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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粮油增值税征免计算方法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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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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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省苏州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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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商业会计》
1997年第7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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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进项税额
计算方法
应交增值税
政策性
销项税额
进项税抵扣率
销售成本
应交税金
应税销售额
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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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715.5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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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粮油销售免税的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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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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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苏州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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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5年第1期53-5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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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粮油免税销售的帐务处理,各地很不统一。例如:免税粮油销售是否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执行价税分离?如何计算免税金额?免税金额在会计上如何反映?各地的理解都不一致。对于粮油销售免税的具体操作和会计核算,笔者认为有如下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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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粮油销售
进项税额
帐务处理
销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
应交税金
免税收入
税粮
库存商品成本
商品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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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24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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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粮食商业企业新旧会计科目的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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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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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苏州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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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3年第6期49-5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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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营粮食商业企业将从7月1日起,实施新的《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现行《国营粮食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老制度)将同时停止使用。为了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转换衔接工作,笔者谈几点粗浅意见。一、新制度有哪些主要特点。新制度是按行业制定的,打破了分所有制、分部门的界限。凡从事商品流通或以商品流通为主营的企业均执行此制度,独立核算的粮食工业和运输企业,执行工业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会计制度。新制度尽量做到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适当分离,凡属企业内部管理的内容,新制度尽量不作统一规定,让企业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新制度实行新的会计平衡式,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新制度采用国际通行的会计报表格式,规定向外提供三张主表和两张附表。新制度对原来的核算体系作了较大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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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粮食流通企业
会计科目
会计制度
粮食购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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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715.5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233.2
[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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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议粮油销售免税的操作及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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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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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省苏州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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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商业会计》
1994年第12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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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浅议粮油销售免税的操作及帐务处理龚省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004号联合通知规定,国有粮食商业企业销售的一部分粮油商品免征增值税。由于免税的具体操作及会计帐务处理不明确,各地税务部门和粮食部门理解领会不一,造成各地在免税的具体业务操作上和计算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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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帐务处理
粮油销售
国家税务总局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粮食部门
免税收入
应交税金
商品销售收入
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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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02.6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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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改革粮油差价补贴办法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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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先地
龚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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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北松滋县粮食局
江苏苏州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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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1年第8期52-5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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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 现行粮油差价补贴名目繁多,结算层次多,计算工作量大,核算程序复杂。今年5月1日粮食统销价提到原统购价水平后,原补贴办法应随之改革。具体设想是:(1)改以统购价计入商品成本为以定购价计入商品成本,调拨价也按定购价结算。(2)改收购环节的加价款补贴,为销售环节的提价补贴。确切地说,粮油差价补贴应称作“城镇居民口粮食油差价补贴”(按定购价与统销价的差价进行补贴),名正言顺。(3)改按定购价作为商品进价成本后,原有的库存商品应随之升值,增加国家流动资金。属于国家储备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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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差价补贴
居民口粮
国家储备粮
库存商品
调拨价
核算程序
商品成本
计算工作量
粮油库存
提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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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3
[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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