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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Judicial Application of Legitimate Defense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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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ng xinlin Dang Heping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90-204,共15页
Legitimate defens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curbing crimes,maintaining public order and fostering good moral conduct.In China’s judicial practice,cases on legitimate defense raised several controversies on the natu... Legitimate defens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curbing crimes,maintaining public order and fostering good moral conduct.In China’s judicial practice,cases on legitimate defense raised several controversies on the nature of legitimate defense,limits of excessive defense and the applicable objects and definition of special defense.The nature of legitimate defense mainly involves defense intention,defense object,defense time and other factors.The defense intention is an important sign to differ the legitimate defense from the illegitimate defense.The object of legitimate defense can only be the unlawful infringer and the actor can only prevent the ongoing illegal infringement.The existence of unlawful infringement of reality is a prerequisite for legitimate defense to be exercised.The unlawful infringement that is justified by defense should be illegal,invasive,urgency and realistic.As an unlawful infringement,the excessive defense needs to be distinguished from the legitimate defense in terms of the defense limit.As for the “necessary limit”,in principle,it means the necessary defense can stop the present unlawful infringement,and there is an obvious difference between the illegitimate defense and legitimate defense in terms of the means of the actor and the intensity of behavior.Defense behavior shall be treated as excessive defense only if it “obviously exceeds necessary limit” and “cause great harm” at the same time.The key to apply the special defense lies in the accurate understanding of the applicable object of special defense,that is,special defense can only be applied to “ongoing physical assault,murder,robbery,rape,kidnap and other violent crimes that seriously endanger personal safety”. 展开更多
关键词 legitimate DEFENSE EXCESSIVE DEFENSE SPECIAL DEFENSE JUDICIAL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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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拒证权:价值冲突与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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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新林 秦婉君 《知与行》 2019年第4期31-35,2,共5页
记者拒证权不仅直接关涉记者的职业伦理,还与司法公正、知情权和信赖利益保护等重要价值的维护息息相关。记者拒证权自产生以来便一直在争议中前行,无论是立足公共舆论法庭的引入、匿名言论权逻辑延伸的立场,还是从信息流瀑的危险、“... 记者拒证权不仅直接关涉记者的职业伦理,还与司法公正、知情权和信赖利益保护等重要价值的维护息息相关。记者拒证权自产生以来便一直在争议中前行,无论是立足公共舆论法庭的引入、匿名言论权逻辑延伸的立场,还是从信息流瀑的危险、“无知之幕”假设的角度,尽管相关立场及观点系两元对立,但恰恰折射出记者拒证权背后复杂的价值冲突问题。记者拒证权发轫于美国、德国等欧美国家,这些国家颁布了规制记者拒证权的相关新闻立法,并在实践中确立了一系列判例规则,为我国确立记者拒证权提供了有益的启示。确立记者拒证权,既需要媒介伦理的考量,也要顾及司法公正的价值。要实现媒介伦理与司法公正在价值上的合理平衡,并找到最佳平衡点、结合点。一方面,立法中应赋予记者拒证权,不在记者信息披露方面作过多的要求,以充分保障新闻媒体在促进社会进步和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的价值。另一方面,对记者的拒证权应做出一定限制,并可从信息的性质、信息来源者获取信息的方式等方面进行合理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记者拒证权 媒介伦理 司法公正 价值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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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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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新林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151-160,255-256,共11页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是我国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国际追逃追赃的基础好、潜力足且拓展空间广阔,面临难得的有利机遇,但也存在成功追逃追赃难度越来越大、追逃防逃监管对象数量...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是我国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国际追逃追赃的基础好、潜力足且拓展空间广阔,面临难得的有利机遇,但也存在成功追逃追赃难度越来越大、追逃防逃监管对象数量大幅增加、相关法律制度实施效果不佳、追逃过度依赖劝返和国际警务合作等方式、国际条约利用率低、国际追逃追赃能力建设不足等问题。在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新形势下,要破解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难题,实现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质增效,应着力从四个方面努力:一是国内协调整合机制完善与国际合作长效机制构建双管齐下;二是理念、制度、能力、队伍建设同时发力;三是追逃、追赃、防逃一体推进;四是个案协调攻坚与长远制度建设统筹兼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 国际合作 反腐败斗争 腐败犯罪 追逃追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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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历史借鉴与现实动因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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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新林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44-55,共12页
中华优秀传统监察文化、监察制度源远流长,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形式,为当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监察历史经验有内在的联系,蕴涵古代优秀监察文化、监察制度的元素。汲取监察历史经验的智慧和精华,... 中华优秀传统监察文化、监察制度源远流长,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形式,为当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监察历史经验有内在的联系,蕴涵古代优秀监察文化、监察制度的元素。汲取监察历史经验的智慧和精华,并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与实践要求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发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鲜明特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深刻的现实动因,具有充分的时代依据、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是基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健全、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不力等实际情况,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直至夺取压倒性胜利、顺应实践要求和人民愿望而推动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在新中国反腐倡廉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权 监察历史经验 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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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腐败犯罪刑法立法完善建议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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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新林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68-77,共10页
腐败犯罪刑法立法完善直接关系到腐败犯罪刑事规制的力度和效果。新时期我国腐败犯罪刑法立法完善有强劲的动力机制,应遵循科学的完善思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合理借鉴域外经验,以立法现代化为旨归,在腐败犯罪构成要件完善、腐败犯罪刑... 腐败犯罪刑法立法完善直接关系到腐败犯罪刑事规制的力度和效果。新时期我国腐败犯罪刑法立法完善有强劲的动力机制,应遵循科学的完善思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合理借鉴域外经验,以立法现代化为旨归,在腐败犯罪构成要件完善、腐败犯罪刑罚配置改进两方面重点发力。要拓宽《刑法》中贿赂犯罪的对象范围,将商业贿赂犯罪整体纳入《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之中,完善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要素设置;对贪污罪、受贿罪实行"贪贿分立"的法定刑配置模式,扩大罚金刑在腐败犯罪中的适用范围,并对腐败犯罪配置资格刑;应进一步严格贪污罪、受贿罪适用死刑的条件,力争在2035年中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之时取消贪污罪、受贿罪的死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腐败犯罪 刑事治理 立法完善 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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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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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新林 王磊 《刑法论丛》 CSSCI 2017年第3期525-551,共27页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高校腐败案件的发生与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力密切相关。近年来,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高校腐败案件的发生与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力密切相关。近年来,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不少制度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等。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预防高校腐败的根本途径,是推进高校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要求。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突出问题,按照与高校改革创新发展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高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来进行,并着力围绕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四个方面展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腐倡廉 制度建设 高校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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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犯罪中“软暴力”司法认定难点及其对策——以966份涉“软暴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裁判文书为样本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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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新林 石魏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8期43-51,共9页
"软暴力"是黑恶势力实施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以"软暴力"为主要手段的黑恶势力犯罪急剧增长,且地域分布差异明显。黑恶势力犯罪中"软暴力"隐蔽性强,行为方式多样且交叉使用,侵害领域不断扩大。当... "软暴力"是黑恶势力实施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以"软暴力"为主要手段的黑恶势力犯罪急剧增长,且地域分布差异明显。黑恶势力犯罪中"软暴力"隐蔽性强,行为方式多样且交叉使用,侵害领域不断扩大。当前,黑恶势力犯罪中"软暴力"的司法认定,尚存在认定标准模糊、"软暴力"证据收集和危害后果量化"两难"、"软暴力"与恶势力、威胁、暴力的界限区分不甚清晰等实践难题。破解黑恶势力犯罪中"软暴力"司法认定的难点,要明确黑恶势力犯罪中"软暴力"的具体认定标准,划清"软暴力"与恶势力、暴力、威胁之间的界限,裁判文书中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软暴力"之表述,精准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证据裁判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黑恶势力 软暴力 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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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混合型稀土矿冶炼分离过程的绿色工艺进展及趋势 被引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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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猛 黄小卫 +3 位作者 冯宗玉 龙志奇 彭新林 张永奇 《稀有金属》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1131-1141,共11页
包头混合型稀土矿是世界上储量最大的单体稀土矿床,其合理开发利用对全球稀土格局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我国自主开发的第三代硫酸法实现了包头稀土矿低成本、大规模、连续化生产,成为行业主流工艺并沿用至今。随着稀土产业的快速发展,... 包头混合型稀土矿是世界上储量最大的单体稀土矿床,其合理开发利用对全球稀土格局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我国自主开发的第三代硫酸法实现了包头稀土矿低成本、大规模、连续化生产,成为行业主流工艺并沿用至今。随着稀土产业的快速发展,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制约稀土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本文回顾了包头稀土矿工业应用的经典冶炼分离工艺的发展历史,并重点介绍了包头稀土矿典型绿色冶炼分离新工艺及应用情况,主要包括非皂化萃取分离稀土新工艺、联动萃取分离稀土新工艺、碳酸氢镁法冶炼分离包头稀土矿新工艺、盐酸-硫酸联合法冶炼矿物型稀土矿新工艺等,为包头稀土矿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同时针对包头混合型稀土矿综合利用和绿色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持续开发绿色创新技术、建立稀土资源绿色提取分离技术体系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包头混合型稀土矿 冶炼分离 绿色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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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反腐败新观察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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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艾曼纽·安戈洛 彭新林(译) 李涵(译) 《刑法论丛》 CSSCI 2018年第2期1-14,共14页
腐败是一种毒害人们心灵的严重污染,可从不同角度来定义。非洲腐败的原因,主要包括个人的贪婪、兄弟会的影响、道德敏感度的降低、服务意识的缺失、告发腐败的意识或勇气不足、纵容腐败的文化环境、权力运行缺乏透明度、监察机构的低效... 腐败是一种毒害人们心灵的严重污染,可从不同角度来定义。非洲腐败的原因,主要包括个人的贪婪、兄弟会的影响、道德敏感度的降低、服务意识的缺失、告发腐败的意识或勇气不足、纵容腐败的文化环境、权力运行缺乏透明度、监察机构的低效、冗长的司法程序以及官员升迁中道德标准的匮乏等。非洲大陆出现的发展滞缓、贫穷、负债、失业、教育落后、电力故障和社会危机等,都与腐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非洲有必要进行一场反腐败的改革运动,必须以最强硬的态度和决心谴责腐败,对待腐败分子就要像对待传染病患者一样,应当采取扼制个人的贪婪欲望、将兄弟会踢出政治领域、根治伴有种族靠山的腐败、强化道德的敏感意识、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停止游戏司法纵容犯罪、培育爱国主义精神等改革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洲 腐败 透明度 道德敏感度 反腐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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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套路贷”犯罪的刑事规制及其完善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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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新林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57-67,共11页
“套路贷”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之实的新型犯罪,具有犯罪意图的侵财性、犯罪手段的隐蔽性、犯罪团伙的组织性和犯罪后果的严重性等特征。我国对“套路贷”犯罪的立法规制,总体上契合惩处“套... “套路贷”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之实的新型犯罪,具有犯罪意图的侵财性、犯罪手段的隐蔽性、犯罪团伙的组织性和犯罪后果的严重性等特征。我国对“套路贷”犯罪的立法规制,总体上契合惩处“套路贷”犯罪的情势与实际需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当前,对“套路贷”犯罪的司法规制呈现民多刑少的格局,规制的主要罪名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规制的核心标准是划清“套路贷”犯罪与高利贷、非法讨债行为的界限。改进“套路贷”犯罪的刑事规制,应确立“重重轻轻,以重为主”的刑事政策,在《刑法》中增设套路贷诈骗罪,健全“套路贷”案件的刑民衔接机制,探索“套路贷”犯罪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积极推行“套路贷”犯罪案例指导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套路贷 民间借贷 金融诈骗 刑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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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法教义学分析——以深圳“鹦鹉案”为视角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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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新林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61-70,共10页
深圳“鹦鹉案”作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涉及对《刑法》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真实含义的准确把握,也映射出当下我国刑事司法的理念和裁判逻辑。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目的性扩张解释应予禁止。基于规范保护目的及预防犯罪的政策需... 深圳“鹦鹉案”作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涉及对《刑法》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真实含义的准确把握,也映射出当下我国刑事司法的理念和裁判逻辑。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目的性扩张解释应予禁止。基于规范保护目的及预防犯罪的政策需求,只有在是一代驯养繁殖,没有产生明显的基因、形态变异,且种群数量未明显增多并达到相当规模的情况下,才宜将驯养繁殖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所列野生动物解释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出售驯养繁殖的涉案鹦鹉,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危害较小,不具有实质违法性,属于行政不法性质;应当在区分违法性认识错误与规范构成要件要素认识错误的基础上,准确判断是否影响故意的成立以及应否非难行为人。应尽快启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更新调整,及时修改完善相关司法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驯养繁殖物种 实质违法性 违法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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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过错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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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新林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31-38,共8页
作为司法实践中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被害人过错对于死刑的限制适用具有重要意义。被害人过错影响死刑适用的根据在于其反映了犯罪行为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趋轻变化。"责任分担理论"和"谴责性降低理论"共同为... 作为司法实践中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被害人过错对于死刑的限制适用具有重要意义。被害人过错影响死刑适用的根据在于其反映了犯罪行为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趋轻变化。"责任分担理论"和"谴责性降低理论"共同为被害人过错影响量刑(死刑适用)提供了完整的诠释框架。被害人存在罪错的是否适用死刑应当分情况处理;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害人存在一般过错的,应慎用死刑立即执行。如果案件中没有明显的从重情节或者还存在其他从宽情节时,原则上应当判处死缓;被害人存在轻微过错的,一般不足以影响对被告人死刑的适用,但可以与其他从宽情节一起对量刑发挥趋轻作用,从而弱化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害人过错 酌定量刑情节 死刑限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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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故意伤害案法理问题解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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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秉志 彭新林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4期6-11,共6页
于欢故意伤害案审判的价值和意义超出了司法个案本身的功能局限,不失为是一场生动的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于欢在防卫意图的支配下,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过程中,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反击行为,完全具备正当防卫意义上的防卫前... 于欢故意伤害案审判的价值和意义超出了司法个案本身的功能局限,不失为是一场生动的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于欢在防卫意图的支配下,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过程中,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反击行为,完全具备正当防卫意义上的防卫前提,其行为具有防卫的性质。但于欢的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明显不相适应,且造成了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本案存在的不法侵害不属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于欢不具有实施特殊防卫的前提,不能适用刑法典第20条第3款判决其无罪。于欢主观上属于复合罪过的情形,捅刺相关被害人时具有伤害他人的概括故意(间接故意),但对杜某死亡结果的发生应是过失的;本案应定性为防卫过当下的故意伤害致死的犯罪,对于欢可予以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二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定罪正确,量刑适当,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于欢故意伤害案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特殊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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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盗窃:有限理性、研究与对策 被引量:5
14
作者 彭新林(译) 高晴(译) 《刑法论丛》 CSSCI 2018年第4期594-603,共10页
美国《防止身份盗窃及假冒法》规定了七种身份盗窃犯罪,其中最主要的身份盗窃行为是指:"未经合法授权,故意转移或使用他人信息,意图实施或参与实施违反联邦法的行为或者所意图实施或参与实施的行为构成州法或地方法上的重罪的行为... 美国《防止身份盗窃及假冒法》规定了七种身份盗窃犯罪,其中最主要的身份盗窃行为是指:"未经合法授权,故意转移或使用他人信息,意图实施或参与实施违反联邦法的行为或者所意图实施或参与实施的行为构成州法或地方法上的重罪的行为。"身份盗窃更多情况下属于有组织犯罪而非白领犯罪。相比于了解犯罪动机以及罪犯、潜在罪犯的态度变化,不断提高影响个人数据保护的内部组织管理,形成更有效的安全与技术系统,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既规制个人信息使用,又保护存储这些个人信息的数据库,这些策略对于遏制身份盗窃犯罪更为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身份盗窃 白领犯罪 金融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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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萃取分离过程废水回收利用技术现状及趋势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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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旭 孟德亮 +4 位作者 黄小卫 王猛 徐旸 彭新林 冯宗玉 《中国稀土学报》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998-1006,共9页
中国成功开发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冶炼分离先进技术,支撑了中国稀土生产大国地位。稀土元素物理化学性质相似,相邻元素之间萃取分离系数小,导致稀土萃取分离过程消耗大量酸、碱,从而产生大量氨氮或含盐废水。目前工业上稀土萃... 中国成功开发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冶炼分离先进技术,支撑了中国稀土生产大国地位。稀土元素物理化学性质相似,相邻元素之间萃取分离系数小,导致稀土萃取分离过程消耗大量酸、碱,从而产生大量氨氮或含盐废水。目前工业上稀土萃取分离废水主要采用末端治理,成本高,且大部分废水未循环利用。本文重点梳理了稀土萃取分离过程产生的氨氮或含盐废水回收利用关键技术,分析了稀土萃取分离废水回收利用发展趋势,并指出了实现废水近零排放的发展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稀土 萃取分离 氨氮废水 高盐废水 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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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改革:视野、立场与展望 被引量:2
16
作者 彭新林 《刑法论丛》 CSSCI 2017年第2期264-294,共31页
全面废止死刑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是当前国际社会死刑改革的两个主要趋势,其中废除死刑是相对占主导地位的潮流和发展趋势,而我国死刑改革的主旋律则是严格限制死刑适用。近年来我国死刑立法改革取得了值得称道的成果,但现阶段要进一步... 全面废止死刑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是当前国际社会死刑改革的两个主要趋势,其中废除死刑是相对占主导地位的潮流和发展趋势,而我国死刑改革的主旋律则是严格限制死刑适用。近年来我国死刑立法改革取得了值得称道的成果,但现阶段要进一步拓展死刑立法控制的空间,可能会出现"边际递减"现象和"天花板"效应,不一定能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在当前死刑立法控制动能不足、难以取得新的重大突破的新形势下,死刑的立法改革其实可以告一个段落了,今后应全力推动死刑控制的重心移向司法领域,把死刑的司法改革摆在首要位置。酌定量刑情节是实践中限制死刑适用最为活跃的因素,是当前死刑司法改革的重要着力点。要理性对待死刑民意,支持死刑的主流民意是发展变化的,而且民意也不是废除或保留死刑的必要条件;死刑适用不应当迁就民意,但应当通过制度途径引导民意在死刑适用中理性发挥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死刑改革 死刑政策 死刑限制 死刑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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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腐败:一个犯罪学分析视角
17
作者 亨利·庞特 彭新林(译) 胡文怡(译) 《刑法论丛》 CSSCI 2018年第2期15-25,共11页
政治腐败和警察腐败是观察美国社会腐败生成机理及防治策略的重要视角。政治腐败的本质在于攫取权力和资源,其根植于个体与社会结构之间的相互作用之中,也反映了人性的弱点。美国警察腐败行为的形态包括权力寻租、收受回扣、索贿(勒索)... 政治腐败和警察腐败是观察美国社会腐败生成机理及防治策略的重要视角。政治腐败的本质在于攫取权力和资源,其根植于个体与社会结构之间的相互作用之中,也反映了人性的弱点。美国警察腐败行为的形态包括权力寻租、收受回扣、索贿(勒索)、摆平案件、乘机偷盗和保护非法活动等形式,从社会结构和制度环境视角看,结构性契机、'沉默蓝墙'的存在以及警察组织管控不足是警察腐败的重要原因。虽然美中两国在经济发展、政治结构和法律体系方面明显不同,但也有共同的腐败形成因素(影响因素)。降低社会对腐败的容忍程度(底线)、改变长期流传的关于腐败的叙述(话语)体系、开展积极主动的反腐执法活动和建立健全合规体系等,对于更加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腐败,都具有积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 政治腐败 警察腐败 结构优化 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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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量刑情节竞合时的适用 被引量:1
18
作者 彭新林 《刑法论丛》 2019年第4期126-151,共26页
正确适用量刑情节是确保量刑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同一案件中数个情节竞合时,应遵循全面适用原则、综合适用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在多个从重情节兑合的场合,在法定刑的范围内适当增大从重处罚的分量即可,但不能将多个从重处罚情节合并... 正确适用量刑情节是确保量刑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同一案件中数个情节竞合时,应遵循全面适用原则、综合适用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在多个从重情节兑合的场合,在法定刑的范围内适当增大从重处罚的分量即可,但不能将多个从重处罚情节合并升格为加重处罚;在多个从轻情节竞合的场合,应在法定刑幅度内增大从宽处罚的分量,但多个从轻情节不能升格为减轻处罚;多个减轻处罚情节并存时,既可以从较重的刑种减轻到较轻的刑种,也可以是从较长的刑期减轻到较短的刑期,但不能将数个减轻情节合并升格为免除处罚;在多个从轻情节与减轻情节竞合时,应当适用先减轻后从轻的规则,使每个情节都得到实际的评价.在量刑情节逆向竞合时,可以对相互冲突的各个情节影响处罚轻重的分量和作用进行科学评估.在逆向竞合的数情节(量刑要素)依照其影响处罚轻重的分量和作用确定为影响刑罚量的数量关系后(对基准刑的具体调节比例),从重和从轻的逆向量刑要素并存的可以相减.然后,再根据相减后确定的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对基准刑进行调整后得出宣告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情节 同向竞合 逆向竞合 量刑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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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犯罪损失限制死刑适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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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新林 《刑法论丛》 2019年第1期226-255,共30页
减少犯罪损失是重要的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也是一个综合性的情节,主要通过抢救被害人、退赃等具体情节来体现,其对于量刑包括死刑裁量具有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好减少犯罪损失与死刑限制适用的关系,直接关系到严格控制死刑的力度、死刑政策... 减少犯罪损失是重要的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也是一个综合性的情节,主要通过抢救被害人、退赃等具体情节来体现,其对于量刑包括死刑裁量具有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好减少犯罪损失与死刑限制适用的关系,直接关系到严格控制死刑的力度、死刑政策的贯彻乃至死刑个案公平正义的维护。推进抢救被害人情节对死刑的限制适用,要注意理性衡量抢救被害人情节之分量和价值:积极抢救被害人的,一般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般性地或者消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补强其他从宽处罚情节的分量,作为增大弱化死刑适用力度的因素。退赃情节在死刑限制适用中功效的发挥,也要注意准确衡量退赃情节之分量:积极退缴全部或者大部分赃款赃物的,一般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赃款赃物被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亦可酌情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不能退赃的,应当分清楚情况,不能一概从重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减少犯罪损失 抢救被害人 退赃 死刑限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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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网络爬虫行为的刑事规制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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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新林 赵辉 《刑法论丛》 2022年第1期217-236,共20页
大数据视野下网络爬虫的实践滥用需要引起刑事法对数据系统安全保护的重视。恶意爬虫行为对数据系统安全形成刑事风险,法律对其评价也逐渐由民法领域转向刑法视野。通过明晰数据与信息的边界,进一步强调用刑事手段保护数据系统安全之必... 大数据视野下网络爬虫的实践滥用需要引起刑事法对数据系统安全保护的重视。恶意爬虫行为对数据系统安全形成刑事风险,法律对其评价也逐渐由民法领域转向刑法视野。通过明晰数据与信息的边界,进一步强调用刑事手段保护数据系统安全之必要性,坚持数据开发与保护的理性站位,采用想象竞合的立场处理同时侵犯爬取内容层面与技术层面的恶意侵入爬虫,进一步强调数据的技术属性以重视数据安全法益,从而体现刑法在技术层面对数据的运用与符号化表达之正面回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爬虫 计算机系统安全 技术属性 数据安全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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