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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边境海关组织办理酒精饮料和烟草制品海关手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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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c.科鲁格洛夫 赵瑞林 《中亚信息》 1994年第5期15-15,共1页
为防止酒精饮料和烟草制品未向内地海关呈验等情况发生,为缩短运送其它商品的运输工具在边境的停留时间,依据俄罗斯联邦海关法第127条,现命令:1.凡运进俄罗斯联邦海关境内的酒精饮料(编码ТНВЭД:2203—2208)和烟草制品(编码ТНВЭ... 为防止酒精饮料和烟草制品未向内地海关呈验等情况发生,为缩短运送其它商品的运输工具在边境的停留时间,依据俄罗斯联邦海关法第127条,现命令:1.凡运进俄罗斯联邦海关境内的酒精饮料(编码ТНВЭД:2203—2208)和烟草制品(编码ТНВЭД:2402)必须在边境海关办理入关手续。下列情况除外:①该货系按提存(俄罗斯国家海关委员会1993年12月12日第549号命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烟草制品 酒精饮料 银行担保 提存 停留时间 边境地区 运输工具 汽车运输 许可证制度 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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