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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有限马尔可夫链嵌入法的智慧路灯系统联合Signature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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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易鹤 李想 路靖雯 《运筹与管理》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79-85,共7页
智慧路灯是现代化建设背景下的重要基础设施载体,集照明设备和传感设备于一体,并且可以根据实际应用的场景布放各种功能模块。城市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不同路段的车道类型,选择适合的路灯型号和铺设方式。为了描述路段上由智慧路灯构成的... 智慧路灯是现代化建设背景下的重要基础设施载体,集照明设备和传感设备于一体,并且可以根据实际应用的场景布放各种功能模块。城市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不同路段的车道类型,选择适合的路灯型号和铺设方式。为了描述路段上由智慧路灯构成的可靠性系统的结构特性,本文构建了共用部件的线形n中取连续k型冗余系统模型,并针对这类系统给出了基于有限马尔可夫链嵌入法的联合Signature计算方法。和基于定义的方法相比,该方法有统一的表达式,不仅提高了计算效率,还降低了计算的复杂度。最后,本文通过算例演示了该方法的运算效率,并讨论了其可能的应用与改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signature n中取连续k型系统 有限马尔可夫链嵌入法 智慧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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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兴利除弊:兼论期限利益与交易安全的动态平衡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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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俊海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44-59,共16页
肇端于2005年《公司法》的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认缴制的核心是创设了股东延期实缴出资的期限利益,尊重与保护期限利益是一般原则,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是例外规则。股东期限利益的得丧变更均不妨碍股权的自由转让。认缴... 肇端于2005年《公司法》的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认缴制的核心是创设了股东延期实缴出资的期限利益,尊重与保护期限利益是一般原则,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是例外规则。股东期限利益的得丧变更均不妨碍股权的自由转让。认缴制未根本否定资本制度,一旦公司丧失偿债能力,期限利益立即终止,出资义务加速到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识别标准是执行失败主义,出资加速到期不以股东或公司存在主观过错为要件。有必要建立股东加速出资信息公示制度与敦促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的公示催告程序,以确保债权人平等保护。不少判例追究股东恶意转让未实缴出资股权时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建议以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基础,完善平衡对冲制度,兼顾公司资本信用与股权流转自由,细化股权转让链条中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责任在前后手之间的配置规则。信息披露、5年最长实缴出资期限与出资加速到期连带之债的良性互动,有助于遏制注册资本认缴制的道德风险外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册资本认缴制 期限利益 加速到期 股权转让 债权人 连带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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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规则之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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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洪祥 陈凤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44-154,共11页
《民法典》确定了三种类型的夫妻共同债务,分别是基于夫妻共债共签形成的共同债务、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形成的共同债务、基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形成的共同债务。其中,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性质、认定规则及清... 《民法典》确定了三种类型的夫妻共同债务,分别是基于夫妻共债共签形成的共同债务、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形成的共同债务、基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形成的共同债务。其中,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性质、认定规则及清偿规则并不明确,同案不同判现象严重。因此,有必要从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视角出发,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然性质为连带债务,厘清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认定规则和清偿规则,包括清偿责任财产的范围和顺序,以平衡举债方配偶与婚姻关系外部债权人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连带债务性质 责任财产范围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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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手游IP计中的应用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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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芳 李珮仪 《鞋类工艺与设计》 2024年第6期118-120,共3页
本文从手游IP在新式茶饮联名设计中的现状入手,分析手游IP在新式茶饮联名设计中的应用基础,对手游IP在新式茶饮联名设计中的应用规则进行细致的阐述,旨在更好地了解手游IP在新式茶饮联名设计中的未来发展趋势,认清IP联名的现状,归纳与总... 本文从手游IP在新式茶饮联名设计中的现状入手,分析手游IP在新式茶饮联名设计中的应用基础,对手游IP在新式茶饮联名设计中的应用规则进行细致的阐述,旨在更好地了解手游IP在新式茶饮联名设计中的未来发展趋势,认清IP联名的现状,归纳与总结IP联名的缺憾,实现跨圈双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式茶饮 IP联名 手游 跨界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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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侵权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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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韶华 冀天怡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93-101,共9页
因夫妻一方对外侵权产生的债务存在成立夫妻共同债务的空间,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单方侵权型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物权编以及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也不足以作为认定此类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 因夫妻一方对外侵权产生的债务存在成立夫妻共同债务的空间,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单方侵权型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物权编以及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也不足以作为认定此类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其认定标准需要重新予以厘定。在考量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抽象标准以及单方侵权型夫妻共同债务特性的基础上提出,应将“家庭利益及附随风险”作为单方侵权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其中家庭利益的范围包括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经济利益和生活利益;共同生活附随风险的范围则包括侵权人基于过失或无过错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而因侵权人故意导致的侵权责任原则上应排除在共同生活附随风险的范围之外。在夫妻一方的侵权责任落入共同生活附随风险范围的前提下,非侵权配偶方应对该侵权行为未使家庭获益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之债 夫妻共同债务 家庭利益 附随风险 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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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债务加入追偿权的基础法律关系与规则——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51条的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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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立新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91-204,共14页
《民法典》第552条规定债务加入却未规定第三人债务加入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51条对此作了规定。对第三人债务加入追偿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性质,有连带责任说和不真正连带责任说。本文认为,第三人债务加入... 《民法典》第552条规定债务加入却未规定第三人债务加入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51条对此作了规定。对第三人债务加入追偿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性质,有连带责任说和不真正连带责任说。本文认为,第三人债务加入追偿权的法律关系与连带责任保证追偿权的法律关系相同,是不真正连带债务;不仅如此,这种不真正连带债务还存在两种不同形态,第三人履行全部债务的是典型不真正连带债务,履行部分债务的是部分不真正连带债务。第三人债务加入后对债务人享有的追偿权,既不是产生于不当得利或者无因管理,也不是产生于请求权让与,而是第三人因其债务履行行为代位取得债权人的债权,有权代债权人之位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该条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则基本可行,但须适当补充必要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加入 追偿权 典型不真正连带债务 部分不真正连带债务 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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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一方侵权纠纷的共同债务认定及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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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海蓉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46-50,共5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解决了意定之债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类型,但对夫妻一方侵权导致的法定损害赔偿债务是否认定为共同债务及如何清偿未予以明确规定。鉴于婚姻伦理中的夫妻共同体以及侵权受害人保护理念,可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解决了意定之债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类型,但对夫妻一方侵权导致的法定损害赔偿债务是否认定为共同债务及如何清偿未予以明确规定。鉴于婚姻伦理中的夫妻共同体以及侵权受害人保护理念,可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作目的性扩大解释,把夫妻一方为了夫妻共同利益(包括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所为的基础行为但后被认定为侵权所产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清偿时考虑侵权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及对受害人弱势地位的保护,适当减轻原告即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同时债务人配偶承担有限的连带清偿责任,从而实现均无过错的受害人和加害人配偶之间的利益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一方侵权 夫妻共同债务 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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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加入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分及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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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丽 王艾春 《黑河学院学报》 2024年第7期42-45,共4页
关于债务加入制度,我国《民法典》首次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弥补了债法制度上的立法不足,但由于该制度与连带责任保证具有盖然的相似性且在实践中存在第三人做出的意思表示模糊不清,从而给法律适用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在对二者联系与区... 关于债务加入制度,我国《民法典》首次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弥补了债法制度上的立法不足,但由于该制度与连带责任保证具有盖然的相似性且在实践中存在第三人做出的意思表示模糊不清,从而给法律适用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在对二者联系与区分进行分析的前提下,对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进行详细的制度解释,在穷极意思表示解释的前提下,适用“存疑推定为担保”的标准,从而实现对二者的有效区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债务加入 连带责任保证 意思自治 存疑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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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债区分”视野下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要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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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彧 王辰龙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37-50,共14页
虽然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已经为司法裁判树立起一套标准体系,但伴随着案件的复杂多样化,实践中许多金融产品虚假陈述行为的“合法”与“非法”、“有责”与“无责”、“责重”与“责轻”等问题还存在不少争议。细究缘由,争议大多产生于... 虽然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已经为司法裁判树立起一套标准体系,但伴随着案件的复杂多样化,实践中许多金融产品虚假陈述行为的“合法”与“非法”、“有责”与“无责”、“责重”与“责轻”等问题还存在不少争议。细究缘由,争议大多产生于“某金融产品是否构成证券”“中介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两个问题。本文认为,应该在功能主义项下以“实质证券”的概念为基础,充分认知股票和债券在风险逻辑上的不同,合理考量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场内与场外的区别,准确限定“欺诈市场理论”的适用范围,合理划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承担,准确理解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项下有关“过错认定”的规则,以此作为解释和适用《证券法》项下连带责任的前提与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债区分 虚假陈述 公开发行 场内交易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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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局限:调整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
10
作者 宋哲泉 《征信》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12-22,共11页
我国在2016—2019年间大力实施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作为主体约束,旨在提高企业违法失信成本。但是,由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寻求“不当帮助”、市场性失信惩戒失灵等原因,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在债务融资方面的作用适得其反。选择环保领域严重... 我国在2016—2019年间大力实施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作为主体约束,旨在提高企业违法失信成本。但是,由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寻求“不当帮助”、市场性失信惩戒失灵等原因,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在债务融资方面的作用适得其反。选择环保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理论分析并实证检验了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在债务融资方面的整体作用。实证证据表明: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大力实施期间,企业环保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后,未出现债务融资困难,结构调整后,债务融资成本不但未提高反而降低。我国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在债务融资方面存在局限。建议:应当加大失信信息共享应用的力度,提高违法失信成本,使其在行政性失信惩戒与市场性失信惩戒二者的共同作用下保持合理可比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失信联合惩戒 局限 债务融资 结构调整 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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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类型界分及其承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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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红建 《西部学刊》 2024年第2期91-95,共5页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及债务清偿问题,相关法律制度几经演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婚姻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关情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更为多元化,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夫妻债务的情形纷...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及债务清偿问题,相关法律制度几经演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婚姻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关情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更为多元化,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夫妻债务的情形纷繁复杂,因此该问题的司法认定在司法实务中存在较多争议。通过类型化研究方法对夫妻共同债务类型化区分,分为“共债共签”型、“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型、“共同生活”型、“共同生产经营”型这四种共同债务类型。建立廓清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建立分配债权人和非举债方配偶一方之间的举证规则,明确夫妻双方在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各自承担的责任比例,努力在债务人、非举债配偶和债权人之间找到最佳的利益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类型界分 举证责任 承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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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信中心的秘密共享-多重签名方案 被引量:4
12
作者 卢明欣 傅晓彤 +1 位作者 张宁 肖国镇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99-101,105,共4页
为满足多等级数字签名的需要,采用联合随机秘密共享技术和多重签名技术,设计了一种新的签名方案——无可信中心的秘密共享-多重签名方案.在该方案中,没有可信中心,每个参与者随机选取自己的私钥,并公布相应的公钥作为群体公钥的一部分.... 为满足多等级数字签名的需要,采用联合随机秘密共享技术和多重签名技术,设计了一种新的签名方案——无可信中心的秘密共享-多重签名方案.在该方案中,没有可信中心,每个参与者随机选取自己的私钥,并公布相应的公钥作为群体公钥的一部分.针对不同重要等级的消息,满足规定数量的参与者联合起来,就能生成有效的多重签名,而不需要更换成员的私钥和公钥.分析表明,和已有的方案相比,该方案降低了密钥分发的代价,提高了系统的性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签名 秘密共享 联合随机秘密共享 多重签名 可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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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债共签”原则应写入《民法典》 被引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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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名怡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94-103,共10页
夫妻共同债务判定规则是婚姻法核心内容,不能坐等司法解释去规定。民法典应明确"共债共签"原则。"因为共财所以共债"只是一种想当然,不仅在比较法上找不到先例,而且忽略了"共财"之例外的易实现性、易证明... 夫妻共同债务判定规则是婚姻法核心内容,不能坐等司法解释去规定。民法典应明确"共债共签"原则。"因为共财所以共债"只是一种想当然,不仅在比较法上找不到先例,而且忽略了"共财"之例外的易实现性、易证明性,无视有限"共财"和无限"共债"的不对应性,罔顾加利行为与增负行为在法理上的差异性。债务数额不应作为"家庭日常生活"判定的决定性标准。要严格限定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范围,防止随意扩大。同时,"可能共同受益"也不等于"确定共同受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财产制 夫妻共同债务 家事代理 共同生产经营 共债共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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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部分碳税机制的经济分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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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玉高 吴宗鑫 郭元 《中国环境科学》 EI CAS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1998年第6期521-523,共3页
基于目前全球气候变化谈判的困境提出一种部分碳税机制,这种机制与1997年12月缔约国大会第三次会议所形成的京都议定书第12条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的雏形清洁发展基金(CDF)有相似的特征,即要求附件I缔约方为实... 基于目前全球气候变化谈判的困境提出一种部分碳税机制,这种机制与1997年12月缔约国大会第三次会议所形成的京都议定书第12条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的雏形清洁发展基金(CDF)有相似的特征,即要求附件I缔约方为实现公约的目的和体现公约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部分碳税机制 自然债务 国际环境合作 PC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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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举债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清偿夫妻共同债务——从(2014)苏民再提字第0057号民事判决书说起 被引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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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丽新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10-117,共8页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确立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夫妻双方就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非举债的夫妻一方即使"卸下婚姻",仍"背上债务",此类案件数量之多,社会影响之大,引发全面反思。从解释论分析,我国《婚姻法》立法层...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确立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夫妻双方就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非举债的夫妻一方即使"卸下婚姻",仍"背上债务",此类案件数量之多,社会影响之大,引发全面反思。从解释论分析,我国《婚姻法》立法层面并非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民再提字第0057号民事判决书作出非举债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决,值得研究。就债的相对性,非举债方没有参与缔结夫妻共同债务,没有作出举债的意思表示,债权人无法从此债中推出非举债方以其个人财产为此清偿的承诺。夫妻共同债务既不是共有物之债,也不是合伙之债,非举债方仅是因为在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享有举债方带来的债务利益,故非举债方正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才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其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因此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责任不涉及非举债方的个人财产,即使是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非举债方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财产也只能限制在共同财产范围内,不存在以非举债方的个人财产承担连带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基础。《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就连带清偿责任的扩张解释,将交易安全颠覆婚姻安全,使得婚姻的缔结成为夫妻共同债务连带清偿的当然归责,应予以纠正。非举债方的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财产应与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相对应,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 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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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超额控制与大股东的竞合关系对公司债务期限决策的影响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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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新民 孙田田 王垒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77-89,共13页
以2010—2016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终极控制人与大股东竞合关系对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终极超额控制与公司债务期限存在正"U"型关系;大股东和终极控制人形成的竞争力与公司债务期限结构... 以2010—2016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终极控制人与大股东竞合关系对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终极超额控制与公司债务期限存在正"U"型关系;大股东和终极控制人形成的竞争力与公司债务期限结构负相关,大股东联合短期债权人对终极控制人自利行为进行约束,但这种约束力在终极控制人是政府股东及终极控制人是绝对控股股东时显著减弱;第二大股东与终极控制人股权性质一致与公司债务期限结构正相关,此时大股东和终极控制人更容易形成"合谋"关系。进一步研究发现,当第二大股东为信托股东时,更容易充当"旁观者"的角色,对公司债务期限的影响效应减弱,不再显著。而当第二大股东为受益股东时,和终极控制人形成了明显的"竞争"关系,对公司债务期限的影响效应增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终极控制人 大股东 超额控制 债务期限 共同治理 竞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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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规则评析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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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家元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08-116,共9页
我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设计系在原有相关规则整合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创新。但是,“共债共签”原则的引入并不涵盖夫妻共同债务的所有情形;“事后追认”“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和“共同生产经营”之规定仍存在进一步探讨的... 我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设计系在原有相关规则整合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创新。但是,“共债共签”原则的引入并不涵盖夫妻共同债务的所有情形;“事后追认”“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和“共同生产经营”之规定仍存在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为弥补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则原则性规定在司法适用中的不足,应对涉夫妻共同债务诉讼中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进行细化规定,明确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因侵权、不当得利等所涉债务的认定,加强和完善法官在司法裁判中的自由心证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共债共签 家事代理权 自由心证 民法典 家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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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公平有效的假名管理模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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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晓玲 陆阳 +1 位作者 张本宏 侯整风 《计算机科学》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122-125,共4页
匿名是实现隐私保护的有效方法。由于恶意用户的存在,一些应用需要匿名追踪。针对当前可追踪匿名方案存在的两个问题:管理员的权利过大,ID和秘密关联的追踪机制产生的存储和搜索开销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而增加,提出了一种公平有效的假名... 匿名是实现隐私保护的有效方法。由于恶意用户的存在,一些应用需要匿名追踪。针对当前可追踪匿名方案存在的两个问题:管理员的权利过大,ID和秘密关联的追踪机制产生的存储和搜索开销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而增加,提出了一种公平有效的假名管理模型。模型由假名证书发行、应用和协同追踪组成;采用新的部分盲签名协议确保CA参与假名证书发行,但无权追踪;采用秘密共享机制确保追踪机构必须协同才可揭露假名。由于实现了发行和追踪的分离且追踪机构无需存储、搜索ID与秘密的关联,因此所提模型有效地解决了上述问题。分析表明,模型具有匿名性、可追踪性、不可伪造性、健壮性、公平性,可应用于有匿名追踪需求的Internet安全通信,且能够与传统的PKI应用较好地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匿名 假名管理 部分盲签名 协同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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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按份责任诉讼形态研究——以《侵权责任法》第12条的司法适用为中心 被引量:11
19
作者 宋春龙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32-143,共12页
侵权按份责任具有"内外关系上的按份性",是其与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补充责任的重要区别。在诉讼形态的选择上,针对"内外关系上的按份性",有适用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两种对立的观点。案例分析表明,实... 侵权按份责任具有"内外关系上的按份性",是其与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补充责任的重要区别。在诉讼形态的选择上,针对"内外关系上的按份性",有适用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两种对立的观点。案例分析表明,实践中对待侵权按份责任所适用诉讼形态亦呈现出多样化、任意化的特点,未形成统一做法。其原因包括我国缺少将债与诉讼形态相联系这一大陆法系的基本方式,且我国民事程序法的诉讼形态规定过于粗疏而缺乏可操作性。应采取特殊化、具体化的解释路径解决此问题,允许权利人起诉全部或部分按份责任人承担责任。基于纠纷的一次性解决和权利实现的可能性,撤回部分起诉应受到时间和具体理由的限制。在权利人部分起诉时,基于查明事实和保障其他侵权人利益的目的,其他侵权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加入诉讼。在存在未知名侵权人时,适用单独诉讼,直接对此作出裁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按份责任 诉讼形态 按份之债 必要共同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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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立法困局与出路——以“新解释”为考察对象 被引量: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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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贝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04-112,共9页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解释")确立了"共签共债"制度,并依据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行举证责任的二元配置。该解释试图通...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解释")确立了"共签共债"制度,并依据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行举证责任的二元配置。该解释试图通过债权人缔约时的审慎义务从根源上杜绝债务纠纷。然而,从"新解释"的实际适用情况来看,上述政策目的并未完全实现。一方面,该司法解释针对的"理想模型"(夫妻婚姻关系结束后产生的借款债务纠纷)并不能够涵盖夫妻债务的所有现实类型;另一方面,该司法解释仅仅着眼于债务属性的认定,而忽视了对共同债务法律后果的规范,未能严格区分夫妻债务的内外两层关系,且简单地将夫妻共同债务等同于连带债务。因此在民法典制定的背景下,应当对夫妻债务进行全面重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举证责任 连带责任 内外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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