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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税收调查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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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福建省国税局课题组 张金水 +3 位作者 林滇 高少捷 兰延灼 郑敏莉 《发展研究》 2007年第12期17-19,共3页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它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产品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层次...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它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产品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层次的高低,目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厅局级、市县级等不同层次企业群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企业税收 农产品加工 福建 利益联结机制 农产品生产 经营指标 企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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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出经营未办理涉税事项,损失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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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兰延灼 高少捷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9期69-71,共3页
基本案情 山东省某家电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为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份额,2002年下半年开始在福建省某城市设立了办事处,办事处主要负责该家电公司在福建省的家电调拨和通知购货方取货,该办事处在驻地开设了银行户头,在向福... 基本案情 山东省某家电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为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份额,2002年下半年开始在福建省某城市设立了办事处,办事处主要负责该家电公司在福建省的家电调拨和通知购货方取货,该办事处在驻地开设了银行户头,在向福建省的购货方收取货款后汇回山东公司,发票由山东的家电公司向购货方开具.在2003年5月份,该办事处驻地的市国税一分局在检查中发现从2002年11月份到2003年3月的4个月时间里该办事处共收取货款530万元,均未向驻地的国税部门申报纳税.国税一分局以该办事处未办理纳税申报为由,对该办事处做出税收处理决定,要求补缴增值税30万元,并给予罚款20万元和相应的滞纳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增值税 中国 一般纳税人 税收征管 税务机关 税务检查 纳税申报 “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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