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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法律评论》卷首语
1
作者 马怀德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I0005-I0006,共2页
《法大法律评论》的前身是《研究生法学》。《研究生法学》创刊于1983年,是中国政法大学乃至全国率先创办的法学学生刊物之一。1983年,在我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首任院长张晋藩先生的关照之下,选辑法大研究生优秀... 《法大法律评论》的前身是《研究生法学》。《研究生法学》创刊于1983年,是中国政法大学乃至全国率先创办的法学学生刊物之一。1983年,在我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首任院长张晋藩先生的关照之下,选辑法大研究生优秀论文的论文集《蓟门法苑》正式出刊,并由张先生亲自题写书名,这正是《研究生法学》的起源。1986年,《蓟门法苑》更名为《研究生法学》,并且正式组建编辑部,影响力逐渐扩至全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政法大学 卷首语 研究生 张晋藩 法律评论 法苑 蓟门 学生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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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学,博观约取,勇攀高峰;为师,言传身教,润物无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席志国教授访谈
2
作者 席志国 韦诗蕴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234-241,共8页
问:席老师在物权法领域硕果累累,针对土地权利体系、宅基地“三权分置”、居住权、动产担保物权等主题发表了许多高质量的论文佳作,并且出版了一部专著《中国物权法论》。这本书自出版以来好评如潮。想请问老师选择物权法作为自己主要... 问:席老师在物权法领域硕果累累,针对土地权利体系、宅基地“三权分置”、居住权、动产担保物权等主题发表了许多高质量的论文佳作,并且出版了一部专著《中国物权法论》。这本书自出版以来好评如潮。想请问老师选择物权法作为自己主要的研究领域的原因是什么?又是什么契机促使您创作了这本专著?您对于青年学者尤其是(准)博士/硕士研究生选择自己未来深耕的研究领域有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政法大学 动产担保物权 硕士研究生 好评如潮 言传身教 居住权 法学院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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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汉语法学词汇生成中的语言障碍
3
作者 孙笑侠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1-17,共17页
近代汉语法学词语的生成,不只是法学专业现象,也是复杂的语言现象,更是复杂的政治现象。本文围绕近代法学的词汇创制,就四个语言现象作出分析,试图揭示汉语法学词汇生成、中国法学知识成长中的语言障碍:一是“词穷语尽”,汉语因其以单... 近代汉语法学词语的生成,不只是法学专业现象,也是复杂的语言现象,更是复杂的政治现象。本文围绕近代法学的词汇创制,就四个语言现象作出分析,试图揭示汉语法学词汇生成、中国法学知识成长中的语言障碍:一是“词穷语尽”,汉语因其以单音象形、文学联想为特征,并不注重客观事物、概念体系与词汇体系之间合乎逻辑的同构关系;二是“囫囵吞枣”,国人有重词汇轻概念的语言习惯,望文生义地将词汇混同于概念;三是“随心联想”,注重文学联想的汉语,导致法科词汇逻辑模糊和体系缺失;四是“比附扩缩”,即通过比附而人为有意限缩或转移原有词义,这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化和政治等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 汉语 转译 词汇 概念 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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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结构中的法学——《法学的知识谱系》阅读札记
4
作者 宋旭光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188-202,共15页
法学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或者说,法学是不是一门科学,它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有着什么样的关系,我们应该秉持什么样的立场和方法来研究法学,中国的法学应该向何处去,这些是《法学的知识谱系》一书关切的核心问题。为了回... 法学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或者说,法学是不是一门科学,它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有着什么样的关系,我们应该秉持什么样的立场和方法来研究法学,中国的法学应该向何处去,这些是《法学的知识谱系》一书关切的核心问题。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法学的知识谱系》在跨越三千年的思想史脉络中探求法学知识成长的“密码”。该研究显示,法学的知识是理论的,但它的指向是实践的;法学的理论是多元的,但却未必是混乱的;法学的成长时而中断,但时而又从“废墟”中再生。回到当代中国,面对思想市场的扭曲化和知识生产的无序化,这种方法论的研究和规训,对于推进法学研究的严谨性和真实性大有神益,也是解决无序知识生产的一剂良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的知识谱系》 法学知识 法教义学 法学方法 论题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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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法学教育的目标和方法
5
作者 张骐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242-254,共13页
数字时代就是指当下数字技术弥漫社会与法律的时代。它并没有取代“现代”;现代化与现代性的任务或课题,需要我们继续解决。数字时代法学教育有六个观念方面的基本目标。第一,包括四层含义的人文性:以人为目的;与现代社会相一致的公民教... 数字时代就是指当下数字技术弥漫社会与法律的时代。它并没有取代“现代”;现代化与现代性的任务或课题,需要我们继续解决。数字时代法学教育有六个观念方面的基本目标。第一,包括四层含义的人文性:以人为目的;与现代社会相一致的公民教育;帮助学生获得人生的意义;对法律、法学与文明、文化关系的恰当认识。第二,包括三方面内容的批判性:多向度、反事实、复杂性。第三,包括四层含义的责任心:对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能够回应社会关切;对法治的责任;对“房间里的大象”具有敏感性。第四,以自由的心灵为条件的创造性。第五,不受数量化和分隔性思维束缚的数字意识。第六,健全的法律思维。同时,数字时代法学教育有三个维度的更为具体的作业目标及结构化的能力目标。我们需要从法学院作业和教师个人教研两个方面实现前述目标。法学院教学方式需要在五个方面进行转变,并办好第二课堂和第三课堂。教师个人一方面要坚守良知与增强专业素养;另一方面要遵循教学规范、提高教研技艺,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时代 法学教育 目标 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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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判中心视角下侦查程序的完善
6
作者 肖沛权 周家驹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125-135,共11页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必然要求法院审理查明案件事实,侦查主体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同时,审判阶段定罪证明标准的实现,也要求侦查主体比照法院审判中适用的标准展开工作。以审判中心为视角来看,当前存在侦查取证不规...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必然要求法院审理查明案件事实,侦查主体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同时,审判阶段定罪证明标准的实现,也要求侦查主体比照法院审判中适用的标准展开工作。以审判中心为视角来看,当前存在侦查取证不规范、证据材料证据能力的审查机制不完善、侦查绩效考评机制不合理等问题。为有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实现侦查取证的规范化,完善证据材料证据能力的审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侦查程序 证据能力 侦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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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事
7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F0004-F0004,共1页
一、本书倡导严谨治学,欢迎选题独到、观点新颖、论证充分的研究成果。来稿正文篇幅原则上不得少于1万字。二、本书特设“书评”“译作”“经典判例翻译”等专栏,接受中外法学经典著作的书评文章,亦接受经典译文投稿。译作投稿时须在附... 一、本书倡导严谨治学,欢迎选题独到、观点新颖、论证充分的研究成果。来稿正文篇幅原则上不得少于1万字。二、本书特设“书评”“译作”“经典判例翻译”等专栏,接受中外法学经典著作的书评文章,亦接受经典译文投稿。译作投稿时须在附件中一并提供原文的电子版,并附作者或出版者的翻译书面授权许可。三、本书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以文稿质量为唯一的用稿标准。本书不收取任何形式的版面费,谢绝一切形式的关系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稿质量 严谨治学 双向匿名审稿 授权许可 版面费 书评 中外法学 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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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国际发表与人生行思
8
作者 刘孔中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222-233,共12页
生于徐州、成名于我国台湾地区的记者、作家张作锦(著有《今文观止》)先生说,历史不能重写,只可供后人鉴戒。我个人的法律之旅与其中学习、研究的得失,或许也是如此。我的人生大致可以每10年为一个阶段:20岁到30岁完成法学养成教育,30岁... 生于徐州、成名于我国台湾地区的记者、作家张作锦(著有《今文观止》)先生说,历史不能重写,只可供后人鉴戒。我个人的法律之旅与其中学习、研究的得失,或许也是如此。我的人生大致可以每10年为一个阶段:20岁到30岁完成法学养成教育,30岁到40岁完成职称升等,40岁到50岁成为小有知名度的岛内学者,50岁到60岁成为亚洲为数不多的国际学者。这一路看似风光顺利,其实,其间多有转折,请听我娓道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养成教育 我国台湾地区 今文观止 职称 知名度 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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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学与法政策学
9
作者 吕思远(译)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203-221,共19页
要作为法律科学的一部分,法政策学是关于法秩序中应然事物的学说,它是对既定法律状况的批判研究,以及在法律状况经不起检验时,对它的进一步发展和变革提出建议。法政策学虽然与政治学有密切关联,但它有自已的独立领域。对未来法的研究曾... 要作为法律科学的一部分,法政策学是关于法秩序中应然事物的学说,它是对既定法律状况的批判研究,以及在法律状况经不起检验时,对它的进一步发展和变革提出建议。法政策学虽然与政治学有密切关联,但它有自已的独立领域。对未来法的研究曾在18世纪被冠以自然法之名,而到了19世纪,即便主张法律自然生长的代表保守倾向的历史法学派看似排斥了面向法律创制的法政策学,但实则也需要法政策思维的补充。法政策学如果想要成为一门科学,其最重要的前提就是摒弃具有单方利益的阵营选择。另外,科学的法政策学一定不独是法学的事业,而是全体人民的事业,同时,它也需要一般的政治、经济、道德、历史知识作为补充。时至今日,尽管自然法的影响式微,但法政策学本身就已然呈现了一种现代化、不具有实证效力要求和影响的自然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科学 法政策学 历史法学 自然法 未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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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系统论视阈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识别标准研究
10
作者 朱诚浩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101-114,共14页
要为回应司法实践中涉强制性规定的性质识别难题,《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0条第2款尝试给出指引,将认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时所需考虑的要素加以罗列。此种要素列举的方法与既有的裁判方法相似,又与动态系统论的方法相近。... 要为回应司法实践中涉强制性规定的性质识别难题,《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0条第2款尝试给出指引,将认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时所需考虑的要素加以罗列。此种要素列举的方法与既有的裁判方法相似,又与动态系统论的方法相近。考虑到《民法典》中已有规范认可动态系统论,且动态系统论本身就是服务于法的具体化的方法论工具,故而可以考虑以动态系统论的方法破解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识别困境。运用动态系统论的方法,须首先以相应的法原理或法原则为基础来划定系统内的要素。然后,通过各要素的协动作用形成判断。为尽可能地达致客观判断,须强化法官的说理义务。通过强化说理义务可以助力于“重叠共识”的形成,从而在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类型化的案例,并从类型化的案例中逐步抽离出可操作、具体的规范准则,以期破解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识别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态系统论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法律原则 类型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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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股权的归属及单方处分效力问题研究
11
作者 聂心宇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115-124,共10页
夫妻股权的归属及其单方处分的效力在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引发的争议不断,这是由婚姻法与商法规则背后的价值冲突、股权财产属性与人身属性之间的联动关系及家事类商事纠纷的特性所决定的。根据未登记为股东的一方是否实际介入公司治理并... 夫妻股权的归属及其单方处分的效力在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引发的争议不断,这是由婚姻法与商法规则背后的价值冲突、股权财产属性与人身属性之间的联动关系及家事类商事纠纷的特性所决定的。根据未登记为股东的一方是否实际介入公司治理并获得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认可,可将夫妻股权共有分为资产收益层面的静态共有和经营管理层面的资格共有:对于前者,在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公示方擅自处分股权构成有权处分;对于后者,公示方的单方处分行为则构成无权处分。无论基于何种层次的共有,非公示方擅自转让股权均因构成无权处分而无效,但表见代理的情形除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财产 股权共有 单方处分 利益衡量 股权利益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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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解除后返还清算与违约责任之衔接——以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为分析对象
12
作者 张宇倩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148-160,共13页
要合同因违约解除后,标的物的变化在逻辑上可分为利益维持型、利益增量型与利益损耗型。增益的分配与损耗的承担皆需要实质理由。由于《民法典》第566条第1款在文义上未体现任何评价因素,该款本身无法提供分配增益或承担损耗的实质理由... 要合同因违约解除后,标的物的变化在逻辑上可分为利益维持型、利益增量型与利益损耗型。增益的分配与损耗的承担皆需要实质理由。由于《民法典》第566条第1款在文义上未体现任何评价因素,该款本身无法提供分配增益或承担损耗的实质理由。又因为返还清算的法效果对称发生,双方的返还皆等价对应,不妨限缩返还清算的法效果,故将分配增益与承担损耗的重任交与足够考虑合同履行情况的违约责任规范。这样一来,恢复原状的法效果仅为请求对方返还已方的给付,且该返还以能够返还者为限。恢复原状的独立意义在于为守约方提供了一个反悔至合同缔结前的机会。增量利益的分配需交由履行利益标准判断。无法返还者皆纳入价值偿还的范畴。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价值偿还的基准应采主观说。判断价值偿还的思维方法是先进行价值偿还,进而依《民法典》第584条检验,考察已方的价值偿还是否由对方违约所致。若是,则已方的价值偿还之债便可与对方的违约损害赔偿之债相互抵销,意味着已方的价值偿还责任相应全部或部分免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返还清算 恢复原状 价值偿还 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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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视野下的自然法:比较与思考
13
作者 唐丰鹤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18-36,共19页
西方自然法内部可以划分为三个略有不同的派别。第一个派别是斯多亚一罗马法学派,这一派认为自然法是宇宙理性的造物。第二个派别是阿奎那的基督教神学自然法,这一派认为自然法是上帝理性的命令。第三个派别是古典自然法学派,这一派逐... 西方自然法内部可以划分为三个略有不同的派别。第一个派别是斯多亚一罗马法学派,这一派认为自然法是宇宙理性的造物。第二个派别是阿奎那的基督教神学自然法,这一派认为自然法是上帝理性的命令。第三个派别是古典自然法学派,这一派逐渐将自然法世俗化,并创造了自然权利学说。中国本土文化中也有自己的自然法思想,仁爱原则、道义原则、礼让原则、是非原则和诚信原则,是儒家伦理学的五大原则,也构成了中国本土自然法体系的核心内容。中西自然法思想的第一个差别是西方自然法体现着“真理”,通过人的理性去把握;而中国自然法则体现着“道理”,通过经验直观来把握。中西自然法的第二个差别是西方自然法背后预设了上帝,是超越性的;而中国自然法背后是万物中的自在之理,是世俗性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本土 西方 自然法 理性 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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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对象三元划分下的财产性利益个别研究——以盗窃罪为例
14
作者 李玉柳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136-147,共12页
对财产性利益是否属于财产罪的行为对象这一问题的研究存在概念混淆和理论误解。将行为对象划分为用语行为对象、要件行为对象、实际行为对象,有助于在提升刑法解释的灵活性的同时捍卫罪刑法定原则。对财产性利益进行“单个引入、单个... 对财产性利益是否属于财产罪的行为对象这一问题的研究存在概念混淆和理论误解。将行为对象划分为用语行为对象、要件行为对象、实际行为对象,有助于在提升刑法解释的灵活性的同时捍卫罪刑法定原则。对财产性利益进行“单个引入、单个分析”,能够避免过去“先定义引入、后统一分析”的研究范式的弊病。盗窃罪用语行为对象的标准是:具有管理可能性,具有价值性,被合法所有或享有;管理可能性包括事务管理可能性和物理管理可能性。盗窃罪要件行为对象的标准是:属于盗窃罪用语行为对象,具有占有可能,具有占有事实。占有可能包括事实占有和规范占有,占有事实包括行为人的占有和被害人的占有。盗窃罪的秘密要件和违背被害人意愿要件一般不会对盗窃罪要件行为对象的框定产生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物 财产性利益 行为对象 财产罪 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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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预决效力的展开与重塑
15
作者 陈冰溶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87-100,共14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将证明效和争点效作为民事公益诉讼已决事实对后续私益诉讼发挥预决效力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将证明效和争点效作为民事公益诉讼已决事实对后续私益诉讼发挥预决效力的理论基础,然而这种混合模式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在实践中也增加了法院的适用难度。鉴于公益私益衔接案件在程序保障方面的特殊要求,其预决效力不宜沿袭民事私益诉讼之间的免证效立场,而争点效理论中的“程序保障观念”可成为重塑民事公益诉讼预决效力的重要指针。在主观范围上,仅后一私益诉讼原告可对被告主张于已有利的公益诉讼已决事实,且其作为前诉案外人不受前诉预决效力约束;在客观范围上,预决事实应在主要事实(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主观过错、因果关系、减免责事由)的范围内展开。在作用条件上,要求当事人对预决事实已为充分攻防以及法院对预决事实已作出实质性判断;在作用效果上,承认民事公益诉讼预决事实对后续私益诉讼的遮断效果,但当事人提出新诉讼资料足以推翻原判断的除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益诉讼 预决效力 程序保障 免证效 争点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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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型国家气候法治的结构与挑战
16
作者 朱明哲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37-57,共21页
我国的气候治理依赖于一种发展主义路径,其将制定和实施气候政策的权力交给管理工业事务的政府部门,并允许它们通过使用宏观经济措施改变产业和能源结构,以实现气候目标。这在我国的气候治理法律框架中得到了体现。目前关于气候变化的... 我国的气候治理依赖于一种发展主义路径,其将制定和实施气候政策的权力交给管理工业事务的政府部门,并允许它们通过使用宏观经济措施改变产业和能源结构,以实现气候目标。这在我国的气候治理法律框架中得到了体现。目前关于气候变化的成文法规范分散在包括环境、资源、产业等多项立法中,甚至在民商法中也能找到相关条款。这些规范授予了行政机关大量的管理权限,却很少规制其在未履行相关职责时的责任。就算正在起草阶段的气候变化法最终通过,也无法改变其分散和不完整的格局。行政机关一方面享有从制定规则到决定政策实施方式的权力和裁量空间,另一方面却仅仅通过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规划来实现气候治理。尽管如此,法院仍然在个案中用这些政策补充了法律漏洞和解释合同,使其规制目的得以实现。行政主导的模式虽然效率较高,但是因为长期忽视气候变化治理的社会影响,我国气候变化治理面对较大的公平性挑战,放大了社会经济结构中现存的不平等。为了应对挑战,有必要在设计和执行气候政策的时候更多关注社会问题,而非局限于环境和产业视角。在现有的制度限制下,比较可行的做法是从信息公开、决策参与和司法救济三个方面落实环境法体系中已有的公众参与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气候治理 气候变化法 公平转型 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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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37条第2款第2、3句评注
17
作者 胡逸群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175-187,共13页
从文义上来看,《民法典》第137条第2款第2句第1分句并非对本款第1句到达标准的具体化,而是特别规定。本款第2、3句采用了“指定/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立法模式,对于“数据电文”“指定系统”等来自相关示范法、公约的术语的解释可以参考... 从文义上来看,《民法典》第137条第2款第2句第1分句并非对本款第1句到达标准的具体化,而是特别规定。本款第2、3句采用了“指定/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立法模式,对于“数据电文”“指定系统”等来自相关示范法、公约的术语的解释可以参考其规则、说明与判例。但考虑到相关国际示范法、公约与本款第2、3句的实质性区别,在生效时间的认定上,仍须立足于我国民法体系下的基本原理。本款第2句第1分句应被目的性限缩为相对人指定了特定系统时,该数据电文进入指定系统并通常可被相对人知悉时生效。若相对人指定了特定系统但数据电文进入了非相对人所指定的系统,适用本款第1句,以相对人实际知道时为生效时间。若数据电文未进入相对人指定的系统,须区分原因存在表意人侧或相对人侧处理。不论相对人是否指定了特定系统,若相对人实际知道时间早于通常可期待其知道的时间,以实际知道时间为准认定生效时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电文 意思表示 到达 《民法典》第137条第2款第2、3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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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财产保全与债权实现: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两种构造模式
18
作者 钱家乐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161-174,共14页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存在两种理论定位:一是为多数立法例所采的实体定位,该定位下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独立于执行程序,主张撤销者债权无需到期,保全范围及于成立于诈害行为前的所有债权;二是以德国法为代表的执行定位,该定位依托执行程序,适...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存在两种理论定位:一是为多数立法例所采的实体定位,该定位下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独立于执行程序,主张撤销者债权无需到期,保全范围及于成立于诈害行为前的所有债权;二是以德国法为代表的执行定位,该定位依托执行程序,适格撤销权人需取得执行依据并证明强制执行无法使其完全受偿。实体定位以保全责任财产为目的,当债务人濒临或陷入事实破产,债权人群体对责任财产间接的价值支配力外显,债务人在作出财产处分时有义务为债权人群体利益考虑,债权人群体有权对违背此义务的诈害行为主张救济;执行定位以执行阶段特定债权的实现为直接目标,债权人通过撤销在某种意义上实现了查封效力的追溯。相较而言,实体定位的理论架构更为完整,而执行定位更行之有效。由于我国执行财产分配制度未采绝对优先主义,就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解释论建构宜采实体定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撤销权 责任 强制执行 相对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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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普法运动到法治教育:普法中的国家主义立场检视与更新
19
作者 闫波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58-69,共12页
普法是实现社会法治化治理的重要环节,国家是普法的缺省主语。以历次普法为材料,开示普法过程中的国家主义立场,分析国家主义对普法的目的、内容和开展模式的塑造及其作用与后果,有利于廓清我国普法的性质与发展方向。运动式普法是我国... 普法是实现社会法治化治理的重要环节,国家是普法的缺省主语。以历次普法为材料,开示普法过程中的国家主义立场,分析国家主义对普法的目的、内容和开展模式的塑造及其作用与后果,有利于廓清我国普法的性质与发展方向。运动式普法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建构法制权威,从依法治国中获取合法性。普法运动使公民法律意识呈现从“赋魅”到“知情祛魅”的变化过程。历次普法规划在内容上体现出明显的国家主义立场,工具主义地运用普法回应社会治理需要,使普法运动呈现政策性。普法运行策略呈现“一勺烩”的行政主导模式,导致普法实践呈现“拼凑应对”的特征。普法的应然状态是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为核心的常态化活动,应当实现普法中国家角色的更新,完成普法运动向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视域和路径转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普法 国家主义 普法规划 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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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提单的物权效力研究
20
作者 梁逸扬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70-86,共17页
区块链提单已经登上国际贸易舞台。与传统的“中心化”电子提单相比,区块链提单通过非对称加密、分布式记账等技术实现了“去中心化”,更加符合物权支配权与对世权的属性,但其是否能够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物权效力尚须经过功能等效原则的... 区块链提单已经登上国际贸易舞台。与传统的“中心化”电子提单相比,区块链提单通过非对称加密、分布式记账等技术实现了“去中心化”,更加符合物权支配权与对世权的属性,但其是否能够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物权效力尚须经过功能等效原则的检视。依据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相关立法,提单物权效力的核心规则包括将提单交付拟制为货物交付,以及明确提单表彰货物所有权规则;其要素可被归纳为提单的信息完整性、可占有性及公信性。依据功能等效原则的理念,区块链提单的信息完整性、可占有性及公信性可分别由跨链融合、密钥控制及分布式记账实现,并通过完善相关立法、推动示范性立法转化为国内立法、出台相应技术标准等方法,综合推进区块链提单物权效力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块链提单 提单物权效力 功能等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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