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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llagen type Ⅰ alpha 1 chain gene is an alternative safe harbor locus in the porcine genome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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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NG Guang-ming ZHANG Xiu-ling +9 位作者 XU Chang-jiang FAN Zi-yao XU Kui WANG Nan WANG Yue CHE Jing-jing XU Song-song MU Yu-lian LI Kui LIU Zhi-guo 《Journal of Integrative Agriculture》 SCIE CAS CSCD 2023年第1期202-213,共12页
Efficient and stable expression of foreign genes in cells and transgenic animals is important for gain-of-function studies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bioreactors.Safe harbor loci in the animal genome enable consistent o... Efficient and stable expression of foreign genes in cells and transgenic animals is important for gain-of-function studies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bioreactors.Safe harbor loci in the animal genome enable consistent overexpression of foreign genes,without side effects.However,relatively few safe harbor loci are available in pigs,a fact which has impeded the development of multi-transgenic pig research.We report a strategy for efficient transgene knock-in in the endogenous collagen type I alpha 1 chain(COL1A1)gene using the clustered regularly interspaced short palindromic repeats/CRISPR-associated protein 9(CRISPR/Cas9)system.After the knock-in of a 2A peptide-green fluorescence protein(2A-GFP)transgene in the last codon of COL1A1 in multiple porcine cells,including porcine kidney epithelial(PK15),porcine embryonic fibroblast(PEF)and porcine intestinal epithelial(IPI-2I)cells,quantitative PCR(qPCR),Western blotting,RNA-seq and CCK8 assay were performed to assess the safety of COL1A1 locus.The qPCR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GFP knock-in had no effect(P=0.29,P=0.66 and P=0.20 for PK15,PEF and IPI-2I cells,respectively)on the mRNA expression of COL1A1 gene.Similarly,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P=0.64,P=0.48 and P=0.80 for PK15,PEF and IPI-2I cells,respectively)were found between the GFP knock-in and wild type cells by Western blotting.RNA-seq results revealed that the transcriptome of GFP knock-in PEF cells had a significant positive correlation(P<2.2e–16)with that of the wild type cells,indicating that the GFP knock-in did not alter the global expression of endogenous genes.Furthermore,the CCK8 assay showed that the GFP knock-in events had no adverse effects(P_(24)h=0.31,P_(48)h=0.96,P_(72)h=0.24,P_(96)h=0.17,and P_(120)h=0.38)on cell proliferation of PK15 cells.These results indicate that the COL1A1 locus can be used as a safe harbor for foreign genes knock-in into the pig genome and can be broadly applied to farm animal breeding and biomedical model establishment.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OL1A1 gene safe harbor KNOCK-IN CRISPR/Cas9 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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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Rules for UGC Platforms: From the Safe Harbor Rule to a Levy Sch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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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jie Huang 《Modern Electronic Technology》 2021年第2期17-20,共4页
The safe harbor rule was introduced to exempt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ISPs)from liability for copyright infringement committed by ISP users.Nevertheless,the safe harbor rule was crafted for ISPs that provide passiv... The safe harbor rule was introduced to exempt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ISPs)from liability for copyright infringement committed by ISP users.Nevertheless,the safe harbor rule was crafted for ISPs that provide passive,content-neutral service to distribute copyrighted works.Therefore,the safe harbor rule is difficult to accommodate UGC(user-generated-content)platforms due to their active role in facilitating the distribution and even the creation of copyrighted works.The uncertainty of UGC platforms’liability has led copyright owners to directly target individual UGC creators.In order to unleash the creativity of users without harming the interests of copyright owners,a levy scheme should be introduced.Under the levy scheme,users are allowed to freely use copyrighted works to create UGC for non-commercial purpose.UGC platforms are required to remunerate the copyright owners of the copyrighted works used in the UGC posted on the platforms based on the popularity of the UGC.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OPYRIGHT ISP UGC platforms safe harbor rule Levy sche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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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风港”规则的实践困境与完善路径 被引量:2
3
作者 刘金瑞 《云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24-33,共10页
“避风港”规则是判定网络侵权责任的重要规则之一,在互联网发展早期较好地平衡了权利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但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快速发展,“避风港”规则在新技术环境下面临着一系列实践困境:网络内容分享平台驶入“避风港”的条件... “避风港”规则是判定网络侵权责任的重要规则之一,在互联网发展早期较好地平衡了权利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但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快速发展,“避风港”规则在新技术环境下面临着一系列实践困境:网络内容分享平台驶入“避风港”的条件不明确,对特定侵权内容的通知处置难以遏制重复侵权,公法审查义务可能会架空“避风港”规则的适用。摆脱这些困境,就应该在《民法典》解释论框架下,合理划定新技术环境下平台应尽的注意义务,适当扩展解释“必要措施”以遏制重复侵权,澄清私法注意义务与公法审查义务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避风港”规则 网络侵权责任 《民法典》 注意义务 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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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短视频版权侵权行为中平台责任的认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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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立志 姚舜禹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39-47,F0002,共10页
长视频版权方与短视频平台之间的矛盾是愈演愈烈的长短视频之争中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短视频版权侵权行为中平台责任的认定亟须得到明确。合理使用情形的排除是平台担责的前提,重点是对“适当引用”条款的理解,应通过非实质性引用和比... 长视频版权方与短视频平台之间的矛盾是愈演愈烈的长短视频之争中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短视频版权侵权行为中平台责任的认定亟须得到明确。合理使用情形的排除是平台担责的前提,重点是对“适当引用”条款的理解,应通过非实质性引用和比例原则检验引用是否适当。避风港规则是判断平台是否被归责的标准,红旗原则是排除避风港规则适用的例外。平台对用户上传内容的实质审查义务取决于平台对内容的版权性接触事实或接触可能,但平台对内容的合规审查义务并不必然触发其对内容版权合法性的审查义务。提供网络服务的类型是平台担责的基础,平台身份越靠近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越有可能通过避风港规则免责;反之,平台身份越靠近网络内容提供者,越难以通过避风港规则免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短视频 网络服务提供者 实质审查义务 避风港规则 平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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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风险视阈下上市公司高管合规义务新探
5
作者 官欣荣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4年第3期30-42,共13页
ESG运动背景下气候变化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带来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气候诉讼使得气候侵权责任救济及上市公司信披合规与监管问题愈加凸显。为此,通过聚焦气候变化引发的治理风险及高管气候合规义务扩展的困局分析,提出如下解决之道:(1... ESG运动背景下气候变化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带来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气候诉讼使得气候侵权责任救济及上市公司信披合规与监管问题愈加凸显。为此,通过聚焦气候变化引发的治理风险及高管气候合规义务扩展的困局分析,提出如下解决之道:(1)基于私法分配正义理论,合理切分“牺牲责任的边界”,将公司法信义义务一般条款适当延伸,形成“忠实+勤勉+ESG合规”义务三元化的制度框架。(2)气候信息披露规范化方面不宜“一刀切”,披露主体方面可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市值规模企业予以差异化配置,即针对碳排放达到一定域值和达到一定市值的上市公司予以强制性规范配置,为高管合规经营提供刚性标尺;针对中小型上市企业气候信披仍以倡导性、自愿性规范配置为主;披露内容上应从注重企业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转向对企业可持续发展影响,可借鉴财务披露的重大性标准完善非财务性信息披露规则,完善双重重要性原则;披露实施机制方面注重发挥软法“遵守与解释”模式的优势(完善市场声誉惩戒机制)。(3)为加强“漂绿”行为监管,应完善“漂绿”行为的定义和问责标准,现阶段仍以配置适度的行政责任和高管职业保险机制为应对气候风险之上策。(4)为激励公司治理绿色转型,应在公司法绿色条款的硬法体系建设基础上加强ESG合规之规的软法供给,譬如可设立本土化的“安全港规则”,以为司法豁免/减免高管责任裁判提供参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气候风险 气候信息披露 ESG合规义务 问责标准 安全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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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平台“守门人”引入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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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兆航 杜宴林 《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2024年第2期98-107,共10页
数字平台治理规则滞后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我国现有数字平台的规则,主要表现为私法和竞争法两条路径,无法同时满足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中小企业竞争两方面要求。引入数字平台守门人制度,符合纠正竞争政策失灵、强化公平... 数字平台治理规则滞后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我国现有数字平台的规则,主要表现为私法和竞争法两条路径,无法同时满足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中小企业竞争两方面要求。引入数字平台守门人制度,符合纠正竞争政策失灵、强化公平竞争理念与大国竞争策略。中国在构建“数字守门人”时,应该依据数字市场的客观运行规律建立程序性问责体系,同时对于违法守门人要追究连带责任,从而保护消费者与中小竞争者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守门人责任 侵权责任法 声誉担保 中介责任 安全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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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数字艺术品交易的著作权侵权及规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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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渊 陈双雪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67-76,共10页
NFT数字艺术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交易十分火爆,但其中铸造者、购买者和NFT交易平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权风险。NFT数字艺术品实现交易流通的底层逻辑在于区块链加智能合约的组合。对于NFT数字艺术品的法律定性,“物权说”“债权说”... NFT数字艺术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交易十分火爆,但其中铸造者、购买者和NFT交易平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权风险。NFT数字艺术品实现交易流通的底层逻辑在于区块链加智能合约的组合。对于NFT数字艺术品的法律定性,“物权说”“债权说”“加密数字凭证说”等学说各行其道,但“物权说”无法对“物权法定”的基本原则进行解释,“债权说”过度关注智能合约在NFT数字艺术品交易过程发挥的“合同”作用,忽视了持有者获得的是一项财产性权益。而“加密数字凭证说”难以涵摄NFT数字艺术品价值性和可交易性的基本属性。NFT数字艺术品无法满足独创性的要求,故非《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而应当被认定为网络虚拟财产。由于NFT数字艺术品铸造及交易便利且侵权成本低,加之“避风港”规则的失灵,铸造者在铸造以及后续交易中可能因未获取原艺术品著作权人授权许可而侵犯其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购买者也会因购买侵权NFT后在平台上展示而涉嫌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交易平台则可能因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而承担帮助侵权责任。要改善NFT数字艺术品交易领域的著作权侵权乱象,需要从不同角度出发,构建侵权监测和侵权举报系统,做好内容监管;以注意义务限制“避风港”规则的滥用,促进交易合规;完善NFT数字艺术品著作权侵权的救济路径,避免损失扩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NFT 网络虚拟财产 著作权 避风港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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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通知规则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中的适用
8
作者 徐伟 《现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44-157,共14页
通知规则是归责条款,而非免责条款。这决定了通知规则可以直接适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而非类推适用。反通知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中的缺失不足以成为否定通知规则可适用性的充分理由。通知中“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信息”可通过对话记... 通知规则是归责条款,而非免责条款。这决定了通知规则可以直接适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而非类推适用。反通知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中的缺失不足以成为否定通知规则可适用性的充分理由。通知中“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信息”可通过对话记录和截图的方式提供,且通知人可以不是权利人。传统通知规则中的“必要措施”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中发生了诸多变化,包括直接避免损害扩大的措施从处理已发生的侵权转变为预防侵权再次发生,警示性措施从警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网络用户转变为警示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者,担保性措施无法适用、限制乃至停止提供服务的措施从针对网络用户转变为针对诱发致害内容生成的使用者。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收到通知后负有避免致害内容再次生成的义务,但该义务的边界须根据个案中的具体商业模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且应有期限限制。在致害内容无法再次生成时,服务提供者负有告知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通知规则 避风港 网络侵权 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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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安全港规则的法律适用研究
9
作者 赵雨薇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24年第2期48-50,共3页
反垄断法安全港规则在我国正式入法后还没有一例具体适用的案例。为解决我国反垄断法安全港规则无法适用的问题,我国安全港规则应排除“核心限制”,将其适用范围限缩在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之内、明确市场份额标准的具体内容、划分“安全... 反垄断法安全港规则在我国正式入法后还没有一例具体适用的案例。为解决我国反垄断法安全港规则无法适用的问题,我国安全港规则应排除“核心限制”,将其适用范围限缩在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之内、明确市场份额标准的具体内容、划分“安全港”条款与特殊豁免条款的适用范围以及对兜底条款中的典型协议进行列举,从而有效解决“安全港”在我国反垄断执法中无法适用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港规则 垄断协议 市场份额 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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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风港原则司法适用的前提与条件研究
10
作者 袁海龙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59-62,68,93,共6页
避风港原则适用的法律后果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免于承担法律赔偿责任。互联网服务商不知情是其司法适用的前提;接到有效通知,并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是其司法适用的具体条件。然而在实践中,避风港原则司法适用的前提未得到... 避风港原则适用的法律后果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免于承担法律赔偿责任。互联网服务商不知情是其司法适用的前提;接到有效通知,并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是其司法适用的具体条件。然而在实践中,避风港原则司法适用的前提未得到足够重视,适用条件不够具体和明确。因此首先有必要引入红旗原则解读避风港原则司法适用的前提。其次需结合最高院颁发的第83号指导案例,通知范围除了证明侵权事实的初步证据外,还应当包括订单编号和侵权行为比对表等;必要措施包括屏蔽、删除、断开链接等,转通知属于必要措施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避风港原则 红旗原则 有效通知 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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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数据跨境协议中的特殊保护制度分析
11
作者 陈磊 彭理云 +1 位作者 许皖秀 左晓栋 《信息安全研究》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462-467,共6页
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国家间的数据跨境合作促进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但伴随数据跨境合作带来的以情报为目的的非法访问行为,也带来如何兼顾数据跨境与数据安全的难题.欧盟与美国较早应用充分性认定制度开展数据跨境合作,双方达成的合作协... 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国家间的数据跨境合作促进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但伴随数据跨境合作带来的以情报为目的的非法访问行为,也带来如何兼顾数据跨境与数据安全的难题.欧盟与美国较早应用充分性认定制度开展数据跨境合作,双方达成的合作协议中限制美国公共当局访问行为的特殊数据保护制度设计值得深入研究.对《安全港协议》《隐私盾协议》《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下特殊数据保护制度设计进行了提炼,重点解读了其行为限制、部门监督、权利救济的有关规则,挖掘该制度的基本框架.在我国大力建立便利化数据跨境传输机制背景下,提出对我国的相关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安全 数据跨境 《安全港协议》 《隐私盾协议》 《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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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P搜索服务适用避风港规则的困境与完善
12
作者 赵丽莉 迟琛 《浙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80-87,共8页
WAP搜索服务作为搜索引擎转码服务,在技术上仅提供链接服务和格式转换服务,并不存在存储相关作品并提供给用户的功能,这使得WAP搜索服务的属性认定和系统缓存的避风港规则的适用存在不确定性。通过研究《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 WAP搜索服务作为搜索引擎转码服务,在技术上仅提供链接服务和格式转换服务,并不存在存储相关作品并提供给用户的功能,这使得WAP搜索服务的属性认定和系统缓存的避风港规则的适用存在不确定性。通过研究《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即系统缓存的避风港规则的适用要件,结合典型判例“一搜案”,探讨WAP搜索服务法律属性,明确侵权认定适用标准,以及其适用系统缓存的避风港规则的困境,并提出对“提高网络传输效率”作扩大解释、善用技术中立原则以及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等完善路径,以期为司法实践中新兴技术相关类案提供审判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WAP搜索服务 系统缓存 避风港规则 信息网络传播权 深度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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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技术下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注意义务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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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开颜 《河南科技》 2024年第18期114-118,共5页
【目的】调整现有“避风港”规则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以适应算法技术发展,平衡各方主体利益。【方法】通过比较研究、法经济学研究等方法,对现有注意义务进行分析。【结果】算法技术影响了注意义务成立的三要件,现有注意义务规... 【目的】调整现有“避风港”规则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以适应算法技术发展,平衡各方主体利益。【方法】通过比较研究、法经济学研究等方法,对现有注意义务进行分析。【结果】算法技术影响了注意义务成立的三要件,现有注意义务规则已难以满足利益平衡原则。【结论】引入有限的事前过滤义务改变被动责任模式,能有效化解互联网版权侵权难题,平衡版权人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在具体设置上,可依据综合指标,严格限制责任主体范围。评定标准可由营业额、注册用户、对数据的接触、控制水平等构成;建立分级过滤方式,采取完全过滤和流量限制两种过滤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服务提供者 注意义务 “避风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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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计列与使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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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嘉 谭一帆 袁凯华 《水利水电快报》 2024年第9期75-78,共4页
为明确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内涵、了解其计列和使用特点,研究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与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异同,并分别从初步设计前期、初步设计、建设实施阶段,分析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同计取方式的适用范围与优缺点,结合中... 为明确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内涵、了解其计列和使用特点,研究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与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异同,并分别从初步设计前期、初步设计、建设实施阶段,分析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同计取方式的适用范围与优缺点,结合中国社会经济与工程建设发展趋势,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新内涵进行了展望。研究成果可为对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规范使用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水利工程 安全生产费 安全生产措施费 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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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纵向垄断协议安全港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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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继峰 《中州学刊》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64-72,共9页
在反垄断法中,纵向垄断协议行为具有鲜明的特性,其调整方法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安全港制度便是一种特殊的调整方法。我国修正后的反垄断法增加了安全港制度,但留下了一些空白。正在建构的安全港制度混淆了其与一般豁免制度之间的关系,偏... 在反垄断法中,纵向垄断协议行为具有鲜明的特性,其调整方法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安全港制度便是一种特殊的调整方法。我国修正后的反垄断法增加了安全港制度,但留下了一些空白。正在建构的安全港制度混淆了其与一般豁免制度之间的关系,偏离了安全港制度的目标和效率。在我国,构建独立的安全港制度这个任务能否完成主要依赖“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何建构。建构内容只能以简化程序、证实行为“不会产生显著不利影响”为中心展开。基于此,在内容上,“其他条件”既需要完善实体性条件,也需要细化程序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安全港制度 适用范围 程序条件 实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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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推荐下版权过滤义务的构建 被引量:11
16
作者 张洋 《现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75-89,共15页
算法推荐行为于版权法中的定性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逻辑起点。虽然利用算法推荐技术的网络平台仍属网络服务提供者,但技术发展使其与传统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有所区别,故在侵权责任的承担上不宜当然适用“避风港”规则。算法推... 算法推荐行为于版权法中的定性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逻辑起点。虽然利用算法推荐技术的网络平台仍属网络服务提供者,但技术发展使其与传统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有所区别,故在侵权责任的承担上不宜当然适用“避风港”规则。算法推荐提升了网络平台的信息管理能力,为网络平台带来了巨额流量经济;相应地,网络平台应当承担与之相匹配的义务。版权过滤义务作为制度回应技术的具象化举措,能够有效应对算法推荐下的版权保护困境。引入版权过滤义务首要面临且难以回避的问题是其与“避风港”规则如何有效衔接,而限缩版权过滤义务承担主体的范围不失为解决良策。相应地,有必要构建起“内容过滤+必要措施+异议救济”的版权责任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推荐 “避风港”规则 版权过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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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风险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35
17
作者 姚志伟 李卓霖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47-160,共14页
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会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私人权益带来风险。中国现有的规制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披露、内容责任主体以及投诉机制方面尚存在不足,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披露方面应明确显性披露和隐性披露两套体系,服务提供... 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会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私人权益带来风险。中国现有的规制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披露、内容责任主体以及投诉机制方面尚存在不足,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披露方面应明确显性披露和隐性披露两套体系,服务提供者承担隐性披露义务,使用者承担显性披露义务;内容责任主体方面,不应简单地将服务提供者定性为内容提供者,应探索适应生成式人工智能特点的安全港机制,并且该机制应与使用者的内容责任兼容;投诉机制方面,要求服务提供者就用户投诉内容采取针对性阻止措施并不合理,可以考虑两套方案进行改进,一是将投诉与针对性阻止措施脱钩,二是大幅度提高就投诉采取针对性阻止措施的门槛。基于此,在制定政策时,应考虑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问题,采取对风险本身进行分类的规制路径,从而实现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双重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内容风险 ChatGPT 信息披露 内容责任 安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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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预测信息“安全港”制度:美国经验与中国镜鉴 被引量:5
18
作者 高振翔 《证券市场导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5-27,38,共14页
证券预测信息“安全港”制度是一种旨在鼓励上市公司积极披露预测信息的免责安排。美国预测信息“安全港”制度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判例法规则和《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规则三部分,三者之间既递进升级又各有侧重。尽... 证券预测信息“安全港”制度是一种旨在鼓励上市公司积极披露预测信息的免责安排。美国预测信息“安全港”制度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判例法规则和《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规则三部分,三者之间既递进升级又各有侧重。尽管美国预测信息“安全港”制度不断发展,但实践中也引发了关于警示声明是否有效、责任豁免是否应考察披露人的主观状态、“安全港”制度是否放纵了信息披露违法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创设了中国版的预测信息“安全港”制度,力图在鼓励预测信息披露和督促披露人规范、审慎披露之间取得平衡,但目前仍存在预测信息重大性标准尚待厘清、除外情形适用条件有待细化、行政和自律监管领域免责制度缺位等问题。优化我国预测信息“安全港”制度,可从完善以理性投资者为核心的重大性标准、明确免责条件适用安排和细节、构建行政和自律监管免责机制等方面探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预测信息 “安全港”制度 虚假陈述 责任豁免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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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跨境数据流动合作的演进历程、分歧溯源与未来展望 被引量:5
19
作者 张倩雯 张文艺 《情报杂志》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88-94,共7页
[研究目的]考察欧美跨境数据流动的合作与分歧,有助于准确把握跨境数据流动国际发展趋势,对我国在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背景下构建数字贸易规则具有重要意义。[研究方法]采用案例分析法,基于安全港原则与隐私盾协议两次失效案,回顾欧... [研究目的]考察欧美跨境数据流动的合作与分歧,有助于准确把握跨境数据流动国际发展趋势,对我国在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背景下构建数字贸易规则具有重要意义。[研究方法]采用案例分析法,基于安全港原则与隐私盾协议两次失效案,回顾欧美跨境数据流动合作的演进历程,分别从技术、价值、文化3个维度溯源欧美两次合作失败的成因,进而从意愿、路径和前景3个方面分析后Schrems II时代下欧美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的合作预期,为中国的数字治理路径提供借鉴。[研究结论]欧美跨境数据流动合作产生分歧的原因包括技术能力差异、价值主张分歧和法律文化冲突,其根本分歧在于“技术主权”与“监控资本主义”的冲突。考虑到现实需要,欧美仍可能通过重构隐私框架、使用标准合同条款和获取充分性认定实现合作。对此,中国应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采取应对措施,为全球跨境数据流动规则提供“中国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流动 安全港 隐私盾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技术主权 跨境数据 数字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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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交易平台的责任:法律定性、归责原则及边界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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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俞风雷 姚梦媛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53-64,共12页
NFT交易平台作为新型网络交易平台,主要存在法律定性未被言明、判定责任原则模糊、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根据经营模式的不同,将NFT交易平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注册制、申请制的NFT交易平台属于新型技术服务提供者,邀请制的NFT交易平台视... NFT交易平台作为新型网络交易平台,主要存在法律定性未被言明、判定责任原则模糊、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根据经营模式的不同,将NFT交易平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注册制、申请制的NFT交易平台属于新型技术服务提供者,邀请制的NFT交易平台视情况分属于新型技术服务提供者或者新型技术服务提供者兼内容服务提供者。因NFT具有不可变性,NFT交易平台无法履行避风港原则规定的删除义务,为实际达到预防侵权可能或控制侵权扩大的目的,应将删除义务转化为审查义务,增加和强化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内容。NFT交易平台在承担责任方面,应当分类分级,科学划定责任边界。NFT交易超级平台和NFT交易大型平台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NFT交易中小平台承担一般注意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NFT交易平台 技术服务提供者 避风港原则 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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