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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的依据和路径
被引量: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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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斯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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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复旦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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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流通经济》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100-112,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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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经济的刑事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构研究”(21&ZD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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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如何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已经成为全世界共同关心的议题,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在当今时代具有重要意义。社会责任缺失下产生了技术风险泛化导致的制度供给失位、技术资源集中导致的企业权责失衡、技术伦理滞后导致的社会生态失调等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治理危机。除采用自上而下的治理方案外,还可协同采用自下而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方案形成互补共治关系。人工智能企业与社会签订的基于正式制度的显性契约和基于非正式制度的隐性契约可以作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技术跃迁背景下政府失灵对企业敏捷共治的需求以及全球竞争背景下国家与企业战略共赢的需求可以成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现实逻辑。为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制度供给层面,应构建软法硬法协同治理的综合网络;在政企合作层面,应构建企业自我规制与政府监管衔接互动机制;在微观落实层面,应构建多元化董事会结构和合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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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ChatGPT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伦理
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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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hatGPT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rporate ethics
corporate compli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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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0.7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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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域外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制度的借鉴与启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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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斯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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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复旦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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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外资》
2023年第21期46-4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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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通过对比国内外的合规管理评价制度,可以发现我国的合规管理评价制度借鉴吸收了域外多个国家的先发经验。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制度,但仍然有一些进步空间。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和公司丑闻的频发,各国当局都加强了对企业合规的规制与监督。无论对于监管方合规整改验收还是企业开展合规体系构建,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制度都是企业合规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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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规管理
公司丑闻
管理有效性评价
借鉴与启示
监管方
合规体系
借鉴吸收
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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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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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网络滋扰行为的刑事治理
被引量: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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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斯齐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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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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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犯罪研究》
2019年第4期56-64,99,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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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互联网社会,利用信息网络对他人实施跟踪、威胁、纠缠等滋扰行为现象增生趋重,相比一般的滋扰行为,网络滋扰行为对公民个人精神安宁权益的侵犯呈现负面扩大效应。对网络滋扰予以刑法规制,具有保护个人隐私、生活安宁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双重法益的功能,但其作用也是有限的。对于网络滋扰衍生行为可运用现有罪名进行定罪和处罚;对于网络滋扰本身行为,必要时可合理借鉴域外立法,在刑法中单独设立跟踪滋扰罪名,并通过设置主客观构成要件加以限定。基于刑事一体化角度,司法层面须注重刑民行之间的衔接协调,同时,积极采取社区矫正、禁止令等刑事措施,形成惩治与预防网络滋扰行为的刑事治理一体化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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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滋扰
软暴力
跟踪滋扰
罪刑事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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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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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后设监管理论下平台组织内信息信义义务的适用
被引量:5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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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斯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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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复旦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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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22年第5期10-27,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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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个人信息被滥用的现象在网络平台关系中最为突出。现有赋权信息主体与约束信息处理者的规范框架都有其局限性。困境背后的监管理论问题在于监管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监管资源局限、对抗性关系形成。采用后设监管有利于化解以上困境,而具有灵活性、底线性、道德性、内生自治性的信息信义义务模式能够有效落实后设监管的动力机制。主体方面,信息信义义务模式的受信主体为所有网络企业,区分重要网络企业与一般网络企业的信义义务严格程度,并将网络用户和网络企业列为共同受益人。客体方面,其客体为信息财产权益,并可通过单独访问权限设置、除外条件设置让信息财产在性质上满足独立性、确定性与同一性要求。内容方面,忠实义务是刚性底线,通过一系列禁止性消极义务防止网络企业侵害网络用户的利益;注意义务鼓励企业向善,在具体的场景中通过“比例原则”与“动态系统论”将积极义务付诸实践。责任承担方面,信息信义义务关于举证责任、共同受托人、归入权的相关规定都有利于威慑网络企业,保障个人信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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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平台组织
信息信义义务
后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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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Platform Organization
Information Fiduciary Duty
Meta-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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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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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科创板差异化表决权结构下的利益冲突与应对进路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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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斯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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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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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投资者》
2020年第1期26-50,共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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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新经济和高新科技的发展,差异化表决权结构成为众多创始人化解融资需求和控制权稀释困境的最佳选择。2019年1月和2019年3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文件表明允许科技创新企业发行具有特别表决权类别股份,这一举动表明我国突破传统"一股一权"原则,引进差异化表决权架构。诚然,美国对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研究已经较成熟,但发达资本市场的监管模式或许无法适用于新兴资本市场。一味地借鉴美国经验并不能开出真正适合中国的药方。所以,本文选取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新加坡两个同类新兴亚洲资本市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差异化表决权结构下内外各方利益主体间的冲突进行分析,结合差异化表决权的实践,试图提出完善科创板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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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差异化表决权结构
控制权
投资者保护
同股不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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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51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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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药品应急管理体系的现状分析与能力建设
被引量: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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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国征
鲁斯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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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中央财经大学健康金融实验室(数据库)
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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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应急管理科学》
2020年第12期24-2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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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折射出我国药品应急体系中存在若干薄弱环节,公共卫生应急产业发展存在滞后性。2020年是"2019一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的关键一年,而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是持续应对抗疫常态化的必然要求,药品应急体系是现代国家制度的重要构成。然而,我国药品应急体系在药品的生产、流通、采购、储备等环节上还存在药品价格垄断问题较为严重、药品流通环境尚需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药品供应体系不健全、防疫药品物资储备环节还需完善等问题。为健全我国药品应急体系,本文认为我国应当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全面改革、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法制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对药品供应予以保障、加强医疗救助基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药品供应的支持、增强卫生储备体系在保险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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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药品应急体系
健康中国
防疫药品物资供应
应急药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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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rug emergency system
Healthy China
epidemic prevention drug supply
emergency drug sup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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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95
[医药卫生—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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