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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象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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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g·纳什 刘慈忠 《环球法律评论》 1985年第6期49-52,共4页
让一个人坐在那里从容自如地说明他打算在他死后如何分配其财产呢?还是在他死后让人们去试图断定他的书面遗嘱究竟说的是什么意思?这两种方法哪种比较好些? 当然是前一种容易做到——因为对律师,对继承人来说是如此,对遗嘱验证法官来说... 让一个人坐在那里从容自如地说明他打算在他死后如何分配其财产呢?还是在他死后让人们去试图断定他的书面遗嘱究竟说的是什么意思?这两种方法哪种比较好些? 当然是前一种容易做到——因为对律师,对继承人来说是如此,对遗嘱验证法官来说更确实无疑的是如此,而对立遗嘱者本人很可能也是如此。既然现代技术已向我们提供了录象磁带,那么就使这件事成为既安全可靠又容易可行。虽然法律史告诉我们,有些有效的遗嘱是写在装衣领的匣子上或者写在护士的裙子上的字据,但用打字机打在纸上的遗嘱长久以来已是标准的遗嘱凭据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书面遗嘱 录象磁带 现代技术 验证法 打字机 两种方法 补充证据 证人 摄象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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