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对Quod principi placuit,legis habet vigorem的正确翻译为起点,还原了帝政分权时期元首与元老院分权、共治的宪政局面,批驳了罗马无宪法论以及私法巨人、公法矮子论,揭示了某些英语世界的作家故意误译上述拉丁短语以彰显英国宪...本文以对Quod principi placuit,legis habet vigorem的正确翻译为起点,还原了帝政分权时期元首与元老院分权、共治的宪政局面,批驳了罗马无宪法论以及私法巨人、公法矮子论,揭示了某些英语世界的作家故意误译上述拉丁短语以彰显英国宪政优越论的阴谋,展示了短语作者乌尔比安的思想体系中的宪政倾向,对延长西方宪政史的时间链条具有特别的意义。展开更多
英国是否需要一部"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这是缠绕英国法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的一个大问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知道英国一直没有一部成文宪法,但《权利法案》可能会从根本上改变这个事实。尽管《权利法案》仍然是...英国是否需要一部"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这是缠绕英国法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的一个大问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知道英国一直没有一部成文宪法,但《权利法案》可能会从根本上改变这个事实。尽管《权利法案》仍然是议会制定的一部"法",但英国人知道它将不是一部普通的法。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一部"基本法",且正因为这部法是基本与重要的,它对于普通立法的意义具有某种控制作用。虽然《权利法案》还不构成一部宪法,虽然它可以方便地被议会多数所修正,它还是将对英国长期恪守的"议会至上"原则产生重要影响。它可能是走向成文宪法的第一步,而这一步意味着英国正在向其普通法后裔美国的宪政体制靠拢,意味着英国的"马伯里决定"及其所产生的难以理清的立法与司法关系正在孕育之中,意味着英国可能将偏离戴西(A. V. Dicey)曾如此肯定的议会至上教条,而走向某种三权分立——尽管是单一制下的三权分立。因此,英国朝野对这关键的第一步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而这场辩论不仅对英国是重要的,而且对于世界宪政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因为它象征着世界上最悠久(也最"顽固")的议会体制的根本转变之开始,而且因为它所蕴涵的问题对于所有法治国家都是共同的。和"认真对待权利"相一致,德沃金的这篇文章全然赞同《权利法案》的制订。在以他为首的英国法学家的推动下,英国确实于1998年制定了这部意义深远的法案。展开更多
文摘本文以对Quod principi placuit,legis habet vigorem的正确翻译为起点,还原了帝政分权时期元首与元老院分权、共治的宪政局面,批驳了罗马无宪法论以及私法巨人、公法矮子论,揭示了某些英语世界的作家故意误译上述拉丁短语以彰显英国宪政优越论的阴谋,展示了短语作者乌尔比安的思想体系中的宪政倾向,对延长西方宪政史的时间链条具有特别的意义。
文摘英国是否需要一部"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这是缠绕英国法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的一个大问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知道英国一直没有一部成文宪法,但《权利法案》可能会从根本上改变这个事实。尽管《权利法案》仍然是议会制定的一部"法",但英国人知道它将不是一部普通的法。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一部"基本法",且正因为这部法是基本与重要的,它对于普通立法的意义具有某种控制作用。虽然《权利法案》还不构成一部宪法,虽然它可以方便地被议会多数所修正,它还是将对英国长期恪守的"议会至上"原则产生重要影响。它可能是走向成文宪法的第一步,而这一步意味着英国正在向其普通法后裔美国的宪政体制靠拢,意味着英国的"马伯里决定"及其所产生的难以理清的立法与司法关系正在孕育之中,意味着英国可能将偏离戴西(A. V. Dicey)曾如此肯定的议会至上教条,而走向某种三权分立——尽管是单一制下的三权分立。因此,英国朝野对这关键的第一步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而这场辩论不仅对英国是重要的,而且对于世界宪政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因为它象征着世界上最悠久(也最"顽固")的议会体制的根本转变之开始,而且因为它所蕴涵的问题对于所有法治国家都是共同的。和"认真对待权利"相一致,德沃金的这篇文章全然赞同《权利法案》的制订。在以他为首的英国法学家的推动下,英国确实于1998年制定了这部意义深远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