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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之重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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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蓓 钟全煊 《行政与法》 2008年第1期83-85,共3页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归属与分配是建立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文章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力执行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存在的弊端、影响因素,主张建立"以行政机关自力执行为主...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归属与分配是建立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文章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力执行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存在的弊端、影响因素,主张建立"以行政机关自力执行为主,以人民法院执行为辅"的新型模式,并试图提供保障新模式运行的相关配套措施和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强制执行模式 行政机关自力执行 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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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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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万业 《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114-116,共3页
我们选择的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行执行为辅的强制执行模式。所以,在强制执行程序的设定上也应包括两个方面,即行政机关自行执行的程序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机关自行执行的程序包括告诫、行政强制执... 我们选择的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行执行为辅的强制执行模式。所以,在强制执行程序的设定上也应包括两个方面,即行政机关自行执行的程序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机关自行执行的程序包括告诫、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声明异议程序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救济等阶段。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申请、保全、审查、告诫、执行和救济等阶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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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传教士对康熙朝政的贡献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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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青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3期112-117,共6页
康熙时代,西方来华传教士凭借自身的知识优势,不仅扶持康熙亲政,而且在剿三藩、与俄订约、随行塞外、制作《皇舆全览图》、构建意识形态诸方面都作出了独特的贡献。康熙对传教士的利用固然是服务于清朝的统治,但客观上促进了中西文化交流。
关键词 天主教 传教士 康熙朝政 康熙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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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防范的历史考察与现实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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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晓东 刘晓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120-123,共4页
从"守俸如井泉"到"清廉七笔账"的利益引导困局及从"剥皮实草"到"贪官枪毙"的严刑峻法困局,都说明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教育和刑罚的防范职务犯罪功能没能最大限度、最大效果地发挥出来。高检院... 从"守俸如井泉"到"清廉七笔账"的利益引导困局及从"剥皮实草"到"贪官枪毙"的严刑峻法困局,都说明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教育和刑罚的防范职务犯罪功能没能最大限度、最大效果地发挥出来。高检院推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河南高院的"新政"进行了以尊重和保障人民监督权为核心的制度建构来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反思历史教训,汲取现实成功经验说明,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民主监督权利,建立"人本"职务犯罪防范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监督员制度 河南高院“新政” 人民民主监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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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探索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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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必丰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44-60,共17页
最高人民法院从司法审查引发出对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的探索,虽没有使用"自始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和"无效"等概念,却在民事诉讼领域形成了有关基础行为的构成要件,在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形成了重大明显瑕疵的类型化... 最高人民法院从司法审查引发出对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的探索,虽没有使用"自始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和"无效"等概念,却在民事诉讼领域形成了有关基础行为的构成要件,在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形成了重大明显瑕疵的类型化和明显性判断标准,并形成了排除具有重大明显瑕疵行政行为公定力、相对人拘束力和司法强制执行力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雏形,为我国今后立法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探索轨迹及其重大明显瑕疵的类型化,可以发现无效行政行为规则的鲜明中国特色,司法的制度生成意义和生成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效行政行为 重大明显瑕疵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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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法院的职能定位与实践路径——兼析能动司法的范围和限度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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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旺洪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41-50,共10页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重要职能。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根据司法权的本质属性、职能范围、运行规律来进行。司法权是人民性、政治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其中人民性是其本质属性,...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重要职能。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根据司法权的本质属性、职能范围、运行规律来进行。司法权是人民性、政治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其中人民性是其本质属性,政治性是人民性的集中体现,法律性是人民性和政治性的"生命形式"和实现机制。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具有三个方面的职能定位,即依法履行司法职能是其基本立足点和出发点,服务大局是其人民性和政治性的本质要求,合法性是其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能动司法应当成为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理念和实践导向,只有坚持能动司法才能实现司法的法律效果与司法效果的统一,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而能动司法必须坚持司法法律性的底线,解决好"能"与"不能"的关系问题,针对目前能动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应着力处理好三对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管理创新 人民法院 职能定位 实践路径 能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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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共选择理论分析《行政诉讼法》的修改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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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敬波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34-41,共8页
行政诉讼的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的根本原因在于法院、行政机关从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蜕变为理性选择的经济人,为逃避责任而选择不受理案件、不出庭应诉、不改变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新增的第3条中规定的行政案件受理、行政机关负责... 行政诉讼的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的根本原因在于法院、行政机关从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蜕变为理性选择的经济人,为逃避责任而选择不受理案件、不出庭应诉、不改变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新增的第3条中规定的行政案件受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修改的第26条中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三项制度都是专门针对此类逃避责任的行为而进行的责任强制,力图通过强制承担法律责任的设计,恢复其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的法律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选择理论 行政案件受理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行政复议机关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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