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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末吉林防疫总局的组建与防疫法规之制定与实施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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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焦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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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辽宁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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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2期133-140,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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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吉林防疫总局是为应对1910年东北鼠疫灾难而临时成立的防疫组织,也是晚清政府批准建立的统管吉林省内防疫事务的组织。由伍连德倡议发起,成立于1911年1月26日,止于1911年4月19日。以东三省总督锡良、吉林巡抚陈昭常和吉林省民政司负责总局的全面工作。其职权范围统辖1910年11月15日成立的哈尔滨防疫局及1911年1月17日成立的长春防疫局,下辖31处地方防疫局,61个防疫所,为当时规模最大、统管鼠疫最重灾区的防疫总局,故其在应对1910年东北鼠疫期间作用突出,功绩最大,也是此次鼠疫灾难事件中最值得研究的防疫组织。从其机构的设置、防疫法规的颁布以及对防疫工作的监督指导等方面,可全面了解晚清政府暨东北地方当局防疫治疫工作的运作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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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1910年东北鼠疫
吉林防疫总局
防疫法规
防疫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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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1910 rat plague in Northeast China
jilin general office of epidemic prevention
dis-ease prevention regulations
epidemic prevention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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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56.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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