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法学派以及后注释法学派法学家们关于对人权与对物权的区分,构成了德国法上的债权物权区分说的重要渊源之一。注释法学家与后注释法学家使用了ius in re一词,后注释法学家还对之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后注释法学家已经开始将ius in re与...注释法学派以及后注释法学派法学家们关于对人权与对物权的区分,构成了德国法上的债权物权区分说的重要渊源之一。注释法学家与后注释法学家使用了ius in re一词,后注释法学家还对之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后注释法学家已经开始将ius in re与ius in personam相区分;再次,奥尔良法学派首先提出ius ad rem概念,该概念对后世的债权物权区分说甚至民法学本身产生了重大影响。展开更多
文摘注释法学派以及后注释法学派法学家们关于对人权与对物权的区分,构成了德国法上的债权物权区分说的重要渊源之一。注释法学家与后注释法学家使用了ius in re一词,后注释法学家还对之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后注释法学家已经开始将ius in re与ius in personam相区分;再次,奥尔良法学派首先提出ius ad rem概念,该概念对后世的债权物权区分说甚至民法学本身产生了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