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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影响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格雷夫斯病预后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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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泽元
屈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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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内分泌科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老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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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东医学》
CAS
CSCD
2002年第9期978-97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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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的 探讨抗甲状腺药物(ATD)治疗格雷夫斯病(GD)停药后复发因素。方法 56例GD患者接受他巴唑或丙基硫氧嘧啶治疗18~24个月,停药后随访至少12个月,确定停药后GD的复发率。结果①随访(16.7±2.5)个月后,治疗前和停药时Ⅲ度甲状腺肿大者复发率显著高于0~Ⅱ度者(P分别为0.033,0.007),治疗前FT3≥31.5pmol/L及FT4≥75.6pmol/L者复发率也显著高于FT3<31.5 pmol/L及FT4<75.6pmol/L者(P分别为<0.001,0.007);②治疗前复发组Ⅲ度甲状腺肿大、FT3≥31.5pmol/L、FT4≥75.6pmol/L的例数显著多于缓解组(P分别为0.033,<0.001,0.007),停ATD时复发组Ⅲ度甲状腺肿大的例数显著高于缓解组(P=0.002),而TSH显著低于缓解组(P<0.001);③仅治疗前FT3和停药时TSH进入Cox比例风险模型。结论 治疗前高水平FT3和停药时TSH水平偏低是复发的重要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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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预后
抗甲状腺药物
格雷夫斯病
复发率
GD
ATD
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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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581.1
[医药卫生—内分泌]
R977.44
[医药卫生—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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