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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粮精赖比对克氏原螯虾幼虾生长、体成分及血清指标的影响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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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杨帆 任晨茜 +2 位作者 武佳玉 李向松 齐德生 《饲料工业》 CAS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2期58-64,共7页
试验旨在研究日粮中不同精氨酸和赖氨酸比例(精赖比)对于克氏原螯虾幼虾生长、体成分及血清相关指标的影响,探明克氏原螯虾幼虾配合饲料中适宜的精氨酸水平。选取体重为(3.51±0.01)g的克氏原螯虾432只,随机分为6组(每组6个重复,每... 试验旨在研究日粮中不同精氨酸和赖氨酸比例(精赖比)对于克氏原螯虾幼虾生长、体成分及血清相关指标的影响,探明克氏原螯虾幼虾配合饲料中适宜的精氨酸水平。选取体重为(3.51±0.01)g的克氏原螯虾432只,随机分为6组(每组6个重复,每个重复12尾),Ⅰ组日粮中实际精赖比为1.2/1,Ⅱ组日粮中精赖比为1.3/1,Ⅲ组日粮中精赖比为1.4/1,Ⅳ组日粮中精赖比为1.5/1,Ⅴ组日粮中精赖比为1.6/1,Ⅵ组日粮中精赖比为1.7/1,饲养时间为42 d。结果表明:①Ⅳ组的采食量相对于Ⅰ组、Ⅱ组、Ⅵ组显著增加(P<0.05)。Ⅴ组肉重率显著高于Ⅱ、Ⅲ组和Ⅳ组(P<0.05),其他生长指标虽然都呈现先升高后下降的趋势,但是组间没有显著性差异(P>0.05)。②Ⅳ组背部肌肉中粗脂肪的含量显著高于Ⅰ、Ⅱ、Ⅴ组及Ⅵ组(P<0.05),背部肌肉粗蛋白含量各组无显著性差异(P>0.05);Ⅲ组背部肌肉中谷氨酸、甘氨酸含量显著高于Ⅳ组和Ⅵ组(P<0.05),Ⅲ组异亮氨酸含量显著高于Ⅰ、Ⅱ组和Ⅳ组(P<0.05),Ⅱ组和Ⅲ组精氨酸含量显著高于Ⅳ组(P<0.05)。Ⅲ组和Ⅴ组虾壳中钙含量显著高于其他4组(P<0.05),Ⅱ组和Ⅳ组显著低于其他4组(P<0.05),虾壳中磷的含量差异不显著(P>0.05)。③Ⅳ、Ⅴ组和Ⅵ组血清中超氧化物歧化酶(Superoxide dismutase,SOD)活力显著低于Ⅰ、Ⅱ、Ⅲ组(P<0.05),血清中的丙二醛(Malondialdehyde,MDA)及其他生化指标无显著性差异(P>0.05)。因此,配合饲料中不同精赖比会影响克氏原螯虾幼虾生长、体成分及抗氧化能力,从生长性能的角度来看,以增重率为评价指标,得出克氏原螯虾幼虾配合饲料中适宜的精氨酸/赖氨酸比例为1.45/1。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克氏原螯虾 精氨酸 赖氨酸 生长性能 体组成 血清生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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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常用饲料原料平衡水分吸附等温线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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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沁文 任晨茜 +2 位作者 龚杨帆 李翀 齐德生 《中国粮油学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124-130,共7页
通过研究6种常用饲料原料(小麦粉、米糠、棉粕、芝麻粕、玉米蛋白粉、DDGS)的平衡水分吸附等温线,评价了修正Halsey(MHAE)、修正Henderson(MHE)、修正Chung-Pfost(MCPE)、修正3参数GAB(MGAB)、修正Oswin(MOE)等5种农产品常用的吸湿方程... 通过研究6种常用饲料原料(小麦粉、米糠、棉粕、芝麻粕、玉米蛋白粉、DDGS)的平衡水分吸附等温线,评价了修正Halsey(MHAE)、修正Henderson(MHE)、修正Chung-Pfost(MCPE)、修正3参数GAB(MGAB)、修正Oswin(MOE)等5种农产品常用的吸湿方程对这几种饲料原料平衡水分吸附等温线的拟合效果,发现小麦粉平衡水分吸附等温线:MGAB方程在15、35℃时拟合效果最好,MHE方程在25℃时拟合最好;米糠平衡水分吸附等温线:MOE方程在15、25、35℃时拟合效果均为最好;棉粕平衡水分吸附等温线:MOE方程在15、25℃时拟合效果最好,MGAB方程在35℃时拟合最好;芝麻粕平衡水分吸附等温线:MOE方程在15、35℃时拟合效果最好,MHAE方程在25℃时拟合最好;玉米蛋白粉平衡水分吸附等温线:MHE方程在15℃时拟合效果最好,MCPE方程在25℃时拟合最好,MOE方程在35℃时拟合最好;DDGS平衡水分吸附等温线:MGAB方程在15℃时拟合效果最好,MOE方程在25、35℃时拟合效果最好。并选择拟合最佳的方程计算出6种饲料原料的绝对安全水分和相对安全水分,以期为饲料贮藏和防霉工作提供数据指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饲料原料 水分活度 水分吸附等温线 安全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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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下的双方动机错误与“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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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杨帆 《西部学刊》 2021年第6期77-79,共3页
对于双方动机错误的问题,我国现行法没有明确规定。欲知双方动机错误如何适用法律,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动机错误在体系上的定位。由于我国的现行立法中没有直接出现动机错误一词,《民法总则》中的“重大误解”一词理应包含“动机错误和表... 对于双方动机错误的问题,我国现行法没有明确规定。欲知双方动机错误如何适用法律,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动机错误在体系上的定位。由于我国的现行立法中没有直接出现动机错误一词,《民法总则》中的“重大误解”一词理应包含“动机错误和表示错误”之义,但学界和司法实践界对“重大误解”真正含义存在较大争议,现只能先求助于比较法的立法和学说。学说上通过动机错误与表示错误的二分体系,将动机错误排除在错误规则体系之外,并借助于交易基础制度加以解决。但我国对于交易基础丧失制度的规范不够详尽,诉诸于“重大误解”可能是更好的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方动机错误 交易基础丧失 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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