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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卫生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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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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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卫生部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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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1995年第3期131-13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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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简称《母婴保健法》)是卫生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在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的过程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诉讼法》和卫生行政诉讼的基本知识,这将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1 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或称诉讼制度)。它具有如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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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母婴保健法
妇幼卫生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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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17
[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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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母婴保健法》中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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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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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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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1995年第3期135-13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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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简称《母婴保健法》)的颁布实施,对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妇幼卫生工作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它为提高出生人口的身体素质和保障母亲、婴儿身体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很多代表和委员提出制定有关法律,解决人口身体素质问题。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我国边远贫困地区的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与全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医疗技术水平、文化发展的差异以及地方病、遗传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出生严重病残儿的现象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要求国家提供有效、优质的保健服务。《母婴保健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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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母婴保健法
妇幼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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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17
[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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