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7篇文章
< 1 2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向公众传播权的立法构想 被引量:7
1
作者 王文敏 《时代法学》 2016年第1期61-72,共12页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法过程中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修改几易其稿,而司法实践中这两项权利也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无论是广播权还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实际上都属于法理上的向公众传播权。虽然我国并没有规定一项总的向公众传播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法过程中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修改几易其稿,而司法实践中这两项权利也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无论是广播权还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实际上都属于法理上的向公众传播权。虽然我国并没有规定一项总的向公众传播权,但该项权利在《伯尔尼公约》和WCT等国际公约中已经得以确立。参考各国的相关立法模式,美国用发行权和公开表演权来规制向公众传播行为的立法模式太过繁杂,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采用的相关立法模式最具可行性,根据后者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界定"向公众传播权"的范围需要考虑两个要件,即"传播"和"公众"。应当尝试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设立总括性的"向公众传播权",同时可以在该项权利之下将一些较为成熟且类型化的子权利进行列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向公众传播权 广播 信息网络传播 传播 公众
下载PDF
由“向公众传播权”研讨会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3
2
作者 均光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4年第3期44-46,共3页
2003年11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版权局联合分别在上海、成都、北京召开了"向公众传播权"巡回研讨会,就"数字环境下的版权和相关权的国际最新发展状况"、"发达国家在向公众传播权方面的保护状况"、&qu... 2003年11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版权局联合分别在上海、成都、北京召开了"向公众传播权"巡回研讨会,就"数字环境下的版权和相关权的国际最新发展状况"、"发达国家在向公众传播权方面的保护状况"、"数字环境下版权和相关权在经济上的重要性"等问题做了主题演讲.与会代表和外国专家还就新技术环境下的"复制权"、"临时复制"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此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家还表达了期待中国能够早日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这两个国际版权条约的希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向公众传播权 世界知识产组织 作品 数字化 制度 网络版作品保护
下载PDF
对WCT第8条向公众传播权中初始提供行为的思考
3
作者 林秋萍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113-118,共6页
对WCT第8条向公众传播权中初始提供行为的界定,学界一直存有争议。有学者认为初始提供行为即用户将作品上传至服务器的上传行为。从传播的物理过程和权利本质上看,传播包括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作品上传阶段,第二阶段是作品形成公众可获... 对WCT第8条向公众传播权中初始提供行为的界定,学界一直存有争议。有学者认为初始提供行为即用户将作品上传至服务器的上传行为。从传播的物理过程和权利本质上看,传播包括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作品上传阶段,第二阶段是作品形成公众可获得的状态,第三阶段是作品传播阶段,第四阶段用户获得作品阶段。从WCT第8条关于向公众传播权的内容规制上,可以看出"向公众传播"并不要求传播的实际发生,不要求公众实际获得作品,故可以将第四阶段从初始提供行为中排除;从提供行为的本质来看,初始提供行为并不排除上传作品的行为,但是主要强调的是第二阶段,即作品形成公众可获得的状态。初始提供行为虽不排除上传或者其他将作品置于信息网络中的行为,但是更为重要的是作品处于公众可获得的状态,这种状态不单单由上传用户提供行为所导致,更主要是由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提供行为导致,并且WCT中"向公众传播权"及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初衷在于规制网络服务商的提供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向公众传播权 初始提供行为 WCT 信息网络传播
下载PDF
5G技术发展对构建“向公众传播权”的再推动——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相关设计 被引量:3
4
作者 刘桢 《科技与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94-100,共7页
在5G技术的推动下,以网络直播、网络转播和个性化推荐传播等为代表的"准交互式"传播的规模将不断扩大,给带有技术主义立法色彩的"交互式/非交互式"传播模式的划分方法带来了新的挑战,立法对传播模式的进化反应滞后... 在5G技术的推动下,以网络直播、网络转播和个性化推荐传播等为代表的"准交互式"传播的规模将不断扩大,给带有技术主义立法色彩的"交互式/非交互式"传播模式的划分方法带来了新的挑战,立法对传播模式的进化反应滞后的缺陷更加凸显。文章通过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相关立法设计并考察国际条约及域外经验,建议结合我国本土实际,放弃"交互式/非交互式"二分的技术主义立法思路,设立统一的"向公众传播权"以弥补现行法缺陷、回应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与国际规则接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5G技术 向公众传播权 准交互式 著作
原文传递
论欧盟指令“向公众传播权”的含义 被引量:1
5
作者 万勇 《清华知识产权评论》 2015年第1期1-18,共18页
现行重要的国际版权公约有关财产权的规定受欧洲主要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影响较大,我国《著作权法》在制定与修改时,借鉴了国际版权公约的规定,实际上也就是间接借鉴了欧盟指令的规定。在欧盟指令以及国际公约中,'向公众传播权'是... 现行重要的国际版权公约有关财产权的规定受欧洲主要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影响较大,我国《著作权法》在制定与修改时,借鉴了国际版权公约的规定,实际上也就是间接借鉴了欧盟指令的规定。在欧盟指令以及国际公约中,'向公众传播权'是在不同意义上使用的:作者与邻接权人所享有的'向公众传播权'的范围不同,邻接权的三类主体各自享有的'向公众传播权'的范围也不同。鉴于中国已经启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因此欧盟指令的相关规定,对于中国的修法工作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应准确理解欧盟指令'向公众传播权'的含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指令 向公众传播权 中国著作法修改
原文传递
“向公众传播权”与“向公众提供权” 被引量:2
6
作者 张昱 《著作权》 CSSCI 2001年第1期37-39,共3页
我们已经十分熟悉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IPO COPYRIGHT TREATY》简称WCT)第8条“向公众传播的权利”的规定,该条表述为:“在不损害《伯尔尼公约》第11条第1款第ii目、第11条之二第1款第i和第ii目、第11条之三第... 我们已经十分熟悉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IPO COPYRIGHT TREATY》简称WCT)第8条“向公众传播的权利”的规定,该条表述为:“在不损害《伯尔尼公约》第11条第1款第ii目、第11条之二第1款第i和第ii目、第11条之三第1款第ii目、第14条第1款第ii目和第14条之二第1款的规定的情况下,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获得这些作品。”这条规定被认为是国际社会在国际条约层面上为适应网络发展对传统版权制度提出的挑战所做出的积极反应。因为这项规定对版权人的重要性,所以它和关于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的规定一起被认为是1996年WIPO外交会议上为构建网络时代的版权制度而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WCT "向公众传播权" "向公众提供" 立法模式 WPPT 中国 著作
原文传递
体育赛事节目流媒体传播的著作权挑战与应对 被引量:11
7
作者 刘友华 朱蕾 《中国体育科技》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44-50,共7页
互联网技术特别是流媒体技术改变了体育赛事节目的传播方式,极大地冲击了传统广播电视运营商的利益,打破了著作权法设置的利益平衡。近期欧洲法院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实践中分别对"公开表演权"和"向公众传播权"作... 互联网技术特别是流媒体技术改变了体育赛事节目的传播方式,极大地冲击了传统广播电视运营商的利益,打破了著作权法设置的利益平衡。近期欧洲法院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实践中分别对"公开表演权"和"向公众传播权"作了新的阐释,重申了技术中立原则,确立了整体效果原则。在我国著作权法第3次修改中,应借鉴发达国家协调新旧技术传播者间冲突的经验,将体育赛事节目纳入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范畴。针对网络实时直播,立法上应摒弃技术思维,确立传播权;司法上借鉴技术中立和整体效果原则;管理上为新旧传播技术运营商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流媒体 体育赛事节目 向公众传播权 公开表演
下载PDF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重构 被引量:7
8
作者 卢海君 骆嘉鹏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3年第1期30-37,共8页
随着基础技术的突破性进展,三网融合已经从一个技术概念走向实施阶段。三网融合的发展,导致作品传播途径的巨大改变,也将对现有的网络传播制度产生重大影响。由于立法的局限,现行网络传播权在三网融合初步实施的环境下已经出现了重大漏... 随着基础技术的突破性进展,三网融合已经从一个技术概念走向实施阶段。三网融合的发展,导致作品传播途径的巨大改变,也将对现有的网络传播制度产生重大影响。由于立法的局限,现行网络传播权在三网融合初步实施的环境下已经出现了重大漏洞,即:互联网上的"非交互式"传播手段无法律来规制。在未来的立法之中应当通过扩充并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而实现对现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重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网融合 信息网络传播 向公众传播权 重构
下载PDF
论我国《著作权法》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完善——以“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侵权认定为视角 被引量:44
9
作者 焦和平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43-150,共8页
作为近几年出现的新型网络传播方式,"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因不符合我国《著作权法》上任何一项专有权的规定而游离于法律规则之外,原因在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当缩小了国际条约中"向... 作为近几年出现的新型网络传播方式,"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因不符合我国《著作权法》上任何一项专有权的规定而游离于法律规则之外,原因在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当缩小了国际条约中"向公众传播权"的范围,将规范的对象仅限定于"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我国应当在保留现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名称的基础上完全依循国际条约中"向公众传播权"的内容,使其能够适用于所有网络传播行为并达到国际条约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 信息网络传播 向公众传播权
下载PDF
《著作权法》传播权修改建议 被引量:13
10
作者 万勇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34-42,共9页
现行《著作权法》关于传播权的规定,体系杂乱,各项权利涵盖范围之间存在重叠,文字表述过于僵化,不具弹性,无法很好地适应不断发展的传播技术。建议对现行的传播权类型进行整合,引入技术中立、涵盖范围广泛的"向公众传播权"的... 现行《著作权法》关于传播权的规定,体系杂乱,各项权利涵盖范围之间存在重叠,文字表述过于僵化,不具弹性,无法很好地适应不断发展的传播技术。建议对现行的传播权类型进行整合,引入技术中立、涵盖范围广泛的"向公众传播权"的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著作 国际著作公约 向公众传播权
下载PDF
从网络广播看我国网络传播著作权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10
11
作者 张伟君 《信息网络安全》 2009年第12期44-46,88,共4页
随着流媒体技术的出现和应用,网络广播已经成为向公众传播文艺作品的新方式。但网络广播不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广播行为,也不完全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由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同于世界版权公约(WCT)... 随着流媒体技术的出现和应用,网络广播已经成为向公众传播文艺作品的新方式。但网络广播不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广播行为,也不完全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由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同于世界版权公约(WCT)规定的向公众传播权,因此无法全面保护著作权人的网络广播权利。在互联网环境下,为了更加全面地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应该遵循WCT关于向公众传播权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广播 广播 信息网络传播 向公众传播权
下载PDF
广播权与表演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关系辨析 被引量:10
12
作者 张伟君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0年第2期101-109,共9页
我国《著作权法》中广播权与表演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存在相互交叉和边界不清的问题。扩音器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实质上是机械表演权;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实质上是向公众传播权;对作品的网络广播或网络转播并不受广播权控制。建... 我国《著作权法》中广播权与表演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存在相互交叉和边界不清的问题。扩音器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实质上是机械表演权;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实质上是向公众传播权;对作品的网络广播或网络转播并不受广播权控制。建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重新确立公开表演权和公开传播权的各自范围,完善我国著作权人享有的无形传播权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广播 表演 信息网络传播 向公众传播权
下载PDF
试论我国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之界定 被引量:3
13
作者 胡云红 《科技与法律》 2010年第3期85-89,共5页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立是我国著作权法修正的一个亮点。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中相关规定为基础,对我国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相关范围进行分析后得知,现行著作权法中对著作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立是我国著作权法修正的一个亮点。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中相关规定为基础,对我国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相关范围进行分析后得知,现行著作权法中对著作权人与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之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界定和适用范围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该差异将可能导致著作权人与表演者在行使权利时的混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网络传播 向公众传播权 利用可能化
下载PDF
数字图书馆引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被引量:7
14
作者 胡唯嵘 《电子知识产权》 2003年第1期31-33,共3页
关键词 数字图书馆 信息网络传播 向公众传播权 网上作品 法定许可 著作
下载PDF
定时在线传播行为性质辨析与权利界限
15
作者 张轩 《武夷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19-22,共4页
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框架下,定时在线传播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传播方式,并不为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所调整,也没有任何一项专有权将其纳入调整范围,因而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严重的适用分歧。从当前的司法实践角度来看,法院通常适用的是... 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框架下,定时在线传播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传播方式,并不为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所调整,也没有任何一项专有权将其纳入调整范围,因而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严重的适用分歧。从当前的司法实践角度来看,法院通常适用的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这一条文,而该条文是著作权人权利保护的"兜底条款",长远来看,难以应对因技术进步带来的新问题而给现存的《著作权法》的立法体系带来不稳定性以及造成司法判决的不一致性,产生司法不公正的情形。从法经济学角度,新设"向公众传播权",是《著作权法》未来的修订方向,从长远角度看,这显然是一种成本最小,收益最大的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定时在线传播 信息网络传播 广播 向公众传播权
下载PDF
技术创新视野下的版权制度变革 被引量:5
16
作者 万勇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2年第4期92-102,共11页
国际版权制度的百年变迁史就是一部技术进步史。作为世界创新重镇的美国,无论是成文法还是判例法,采用的都是技术创新友好型的版权法律应对举措。欧盟的优势在于内容产业而非互联网产业,因应技术创新的路径与美国不同。面对新一轮科技... 国际版权制度的百年变迁史就是一部技术进步史。作为世界创新重镇的美国,无论是成文法还是判例法,采用的都是技术创新友好型的版权法律应对举措。欧盟的优势在于内容产业而非互联网产业,因应技术创新的路径与美国不同。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中国《著作权法》在第三次修订过程中也作出了回应,对作品定义、著作财产权、“合理使用”条款作了修改,但是有些规定仍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有效应对技术创新。未来,中国版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应当是:立足本国国情,以促进技术创新为著作权立法与司法导向,立法上更多采用开放式条款或标准型规范,司法上更好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技术创新 作品 复制 向公众传播权 合理使用
下载PDF
论我国网络传播立法的不足与完善 被引量:2
17
作者 李国泉 孙巾淋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10年第1期23-26,73,共5页
由于现有立法的缺陷,通过网络以单向方式传播作品的作为既不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也无法纳入广播权的保护,成为权利真空地带。针对我国现有立法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规制的不足,有两种改进路径可供选择:一种路径是修改广播权的定义,... 由于现有立法的缺陷,通过网络以单向方式传播作品的作为既不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也无法纳入广播权的保护,成为权利真空地带。针对我国现有立法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规制的不足,有两种改进路径可供选择:一种路径是修改广播权的定义,使之能够规制直接以有线方式进行单向传播的行为;另一种路径是创设"向公众传播权",整合现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的内容,将所有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进行传播的行为均纳入其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传播 信息网络传播 广播 向公众传播权
下载PDF
体育赛事画面著作权保护的实证分析与完善
18
作者 姚鹤徽 赵雅丽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86-92,共7页
对与体育赛事画面相关的191个诉讼案例进行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体育赛事画面的性质认识有别,在法律适用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同案不同判现象。体育赛事画面的独创性,以有无作为判断标准,只要体育赛事画面的制作具备... 对与体育赛事画面相关的191个诉讼案例进行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体育赛事画面的性质认识有别,在法律适用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同案不同判现象。体育赛事画面的独创性,以有无作为判断标准,只要体育赛事画面的制作具备了一定的个性化选择空间,就应当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上的视听作品。立法应遵循技术中立原则,设立“向公众传播权”,以规制交互式或非交互式等各种技术手段传播体育赛事画面的行为;同时,扩大广播组织权的主体范围,使其涵盖网络播放组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赛事画面 著作 视听作品 向公众传播权
下载PDF
体育赛事直播画面著作权保护的困境与完善 被引量:8
19
作者 项杨春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97-104,共8页
传播技术发展推动下,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网络实时盗播问题愈发凸显,由此引起的侵权诉讼和法律纠纷也频频出现。通过梳理近十年司法判例发现,司法实践中对于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保护存在多样的法律适用情形,将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定性为作品以著... 传播技术发展推动下,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网络实时盗播问题愈发凸显,由此引起的侵权诉讼和法律纠纷也频频出现。通过梳理近十年司法判例发现,司法实践中对于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保护存在多样的法律适用情形,将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定性为作品以著作权法相关权利给予保护,或定性为录像制品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予以规制,再或者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判罚。但以信息网络传播权、反不正当竞争法或以广播组织权进行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保护皆存在一定法律适用困境。透过比较法视角考察英美法系国家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侵权的规制情况,并鉴于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独创性和体育产业发展趋势,提议扩张著作权范围,明确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作品”性质,将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划归“视听作品”序列,同时采取技术中立原则,创设“向公众传播权”,实现体育赛事直播画面权益主体的切实有效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赛事 直播画面 著作 独创性 向公众传播权
下载PDF
体育赛事网络直播的《著作权法》适用困境及优化对策 被引量:1
20
作者 李小侠 杨家恒 《河北体育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34-39,共6页
体育赛事网络直播节目的性质使其无法完整嵌入著作权制度的保护框架,在原《著作权法》中邻接权和著作权保护模式均存在适用困境,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用视听作品取代电影作品和类电作品,将网播行为纳入广播权和广播组织者邻接权规制的范... 体育赛事网络直播节目的性质使其无法完整嵌入著作权制度的保护框架,在原《著作权法》中邻接权和著作权保护模式均存在适用困境,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用视听作品取代电影作品和类电作品,将网播行为纳入广播权和广播组织者邻接权规制的范围,为体育赛事网络直播节目的保护提供了新思路与可能性,但依然存在适用不畅问题。通过确立“有无”的独创性标准,扩大广播组织者权的主体,创设向公众传播权,可进一步优化体育赛事网络直播的著作权法律适用,促进体育赛事直播产业的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赛事网络直播 著作 邻接 独创性 向公众传播权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