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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南方山区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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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芳 《中国农史》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2期50-61,共12页
清代在巨大的人口压力下,对南方山区的自然资源过度开发,由是产生了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本文分析了造成水土流失的人为原因:砍伐林木垦荒和陡坡种植扩大耕地是水土流失加剧的主要原因,手工业和采矿业的发展,以及大量樵采和军事行... 清代在巨大的人口压力下,对南方山区的自然资源过度开发,由是产生了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本文分析了造成水土流失的人为原因:砍伐林木垦荒和陡坡种植扩大耕地是水土流失加剧的主要原因,手工业和采矿业的发展,以及大量樵采和军事行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也不可忽视。文中还揭示了水土流失的严重危害,总结了山区采取的各种水土保持措施。提出要“以史为鉴”,山区开发应走生态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协调持续发展的道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水土流失 防治措施 南方山区 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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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改土归流后土家族地区的农业经济开发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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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超 《中国农史》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56-63,共8页
改土归流以后,由于土家族地区劳动力大量增加、生产工具改进、生产技术普遍提高、以及清政府推行一系列发展生产的积极措施,土家族地区的农业得以全面开发。农业的发展带来了手工业和商业的繁荣,促进了土家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改土归流以后,由于土家族地区劳动力大量增加、生产工具改进、生产技术普遍提高、以及清政府推行一系列发展生产的积极措施,土家族地区的农业得以全面开发。农业的发展带来了手工业和商业的繁荣,促进了土家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汉族与土家族的文化交流,推动了土家族社会的全面进步。由于农业开发的盲目性,土家族地区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动植物资源减少,水土流失严重,地力下降,给土家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带来了不利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改土归流 土家族地区 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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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前期江西赣南地区的押租制研究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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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卞利 《中国农史》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47-55,共9页
押租制是封建租佃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产生于明代中叶,至清代前期得到急剧发展。作为押租制发展的典型地区,江西赣南地区,其押租制在清代前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闽、广客佃的大量涌入,为赣南押租制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作者以赣南... 押租制是封建租佃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产生于明代中叶,至清代前期得到急剧发展。作为押租制发展的典型地区,江西赣南地区,其押租制在清代前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闽、广客佃的大量涌入,为赣南押租制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作者以赣南地区为个案,详细剖析了押租制在清代前期赣南地区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表现以及押租制对社会经济所起的作用与影响。针对学术界或肯定或否定押租制的作用,作者指出,对押租制这样一种新型的租佃制度,既要看到它的消极作用,也要承认其积极作用,不能因噎废食。它对佃农的剥削引起了广大佃农的激烈反抗,尤其是它和高利贷相结合,这无疑是消极的、反动的;而押租制对永佃权的促进,对田皮即土地使用权和田骨即土地所有权的分离与瓦解所起到的促进作用,无疑又是积极的进步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赣南地区 押租制 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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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农学的成就和问题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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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游修龄 《农业考古》 1990年第1期158-164,共7页
清代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后的王朝,其农业又有新的发展,表现在农书的大量增加,其中尤以文献搜集类和地方性农书及专业农书类为突出。在生产技术方面,精耕细作和复种套种更见充实丰富,农学理论也较宋明以来有所发展。以有限的耕地养活不... 清代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后的王朝,其农业又有新的发展,表现在农书的大量增加,其中尤以文献搜集类和地方性农书及专业农书类为突出。在生产技术方面,精耕细作和复种套种更见充实丰富,农学理论也较宋明以来有所发展。以有限的耕地养活不断增加的人口,而能始终保持地力于不衰。但清代重文轻理较前代尤甚,农业赖以发展的生物学基础理论与同期欧洲相比,差距甚大,如在动植物两性繁殖和受精作用以及植物营养、病原微生物的知识等方面,远远落后于同期的欧洲。尽管清末以后大量引入西方农业科学,但给农业现代化带来的滞后影响,至今尚有待克服。本文是就此所作的一个评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学史 清代 成就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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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畜牧管理机构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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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群 《中国农史》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88-93,共6页
清代我国畜牧管理机构人形式上可分为清皇宫内畜牧管理机构、清中央国家机关中的畜牧管理机构以及清各地方政府中的畜牧管理机构三部分。其中清皇宫内的畜牧管理机构虽仅为皇帝及其家族等少数人服务,但其地位显赫,规模也较大,其主要... 清代我国畜牧管理机构人形式上可分为清皇宫内畜牧管理机构、清中央国家机关中的畜牧管理机构以及清各地方政府中的畜牧管理机构三部分。其中清皇宫内的畜牧管理机构虽仅为皇帝及其家族等少数人服务,但其地位显赫,规模也较大,其主要机构有上驷院、庆丰司、都虞司等;属于清中央国家机关中的畜牧管理机构主要有兵部车驾司、太仆寺以及清末设立的农工商部农务司等;在清各地方政府中,尤其在农区,并无专职管理畜牧的机构,在牧区,则多以军政合一的形式管理北方少数民族游牧牧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畜牧业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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