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6篇文章
< 1 2 3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由事后惩治向事前合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治理模式转型
1
作者 郑自飞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35-46,共12页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已然成为人民群众利益保护的核心议题。面对愈演愈烈的个人信息相关违法犯罪案件的激增态势,我国刑事立法不断地使制裁范围更加严密,司法实践也在贯彻从严惩治政策,试图通过纯粹的刑事...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已然成为人民群众利益保护的核心议题。面对愈演愈烈的个人信息相关违法犯罪案件的激增态势,我国刑事立法不断地使制裁范围更加严密,司法实践也在贯彻从严惩治政策,试图通过纯粹的刑事制裁机制来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有效治理。但是,当前我国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存在过分依赖国家公权保护、强化刑法事后惩治性的威慑预防、偏颇定位个人信息保护法益等问题,这导致了事前合规式风险防控机制缺失,不利于个人信息协同保护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刑事合规通过前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风险控制基点、构建多元化防控机制、提升企业治理的激励性方式,将合规的事前规划式激励预防与刑法的事后惩治性威慑预防融为一体,有利于实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治理模式的转型。在理论层面,合规计划融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治理符合可能、必要且可期待等标准。在实体法层面,应增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置性免责程序条款,发挥行政处罚程序的出罪功能,同时将单位认罪认罚作为量刑从宽情节,赋予刑事合规影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罪和量刑的双重功能。在程序法层面,应严格限制涉罪企业合规的适用条件,完善单位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肯定企业刑事合规的缓诉和免诉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合规计划 刑事合规 单位认罪认罚
下载PDF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复合法益说的提倡
2
作者 陈宁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23年第4期108-113,共6页
2020年新通过的民法典确定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发展方向在于“信息自决权”和“数据财产权”的划分,反映到刑法学维度就是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的判断由个人法益向超个人法益的交叉过渡。基于个人信息公共属性而提出的超个人法益说,批... 2020年新通过的民法典确定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发展方向在于“信息自决权”和“数据财产权”的划分,反映到刑法学维度就是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的判断由个人法益向超个人法益的交叉过渡。基于个人信息公共属性而提出的超个人法益说,批判以个人法益为基础的个人信息自决权说过于严守信息主体同意原则而有碍公民信息自由流动的发展趋势,但其本身也由于过于强调信息对公共利益的风险而忽视信息权本身的人格属性而造成扩大化的嫌疑,两种观点都不能兼具信息权的个人和公共属性。个人信息权固然具有越来越多的公共属性,但建立以个人信息自决权为基础,以制度信赖法益为衍生的复合法益说才能既不失信息权的个人属性本质,又能明晰信息自由流通的边界要求。采用复合法益说能更加明确“信息主体合理预期与信赖,信息控制者明确义务”的归责路径,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合理有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自决权 同意原则 制度信赖法益 数据权
下载PDF
网络语言暴力概念认知及其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被引量:18
3
作者 邱业伟 纪丽娟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38-43,173-174,共6页
网络语言暴力行为从性质上讲属于大规模网络集体宣扬隐私、贬损名誉的侵权行为,具有规模巨大、影响力强、涉及范围广、后果严重的特征,应当以法律对其进行有效规制。网络语言暴力侵权责任构成应当具备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和违... 网络语言暴力行为从性质上讲属于大规模网络集体宣扬隐私、贬损名誉的侵权行为,具有规模巨大、影响力强、涉及范围广、后果严重的特征,应当以法律对其进行有效规制。网络语言暴力侵权责任构成应当具备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有因果关系四个要件。准确界定网络语言暴力概念,切实把握网络语言暴力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利于网络语言暴力的准确认定和有效规制,有利于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语言暴力 侵权行为 构成要件 过错责任
下载PDF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特征及司法适用 被引量:12
4
作者 王强军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47-50,共4页
为了控制危险驾驶行为所可能导致的风险,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涵盖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两种行为模式的危险驾驶罪。从犯罪形态上讲,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罪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并且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具有情节犯的特质。醉酒驾驶型危... 为了控制危险驾驶行为所可能导致的风险,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涵盖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两种行为模式的危险驾驶罪。从犯罪形态上讲,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罪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并且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具有情节犯的特质。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理论上应当是一旦实施醉酒驾驶行为犯罪即告既遂,但基于刑法总则对刑法分则的指导和制约功能,其还是应当受到刑法第13条但书的制约,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醉酒驾驶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增设危险驾驶罪的初衷排除了适用缓刑的可能,而缓刑制度的价值追求决定了其又可以适用缓刑,二者之间呈现出二律背反的现象,基于刑法的谦抑性,还是应当对其限定条件地适用缓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驾驶罪 抽象危险犯 刑法第13条但书
下载PDF
激情杀人独立成罪问题研究 被引量:7
5
作者 袁彬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42-145,共4页
激情杀人是故意杀人的从宽事由,对故意杀人罪的罪名和刑罚适用具有直接影响。我国故意杀人罪的立法缺乏对激情杀人直接而科学的评价。借鉴域外立法,我国应采取独立犯罪模式,在刑法典中使用叙明罪状的方式增设独立的"激情杀人罪&quo... 激情杀人是故意杀人的从宽事由,对故意杀人罪的罪名和刑罚适用具有直接影响。我国故意杀人罪的立法缺乏对激情杀人直接而科学的评价。借鉴域外立法,我国应采取独立犯罪模式,在刑法典中使用叙明罪状的方式增设独立的"激情杀人罪",并综合考虑激情杀人罪法定刑与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法定刑之间的关系,分两档设置其法定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杀人 类型化 激情杀人 法定刑
下载PDF
侮辱网络虚拟身份的刑法规制研究 被引量:4
6
作者 刘夏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165-170,共6页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侮辱网络虚拟身份的案件层出不穷。网络虚拟身份是在网络虚拟世界进行网络生存、开展互动与社交的关系定位,具有匿名性、现实性与多元性等特征。网络虚拟身份虽然没有独立人格,却能够映射、关联现实主体的人格,是使...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侮辱网络虚拟身份的案件层出不穷。网络虚拟身份是在网络虚拟世界进行网络生存、开展互动与社交的关系定位,具有匿名性、现实性与多元性等特征。网络虚拟身份虽然没有独立人格,却能够映射、关联现实主体的人格,是使用者自身的"电子延伸",值得法律予以保护。侮辱网络虚拟身份的行为必须具有公然性,且他人能够根据虚拟身份推断出被害人的现实身份,并可能降低其外部名誉或贬损内部名誉时,方可成立侮辱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虚拟身份 名誉权属性 财产权属性 侮辱罪
下载PDF
对教师虐童行为刑法规制的思考 被引量:3
7
作者 段丽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2013年第2期13-16,共4页
立法对于教师虐童行为存在界定模糊与刑法缺位的不足。将未造成轻伤的教师虐童等虐待行为入罪可以选择扩大虐待罪的主体与对象的方式,列举虐待儿童的行为,将虐待儿童构罪设为公诉罪名。对于教师虐童行为的有效防控,刑法的规制存在有限性... 立法对于教师虐童行为存在界定模糊与刑法缺位的不足。将未造成轻伤的教师虐童等虐待行为入罪可以选择扩大虐待罪的主体与对象的方式,列举虐待儿童的行为,将虐待儿童构罪设为公诉罪名。对于教师虐童行为的有效防控,刑法的规制存在有限性,必须通过改变观念、增强权利意识、加强师资与民间组织的建设、严格执行相关部门法等综合治理的方式来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师 虐童行为 入罪 刑法规制 有限性
下载PDF
论现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制度之不足及完善 被引量:1
8
作者 李小琴 温珍奎 《学术交流》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50-54,共5页
现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制度存在四个方面的缺陷。首先,现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制度诱使家长追求一个虚无的赔偿目标,造成了我国本已紧张的司法资源更趋紧张。其次,现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制度过度增加了学校压力,影响了学校办学... 现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制度存在四个方面的缺陷。首先,现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制度诱使家长追求一个虚无的赔偿目标,造成了我国本已紧张的司法资源更趋紧张。其次,现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制度过度增加了学校压力,影响了学校办学效果和办学声誉。再次,现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制度使学生成为直接的受害者。最后,社会也受到深深的伤害:一是,学校在伤害事故赔偿中倒闭,所在社区的教育和社会发展面临困境;二是,学校陷入赔偿泥潭不能自拔,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所在地区的教育和社会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生伤害事故 赔偿责任制度 缺陷f分析
下载PDF
敲诈勒索罪犯罪手段研究 被引量:4
9
作者 张瑞军 吴少瑞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24-28,共5页
敲诈勒索罪的手段是敲诈勒索罪客观要件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手段也是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的焦点之一。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认为,敲诈勒索罪的手段主要是威胁或要挟。但有的学者认为除了威胁或要挟之外,还应包括暴... 敲诈勒索罪的手段是敲诈勒索罪客观要件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手段也是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的焦点之一。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认为,敲诈勒索罪的手段主要是威胁或要挟。但有的学者认为除了威胁或要挟之外,还应包括暴力手段。下面笔者将从比较研究关于敲诈勒索罪手段的规定、当场实施暴力能否成为敲诈勒索罪的手段、敲诈勒索罪的其他具体手段等3个方面展开论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 手段 暴力 威胁 要挟
下载PDF
逆防卫的许禁之争及其适用条件分析 被引量:1
10
作者 魏汉涛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3期32-38,共7页
原不当侵害人对不当防卫能否进行逆防卫,理论上存在赞成与反对两种观点。当面临生命或重大健康安全时人会本能地反击,这是人性的表面,国外立法和我国正当防卫制度都没有否定原不法侵害人的逆防卫权。着眼于加害与被害的关系,否定逆防卫... 原不当侵害人对不当防卫能否进行逆防卫,理论上存在赞成与反对两种观点。当面临生命或重大健康安全时人会本能地反击,这是人性的表面,国外立法和我国正当防卫制度都没有否定原不法侵害人的逆防卫权。着眼于加害与被害的关系,否定逆防卫人的逆防卫权有脱离现实之嫌。但逆防卫毕竟是一种特殊的防卫,如果按正当防卫的一般条件要求逆防卫人,不利于原防卫人权利的保护,因而还必须为其设置一些特殊的限制条件。从逆防卫的特殊性出发,除满足正当防卫的一般条件外,逆防卫的成立还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不当防卫必须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二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当防卫非常紧迫;三是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允许进行逆防卫;四是逆防卫人必须履行躲避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逆防卫 许禁之争 严重危及安全 紧迫性 躲避义务
下载PDF
网络盗窃犯罪立法缺陷探讨 被引量:3
11
作者 莫传明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84-87,共4页
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有关利用网络的犯罪呈现出扩大的态势,网络犯罪俨然成为现代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网络盗窃罪作为网络犯罪的新类型,其所具有的特征既包括刑法学上总体的普遍特征,又有其自身具有的特殊性。网络盗窃罪在时空... 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有关利用网络的犯罪呈现出扩大的态势,网络犯罪俨然成为现代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网络盗窃罪作为网络犯罪的新类型,其所具有的特征既包括刑法学上总体的普遍特征,又有其自身具有的特殊性。网络盗窃罪在时空上、工具上、方法上等都与传统盗窃罪有着明显的差异,特别是随着全球互联网技术的迅速的发展推进,网络盗窃犯罪也在出现各种新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盗窃犯罪 虚拟财产 立法完善
下载PDF
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成因分析及其防治对策 被引量:2
12
作者 刘国华 沈杨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14-18,共5页
虽然《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罪名、入罪的前提条件、行为方式、法定刑以及法定刑升格条件等作出了重大修改,但现实生活中公民个人信息遭受侵害的事件仍屡见不鲜。从现阶段本罪存在的特点出发,着重分析犯罪所需个人信... 虽然《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罪名、入罪的前提条件、行为方式、法定刑以及法定刑升格条件等作出了重大修改,但现实生活中公民个人信息遭受侵害的事件仍屡见不鲜。从现阶段本罪存在的特点出发,着重分析犯罪所需个人信息来源多样、内部人员屡屡犯案、相关监管体系存在漏洞、公民防范意识及维权意识弱等方面的成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切实有效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民个人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防范意识 维权意识
下载PDF
“场域”视角下再论网络诽谤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1
13
作者 李珏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6期73-78,共6页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成熟,网络平台日渐成为公民进行交流和获取信息的主要平台,人们日常交互的空间从现实场域转向互联网虚拟场域与现实场域的叠加,已从“发展趋势”变为“司空见惯”.互联网场域的言论表达在某种程度上比日常语...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成熟,网络平台日渐成为公民进行交流和获取信息的主要平台,人们日常交互的空间从现实场域转向互联网虚拟场域与现实场域的叠加,已从“发展趋势”变为“司空见惯”.互联网场域的言论表达在某种程度上比日常语言表达更具有不可控性.在言论场域变化的同时,近年来社会暴露出的网络诽谤问题也日益严重.基于场域变化的视角,笔者针对网络诽谤刑法规制的必要性、网络诽谤刑法规制的现实以及网络诽谤规制的完善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在互联网场域内,网络诽谤的主体界定变得越发复杂,概念厘清需要越发审慎,客体内容显得越发精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场域 言论自由 网络诽谤 刑法规制
下载PDF
自我决定权下的被害人同意——以嫖宿幼女罪的废除为展开 被引量:1
14
作者 孙浩文 王蒙磊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107-110,共4页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嫖宿幼女罪的废除,平息了一直以来关于强奸罪与嫖宿幼女罪的争论,却引发了对于自我决定权下被害人同意理论的探讨。要正确理解立法背后关于对被害人同意理论态度的转变,必须通过界定被害人同意理论内涵,厘清自我...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嫖宿幼女罪的废除,平息了一直以来关于强奸罪与嫖宿幼女罪的争论,却引发了对于自我决定权下被害人同意理论的探讨。要正确理解立法背后关于对被害人同意理论态度的转变,必须通过界定被害人同意理论内涵,厘清自我决定权与刑法家长主义的相互关系,从而准确把握被害人同意的出罪意义,只有这样,才能对今后各种涉及被害人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嫖宿幼女罪 被害人同意 自我决定权 刑法家长主义
下载PDF
严刑打拐的理性反思——以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相关条款之修改为视角 被引量:2
15
作者 孙浩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50-52,共3页
《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关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免责条款,限缩了收买者的回头之路。严刑打拐是坚持"立法因果论"的结果,体现了立法者过度迷信刑法威慑论的立法思维。然而,就刑罚一般预防目标的实现而言,单纯加大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关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免责条款,限缩了收买者的回头之路。严刑打拐是坚持"立法因果论"的结果,体现了立法者过度迷信刑法威慑论的立法思维。然而,就刑罚一般预防目标的实现而言,单纯加大处罚力度不如增加处罚的几率。刑法的双罚制模式是阻碍妇女儿童被成功解救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收买者作免责处理并不违反刑法罪责主义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买行为 严刑打拐 立法因果论 刑罚威慑论 罪责主义原则
下载PDF
解读《刑法修正案(八)》关于人体器官犯罪之规定
16
作者 陈洪兵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17-124,共8页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中的"人体器官"除狭义人体器官外,还包括人体细胞和人体组织,强制无偿采集他人血液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中的"组织"是指单纯出卖和购买行为以外的一切参与买...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中的"人体器官"除狭义人体器官外,还包括人体细胞和人体组织,强制无偿采集他人血液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中的"组织"是指单纯出卖和购买行为以外的一切参与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中的"人体器官"包括尸体器官,未经同意摘取尸体器官后出卖的,应以盗窃、侮辱尸体罪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数罪并罚;第一款与第二款存在竞合关系,未经同意摘取器官后出卖的,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第二款既属于注意规定又属于法律拟制,未经同意摘取活体器官即使未造成伤害结果,也成立故意伤害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体器官犯罪 组织 故意伤害罪 竞合
下载PDF
“婚内强奸”何以为罪?——以性自主决定权的保护为展开
17
作者 蔡军 潘智源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20年第6期28-34,共7页
当前关于"婚内强奸"行为是否应当犯罪化的讨论只是停留在实践与道德层面,仅仅是就事论事,并没有下沉到相应的理论层次。强奸罪保护的法益经历了从保护封建婚姻秩序到保护妇女的性自主决定权的发展历程,刑法对性自主决定权的... 当前关于"婚内强奸"行为是否应当犯罪化的讨论只是停留在实践与道德层面,仅仅是就事论事,并没有下沉到相应的理论层次。强奸罪保护的法益经历了从保护封建婚姻秩序到保护妇女的性自主决定权的发展历程,刑法对性自主决定权的保护赋予了妻子对抗夫权的权利,"婚内强奸"犯罪化由此具有了合理依据。侵犯性自主决定权实质上是侵犯了妇女对性的身心安宁状态,在实践中,认定强奸行为是否违背被害人意愿的标准应从"违背妇女意志"转向"缺乏被害人同意"。在被害人同意的认定模式中,学界采纳的主要有肯定模式与否定模式两种,基于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否定模式更适合运用在"婚内强奸"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内强奸 强奸罪 性自主决定权 婚姻秩序 男女平等
下载PDF
北京摔婴案判决结果的刑法理论根据
18
作者 孟庆华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第1期75-79,共5页
对被告人韩磊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还是以故意杀人罪定性,其关键应看被告人能否明知杀人对象是"女婴"。由于欠缺共同故意杀人犯罪成立的主观与客观要件,法院对摔婴案中两名被告人做出不认定共同故意杀人的判决。对被告人... 对被告人韩磊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还是以故意杀人罪定性,其关键应看被告人能否明知杀人对象是"女婴"。由于欠缺共同故意杀人犯罪成立的主观与客观要件,法院对摔婴案中两名被告人做出不认定共同故意杀人的判决。对被告人韩磊的数罪并罚主要是附加刑的并罚,而对被告人李明的数罪并罚则主要是主刑的并罚。由于被告人韩磊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深",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且未得到被害者家人的谅解,因而法院对被告人韩磊做出死刑判决,这是比较准确、恰当的刑罚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摔婴案 故意杀人罪 数罪并罚 死刑
下载PDF
灭绝种族罪中的性暴力行为及构罪条件分析
19
作者 屈奇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85-89,共5页
灭绝种族罪是国际法公认的犯罪行为。以性暴力构成种族灭绝罪,包括导致集团内成员身体或精神遭受严重的损伤和采取强制措施,旨在禁止成员生育分娩;犯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国家;犯罪对象是某一特定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的成员;犯罪的... 灭绝种族罪是国际法公认的犯罪行为。以性暴力构成种族灭绝罪,包括导致集团内成员身体或精神遭受严重的损伤和采取强制措施,旨在禁止成员生育分娩;犯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国家;犯罪对象是某一特定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的成员;犯罪的主观方面应当具有特定明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灭绝种族罪 性暴力 必要条件
下载PDF
艰难的平衡:追诉有组织犯罪中的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
20
作者 贺红强 《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9期53-59,共7页
追诉有组织犯罪需要平衡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有组织犯罪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强化打击度,正当程序的理念决定了必须恪守程序正义的底线。为了有效打击有组织犯罪,应当强化刑事侦查手段,加强证人和被害人保护,鼓励被追诉人与控方合作,倾斜... 追诉有组织犯罪需要平衡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有组织犯罪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强化打击度,正当程序的理念决定了必须恪守程序正义的底线。为了有效打击有组织犯罪,应当强化刑事侦查手段,加强证人和被害人保护,鼓励被追诉人与控方合作,倾斜证明责任分配。在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过程中,也应坚守人权保障的底线:禁止使用酷刑手段,辩方有效参与,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程序依法公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组织犯罪 打击犯罪 人权保障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