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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认识与再出发:中国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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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印 付秋池 《江淮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59-168,共10页
环境法学研究与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之间存在内在关联,故中国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有必要在全面把握与客观评价既有环境法学研究成果基础上,摸清既有环境法学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揭示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现实困境。... 环境法学研究与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之间存在内在关联,故中国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有必要在全面把握与客观评价既有环境法学研究成果基础上,摸清既有环境法学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揭示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现实困境。尽管既有环境法学研究为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提供了丰厚养料,但体系化程度尚不圆满。当前环境法学研究中存在旨趣分散、内容碎片、定位模糊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环境法学研究者在追求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目标实现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合力缺失”“体系性不足”“图景不明”困境,故有必要采取化“散”为“聚”、化“碎”为“整”和“独特”与“共通”兼备的应对策略逐一破解上述困境,实现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法学研究 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主要问题 现实困境 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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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刑法保护模式的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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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宪权 陈佩莉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63-73,共11页
数据产权是一种具有财产权属性的新型权利,该权利与虚拟财产权和知识产权具有明显差异。数据产权属于刑法保护的公法益范畴,其应归属于市场经济秩序法益之中。现行刑法有关财产犯罪、知识产权犯罪和数据犯罪的规定均无法实现对数据产权... 数据产权是一种具有财产权属性的新型权利,该权利与虚拟财产权和知识产权具有明显差异。数据产权属于刑法保护的公法益范畴,其应归属于市场经济秩序法益之中。现行刑法有关财产犯罪、知识产权犯罪和数据犯罪的规定均无法实现对数据产权的全面保护。刑法对数据产权的保护应以促进数据流通为主要目标,且应当覆盖数据处理的各流程阶段。对侵犯数据产权行为进行刑法规制时,应对“未经同意”获取数据行为审慎入罪。应增设妨害数据流通管理秩序罪,对“情节严重的”妨害数据流通管理秩序行为予以刑法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 财产性权利 法益定位 刑法保护缺位 妨害数据流通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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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语言模型材料的证据属性——以ChatGPT和文心一言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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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继敏 严若冰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60-73,M0006,M0007,共16页
以ChatGPT和文心一言为代表的大语言模型产生海量大语言模型材料,此类材料进入社会生活并产生广泛影响,讨论大语言模型材料证据属性具有重要意义。大语言模型材料可以成为证据,但是否具有证据资格需要在具体个案中进行判断。从诉讼效率... 以ChatGPT和文心一言为代表的大语言模型产生海量大语言模型材料,此类材料进入社会生活并产生广泛影响,讨论大语言模型材料证据属性具有重要意义。大语言模型材料可以成为证据,但是否具有证据资格需要在具体个案中进行判断。从诉讼效率出发,大语言模型证据在不同诉讼中的呈现形式可以有所区别:一般案件可以仅举示人机交流材料和使用者本地环境信息,重大案件则应完整举示。大语言模型材料区别于大数据证据和一般的人工智能证据,具有直观性强、可解释性弱、偏在于少数技术公司、可识别性弱等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语言模型 大语言模型材料 大语言模型证据 AI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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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以用户的独创性表达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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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舸 《知识产权》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36-67,共32页
AIGC既包含来自机器的选择,也包含来自人类用户的选择。当后者满足独创性表达要求时,AIGC便足以被认定为作品。在判断用户的独创性表达时,裁判者应当关心人贡献了什么,而不是工具贡献了什么;应当关心人贡献了什么,而不是人没有贡献什么... AIGC既包含来自机器的选择,也包含来自人类用户的选择。当后者满足独创性表达要求时,AIGC便足以被认定为作品。在判断用户的独创性表达时,裁判者应当关心人贡献了什么,而不是工具贡献了什么;应当关心人贡献了什么,而不是人没有贡献什么;应当关心人贡献的实质,而非纠结于其形式。在以上原则的指导下,既有的作品构成要件规则足以支持相当一部分AIGC获得作品资格。AIGC的所谓“随机性”,只是发生在用户指定范围内的“随机”,并不妨碍用户控制达到著作权法的要求。作为文本的提示词,具有转化为包括视觉表达在内的其他类型表达的可能性。若以摄影为参照系,AI与传统工具的比较不仅不能导致对作品资格的否定,反而能够凸显“工具贡献大并不意味着人的贡献不足”。著作权法的“宽进宽出”结构提示我们,将用户做出独创性表达的AIGC纳入著作权法图式是在认知层面最为经济的利益平衡分析框架。考虑到独立创作例外和版权救济手段的灵活性,承认AIGC获得作品资格的可能性并不会过度妨碍公众自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 独创性 思想/表达二分法 固定性 认知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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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谈:《档案法实施条例》与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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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海群 赵鹏 +7 位作者 徐拥军 陈艳红 王改娇 聂云霞 蒋卫荣 徐辛酉 加小双 周林兴 《档案与建设》 2024年第2期3-22,共20页
2021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正式实施,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契机。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 2021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正式实施,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契机。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基于此,我们不能停留在对《实施条例》的文本阐释层面,必须从宏观与微观的结合上正确把握《实施条例》对中国档案事业法治的推进带来的深刻影响,尤其是要同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本期特邀9位学界知名学者分别从《实施条例》的法源与法理认知、《实施条例》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条例》的特点、《实施条例》的亮点与意义、《实施条例》的历史传统与时代需求、《实施条例》对档案馆文化功能拓展与提升、《实施条例》在操作性和即时性上的进步、《实施条例》的与法适配性以及《实施条例》对推动档案数据化管理等角度各抒己见,但又彼此关联与照应,为提升全社会档案意识,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档案法实施条例》 档案事业 高质量发展 文化功能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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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若干重要问题解读(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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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旭东 周林彬 +3 位作者 刘凯湘 赵万一 周友苏 李建伟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4年第2期1-41,共41页
新《公司法》修订所涉及的内容非常丰富,修订内容包括公司登记制度、股东出资责任、公司治理制度、公司资本制度、控股股东义务、董监高信义义务等方面。赵旭东教授指出,本次《公司法》修订在公司登记与信息公示制度、股东出资责任和法... 新《公司法》修订所涉及的内容非常丰富,修订内容包括公司登记制度、股东出资责任、公司治理制度、公司资本制度、控股股东义务、董监高信义义务等方面。赵旭东教授指出,本次《公司法》修订在公司登记与信息公示制度、股东出资责任和法律后果、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制度、股东权益保护和控股股东义务这五个关键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周林彬教授集中解析了“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一章,认为新《公司法》的亮点之一是通过新设这一章积极回应了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的“本土实践”与“中国问题”,给出新时期国有企业治理的“中国方案”,推进了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治理制度的设计,重塑了国有企业的规范体系。刘凯湘教授对本次《公司法》修订中与公司资本制度相关的若干条文展开解析,包括限期认缴制、新增有限公司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承担规则、董事会的催缴出资义务、股东失权制度、董监高对股东抽逃出资的连带责任、类别股的规定、授权资本制等。赵万一教授深入探讨了这次《公司法》修改的主要特点,认为新《公司法》既坚持了其商法属性,同时又充分考虑了《民法典》的既有制度内容,适当兼顾了与《民法典》之间的制度衔接关系,从而既为科学解决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提供了理念和制度支持,也为中国式法律制度体系的创建提供了完美的立法实践样本。周友苏教授深入解析了新《公司法》在完善股东出资制度方面增加的股东出资缴纳、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股东失权、股东出资责任这四条新规定,认为新《公司法》在完善股东出资制度方面增加的这些新规定,积极回应了我国自2013年以来公司数量大幅增长所带来的股东盲目认缴、天价认缴、期限过长的现象突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纠纷案件呈明显上升态势等问题,极大地强化了保护债权人的力度。李建伟教授深入解析了《公司法》修订中与法定代表人制度相关的若干条文,认为新《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较之以往更加体系化,并有望基本解决困扰公司实践许多年的诸多难题,但其中亦存在不完全规范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公司法》 股东出资责任 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资本制度 法定代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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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困境及功能优化
7
作者 王锡锌 俞祺 《浙江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42-53,156,157,共14页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但该制度在实践中呈现出当事人申请意愿低、复议机关抵触情绪大、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效果差等诸多问题。上述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包括审查主体定位不当、审查标准与行政诉讼趋同、审查机制与审查后...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但该制度在实践中呈现出当事人申请意愿低、复议机关抵触情绪大、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效果差等诸多问题。上述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包括审查主体定位不当、审查标准与行政诉讼趋同、审查机制与审查后果不匹配等,而根本原因则在于该制度的功能定位偏离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定位。根据行政复议法,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的首要功能是预防和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辅助行政争议的解决;同时,该制度还需兼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目标。这与行政诉讼中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以及备案审查制度的功能定位存在明显差异。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的功能应当与复议制度的整体功能保持协同。以此为指引,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主体应被限缩解释为对规范性文件有监督权的上级机关,审查标准应被扩张解释为广义合法性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应在考虑有效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作平衡性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功能 规范性文件审查 适当性审查 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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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域外法律适用
8
作者 张鹏 《知识产权》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6-126,共21页
各国在处理跨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域外法律适用问题时主要采取两种模式,即单向域外适用模式与双向域外适用模式。前者更多地是将知识产权视为一种政策性的特权,在处理域外侵权行为时往往不会发生外国的知识产权法被本国法院所适用的情... 各国在处理跨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域外法律适用问题时主要采取两种模式,即单向域外适用模式与双向域外适用模式。前者更多地是将知识产权视为一种政策性的特权,在处理域外侵权行为时往往不会发生外国的知识产权法被本国法院所适用的情况,但会出现本国知识产权法适用于发生在域外行为的情形;后者更多地是将知识产权视为一种民事权利,对于发生在域外的行为,本国法院既可能适用本国知识产权法律,也可能适用外国知识产权法律,是否发生外国法律的适用取决于一国立法对较为中立的连接点的界定。我国在立法上采取了以“被请求保护地”为连接点的双向域外适用模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并不进行法律选择而是径行适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这将导致在司法上采取了将中国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于域外行为的单向域外适用模式。我国应在跨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域外法律适用问题上回归双向域外适用模式,并在具体纠纷裁判中丰富和明确“被请求保护地”的含义,同时设置“无所不在”侵权行为的特殊法律适用规则,限制当事人共同选择适用法的范围以及确定公共秩序在准据法选择中的适用,以实现维护本国利益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域外适用 跨境侵权纠纷 单向域外适用 双向域外适用 被请求保护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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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A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及对公共研究机构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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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慧芳 魏珊 +2 位作者 陈思思 王毓欣 郑祥 《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 CSCD 2024年第1期135-146,共12页
聚焦公共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以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为研究对象,对其成熟的技术转移体系背后的国家法律支持以及知识产权管理政策和规范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其机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技术转移机制/流程和内部技术转移机构... 聚焦公共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以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为研究对象,对其成熟的技术转移体系背后的国家法律支持以及知识产权管理政策和规范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其机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技术转移机制/流程和内部技术转移机构设置、角色和职责设计、技术许可商业化流程及技术转移的收益分配和奖励。公共研究机构可以从NASA成功的经验中获得如下启示:在遵循国家法律政策的基础上,完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和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探索新的举措;建立更规范且操作性强的技术转移业务流程,针对技术批露、知识产权申请预评估与申请决策、技术商业化决策等管理关键环节构建有效管理机制;从业务流程出发建立更清晰的部门和岗位职责设置,重视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从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平台、完善利益分配和奖励制度等角度构建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政策体系,以促进技术转移活动的开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研究机构 技术转移 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政策 专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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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事司法中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的体系建构
10
作者 刘敏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21-134,共14页
家事司法中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制度回应了家事案件特殊性、实现家事司法正义和发挥家事司法人际关系调整功能的要求,其设立具备相应的理论根据和正当性基础。尽管2022年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家庭教育指导制度,但与家事司法中的... 家事司法中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制度回应了家事案件特殊性、实现家事司法正义和发挥家事司法人际关系调整功能的要求,其设立具备相应的理论根据和正当性基础。尽管2022年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家庭教育指导制度,但与家事司法中的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制度还存在很大区别,我国应当通过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在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以后,法院立案之前,法院可以建议当事人参加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在家事案件立案以后的诉讼全过程,法院都可以建议或者要求当事人参加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在法律规定强制参加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不参加,法院可以对其进行训诫,并可以将当事人不参加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的情况作为家事案件裁判,特别是考量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一个参考因素。我国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实施家事司法中的婚姻家庭辅导教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事司法 婚姻家庭辅导教育 亲职教育 家事司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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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和虚假报告的风险识别与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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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国荣 陈磊 +1 位作者 金琦琦 周静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2024年第3期49-54,62,共7页
近年来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和虚假报告的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2022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计划,严查不实和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文综合分析了与“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和虚假报告的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2022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计划,严查不实和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文综合分析了与“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责任,并结合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检测工作,对容易出现“不实”和“虚假”的情形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便检验检测机构有效避免因不实和虚假报告带来的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产品 检验检测机构 风险识别 风险控制 不实报告 虚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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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的促销功能及其法律意义
12
作者 郑海味 王坤 《浙江学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10-116,共7页
商标具有促销功能,人们通常所谓的区别功能、质量保障功能、广告功能等均为商标促销功能的组成部分或实现手段。商标促销功能通过符号形式以及商誉信息的功能得以实现。“促销功能说”有助于阐释商标的显著性,解释并完善商标权权能体系... 商标具有促销功能,人们通常所谓的区别功能、质量保障功能、广告功能等均为商标促销功能的组成部分或实现手段。商标促销功能通过符号形式以及商誉信息的功能得以实现。“促销功能说”有助于阐释商标的显著性,解释并完善商标权权能体系,诠释商标合理使用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法体系化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促销功能 区别功能 品质保障功能 广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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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年节的权益维护与确认青年法律年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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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昊 邓希泉 《中国青年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35-41,34,共8页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经历了制定和三次修订完善、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两部政策规章的发展历程,其中关于青年节的规定越来越规范周全,但在青年节权益维护方面存在四个主要问题:一是青年节适用人群的法律界定困境及其适用主体...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经历了制定和三次修订完善、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两部政策规章的发展历程,其中关于青年节的规定越来越规范周全,但在青年节权益维护方面存在四个主要问题:一是青年节适用人群的法律界定困境及其适用主体被严重压缩,二是法律效力较低的部门解释或函件成为青年节执行的主要依据,三是不同青年群体在青年节权益方面的差异明显且体制外单位较少开展集体庆祝活动,四是《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越来越不利于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为此,可以依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对青年年龄的规定,将青年节适用人群确定为14~35周岁;尽快废止《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进一步明确青年节的青年法定权益及其实施路径;通过对青年年龄的法律化界定,为制定出台青年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奠定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青年节 权益维护 青年法律年龄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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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论视域下涉案企业合规有效性审查的三种模式
14
作者 张栋 李轲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29-146,共18页
刑事诉讼全流程合规改革围绕合规有效性审查主体逐渐呈现出第三方组织审查、检察机关审查、法院审查三种模式。但三种审查模式在制度设计、程序衔接、标准统一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利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推进。第三方组织审... 刑事诉讼全流程合规改革围绕合规有效性审查主体逐渐呈现出第三方组织审查、检察机关审查、法院审查三种模式。但三种审查模式在制度设计、程序衔接、标准统一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利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推进。第三方组织审查应将合规计划审查与合规整改评估一体化考量,前者秉持以“定性分析”为主的逻辑,后者秉持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逻辑,并量化审查、评估标准,优化配套措施。在检察机关审查模式中,应当合理区分“范式合规”和“简式合规”,明确检察机关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的合规考察报告审查模式,以区别于第三方组织审查模式。在法院审查模式中,应通过检察听证会、第三方管委会预备审查等方式强化对合规整改有效性的审查,以实现对检察裁量权的合理限制,并以检法协同的模式,在审理阶段共同推动合规案件的办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审查 合规评估 合规有效性 涉案企业合规 检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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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数据权利体系沿革与我国借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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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梦婷 刘先瑞 冉从敬 《图书馆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4-136,共13页
当前我国数据权利制度体系尚不完善,严重阻碍数据资源流动、转化与增值,易引发国家数据安全问题。数据权利体系范畴包括国家数据主权、数据人格权和数据财产权,德、美、俄等国数据权利体系演化历程不同,呈现德国沿袭传统式、美国修正扩... 当前我国数据权利制度体系尚不完善,严重阻碍数据资源流动、转化与增值,易引发国家数据安全问题。数据权利体系范畴包括国家数据主权、数据人格权和数据财产权,德、美、俄等国数据权利体系演化历程不同,呈现德国沿袭传统式、美国修正扩张式、俄罗斯突进式演化的不同数据权利演化模式。以国际模式为参考,我国应进一步完善数据权利体系宏观架构,加强具体权利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权利 权利演进模式 数据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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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候治理的韧性转型与展望
16
作者 王江 许婷 《环境保护》 CAS 2024年第3期48-53,共6页
中国气候刚性管理在应对气候变化风险中有局限性。将韧性理念应用于气候治理,引领气候刚性管理向气候韧性治理过渡,是有效应对气候变化风险,进而推动中国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可行路径。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治理、依法治... 中国气候刚性管理在应对气候变化风险中有局限性。将韧性理念应用于气候治理,引领气候刚性管理向气候韧性治理过渡,是有效应对气候变化风险,进而推动中国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可行路径。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治理理念,气候韧性治理体系可解构为主体结构韧性、治理过程韧性和制度体系韧性。重塑主体结构韧性以搭建主体多元、横纵交织的气候治理主体结构为要;优化治理过程韧性旨在根据减缓与适应并重原则,促进降碳、增汇并改善突发气候事件应急能力;增强制度体系韧性的路径是通过立法理念的更新和立法技术的提升,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内法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气候变化 气候治理 治理体系 刚性管理 韧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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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之反思与重述
17
作者 袁野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32-147,共16页
优先权的概念范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源自法国民法的狭义优先权长期游离于我国债物二分体系之中,已造成权利性质难辨、公示机制阙如和其他衍生的学理弊端。广义优先权谱系的创设存在语境虚假、效果无益、集合异类等显著缺陷。在狭义优... 优先权的概念范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源自法国民法的狭义优先权长期游离于我国债物二分体系之中,已造成权利性质难辨、公示机制阙如和其他衍生的学理弊端。广义优先权谱系的创设存在语境虚假、效果无益、集合异类等显著缺陷。在狭义优先权中,一般优先权实为债权,特别优先权实为法定抵押权。此种法定抵押权与受其担保的主债权相区分,具有债法和物法的双重面相。其他所谓的“优先权”子项主要包括竞争中享有优待地位的资格和对因顺位判定原则或规则所生结果的描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优先权 债物二分 法定抵押权 优待地位 顺位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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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司法水平与分工深化——来自巡回法庭设立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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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淳 王浩宇 +1 位作者 耿春晓 梁上坤 《南开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88-106,共19页
推动分工深化对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具有深远意义,如何推动分工深化成为亟需探索的时代命题。企业之间的专业分工是分工深化在微观层面的重要体现。本文以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这一准自然实验,采用... 推动分工深化对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具有深远意义,如何推动分工深化成为亟需探索的时代命题。企业之间的专业分工是分工深化在微观层面的重要体现。本文以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这一准自然实验,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从微观企业视角实证考察地区司法水平对分工深化的影响。研究表明,巡回法庭设立后,巡回区内企业专业分工水平显著提高。机制检验结果表明,巡回法庭主要通过改善契约环境、抑制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减少行政干预实现对分工深化的推动。异质性分析表明,当企业面临的市场交易成本较高、不具备政治关联以及与巡回法庭之间的地理距离较近时,巡回法庭对企业专业分工水平的提升效果更加显著。本文结果表明,地区司法水平的提高能够推动分工深化,拓展了法制环境的微观经济后果及企业边界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本文结论对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进一步完善巡回法庭制度具有一定的政策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区司法水平 分工深化 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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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程序的独立构建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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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崇义 常铮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4年第1期3-14,共12页
独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程序不仅是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键举措,故创建独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程序势在必行。通过独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程序,可以实现人权保障价值、程序正义价值、程序... 独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程序不仅是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键举措,故创建独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程序势在必行。通过独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程序,可以实现人权保障价值、程序正义价值、程序简化价值以及程序公开价值的统一,使其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从本体上看,独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程序包括启动时间与方式、协商内容与方式、结果确认等运行要素,以此夯实独立性的基础。为了更好地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程序,还需强化配套机制建设,包括构建相对独立的自愿性审查程序、确保认罪认罚证据开示及同步录音录像,保障控辩双方的撤回权、协商结果的上诉与抗诉、强化认罪认罚案件庭审程序的实质化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协商 独立化 价值 本体 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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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视角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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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爽 李哲 《环境保护》 CAS 2024年第3期63-68,共6页
目前,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在委托代理视角下探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的可行路径,对于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所有者权益均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基于... 目前,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在委托代理视角下探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的可行路径,对于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所有者权益均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建议借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从私法路径与公法路径协同的视角出发,独立定位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工作,构建以私法路径为主、公法路径为补充的“公私协同、私法为主”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救济路径,厘清职责履行部门间的关系,建立健全磋商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损害赔偿 所有者权益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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