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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颁布背景下对重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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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睿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2期121-125,共5页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颁布引发了对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的争论,目前我国新颁布《公司法》事实上仍采取的是“股东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模式。这种单一的公司治理模式忽视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带来公司经营效率低...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颁布引发了对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的争论,目前我国新颁布《公司法》事实上仍采取的是“股东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模式。这种单一的公司治理模式忽视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带来公司经营效率低下、运营模式僵化等一系列问题。在现如今的中国经济运行模式下,“董事会中心主义”更加适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治理 董事会中心主义 股东会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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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公司治理模式选择与法律制度保障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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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青松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147-161,共1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新一轮修改引入“国家出资公司”可以促进公司法的功能扩展和回应国企改革发展需求,但也凸显出既有公司治理的规则局限与法理匮乏,修改草案相关制度设计尚不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的治理模式选择应当跳出本位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新一轮修改引入“国家出资公司”可以促进公司法的功能扩展和回应国企改革发展需求,但也凸显出既有公司治理的规则局限与法理匮乏,修改草案相关制度设计尚不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的治理模式选择应当跳出本位与主义之争的窠臼,建构和完善以董事会为中心的治理模式。在此理念下,宜将董事会定位为国家出资公司的“决策机构”,以利于其扮演好多种角色。董事会中心治理模式的法律制度保障,需要厘清公司法作为“公开运营法”之功能,以促进公司制企业从“暗箱”变为“明箱”;同时以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机制建构的重心;在立法技术上以机构间分权为手段,对董事会采取概括授权,对其他机构采取限定授权;并且,为避免多头问责的弊端,应构建统一的监督问责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出资公司 公司治理 董事会中心主义 公开运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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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收购“毒丸计划”在中国的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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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婷婷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70-72,76,共4页
"毒丸计划"产生于美国,是当今世界最有效的反收购措施之一,但中国国内公司却没有一例成功实施毒丸计划。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证券市场进入全流通时代,上市公司股权日益分散,容易招致敌意收购,用毒丸计划进行反收购的需求... "毒丸计划"产生于美国,是当今世界最有效的反收购措施之一,但中国国内公司却没有一例成功实施毒丸计划。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证券市场进入全流通时代,上市公司股权日益分散,容易招致敌意收购,用毒丸计划进行反收购的需求与日俱增,但是中国却没有法律土壤供其充分生长。中国可以通过松动资本制度、提倡董事会中心主义、防止董事权利滥用等方面推动毒丸计划落地生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收购 毒丸计划 公司资本制度 董事会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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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中心主义下的创始人保护问题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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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涛 李启明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11期84-86,共3页
现代社会中,由于股东会的非常设性和股东的非专业性,导致董事会实际在公司治理中掌握主动权,甚至由于股东对公司治理的冷漠导致董事会实际完全控制公司,造成了董事会利用职权意图摊薄股东股权、擅自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严重侵犯创始人利... 现代社会中,由于股东会的非常设性和股东的非专业性,导致董事会实际在公司治理中掌握主动权,甚至由于股东对公司治理的冷漠导致董事会实际完全控制公司,造成了董事会利用职权意图摊薄股东股权、擅自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严重侵犯创始人利益的情形,以国美事件为契机,为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提供一种思路和构想,以避免此种情形的发生,并充分发挥章程作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创始人 董事会中心主义 股东会中心主义 创始人保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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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回购的可履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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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华丽 刘生浩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3期78-84,共7页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确立了对赌协议从效力管控到履行规制的裁判思路,然而在债权人保护视域下,该裁判思路中涉及可履行性的适用却存在一定的错位。因此,文章从当前裁判对于...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确立了对赌协议从效力管控到履行规制的裁判思路,然而在债权人保护视域下,该裁判思路中涉及可履行性的适用却存在一定的错位。因此,文章从当前裁判对于对赌回购履行性的认识不足、对赌回购可用资金来源的规定缺失以及《纪要》关于对赌回购要求的减资程序不足等方面来分析其存在的问题,进而在民法典《合同编》及债权人保护原则下对可履行问题、回购资金来源规制的可行制度以及正确适用减资程序等方面提出关于对赌回购可履行性在司法和公司内部治理中的完善路径,以期待能够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赌回购 履行迟延 可用资金来源 资金池制度 董事会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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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中“董事会中心主义”危机的完善——以“国美”控制权竞争案为视角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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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亚楠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2年第3期20-23,共4页
2011年的"国美"控制权纠纷被认为是"董事会中心主义"危机的标志案例,它引发了许多我们对于公司治理完善的思考,本文以"国美"控制权竞争一案为视角来对"董事会中心主义"进行解读。通过对"... 2011年的"国美"控制权纠纷被认为是"董事会中心主义"危机的标志案例,它引发了许多我们对于公司治理完善的思考,本文以"国美"控制权竞争一案为视角来对"董事会中心主义"进行解读。通过对"董事会中心主义"理论的形成及价值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以及"国美之争"背后所反映出"董事会中心主义"危机进行完整剖析,找出具体的解决路径,促进这种公司治理模式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美 董事会中心主义 代理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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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控制权分配中“智识多数决”现象探究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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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飞飞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4-12,22,共10页
厌恶风险及注重存量的保守主义价值倾向、“物本主义”的平等观与理性主义的控制权计量观,是以“资本多数决”为核心的公司控制权分配法则之潜在观念逻辑。然而,现代公司治理中,以董事会为代表的“代议机关”权力分享及中心化倾向、“... 厌恶风险及注重存量的保守主义价值倾向、“物本主义”的平等观与理性主义的控制权计量观,是以“资本多数决”为核心的公司控制权分配法则之潜在观念逻辑。然而,现代公司治理中,以董事会为代表的“代议机关”权力分享及中心化倾向、“加权表决制”的流行以及来自有限合伙制的竞争压力,均不同程度地导致公司控制权分配日渐疏离“资本多数决”规则。公司治理的“智识话语权”甚至“智识多数决”现象已然出现,且更为契合现代公司的创新性基因以及知识经济时代公司治理对“智识资本”的要素依赖特性,这对公司治理规则带来了具有“现象级意义”的冲击与挑战,亟待公司法理论实务界的关注与回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控制权 资本多数决 董事会中心主义 委托代理理论 智识多数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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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份公司经理的经营决策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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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昕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1-3,共3页
现代股份公司,经理享有大量经营决策权成为一种趋势。然而,我国立法仍将大量的经营决策权赋予股东大会,这不完全符合股份公司经营决策权配置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本文在分析了国内外股份公司经营决策权向经理倾斜的现实基础上,比较了两大... 现代股份公司,经理享有大量经营决策权成为一种趋势。然而,我国立法仍将大量的经营决策权赋予股东大会,这不完全符合股份公司经营决策权配置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本文在分析了国内外股份公司经营决策权向经理倾斜的现实基础上,比较了两大法系的相关制度,对我国股份公司经理的经营决策权的规定进行了检讨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决策权 经理 董事会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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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型对赌协议的困境破解——基于投资方、公司、股东利益平衡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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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集方 《中国商论》 2021年第17期84-86,共3页
对赌协议作为估值调整方式,涉及的股权回购引起巨大争议。《九民纪要》明确了对赌协议的裁判重心不在于合同有效性,而在于合同履行的可能性。股权回购型对赌协议会导致公司财产逆向流入股东,合同履行的可能性取决于是否危及公司债权人... 对赌协议作为估值调整方式,涉及的股权回购引起巨大争议。《九民纪要》明确了对赌协议的裁判重心不在于合同有效性,而在于合同履行的可能性。股权回购型对赌协议会导致公司财产逆向流入股东,合同履行的可能性取决于是否危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由于法院在裁判中过多强调公司债权人利益,导致对赌协议中债权人、投资方、公司三方利益的失衡。归根结底造成这一失衡现象的原因仍是受制于资本维持原则的考量,但当前资本维持原则已经显露了其弊端,故可以引入财源限制与董事会中心主义,以减轻股权回购中存在的三方利益失衡的窘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赌协议 股权回购 财源限制 董事会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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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的理论证成与法律实现
10
作者 刘亚菲 《法学评论》 2024年第5期94-104,共11页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需求,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机制亟待改革。国有独资公司运行中的经理中心主义模式存在治理行政性、权力集中性、业务维稳性和决策短视性等特征,不利于公司的科学决策、治...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需求,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机制亟待改革。国有独资公司运行中的经理中心主义模式存在治理行政性、权力集中性、业务维稳性和决策短视性等特征,不利于公司的科学决策、治理制衡、市场创新以及持续发展。而从市场经济国际化发展的视角出发,董事会中心主义作为一种合理选择,有助于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并促进市场化科学决策。故而,2023年修订通过的新《公司法》不仅在宏观立法目标和理念上强化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治理中心思想,而且在公司经营职权和相称性义务与责任等具体制度安排上也给予了更多的供给和突破。这种趋势还有可待完善的空间,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强化方案旨在构建一个高效科学的公司治理框架,要求调适与普通公司同质化的机构职权配置模式,明晰国有独资公司及其行权代表机构的权利边界,突出董事会的经营核心地位,尤其是独立的经济决策,并致力于培育和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为此,在制度实现上可以确立专门立法的思路,规范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特色化各组织机构的职权定位,赋予董事会高度经济决策的职权类型,并建立配套的国有独资公司职业经理人选入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独资公司 经理中心主义 董事会中心主义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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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中心主义抑或董事会中心主义?——公司治理模式的界定、评判与选择 被引量: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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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旭东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68-82,共15页
采股东会中心主义还是董事会中心主义是公司治理研究与公司法制度设计必须作出的理论回应和立法选择。中外公司法学理对于股东会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的界定有终极目标论、代理关系论、"最终决定权"和"权力独立"... 采股东会中心主义还是董事会中心主义是公司治理研究与公司法制度设计必须作出的理论回应和立法选择。中外公司法学理对于股东会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的界定有终极目标论、代理关系论、"最终决定权"和"权力独立"标准、剩余权力归属标准等多种理解和主张。公司治理中心的界定应以公司主要的经营者事项和经营者权力、而非以所有者事项和所有者权力的分配为根据。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模式经历了从股东会中心到董事会中心、甚至再到经理层中心的交错发展,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呈现为法定董事会中心主义与某些公司事实上的经理层中心主义或控股股东中心主义的特殊状态。不同公司治理模式各有所长,各有其短,没有尽善尽美的最佳治理模式。《公司法》修订改革和公司治理模式优化选择的使命不是对其进行"二选一"或"多选一"的排他性选择,而应在肯定和设计多种治理模式的基础上,赋予治理模式规范以法律的任意性,允许公司当事人根据自身需求和不同情况自主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治理 治理模式 股东会中心 董事会中心 《公司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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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下的董事会职权体系完善研究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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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谨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09-119,共11页
构建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公司治理现代化,是此次公司法修改承载的历史使命。我国公司法长期以来一直采取股东会中心主义,董事会地位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夹层境地,作用也得不到应有的发挥。本文试从确立董事会中心主义... 构建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公司治理现代化,是此次公司法修改承载的历史使命。我国公司法长期以来一直采取股东会中心主义,董事会地位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夹层境地,作用也得不到应有的发挥。本文试从确立董事会中心主义立场入手,从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完善董事会职权体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出发,提出了七项完善董事会职权体系的建议,以期对我国公司法的修改能起到微薄之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治理 董事会中心主义 董事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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