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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思政化视角下高校英语课堂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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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颖文 《海外英语》 2021年第10期238-239,共2页
大学英语作为每所高校的必修课程,它在促进学生能力、知识积累以及综合素养提升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的高校英语教学中普遍缺失思政教育的涉入,导致课程无法发挥实际价值,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课堂思政"的教育理... 大学英语作为每所高校的必修课程,它在促进学生能力、知识积累以及综合素养提升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的高校英语教学中普遍缺失思政教育的涉入,导致课程无法发挥实际价值,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课堂思政"的教育理念,对大学生的就业、学习产生不利因素。因此该文主要探讨课程思政理念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渗透与实施策略,让立德树人的教学任务落到实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学英语课堂 课堂思政理念 实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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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构的逻辑主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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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锡生 高颖文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15-125,共11页
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制度与使用权制度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构的逻辑主线,是健全制度体系的重要依据。我国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制度设计的根据是对自然资源资产公共属性的确证,通过公私利益的平衡与协调,保障公民享有充足的资源生存... 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制度与使用权制度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构的逻辑主线,是健全制度体系的重要依据。我国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制度设计的根据是对自然资源资产公共属性的确证,通过公私利益的平衡与协调,保障公民享有充足的资源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维护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制度的建构和完善应遵循权利内在价值层次,依照“生存性、战略性、生态性、公共性、经营性”的顺位配置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以便协调处理权利冲突,保障各类产权高效协调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 产权制度 逻辑主线 所有权制度 使用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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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流程偏离的结果归责分析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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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颖文 《中外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521-540,共20页
因果流程偏离不是事实认识错误,不适用认识错误的处理规则,其本质是行为实施后具体因果流程相对于行为人的预见发生的偏离,属于故意犯结果归责的问题。错误理论对该问题的错误界定导致了分析方法的错误,引发了内在逻辑矛盾与标准的不明... 因果流程偏离不是事实认识错误,不适用认识错误的处理规则,其本质是行为实施后具体因果流程相对于行为人的预见发生的偏离,属于故意犯结果归责的问题。错误理论对该问题的错误界定导致了分析方法的错误,引发了内在逻辑矛盾与标准的不明确性;客观归责理论主观视角的欠缺导致了归责评价的不完整性,造成内在逻辑矛盾和标准正当性危机。结果归责的本质是对故意既遂犯不法完整性的检验,内容是对主客观事实在规范范围内的同一性评价,方法是检验主客观事实的重合部分是否为禁止风险所包含。因果流程偏离的结果归责分析路径是,比较行为人认识的风险相关基础事实与客观实际发生的事实,对两者重合部分加以描述,以裁判者视角,立足行为时点,结合自然因果法则与规范保护目的,判断主客观事实的重合部分是否足以评价为创设并实现法所不容许的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因果流程偏离 结果归责 错误理论 客观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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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刑法中的抽象法益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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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颖文 《荆楚法学》 2023年第2期87-100,共14页
人与规范的关系和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决定了法益概念的内容,同时也为法益理论提供了法哲学根基与正当性基础。法益先于实定法存在,是人在社会中实现自身主体性目的必不可少的利益。法益兼具事实与价值要素,价值要素只有经过普遍的规范性交... 人与规范的关系和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决定了法益概念的内容,同时也为法益理论提供了法哲学根基与正当性基础。法益先于实定法存在,是人在社会中实现自身主体性目的必不可少的利益。法益兼具事实与价值要素,价值要素只有经过普遍的规范性交往,才能成为法益的内容。纯粹的情感要素及道德伦理、社会习俗、习惯风化都应排除在法益概念之外。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抽象法益的内容应服务于现代社会中人的目的实现,唯有在人的广泛规范性交往中形成的,符合人的生存和发展必要条件的社会利益,才能成为刑法抽象法益的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 自由主义 人类形象 赌博罪 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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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目的与犯罪论体系:由“刑”到“罪”的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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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颖文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7年第1期170-203,共34页
从学者对于刑罚理论的关注和反思的状况来看,近代以来,刑罚在整个刑事法律知识体系中的作用不容忽视。犯罪与刑罚,系刑法科学中最重要的一组语词,总是相伴出现,相互影响。刑罚规制与适用的知识体系,可为犯罪定型和判断的知识体系... 从学者对于刑罚理论的关注和反思的状况来看,近代以来,刑罚在整个刑事法律知识体系中的作用不容忽视。犯罪与刑罚,系刑法科学中最重要的一组语词,总是相伴出现,相互影响。刑罚规制与适用的知识体系,可为犯罪定型和判断的知识体系在效果上提供新的标准,同时亦反制和影响着后者的构建和发展。正如德国学者指出:“一个科学的犯罪论,应当与刑罚论协调一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论体系 刑罚目的 “刑” 法律知识体系 刑罚理论 近代以来 学者 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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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中仅参与提出不法要求之行为人的共犯性质认定——兼论短缩的二行为犯中共犯的承继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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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颖文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7年第2期44-66,共23页
根据我国的立法体例和具体规定,绑架罪应为单一行为犯,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并非绑架罪的构成要件行为,而是主观上的超过要素。成立绑架罪,仅需要在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下实施了控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绑架罪中... 根据我国的立法体例和具体规定,绑架罪应为单一行为犯,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并非绑架罪的构成要件行为,而是主观上的超过要素。成立绑架罪,仅需要在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下实施了控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绑架罪中,对他人实施绑架行为有所认识但并未参与控制他人自由,仅仅实施或帮助实施提出勒索财物等不法要求的行为人,在绑架罪作为目的犯或短缩的二行为犯的前提下,在绑架行为仍然持续的场合,应当成立绑架罪的共犯。同理,在部分短缩的二行为犯中,在构成要件行为已经既遂但仍然持续的场合,实施目的行为的行为人,应成立该罪的共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目的犯 短缩的二行为犯 共犯 承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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