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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ual Aspects of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 Diversified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1
作者 MEI Yang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Selected Publications from Chinese Universities》 2024年第1期79-97,共19页
The proposition of a diversified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is mainly to realize the reasonable diversion of cases and promote the substantive resolution of disputes.Under this framework,all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 The proposition of a diversified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is mainly to realize the reasonable diversion of cases and promote the substantive resolution of disputes.Under this framework,all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s must strictly follow the basic judicial principles and norms and abide by the bottom line of justice in the subjects and procedure of"dispute resolution"in order to gain the trust of the concerned parties.It is necessary to fully activate and give full play to their own characteristics and advantages and carry out the equal and orderly competition in the"diversified mechanism"to ensure that the concerned parties'right of free choice can be substantially expanded.As one of the components of the"diversified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the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system should have the dual aspects of judicialization and administerization.The two aspects are not in a diametric opposition or tradeoff relation,but rather,they merely differ in observation perspectives,zone of action and specific direction to such an extent without compromising their coexistence and reciprocal promotion.Only by the judicalization and administeriz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system can we get it out of the current dilemma and gradually turn it into the main channel to solve administrative dispute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diversified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JUDICIALIZATION administerization main cha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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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s of PPP Agreements in China:A Research Based on Judicial Decisions
2
作者 YU Wenguang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Selected Publications from Chinese Universities》 2019年第3期360-386,共27页
Based on research on a number of judicial decisions regarding concession and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agreements,this paper demonstrates the problems and dilemmas of China's current PPP dispute resolution me... Based on research on a number of judicial decisions regarding concession and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agreements,this paper demonstrates the problems and dilemmas of China's current PPP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and clarifies three fundamental issues:concessiont^PPP;concession agreement工administrative agreement;and disputes related to administrative agreements administrative disputes.On the grounds of these conclusions,the paper argues that the logical chain of China's existing PPP and concession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is untenable.The logic of the current mechanism starts from the definition of an administrative agreement;it then classifies concession agreement as administrative agreement;and finally subjects the disputes over concession agreements to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Yet,this starting point is problematic because the definition of administrative agreement and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public and private law attributes are difficult to determine precisely,as they lack the necessary theoretical clarity and uniqueness.Overall,the current legal situation of PPP in China is far from being satisfactory because a statutory law on PPP is absent,the exis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administrative agreements are primitive,and the judicial practice has not yet established unified and clear criteria.Against this backdrop,this paper proposes a possible way out.First,we should critically reflect on the current administrative agreement and PPP agreement theory.Then,we should apply the method of legal fact research,adopt doctrinal tools of the legal relationship theory and contract construction theory,and eventually establish a multiple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to resolve disputes effectively.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PPPs CONCESSION agreements administrative AGREEMENT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LEGAL relationship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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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系统论研究
3
作者 安兵 陈冰如 +1 位作者 程荣 汪松林 《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70-75,共6页
以“系统论”和阶层思维为理论基础的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制度建构更具有实践理性。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系统能在明确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化解方式的关系的基础上明确检察机关的主体定位及具体... 以“系统论”和阶层思维为理论基础的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制度建构更具有实践理性。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系统能在明确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化解方式的关系的基础上明确检察机关的主体定位及具体职能。在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过程系统中,检察机关是依权利主体申请或行政主体邀请介入,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限度,介入方式的选择应遵循合法和比例原则。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例系统开发,主要以指导性案例为根据,可以明确其常见难点和突出领域,亦可以提供具体规则和规范意义,进而最终实现“案例之治”。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建构是职能、过程及案例的系统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争议 实质性化解 检察参与机制 系统论 行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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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视域中行政道歉的实体法律规范研究
4
作者 王晨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77-84,共8页
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道歉能够帮助实现“满足当事人多元需求、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目标。为了更好地实现行政道歉的功能,需要从致歉主体、对象、条件、内容以及后续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实体规范。致歉主体分为致... 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道歉能够帮助实现“满足当事人多元需求、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目标。为了更好地实现行政道歉的功能,需要从致歉主体、对象、条件、内容以及后续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实体规范。致歉主体分为致歉组织和直接责任人等具体致歉人,致歉对象不限于社会公众和特定行政相对人,致歉条件涵盖“失政”“失德”行为,致歉内容包括分析错误、自责、补救等,后续责任追究成为行政道歉完成的最终标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道歉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实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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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专利链接争议解决机制的困境与对策
5
作者 吴克 郭斯伦 《卫生软科学》 2024年第9期46-49,64,共5页
我国现行药品专利链接争议解决机制构建了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司法裁决和行政裁决模式。文章通过梳理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关法律及政策文件的具体规定,分析了行政裁决与民事诉讼的并行困境,以及这二者与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和... 我国现行药品专利链接争议解决机制构建了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司法裁决和行政裁决模式。文章通过梳理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关法律及政策文件的具体规定,分析了行政裁决与民事诉讼的并行困境,以及这二者与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和专利侵权诉讼之间的潜在困境,究其原因是未将仿制药申请上市行为定性为侵权并遵循了传统专利侵权双轨制解决模式和专利确权行政解决模式,并从确立以“拟制侵权”为核心的纠纷解决机制、择一适用行政和司法程序、探索引入专利权无效抗辩事由等角度提出解决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 争议解决机制 司法行政双轨制 专利无效宣告 拟制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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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概念的澄清与解读
6
作者 唐成余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39-46,共8页
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因行政行为存在违法、不当或瑕疵等错误情形依照特定程序对相关错误予以纠正的制度。理论滞后于实践阻碍了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制度的全面推广。对此,应首先从基础概念入手,将其与“行政纠错行... 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因行政行为存在违法、不当或瑕疵等错误情形依照特定程序对相关错误予以纠正的制度。理论滞后于实践阻碍了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制度的全面推广。对此,应首先从基础概念入手,将其与“行政纠错行为”“行政行为纠错”“行政程序的重开”等相近概念进行比较,厘清内涵边界。进而,从纠错主体、纠错客体、纠错方式等基本要素展开对“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制度机理进行细致刻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机关 自我纠错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行政救济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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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手段到目的:人民法院司法考核的内卷化与行政化——以A市F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为视角
7
作者 孙琳 《时代法学》 2024年第2期99-108,共10页
当前,法院司法考核有从手段上升为目的的倾向。以A市F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为例,该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所取得的荣誉数量与新收民商事案件数量形成鲜明对比。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缘由是,该法院为达到考核要求人为“... 当前,法院司法考核有从手段上升为目的的倾向。以A市F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为例,该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所取得的荣誉数量与新收民商事案件数量形成鲜明对比。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缘由是,该法院为达到考核要求人为“注入”“甩干”审理时间短、以撤诉方式结案的物业服务合同和供用热力合同的串案,由此揭示了当前同级法院司法考核的内卷化和上下级法院司法考核的行政化。对此,应从设置灵活的司法考核规则,构建多元的司法考核程序,以及科学地运用司法考核结果等方面对司法考核予以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考核 内卷化 行政化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替代争议解决方式(A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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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行政法学的变革与因应——基于2023年学术文献的分析
8
作者 王青斌 金博涵 《湖湘法学评论》 2024年第2期45-60,共16页
2023年,行政法学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指引,扎实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部署,秉承深切学术观瞻,因应新时代行政法治的系统性变革,就法治政府建设论、行政法典、数字政府、协作型行政法、多元解纷机制等行政法... 2023年,行政法学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指引,扎实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部署,秉承深切学术观瞻,因应新时代行政法治的系统性变革,就法治政府建设论、行政法典、数字政府、协作型行政法、多元解纷机制等行政法“范式转换”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命题持续形成学术产出,既澄清了困扰人们已久的理论争议,也加快了共识凝聚与知识定型进程。推动行政法学朝向纵深化发展,仍应立足基础理论并关注前沿命题,通过追溯“原典文献”、坚持现实问题意识、创新比较研究范式、构建自主知识体系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持续提供智识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法学 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法典 数字政府 协作型行政法 多元解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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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PPP纠纷解决的行政裁决机制
9
作者 杨彬权 宋世娟 《陇东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123-128,共6页
PPP纠纷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纠纷类型,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周期性长,更大程度上关系到公共利益的持续不中断供给,因此快速高效地解决PPP纠纷是PPP良善发展的根本保障。相较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行政裁决由于具有专业性强、成本... PPP纠纷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纠纷类型,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周期性长,更大程度上关系到公共利益的持续不中断供给,因此快速高效地解决PPP纠纷是PPP良善发展的根本保障。相较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行政裁决由于具有专业性强、成本低、高效、结果可接受度较高等特性,成为PPP纠纷解决的良好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裁决机制解决PPP纠纷的功效,需要设立专门的PPP纠纷解决的行政裁决机构,构建高效公正的行政裁决法律程序,并完善PPP纠纷行政裁决的监督救济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PP纠纷 行政裁决 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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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交叉争议的困境化解及路径选择 被引量:1
10
作者 胡煜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46-153,共8页
为应对司法实践中民事与行政交叉争议的难题,避免裁判冲突、提高诉讼效率,立法确立了有限范围的一并审理程序。但一并审理程序忽略了问题背后更深层次的基础理论,导致该程序的启动与基本诉讼原理相矛盾、有限的适用范围与无限的界定标... 为应对司法实践中民事与行政交叉争议的难题,避免裁判冲突、提高诉讼效率,立法确立了有限范围的一并审理程序。但一并审理程序忽略了问题背后更深层次的基础理论,导致该程序的启动与基本诉讼原理相矛盾、有限的适用范围与无限的界定标准相矛盾、过分追求个案正义与法的安定性相矛盾。以行政机关规制意图为核心视角重新审视民行交叉争议,以行政行为跨程序性效力解决这一难题更为科学与规范。宜在诉讼程序分离原则、法的安定性优先原则、正确识别交叉争议原则下,按照行政机关规制意图的作用方式和影响范围划分不同的交叉争议类型并拟定相应的解决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行交叉争议 行政行为效力 规制意图 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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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纠纷的政府化解机制 被引量:4
11
作者 汤唯 刘涛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13-119,共7页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设指导型、服务型、责任型政府,是建构和谐农村的的重大问题。而分析行政权力的价值取向和运行规律,对完善以政府为轴心的纠纷化解机制举足轻重。为此,须采取原理阐释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揭示基层政权在解决...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设指导型、服务型、责任型政府,是建构和谐农村的的重大问题。而分析行政权力的价值取向和运行规律,对完善以政府为轴心的纠纷化解机制举足轻重。为此,须采取原理阐释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揭示基层政权在解决农村纠纷中的特殊功用,从而为农村纠纷的行政解决途径提供学理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纠纷 化解机制 政府 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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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参与机制的解释论研究 被引量:12
12
作者 安兵 陈冰如 +1 位作者 程荣 汪松林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32-138,共7页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参与机制的解释论研究旨在回答"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参与机制是什么"的问题,其中的"行政争议"是与其他法律争议交叉的法律争议。真正需要实质性化解的争议,在根本上是围绕行政相对人受侵...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参与机制的解释论研究旨在回答"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参与机制是什么"的问题,其中的"行政争议"是与其他法律争议交叉的法律争议。真正需要实质性化解的争议,在根本上是围绕行政相对人受侵害的合法权益形成的争议。"实质性化解"是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争议解决机制相对应的,包括行政调解在内的"促成和解"的矛盾化解方式。但是,其也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故而是"实质性"化解。"检察参与机制"是对检察机关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统一称谓,是行政检察的重要职能内容。概言之,"行政争议"是问题的意识,"实质性化解"是问题的核心,"检察参与机制"是问题的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争议 实质性化解 检察参与机制 解释论 行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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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补充机制的司法调解 被引量:8
13
作者 章志远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64-73,F0002,188,共12页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近六年来首次依法以行政调解方式审结的典型行政案件,“林建国案”宣示了司法调解所具有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功能。当下我国人民法院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协调和解路径偏好,应当在新行政诉讼法的...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近六年来首次依法以行政调解方式审结的典型行政案件,“林建国案”宣示了司法调解所具有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功能。当下我国人民法院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协调和解路径偏好,应当在新行政诉讼法的体系化解释中予以解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是一个以依法判决为主导、以司法调解和协调和解为补充、以其他辅助机制为配套的基本构造,司法调解因具有可视正义而处于优先适用地位。行政审判实践中司法调解补充性机制的失灵,源于法律文本规定自身的局限、行政审判考评的现实压力和当事人双方复杂的社会心态。为了激活司法调解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中的补充性作用,应当通过制定专项司法解释、构建科学考评体系、规范典型调解案例发布等三个方面进行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林建国案” 补充机制 司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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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中行政处罚纠纷的化解向度 被引量:4
14
作者 安勇华 《食品与机械》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68-71,162,共5页
新《食品安全法》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实现了被处罚主体从个体为主向法人为主的转变,处罚力度加重和同一违法行为的被处罚对象增加等层面的转变,是导致之前不存在的诸多行政处罚纠纷产生的制度动因。而在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实践中,行政监... 新《食品安全法》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实现了被处罚主体从个体为主向法人为主的转变,处罚力度加重和同一违法行为的被处罚对象增加等层面的转变,是导致之前不存在的诸多行政处罚纠纷产生的制度动因。而在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实践中,行政监管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可能性增大,行政处罚缺乏可操作性的细则标准、缺乏科学统一的听证程序等则可能是导致行政处罚纠纷产生的实践机理。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化解行政处罚纠纷,可从构建行政处罚决定过程公开制度,制定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以及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等维度,推进食品法治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而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食品安全法》 食品监管 行政处罚纠纷 内在机理 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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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探析 被引量:4
15
作者 乔瑜 《安徽农业科学》 CAS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4期21154-21156,共3页
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的形成进行考察,并结合农村社会特点对该制度予以分析和思考,指出建立行政性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或可成为现阶段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解决制度的方向。为了确保迅速、便捷地解决农村土地纠纷,行政性土地承包纠纷仲... 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的形成进行考察,并结合农村社会特点对该制度予以分析和思考,指出建立行政性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或可成为现阶段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解决制度的方向。为了确保迅速、便捷地解决农村土地纠纷,行政性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在实践中仍需坚持独立仲裁、及时便民、节约高效以及调解为主等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 行政性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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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争议复议前置的反思与展望 被引量:1
16
作者 刘权 《治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17-122,128,共7页
纳税争议专业性较强,由行政复议先行解决理论上可以高效、全面化解争议,及时保障国家税收,并减轻法院诉讼负担。但纳税争议复议前置违反比例原则过度损害了纳税人权利,由于复议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不足导致复议决定难以令人信服而徒增维权... 纳税争议专业性较强,由行政复议先行解决理论上可以高效、全面化解争议,及时保障国家税收,并减轻法院诉讼负担。但纳税争议复议前置违反比例原则过度损害了纳税人权利,由于复议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不足导致复议决定难以令人信服而徒增维权成本,不存在减轻法院税务诉讼负担的现实需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已越来越不符合新时代的需要。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还未发生重大变革前,在行政复议公信力还没有得到普遍提升的背景下,纳税争议复议前置制度应当立即寿终正寝。应建立健全纳税争议解决自由选择机制,以实现国家税收征管效率与纳税人权利保障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纳税争议 复议前置 比例原则 纳税争议解决自由选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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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行政审判的价值追求与目标设定——以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为中心 被引量:1
17
作者 顾曈曈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2年第1期20-24,共5页
我国现行的行政审判制度不能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使其正当性受到质疑,解决行政纠纷既是行政审判制度的应有之义,也是现阶段行政审判必须担负起的政治功能。现行行政审判制度的价值追求与目标设定未能回应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的需求,其根... 我国现行的行政审判制度不能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使其正当性受到质疑,解决行政纠纷既是行政审判制度的应有之义,也是现阶段行政审判必须担负起的政治功能。现行行政审判制度的价值追求与目标设定未能回应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的需求,其根源在于"双重社会"下法治理想与社会现实的矛盾。行政审判制度价值追求与目标设定应具有"中国性",必须对当下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的现实需要予以回应,并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配合协调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审判 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双重社会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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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3
18
作者 梁宏辉 《行政与法》 2014年第8期117-121,共5页
行政调解在纠纷解决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优势,其与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具有相当的契合性,在我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我们应当从完善立法、规范程序以... 行政调解在纠纷解决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优势,其与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具有相当的契合性,在我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我们应当从完善立法、规范程序以及加强与诉讼的衔接等方面完善该制度,以健全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纠纷 行政调解 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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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行政调解 被引量:3
19
作者 陈丹 《行政与法》 2015年第2期6-11,共6页
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居间解决与行政职权相关的民事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专业化、组织化等优势使其在实际工作中逐渐得到了广泛运用。但是,由于行政调解的内涵、特征界定较模糊以及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关系不明晰等问题的存在,有必要在... 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居间解决与行政职权相关的民事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专业化、组织化等优势使其在实际工作中逐渐得到了广泛运用。但是,由于行政调解的内涵、特征界定较模糊以及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关系不明晰等问题的存在,有必要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下重新界定行政调解的内涵,分析其特征、优势,并确立其在纠纷解决中的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调解 行政行为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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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律调处机制问题解析 被引量:1
20
作者 刘永红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100-104,共5页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将在一定层面一定范围以不同的方式不断呈现,如何应对并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律调处机制势在必行。为此,必须深刻认识建立和完善化解社会矛盾法律调处机制的现实意义,分析当前社会矛...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将在一定层面一定范围以不同的方式不断呈现,如何应对并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律调处机制势在必行。为此,必须深刻认识建立和完善化解社会矛盾法律调处机制的现实意义,分析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特征及成因,解析化解社会矛盾法律调处机制的路径,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达到社会矛盾的法律有序调处,以从根本上、多渠道、多角度地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化解社会矛盾 法律调处机制 科学立法 公正司法 依法行政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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