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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及责任归结问题研究 被引量: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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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劳凯声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13-23,共11页
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如《民法通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没有对有关学校事故的处理如何认定事实 ,如何归结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因此在实践中造成了很大歧见。学校事故的法律调节取决于如何界定学校与学生这对关系的法律... 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如《民法通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没有对有关学校事故的处理如何认定事实 ,如何归结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因此在实践中造成了很大歧见。学校事故的法律调节取决于如何界定学校与学生这对关系的法律性质。“特殊关系说”把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界定为基于教育与受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称之为教育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标准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公法特征的法律关系。学校或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时如果由于过错伤害了学生的身体 ,因而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行为 ,所承担的是一种基于自己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过错责任。解决学校事故问题可供借鉴的思路是把办学的风险适当分散到社会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校事故 教育法律关系 侵权民事责任 学校事故归责原则 赔偿责任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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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侵权法的变迁——从《民法通则》到《侵权责任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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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志坡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0年第3期89-94,共6页
从《民法通则》到《侵权责任法》,体现了我国侵权法的变迁与进步。《侵权责任法》几乎吸收了《民法通则》侵权法总论的全部内容,在此基础上,侵权法的分论部分也有所变更、细化、增加,亦即细化了产品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从《民法通则》到《侵权责任法》,体现了我国侵权法的变迁与进步。《侵权责任法》几乎吸收了《民法通则》侵权法总论的全部内容,在此基础上,侵权法的分论部分也有所变更、细化、增加,亦即细化了产品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特殊侵权行为,增加了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网络侵权等多发性、值得重视的侵权行为,并规定了同命同价原则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些变化不仅反映了侵权法的新近发展,而且回应了社会的现实需要;同时该法也删除了不合时宜的规定。我国侵权法变迁的过程就是侵权法科学化、合理化的过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通则 侵权责任法 细化 增加 网络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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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学校的侵权责任——兼论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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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工厂 《青岛教育学院学报》 2001年第4期23-26,33,共5页
学校法律地位和学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确定学校侵权责任的基础 ;学校对学生造成侵权责任的性质和构成要件有其自身特点 ;学校侵权的法律适用包括民法和教育法律、法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对侵权行为的发生有过错的 。
关键词 学校 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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