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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民法需要规定取得时效制度
被引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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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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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法学》
1985年第2期29-3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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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了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加强内外经济交流,促进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完备我国社会主义法制,需要及早制定和公布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典,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包括取得时效(又称占有时效)和消灭时效(又称诉讼时效)在内的时效制度。我国民法典是否需要规定消灭时效制度,意见是肯定的,没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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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诉讼时效制度
民法典
我国民法
消灭时效
社会主义法制
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人
经济体制改革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事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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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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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谈谈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被引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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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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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适用》
1987年第12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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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是两项传统的民事法律制度,是当事人之间除合同(契约)之外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两种原因或根据。基于此,我国民法通则分别专门设立条文予以规定,用来调整这两种民事法律关系。不当得利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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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合法根据
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通则
受益人
利益返还
损失
财产利益
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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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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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也谈违禁作品作者的著作权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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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斯荣
谢英华
陈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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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5-1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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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违禁作品的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热点问题之一。虽然我国著作权法已明确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但是,围绕着这一问题的争论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原因是什么呢?我们认为:第一,这条规定本身的语义表述使人们在理解上极易产生歧义。第二,这条规定自身与整个著作权法的精神和其他内容存在着明显的矛盾,使著作权法本身没有从总体上保持其内容的和谐统一。这些是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争论不休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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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著作权法
修改作品
法律保护
原作者
权利义务关系
人身权
作品创作
享有权利
人格权
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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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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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民法教程》财产所有权部分的几个问题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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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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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适用》
1996年第3期46-48,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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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辅导法律业大学员学习的栏目“学习与研究”本期登出的是龙斯荣老师对《(中国民法教程)财产所有权部分的几个问题》的辅导文章.学员在学习民法这门课时,一定要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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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善意取得制度
财产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
中国民法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所有权
他物权
受让人
用益物权
地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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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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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如何正确理解“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的规定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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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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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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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20-2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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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时,由谁来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都规定得十分明确。该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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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我国民法通则
侵权行为
监护责任
赔偿责任
主观过错
侵权损害
无过错责任
民事权益
赔偿费用
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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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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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谈谈履行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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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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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适用》
1988年第1期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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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规定表明,在我国,在一般情况下,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可以不承担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这是一般的原则。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如果有明文规定,即使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也不能免除债务人的违约责任的,债务人仍然要承担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这是另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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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可抗力
债务人
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
履行合同
民法通则
合同义务
违反合同
免除债务
合同不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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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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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经济法·行政法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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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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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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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适用》
1987年第8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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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我国统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由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都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因而形成这三个邻近的或者说边缘的基本法律部门。正确区分这三个法律部门,有助于深入学习和研究民法、经济法,行政法。法律部门的划分,取决于各种法律部门所调整的对象及其所采取的调整方法。基于此,要将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区分开来,就必须对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各自所调整的对象及其所采取的调整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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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济法
行政法
财产关系
法律部门
民法调整
经济关系
调整方法
平等主体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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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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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民法典·民法通则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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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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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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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适用》
1987年第4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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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法一词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狭义的民法,是指民法典而言,即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文件,在传统民法理论上称之为“形式民法”。我国目前还没有民法典,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通则》,虽然不是民法典,也可以归类干狭义民法。广义的民法,是指全部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除民法典外,还包括宪法和其他法律中规定的民事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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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法典
民法通则
传统民法
民事立法
法律规范
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行为
狭义
法律条款
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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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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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谈谈人身权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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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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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适用》
1987年第10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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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身权是民事权利主体(公民和法人)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民法通则在“民事权利”一章中专设一节规定人身权,在“民事责任”一章中的十几个条文里也涉及了人身权的内容。把人身权设专节集中地加以规定,这在世界民法立法史上还是首创,具有深远的意义。一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它指的是与公民或法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那一部分民事权利,所以又称为“人身非财产权”或直称为“非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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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身权利
民事权利主体
财产权利
公民
法人
人格权
民法通则
受害人
身份权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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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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