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审判程序实施问题实证研究
被引量:5
- 1
-
-
作者
孙明泽
-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
-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19年第3期124-128,共5页
-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实施问题研究"(12XFX015)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难题破解"(16SFB2029)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课题"值班律师制度的适用问题研究"(FXY20180048)
-
文摘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来专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程序中,未成年人审判程序不公开审理作为一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得到了彻底贯彻;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但是辩护律师的辩护质量还有待提高;法定代理人和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得到贯彻,但是还需要深入贯彻,不能仅仅停留于表面;针对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成效显著,但是社会调查主体的规定尚未实现实践与立法的统一。因此,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审判程序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社会调查的主体范围需要法律与实践统一;法定代理人出庭参与审判和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应当区分规定,不能混为一谈;律师代理未成年人案件应当严格规定,从而保障未成年被追诉人辩护权的实现。
-
关键词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审判程序
实证研究
-
分类号
DF74.92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
-
题名行政诉讼功能的理性归位
被引量:1
- 2
-
-
作者
苏海雨
-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18年第12期140-144,共5页
-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度学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行政交往范式研究"(2017XZXS-006)
-
文摘
立法者将行政诉讼法首先定位在监督功能上,借用司法权监督行政权,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实际上,行政诉讼制度尚未实现监督行政权的直接功能,也尚未能发挥出诉讼救济的本质功能。行政诉讼制度构造混淆了救济与监督的对应关系,这决定了不可能实现立法者和公众各自的法律预期。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审查是有限度的。因此,应当将行政诉讼功能完全定位在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上,由此构造独特的行政诉讼救济制度,间接达到对行政法律秩序的监督功能。
-
关键词
行政诉讼法
救济功能
监督功能
诉讼构造
-
分类号
DF74.92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