保护机构的运作来看...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持能动的态度,采取将个人信息附属于隐私权的保护方式。然而伴随着隐私权的现代性转向,司法实践中个人信息的附属保护模式却遭遇了困境。无论从权利配置还是从个人信息保护机构的运作来看,个案裁决的救济方式都无法建构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框架。通过创设以私权为核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实现对私人信息在收录、使用、保存和管理等阶段的有效规制,并形成良性的运作机制,无疑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应然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实践 个人信息 附属保护模式 立法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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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宗教财产的归属与监管问题研究 被引量:3
5
作者 张建文 高完成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50-55,共6页
宗教财产社会团体所有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备受争议且未被真正适用,《物权法》也有意回避之。宗教财产的目的性本质包括宗教性、公益性和公用性,保障实现宗教财产的目的性功用比单纯定位宗教财产的归属更有现实意义。我国应采取统一的宗... 宗教财产社会团体所有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备受争议且未被真正适用,《物权法》也有意回避之。宗教财产的目的性本质包括宗教性、公益性和公用性,保障实现宗教财产的目的性功用比单纯定位宗教财产的归属更有现实意义。我国应采取统一的宗教财产监管模式,强化目的性功用的宗教财产监管理念,设立以宗教财产监察人为核心的内部监管机制,形成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协调的外部监督机制,并明确违反宗教财产目的性功用的主体法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宗教财产 归属学说 目的性功用 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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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产品致害风险及其侵权责任规制 被引量:15
6
作者 高完成 宁卓名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57-67,共11页
人工智能产品具有自主决策能力和深度学习能力,在蕴含巨大发展潜力的同时也存有不可避免的风险,亟须从法律制度层面作出有效规制。在注重损害预防的理念之下,要求制造商在产品研发阶段预先设计出符合法律和伦理的算法程序规则,并将之嵌... 人工智能产品具有自主决策能力和深度学习能力,在蕴含巨大发展潜力的同时也存有不可避免的风险,亟须从法律制度层面作出有效规制。在注重损害预防的理念之下,要求制造商在产品研发阶段预先设计出符合法律和伦理的算法程序规则,并将之嵌入人工智能系统以尽可能降低致害风险。以智能机器人和智能网联汽车等为代表的人工智能产品致害事故主要归因于其缺陷问题,可以统一纳入产品责任制度的范畴。人工智能产品致害侵权责任应当坚守严格责任原则的基本立场,明晰智能软件的产品属性并依据违反既定设计标准和故障理论判定其缺陷问题,扩充责任主体为生产者、销售者、研发者以及改造者,对于发展风险抗辩仍需保留并注意弥补可能带来的损害。为了应对大规模人工智能产品侵权责任纠纷和及时救济受害人,还应当充分发挥责任保险机制的配套作用,构建多层级的保险结构,探索个性化的保险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产品 智能网联汽车 产品责任 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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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汽车致损事故的产品责任适用困境及对策研究 被引量:10
7
作者 高完成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15-121,共7页
自动驾驶汽车能够取代人类驾驶员的操作,发生致损事故在很大程度上是因车辆存在产品缺陷问题,产品责任将可能作为主要的责任适用路径。由于自动驾驶汽车的高度复杂性和自主性,使得现行产品责任规则面临适用难题,亟待作出相应调整。在产... 自动驾驶汽车能够取代人类驾驶员的操作,发生致损事故在很大程度上是因车辆存在产品缺陷问题,产品责任将可能作为主要的责任适用路径。由于自动驾驶汽车的高度复杂性和自主性,使得现行产品责任规则面临适用难题,亟待作出相应调整。在产品缺陷认定方面,应根据缺陷类型细化判断方法,设计缺陷的判断应综合运用消费者合理期待标准和风险—效用标准;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明采取推定方式;扩充产品责任主体范围,包括广义上的生产者、销售者、研发者、改造者以及智能应用辅助者;关于发展风险的抗辩应严格限定适用,同时完善风险预防的补救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自动驾驶汽车 产品缺陷 产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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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传播时代个人行踪信息的法律保护 被引量:2
8
作者 高完成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78-79,共2页
2019年8月22日,《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该草案第813条明确地将自然人的“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的范围,这一举措凸显了行踪信息的重要保护价值,也反映岀民法典与时俱进的科学立法精神。在大数据传播时代背景下,个... 2019年8月22日,《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该草案第813条明确地将自然人的“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的范围,这一举措凸显了行踪信息的重要保护价值,也反映岀民法典与时俱进的科学立法精神。在大数据传播时代背景下,个人行踪信息的法律内涵、基本特征以及具体保护制度仍值得进一步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精神 民法典 法律内涵 数据传播 个人信息 与时俱进 行踪 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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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中摄像监控的法律规制——以合理的隐私期待为视角 被引量:4
9
作者 高完成 《宜宾学院学报》 2015年第11期50-56,共7页
在公共领域中,公民仍然拥有相对的合理隐私期待,但我国司法对公共领域摄像监控下的隐私权保护,倾向于否定的态度。面对现代隐私权的新挑战,司法机关需要从比例原则出发,衡量公共利益与公共领域中公民隐私权保护的协调问题,同时也有必要... 在公共领域中,公民仍然拥有相对的合理隐私期待,但我国司法对公共领域摄像监控下的隐私权保护,倾向于否定的态度。面对现代隐私权的新挑战,司法机关需要从比例原则出发,衡量公共利益与公共领域中公民隐私权保护的协调问题,同时也有必要在立法技术层面对公共领域摄像监控进行合理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领域 摄像监控 隐私权 立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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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引擎服务中的隐私权保护——以“百度公司侵权门”为视角 被引量:2
10
作者 高完成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72-76,81,共6页
在搜索引擎服务中,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手段逐渐变得隐秘化与科技化,客观上对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文章对网络社会中隐私权保护对象以及隐私权与个人信息的关系进行考察,总结我国隐私权范围呈现日益扩张的特性,体现出隐私权保... 在搜索引擎服务中,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手段逐渐变得隐秘化与科技化,客观上对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文章对网络社会中隐私权保护对象以及隐私权与个人信息的关系进行考察,总结我国隐私权范围呈现日益扩张的特性,体现出隐私权保护理念上的不断进步及在保护手段上的日臻完善。赋予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必要的合理注意义务,促使其成为网络社会中的"善良管理人",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大有裨益。通常情况下侵害隐私权易造成受害人社会名誉的损害,司法实践中需要考虑的往往是损害赔偿数额的多寡,而不必过于纠结"侵害隐私权"与"侵害名誉权"的二元区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私权 搜索引擎 合理注意义务 保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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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冒名处分的私法适用路径研究 被引量:1
11
作者 高完成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19年第1期176-187,共12页
司法实践中认定不动产冒名处分的私法效果,需要兼顾意思自治和信赖保护两项价值,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在特殊情形下具有保护的正当性。不动产冒名处分行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适用前提及转让合同的效力要件,因此不能类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司法实践中认定不动产冒名处分的私法效果,需要兼顾意思自治和信赖保护两项价值,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在特殊情形下具有保护的正当性。不动产冒名处分行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适用前提及转让合同的效力要件,因此不能类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冒名处分行为与代理制度在信赖外观、调整对象方面具有类似性,可以类推适用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并综合考量相对人的信赖合理性与被冒名人的可归责性从而进行动态化分析,以协调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保护与被冒名人的静态财产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处分 信赖保护 善意取得 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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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认定研究——基于“宾利豪车退一赔三案”的思考
12
作者 高完成 《经济法论坛》 2019年第2期89-102,共14页
目次一、"宾利豪车退一赔三案"争议焦点及评述二、经营者告知义务范围的界定三、经营者违反告知义务与欺诈行为的判定四、经营者违反告知义务的民事责任五、结语2018年11月22日,我国汽车销售领域消费者维权史上索赔金额最高的... 目次一、"宾利豪车退一赔三案"争议焦点及评述二、经营者告知义务范围的界定三、经营者违反告知义务与欺诈行为的判定四、经营者违反告知义务的民事责任五、结语2018年11月22日,我国汽车销售领域消费者维权史上索赔金额最高的"宾利豪车退一赔三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关于经营者未将车辆漆面及窗帘瑕疵信息告知消费者构成欺诈的判决结果,对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告知义务 民事责任 消费欺诈 买卖合同纠纷 消费者保护法 法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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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老龄化”背景下老年群体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1
13
作者 高完成 张辰伟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23年第7期136-138,共3页
在人工智能时代,老年人面临“数字鸿沟”的窘迫问题,如何让老年人放心使用智能化产品和享受智能化服务,关键点在于切实保障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未对老年群体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作出特殊规定,老年群体作为网络空间... 在人工智能时代,老年人面临“数字鸿沟”的窘迫问题,如何让老年人放心使用智能化产品和享受智能化服务,关键点在于切实保障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未对老年群体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作出特殊规定,老年群体作为网络空间中的弱势群体,其个人信息知情同意权行使目的容易落空,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存在虚置现象,由此导致老年群体个人信息权益遭受侵害的风险加剧。在“智能化+老龄化”的双重背景下,应对老年群体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困境,需要细化老年群体个人信息知情同意权规则、设计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特殊方案以及拓宽个人信息公益诉讼的救济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老龄化 个人信息 知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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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产品跟踪观察义务规则的体系性解读
14
作者 高完成 《私法》 2023年第1期1-14,共14页
产品跟踪观察义务的理论基础在于生产者负有的交易安全义务,该项法定义务的履行能够有效预防现代工业社会可能出现的大规模缺陷产品致害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5条确立的预防性责任与第1206条第1款规定的产品跟踪观察义务... 产品跟踪观察义务的理论基础在于生产者负有的交易安全义务,该项法定义务的履行能够有效预防现代工业社会可能出现的大规模缺陷产品致害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5条确立的预防性责任与第1206条第1款规定的产品跟踪观察义务在规范功能上相互衔接,均旨在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对投入流通后的产品的潜在危险采取应对措施,共同彰显了损害预防理念在产品责任领域的具体适用。在产品跟踪观察义务中,售后警示措施应当适用于危险程度较低的产品缺陷类型,召回措施则应当适用于危险程度较高且具备普遍性的产品缺陷类型。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跟踪观察义务的责任性质仍宜界定为产品责任的范畴,其履行该项义务的法律意义在于使其能够对受害人提起的产品责任诉讼进行抗辩以及避免承担过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品责任 跟踪观察义务 售后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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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权的本体论及本土化研究 被引量:15
15
作者 张建文 高完成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6年第3期76-81,共6页
欧洲早期权利形态的被遗忘权成为网络社会中的正式权利,得益于欧盟法院对"谷歌公司诉冈萨雷斯案"的判决。被遗忘权的适用范围可以概括为"不当的、不相关的、过时的"信息,其主要功能在于删除使信息主体社会评价降低... 欧洲早期权利形态的被遗忘权成为网络社会中的正式权利,得益于欧盟法院对"谷歌公司诉冈萨雷斯案"的判决。被遗忘权的适用范围可以概括为"不当的、不相关的、过时的"信息,其主要功能在于删除使信息主体社会评价降低的网络信息。被遗忘权本质上归属于个人信息权范畴,它不是一项独立的权利形态。在我国实现网络强国战略的背景下,应积极探索被遗忘权保护的本土化路径,以应对网络社会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新挑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遗忘权 个人信息权 法律属性 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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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及亮点 被引量:1
16
作者 张建文 高完成 《中国宗教》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33-35,共3页
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出台,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达到新的高度,对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关键词 《宗教事务条例》 修订 意义 宗教工作 依法治国 依法管理 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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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确立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浅析
17
作者 张建文 高完成 《中国宗教》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33-35,共3页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顺利通过,这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事业迈出了关键一步,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民法总则》亮点颇多,尤其是该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中规定:“依法设立的宗教活...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顺利通过,这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事业迈出了关键一步,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民法总则》亮点颇多,尤其是该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中规定:“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这表明立法直接确立了宗教活动场所的法人地位,回应了长期以来的社会现实问题和学界呼声,凸显了立法的创新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宗教活动场所 民法总则 法人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现实问题 法典编纂 法人登记 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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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产品自损的侵权责任救济论
18
作者 高完成 《判解研究》 2021年第1期74-90,共17页
―、问题的提出侵权责任法的首要任务体现为受害人就其已经遭受的损害有权获得赔偿,这不仅适用于过错责任领域,而且也适用于严格责任领域。^(①)损害是赔偿的前提,正所谓没有损害,就没有赔偿。在产品责任案件中,因缺陷产品造成受害人的... ―、问题的提出侵权责任法的首要任务体现为受害人就其已经遭受的损害有权获得赔偿,这不仅适用于过错责任领域,而且也适用于严格责任领域。^(①)损害是赔偿的前提,正所谓没有损害,就没有赔偿。在产品责任案件中,因缺陷产品造成受害人的损害是成立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要件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 《民法典》 过错责任 严格责任 缺陷产品 损害赔偿 产品自损 问题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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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红灯规则”引发的法治思考
19
作者 高完成 陈毅清 《中国审判》 2015年第10期87-87,共1页
一位美国青年赶时间上班,车速极快,突然,一个印有“stop”的路牌进入他的视线,他急忙踩刹车,车子刚好停在路标前。左右观察,确定横向道路上没有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后,他才继续驾车前行……这只是一个几秒钟的电影场景,但却促使... 一位美国青年赶时间上班,车速极快,突然,一个印有“stop”的路牌进入他的视线,他急忙踩刹车,车子刚好停在路标前。左右观察,确定横向道路上没有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后,他才继续驾车前行……这只是一个几秒钟的电影场景,但却促使笔者联想到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感慨良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建设 美国青年 STOP 电影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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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判视域中的优生选择权:性质、主体及救济
20
作者 张建文 高完成 《人权研究(辑刊)》 2020年第1期81-101,565,共22页
作为基本人权的生育自由,不仅彰显个人自治的宪法价值,而且具备私法层面的救济效力。司法裁判领域新兴权利诉求的优生选择权在性质上宜界定为一项人格利益,医疗机构在产前检查中负有诊断及告知义务,我国现行法上存在请求权基础规范。优... 作为基本人权的生育自由,不仅彰显个人自治的宪法价值,而且具备私法层面的救济效力。司法裁判领域新兴权利诉求的优生选择权在性质上宜界定为一项人格利益,医疗机构在产前检查中负有诊断及告知义务,我国现行法上存在请求权基础规范。优生选择权的主体是指孕妇及其配偶,不包括缺陷婴儿在内。认定医疗机构的责任比例,应考量其对损害结果的过错参与度和可预见性。优生选择权受到侵害后的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范围应包括合理预见的具有极大发生可能性的预期损失,主要是指缺陷婴儿的后续医疗费、特殊护理费和特殊教育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育权 优生选择权 新兴权利 产前诊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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