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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代驾”行业法律问题分析及对策 被引量:3
1
作者 鲍俊红 《知识经济》 2011年第15期23-23,共1页
"酒后代驾"这一新兴行业在为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缺陷,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尤为必要。代驾合同性质为服务合同或承揽合同,主要责任由服务提供者承担。要采取多种措施规制代驾行业。
关键词 酒后代驾 合同性质 责任承担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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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权在未检工作中的运行特色解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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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鲍俊红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5年第4期67-75,共9页
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的特殊要求,总体有三:一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权在微观上应予整合,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要求,缩短诉讼期限,正确适用法律;二是为实现未... 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的特殊要求,总体有三:一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权在微观上应予整合,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要求,缩短诉讼期限,正确适用法律;二是为实现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权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纵横延伸,应在承上启下的诉讼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三是通过检察权微观层面的整合与纵横延伸,实现保护与教育并重,通过慎捕与慎诉,为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在特殊群体领域实现刑事司法理念之谦抑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权 未成年人 司法保护 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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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工作与检察院组织法修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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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鲍俊红 王冀鲁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5年第5期25-38,102,共15页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的修订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恰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也在强烈呼吁中。这几部法律都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息息相关。新时代催生的"未检工作"是以《未成...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的修订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恰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也在强烈呼吁中。这几部法律都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息息相关。新时代催生的"未检工作"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指针,以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并防止其再次犯罪为要务的。而"未检工作"是否纳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决定"未检工作"能否健康发展,能否不断完善的关键所在。"未检工作"目前只在《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有所提及,尚没有专门有针对性的被立法所明确。"未检工作"已经成为检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着"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特殊检察权能,亟需在《组织法》的修订中加以明确和认可,以保障未检机构的专门独立和未检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突出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和使命,加快推动"未检工作"法制化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检工作 检察权 检察院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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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法律文书应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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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鲍俊红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77-78,共2页
修改后刑诉法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对未检法律文书的规范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以此为契机,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文书内容,凸显法律文书公信力。
关键词 法律文书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诉讼程序 改革力度 文书内容 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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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济学考证下我国行政诉权改革发展的路径选择——兼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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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洪涛 鲍俊红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91-200,共10页
对行政诉权的保护是衡量一个国家行政法治水平的重要尺度。如果行政相对人或相关人的诉权得不到救济和保障,行政诉权不能顺畅进入"法律之门",仅从司法体制和司法程序构筑上着手,这样的努力显然是徒劳的。在我国目前的宪政条件... 对行政诉权的保护是衡量一个国家行政法治水平的重要尺度。如果行政相对人或相关人的诉权得不到救济和保障,行政诉权不能顺畅进入"法律之门",仅从司法体制和司法程序构筑上着手,这样的努力显然是徒劳的。在我国目前的宪政条件下,受国外"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及中国传统文化、现实司法体制多重影响的行政诉权,应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大的增量改革为突破口,寻求规模效益递增,并逐步培育出法治力量,最终推进行政诉讼司法体制的存量改革。行政诉权的发展必将为政府公权和社会公众私权博弈提供明确的行为预期,也为司法权监督行政权开启"法律之门",激励各方由对抗走向合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权 特别权力关系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原告资格:法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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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特别程序探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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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寅海 鲍俊红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65-68,共4页
修订后刑诉法专门规定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这些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在实践中如何运行才能真正体现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宗旨,是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重大课题。对实践中存在的合适成年人到场签字形式化问题,应当设立"合适成年人双次谈话... 修订后刑诉法专门规定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这些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在实践中如何运行才能真正体现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宗旨,是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重大课题。对实践中存在的合适成年人到场签字形式化问题,应当设立"合适成年人双次谈话制度"予以解决。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形成的各种非证据材料不宜入案件主卷。要注意通过权利充分告知、法规讲解,细化法律援助制度,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适成年人双次谈话 案外卷 更换援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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