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48篇文章
< 1 2 8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关于建立普遍意义的附条件程序出罪制度的思考 被引量:1
1
作者 黄京平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3期28-40,共13页
程序出罪的规模化现象,使我国不附条件不起诉欠缺正当性或正当性不足的特征突显。这必然影响规模化程序出罪的持久性、稳定性,也会形成轻微犯罪治理质效逐渐劣化的趋势。司法规范实际确定了具有相当普遍意义的附条件程序出罪规则,及时... 程序出罪的规模化现象,使我国不附条件不起诉欠缺正当性或正当性不足的特征突显。这必然影响规模化程序出罪的持久性、稳定性,也会形成轻微犯罪治理质效逐渐劣化的趋势。司法规范实际确定了具有相当普遍意义的附条件程序出罪规则,及时弥补了立法的缺陷,修正了规模化程序出罪正当性不足的偏差,也为建立普遍意义的附条件程序出罪制度积累了经验。普遍意义的附条件程序出罪制度,应由附条件不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和附条件终止刑事追诉程序构成,具体包含附条件不予立案、附条件撤销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几种具体的程序出罪方式。以不同等级的附条件不起诉取代酌定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不起诉,是建立普遍意义附条件不起诉的关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附条件 程序出罪 不予立案 撤销案件 不起诉 刑罚替代措施 分层出罪 犯罪分层
下载PDF
论酌定不起诉的程序性出罪机能--以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的关系为重点 被引量:15
2
作者 黄京平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65-76,共12页
酌定不起诉具有将刑事制度稳定性与刑事政策应变性融于一体的特性,具有包括刑法第37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在内的其他刑事法律制度不可替代的程序性出罪功能,是实现规模化出罪的基本刑事法律制度。大幅度提升酌定不起诉的适用率并使其长期... 酌定不起诉具有将刑事制度稳定性与刑事政策应变性融于一体的特性,具有包括刑法第37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在内的其他刑事法律制度不可替代的程序性出罪功能,是实现规模化出罪的基本刑事法律制度。大幅度提升酌定不起诉的适用率并使其长期稳定在合理的水准,最关键的现实方案,是从根本上解除实体规范对起诉裁量制度的不当束缚,消除违背起诉便宜原则实质精神的实体障碍。《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独立于《刑法》第37条的规定,实质意义为“根据刑事司法政策不需要判处刑罚”。“免罪免刑”的酌定不起诉与“定罪免刑”的公诉和裁判,所适用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实际控制标准,具有根本不同的法律属性。酌定不起诉是附加适用刑罚替代措施的独立前置条件。轻微犯罪规模化出罪时代的刑罚替代措施,应以附加适用为原则,以不附加适用为例外,对“免罪免刑”的酌定不起诉,应尽可能扩张附加适用刑罚替代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慎诉 规模化出罪 酌定不起诉 刑罚替代措施 定罪免刑
下载PDF
以慎诉刑事司法政策为根据的程序性规模化出罪 被引量:11
3
作者 黄京平 《公安学研究》 CSSCI 2023年第1期1-21,123,共22页
国家慎诉刑事司法政策的确立和实施,是实质性开启程序性规模化出罪进程并将此类出罪固定为司法常态的根本原因。我国刑事法律实际构建了刑事政策主导的分层出罪制度,属于程序性相对非罪化处断的情节显著轻微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是受刑... 国家慎诉刑事司法政策的确立和实施,是实质性开启程序性规模化出罪进程并将此类出罪固定为司法常态的根本原因。我国刑事法律实际构建了刑事政策主导的分层出罪制度,属于程序性相对非罪化处断的情节显著轻微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是受刑事司法政策双重叠加作用的出罪方式,在整个分层出罪制度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实定法秩序上,支配程序性规模化出罪的实际控制标准,是“根据刑事司法政策不需要判处刑罚”;支撑程序性规模化出罪的基本制度,是以刑罚需罚性为决定性条件的起诉裁量制度。慎诉刑事司法政策,是明确针对轻微犯罪、以实现程序性规模化出罪为主旨的专门刑事司法政策;实现立法入刑与司法出罪的适度制衡,避免落入微罪轻罪陷阱,优化刑事司法的犯罪惩治与犯罪治理之间的协调关系,是慎诉刑事司法政策无以替代的固有功能和核心价值。实体规范根本无法为程序性规模化出罪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撑。实体规范中的入罪标准与程序规范中的出罪标准,是不同层面的标准,是具有不同功能、解决不同问题的标准,入罪标准是成立犯罪的标准,具有严格限制入罪判断的功能;出罪标准是在行为成立犯罪的前提下,判断公诉必要性的标准,具有审前程序分流、司法相对非罪化处断的功能。实体性入罪标准与程序性出罪标准的关系,实际可以简化为刑罚可罚性与刑罚需罚性的关系。细化程序性出罪必备条件,强化刑罚替代措施附加适用,杜绝检察裁决权违规行使,是规范推进程序性规模化出罪的重要措施。其中,将“符合公共利益”增加为适用酌定不起诉的必备条件,基于司法现实确定“可以免除刑罚”的实际控制上限,是关键性的具体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慎诉 刑事司法政策 规模化出罪 程序性出罪 相对非罪化 不起诉 微罪轻罪陷阱 刑罚需罚性 公共利益
下载PDF
不同蜂蜜抗氧化活性和抑制酪氨酸酶活性的比较 被引量:9
4
作者 张敏 黄京平 +5 位作者 赵文 王鹏 金玥 胡菡 薛晓峰 张金振 《现代食品科技》 CAS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13-119,共7页
该研究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了10种蜂蜜中总酚酸和总黄酮的含量及对酪氨酸酶的活性抑制,采用1,1-二苯基苦基苯肼(DPPH)自由基清除法和铁离子还原(FRAP)法测定了其体外抗氧化活性。结果表明,10种蜂蜜总酚酸含量为116.46~2133.33 mg PCA/kg... 该研究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了10种蜂蜜中总酚酸和总黄酮的含量及对酪氨酸酶的活性抑制,采用1,1-二苯基苦基苯肼(DPPH)自由基清除法和铁离子还原(FRAP)法测定了其体外抗氧化活性。结果表明,10种蜂蜜总酚酸含量为116.46~2133.33 mg PCA/kg,总黄酮含量为8.31~120.81 mg QUE/kg,DPPH自由基清除IC50为16.25~674.22 mg/mL,铁离子还原FRAP值为0.50~7.39 mmol Fe^(2+)/kg,酪氨酸酶抑制IC50为9.15~350.26 mg/mL。荞麦蜜的DPPH自由基清除能力(IC50为16.25~45.83 mg/mL)、铁离子还原能力(3.21~7.39 mmol Fe^(2+)/kg)和酪氨酸酶活性抑制能力(IC50为9.15~14.16 mg/mL)显著高于其他几种蜂蜜(p<0.05)。蜂蜜抗氧化活性、酪氨酸酶抑制活性与蜂蜜中总酚酸、总黄酮含量显著相关(p<0.05)。该研究为蜂蜜功能性产品的开发提供了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蜂蜜 总酚酸 总黄酮 抗氧化 酪氨酸酶
下载PDF
蜂花粉中新烟碱农药的残留分析及膳食摄入风险评估
5
作者 石会娟 张敏 +6 位作者 张金振 黄京平 赵文 王鹏 胡菡 薛晓锋 金玥 《现代食品科技》 CAS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295-301,共7页
该研究探讨了我国不同植物源66个蜂花粉样品中8种新烟碱农药的残留情况,并根据残留结果进行普通人群膳食摄入风险评估。结果发现,样品检出率为50.0%,共检出5种新烟碱农药,包括啶虫脒、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和呋虫胺,检出率最高的为噻... 该研究探讨了我国不同植物源66个蜂花粉样品中8种新烟碱农药的残留情况,并根据残留结果进行普通人群膳食摄入风险评估。结果发现,样品检出率为50.0%,共检出5种新烟碱农药,包括啶虫脒、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和呋虫胺,检出率最高的为噻虫嗪(31.8%),残留浓度最高为啶虫脒(195.1 ng/g)。4种植物源的蜂花粉中新烟碱农药的残留存在显著差异:茶花粉的检出率显著高于其他3种花粉;杂花粉的残留浓度显著高于茶花粉和油菜花粉,残留浓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杂花粉、荞麦粉、茶花粉、油菜花粉。来自6个主要地区的蜂花粉残留情况也有所不同,这可能跟我国不同地区和不同作物中新烟碱农药的施用情况相关。依据新烟碱农药的残留浓度进行人类膳食摄入风险评估,评估结果(风险商值均小于1%)说明蜂花粉中的新烟碱农药残留风险可接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蜂花粉 新烟碱农药 膳食摄入风险
下载PDF
超高效液相色谱测定蜂蜜及其制品中的苯甲酸、山梨酸 被引量:8
6
作者 黄京平 李熠 +4 位作者 周金慧 吴黎明 陈兰珍 赵静 薛晓锋 《食品科学》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0期417-420,共4页
研究蜂蜜及其制品中的山梨酸与苯甲酸两种防腐剂的提取净化及其超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样品用水溶解,超声波辅助提取样品中的山梨酸与苯甲酸。样液经高速离心,滤膜过滤后,采用超高效液相色谱梯度洗脱与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测定样品中的... 研究蜂蜜及其制品中的山梨酸与苯甲酸两种防腐剂的提取净化及其超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样品用水溶解,超声波辅助提取样品中的山梨酸与苯甲酸。样液经高速离心,滤膜过滤后,采用超高效液相色谱梯度洗脱与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测定样品中的山梨酸与苯甲酸的含量。以BEH Shield RP18(2.1mm×100mm,1.7μm)为色谱柱,以0.02mol/L乙酸铵溶液和乙醇为流动相梯度洗脱,两种防腐剂在4min中内实现较好的分离。方法检出限:苯甲酸为2.5mg/kg,山梨酸为2.0mg/kg。以加标样品做添加回收率测定,苯甲酸与山梨酸的回收率分别为94.1%~102.3%和96.2%~99.8%,相对标准偏差均小于5%。方法简单、快速准确、灵敏度高,是一种较好的定性和定量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蜂蜜 蜂蜜制品 苯甲酸 山梨酸 超高效液相色谱
下载PDF
无被害人犯罪非犯罪化研究 被引量:27
7
作者 黄京平 陈鹏展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33-139,共7页
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将无被害人犯罪犯罪化与自由主义冲突,不利于合理划分刑法与道德的界线,违背刑法的谦抑性、法益保护等原则,所以应当将无被害人犯罪以非犯罪化。我国刑法虽然对无被害人犯罪一直持比较谨慎的态度,但是现行刑法中聚众... 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将无被害人犯罪犯罪化与自由主义冲突,不利于合理划分刑法与道德的界线,违背刑法的谦抑性、法益保护等原则,所以应当将无被害人犯罪以非犯罪化。我国刑法虽然对无被害人犯罪一直持比较谨慎的态度,但是现行刑法中聚众淫乱罪和赌博罪等确有修订的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被害人犯罪 非犯罪化 聚众淫乱罪 赌博罪
下载PDF
刑法修正案的若干思考 被引量:50
8
作者 黄京平 彭辅顺 《政法论丛》 2004年第3期50-55,共6页
刑法修正案与刑法典二者之间的内容替代、形式同一、层级效力等同的关系 ,以及刑法修正案的以制定权为内容的增设新罪功能 ,决定刑法修正案的立法主体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而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因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和颁布刑法... 刑法修正案与刑法典二者之间的内容替代、形式同一、层级效力等同的关系 ,以及刑法修正案的以制定权为内容的增设新罪功能 ,决定刑法修正案的立法主体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而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因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和颁布刑法修正案的做法值得反思 ;与单行刑法对刑法进行修正比较 ,刑法修正案具有较多的优越性 ,但其局限性也不可忽视 ,其功能上的局限性决定刑法修正案不应是修正刑法的惟一模式 ,有时仍然需要通过颁布单行刑法乃至于全面修订刑法典来弥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立法权 刑法典 单行刑法 时间效力 法条援引
下载PDF
论选择性罪名 被引量:18
9
作者 黄京平 彭辅顺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22-27,共6页
目前我国的选择性罪名存在七种类型。确定选择性罪名的根据有三个层面,其直接根据是选择性罪状,间接根据是犯罪构成,最终根据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选择性罪名既有其存在的价值,又有其固有的缺陷。适当限制选择性罪名的数量和规定对实施... 目前我国的选择性罪名存在七种类型。确定选择性罪名的根据有三个层面,其直接根据是选择性罪状,间接根据是犯罪构成,最终根据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选择性罪名既有其存在的价值,又有其固有的缺陷。适当限制选择性罪名的数量和规定对实施选择性罪名中数行为的犯罪人从重处罚是弥补其缺陷的两条主要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选择性罪名 选择性罪状 犯罪构成 社会危害性
下载PDF
终身监禁的法律定位与司法适用 被引量:118
10
作者 黄京平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4期97-102,共6页
终身监禁是依附于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无期徒刑执行制度存在的特殊刑罚措施,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纯粹死刑缓期执行之间的中间刑罚,兼顾着废除死刑和限制死刑替代措施的双重功能。其适用对象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偏重,单纯判处死刑缓期执... 终身监禁是依附于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无期徒刑执行制度存在的特殊刑罚措施,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纯粹死刑缓期执行之间的中间刑罚,兼顾着废除死刑和限制死刑替代措施的双重功能。其适用对象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偏重,单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偏轻,适用终身监禁罚当其罪的贪污受贿犯罪人。终身监禁可以溯及原本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受贿犯罪。被决定适用终身监禁者有重大立功表现而减为有期徒刑后,应依法执行有期徒刑,不执行或不再执行终身监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终身监禁 死刑缓期执行 无期徒刑 中间刑罚 减刑 假释 重大立功 刑法修正案(九) 贪污受贿
下载PDF
试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11
11
作者 黄京平 石磊 《法学论坛》 2002年第6期24-27,共4页
文章就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客观方面特征进行了探讨 ,并就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关键词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客观方面 司法认定
下载PDF
黑恶势力利用“软暴力”犯罪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74
12
作者 黄京平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8年第2期1-12,23,共13页
关于黑恶势力"软暴力"的规定方式、"软暴力"与暴力性手段的关联程度、"软暴力"手段的阶段性特征和恶势力的制度定位,最新规范文件与既有规范文件的规定有所不同。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关于黑恶势力"软暴力"的规定方式、"软暴力"与暴力性手段的关联程度、"软暴力"手段的阶段性特征和恶势力的制度定位,最新规范文件与既有规范文件的规定有所不同。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种颇具代表性的司法观点认为,"软暴力"可以是恶势力形成的基础性手段,恶势力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无须以暴力性手段为基础,更无须以暴力随时付诸实施为条件。在"恶势力"已成为半正式制度的背景下,应当以法治思维为基础,以对规范的实质解释为方法,以刑事政策适时调整的妥当性为基准,明确恶势力及其利用"软暴力"犯罪的认定规则:以暴力性手段为基础,或者暴力性手段在全部违法犯罪活动中具有支配性影响力,是认定恶势力的必要要件,也是恶势力构成具体犯罪的手段特征。涉刑事案件的"软暴力",分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软暴力"、恶势力的"软暴力"与普通刑事犯罪中的"软暴力"三类,各有其特征,应分类判断,不可混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软暴力 恶势力 黑社会性质组织 暴力性 威胁 恐吓 半正式制度 寻衅滋事 强迫交易 敲诈勒索
下载PDF
软暴力的刑事法律意涵和刑事政策调控——以滋扰性软暴力为基点的分析 被引量:32
13
作者 黄京平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03-121,2,共20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表明,软暴力违法犯罪的认定,是一个具有较大政策调节空间的法律适用活动。软暴力分为胁迫性软暴力与滋扰性软暴力两种基本的类型,专项斗争的司法惩治重点是滋扰性软暴力。刑法立法原意和既有司法规则以惩治胁迫...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表明,软暴力违法犯罪的认定,是一个具有较大政策调节空间的法律适用活动。软暴力分为胁迫性软暴力与滋扰性软暴力两种基本的类型,专项斗争的司法惩治重点是滋扰性软暴力。刑法立法原意和既有司法规则以惩治胁迫性软暴力为限,使滋扰性软暴力被评价为犯罪手段的司法判断普遍受阻。因而,将滋扰性软暴力认定为违法行为,成为法律政策适用的底线目标。无法定性为犯罪手段的滋扰性软暴力,部分依法可以认定为违法行为,部分没有充分的依据认定为违法行为。依据立法规定、既有司法规则和执法规则,能够以刑法评价的,基本是胁迫性软暴力;被认定为违法的,滋扰性软暴力占据主体。对软暴力认定标准的刑事政策调控,表现出适度降低的倾向;降低软暴力认定标准的政策冲动,同时受到一定程度的制衡。滋扰性软暴力由黑恶势力实施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可罚性,是政策调控的底线。只有符合规定的前置条件,滋扰性软暴力才能被认定为违法犯罪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软暴力 滋扰性软暴力 胁迫性软暴力 黑恶势力 刑法 刑事政策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下载PDF
试论“入世”对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的影响 被引量:6
14
作者 黄京平 石磊 《法学论坛》 2000年第6期16-23,共8页
由于我国农业与世界农业相比 ,在竞争力上具有一定的劣势 ,因此 ,入世后 ,我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将会受到较大的冲击 ,并不可避免地加剧农业剩余人口的转移和就业问题。而农业剩余人口的转移和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多 ,又将导致城市流动人口... 由于我国农业与世界农业相比 ,在竞争力上具有一定的劣势 ,因此 ,入世后 ,我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将会受到较大的冲击 ,并不可避免地加剧农业剩余人口的转移和就业问题。而农业剩余人口的转移和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多 ,又将导致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的增加 ,对此必须有一个清醒地认识。解决这一问题 ,必须正确处理好“堵”与“疏”、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具体对策是 :从宏观上 ,保持稳定和适当的经济增长率 ,积极促进非农行业就业 ;积极调整产业结构 ,努力消除“入世”对我国农业的负面影响 ;加快小城镇建设 ;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保体系 ;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从微观上 ,完善人口流动制度 ,加强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严励打击城市流动人口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流动人口 农业剩余人口 犯罪学 WTO
下载PDF
论死刑缓期执行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若干问题 被引量:5
15
作者 黄京平 石磊 《河南社会科学》 2003年第4期7-10,共4页
对于死刑缓期执行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存在着两种基本模式的选择:即直接采用死刑核准程序和首先采用普通刑事审判程序再进行死刑核准。在现行刑事立法的条件下,必须坚决摒弃对于死缓变更死刑立即执行直接采用死刑核准程序的做法,... 对于死刑缓期执行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存在着两种基本模式的选择:即直接采用死刑核准程序和首先采用普通刑事审判程序再进行死刑核准。在现行刑事立法的条件下,必须坚决摒弃对于死缓变更死刑立即执行直接采用死刑核准程序的做法,而应当首先采用普通刑事审判程序再进行死刑核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的具体问题,亦应遵照法定的普通刑事审判程序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 刑事审判程序 死刑核准 刑法
下载PDF
危险作业罪的规范目的及其实现--《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标志性立法实践 被引量:23
16
作者 黄京平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9,共9页
特定不法行为引起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引起重大事故发生的现实、紧迫危险,是危险作业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在严格限制入罪的条件下,以极轻微业务危险犯的设置和适用,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危害生产安全重罪的发生,是《刑法修正案... 特定不法行为引起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引起重大事故发生的现实、紧迫危险,是危险作业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在严格限制入罪的条件下,以极轻微业务危险犯的设置和适用,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危害生产安全重罪的发生,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危险作业罪的规范目的。与典型的刑法保护前置化不同,危险作业罪规制的行为原本就处于刑法既有的调整领域,新设业务危险犯,没有实质变动行政法律与刑法规定既有调整领域的界限,只是在传统调整领域内对刑法规制方式进行了结构优化,并列设置业务危险犯与过失结果犯等。摒弃机械划分罪与非罪界限的做法,在立法中为司法出罪预留必要的、适度的实体性裁量空间,是危险作业罪规定的标志性特征。危险作业罪的具体功能,既包括预防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过失犯罪的发生,也包括遏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故意犯罪的发生。充分利用特定业务危险犯的制度资源,可以实现以轻罪适用预防重罪发生、以处罚危险犯预防实害犯发生的立法预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作业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 业务危险犯 公共危险犯 具体危险犯
下载PDF
论一事不再理原则与我国死刑案件的再审 被引量:2
17
作者 黄京平 彭辅顺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69-74,共6页
再审制度是作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例外出现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及其例外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于保障人权。若从再审以人权保障为主旨角度审视,我国以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为主要依据的死刑案件再审,在死刑犯提起再审的时间保证、启动再审的主体以... 再审制度是作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例外出现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及其例外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于保障人权。若从再审以人权保障为主旨角度审视,我国以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为主要依据的死刑案件再审,在死刑犯提起再审的时间保证、启动再审的主体以及再审的审判管辖等方面还存在着种种制度缺陷,需要进行改造。改造的主要思路是建立有利于被告人人权保障的死刑案件再审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事不再理原则 死刑案件 再审制度 中国 人权保障 刑事诉讼
下载PDF
被害人承诺成立要件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21
18
作者 黄京平 杜强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2期81-86,共6页
被害人承诺是刑法正当行为中重要的理论问题之一 ,是公民人格上的自由自主权利在刑法上的体现。在有关被害人承诺的诸问题中 ,成立要件是其核心要素。本文运用比较的方法 ,结合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与我国学界的观点 ,对被害人承诺的承... 被害人承诺是刑法正当行为中重要的理论问题之一 ,是公民人格上的自由自主权利在刑法上的体现。在有关被害人承诺的诸问题中 ,成立要件是其核心要素。本文运用比较的方法 ,结合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与我国学界的观点 ,对被害人承诺的承诺权限、承诺能力、承诺的真实性等成立要件问题进行了重点研讨和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害人承诺 成立要件 比较分析 刑法正当行为
下载PDF
刑法休眠条款与有限授权的刑事司法能动——以重构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为视点 被引量:10
19
作者 黄京平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0年第2期55-77,共23页
以重新建构法条关系的方式,激活刑法休眠条款,是刑事司法解释习惯使用的技术,也是刑事司法能动的重要实践形态。通过一般法条的适用实现特别法条的规制功能,间接地激活休眠条款,是这种技术的关键。在特定领域,早期采用司法准入指令方式... 以重新建构法条关系的方式,激活刑法休眠条款,是刑事司法解释习惯使用的技术,也是刑事司法能动的重要实践形态。通过一般法条的适用实现特别法条的规制功能,间接地激活休眠条款,是这种技术的关键。在特定领域,早期采用司法准入指令方式激活休眠条款,不符合形式法治的基本要求。相对成熟的刑事司法能动,采用刑事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弃用非法经营罪的兜底条款,以新的制度资源构建法条关系。合理的刑事司法能动,以宪法性法律和实定法属性的刑事政策为依据,是中国特色有限授权的刑事司法能动。以宪法性法律为依据的《刑法》第13条规定,实际已将刑事政策作为司法参与犯罪规模控制必须考量的实定法因素,其最重要的司法功能,就是授权最高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参与犯罪规模的控制。立法与司法协同控制犯罪规模的体系,具有宪法和刑法的合法根据。在普遍规定罪量要素的刑法体系中,应当区别(特别关系的)法条竞合、法条竞合犯与亚型法条竞合犯的概念和法条适用规则。法条竞合犯,是一个注入中国元素的概念,它对重构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及相应的司法适用,具有不可或缺的释义学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休眠条款 刑事司法能动 司法准入指令 《刑法》第13条 法条竞合犯 刑事政策刑法化
下载PDF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运行情况指标体系的构建 被引量:7
20
作者 黄京平 李舸禛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1期36-47,共12页
利用指标体系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运行情况进行量化分析,是刑事政策研究向纵深发展的有益尝试。构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运行情况指标体系,是进行这种尝试的基础。该指标体系,由综合评估指标、分类评估指标与单项评估指标构成。... 利用指标体系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运行情况进行量化分析,是刑事政策研究向纵深发展的有益尝试。构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运行情况指标体系,是进行这种尝试的基础。该指标体系,由综合评估指标、分类评估指标与单项评估指标构成。指标的效度检测,表明该指标体系具有较高效度。构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运行情况指标体系,不仅是定量分析方法导入的过程,而且是对刑事政策的功能定位、作用机制,特别是刑事政策实施与刑事法律适用的协调作用深入理解、重新思考的过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运行 指标体系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政策适用率 政策公平性 政策制度化 政策回应度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8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