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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法律性质探究——以“朱俊芳案”为例
被引量:
1
1
作者
刘欢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50-52,65,共4页
法院不应将"以房抵债"协议一概认定为无效,应当结合具体案件事实作出慎重判决。"朱俊芳案"中"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性质,不是担保法律关系,而是附生效条件的代物清偿协议,并且不违反流押禁令。最高院关于...
法院不应将"以房抵债"协议一概认定为无效,应当结合具体案件事实作出慎重判决。"朱俊芳案"中"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性质,不是担保法律关系,而是附生效条件的代物清偿协议,并且不违反流押禁令。最高院关于本案的判决正确,但性质界定不准确。通过对本案中"以房抵债"协议法律性质的界定,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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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以房抵债
(后)
让与
担保
附解除条件
代物清偿
流押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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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以房抵债法律性质探究——以“朱俊芳案”为例
被引量:
1
1
作者
刘欢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50-52,65,共4页
文摘
法院不应将"以房抵债"协议一概认定为无效,应当结合具体案件事实作出慎重判决。"朱俊芳案"中"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性质,不是担保法律关系,而是附生效条件的代物清偿协议,并且不违反流押禁令。最高院关于本案的判决正确,但性质界定不准确。通过对本案中"以房抵债"协议法律性质的界定,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思路。
关键词
以房抵债
(后)
让与
担保
附解除条件
代物清偿
流押条款
分类号
DF52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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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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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房抵债法律性质探究——以“朱俊芳案”为例
刘欢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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