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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位权人的直接受偿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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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牟瑞瑾 谌宏伟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246-250,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创设了代位权人的直接受偿权。该权利是以代位权人与次债务人存在直接的债之法律关系为前提条件的,从"代位"二字的法律内涵、法律规范分析及立法目的诸角度考量,该前提条件的满足是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创设了代位权人的直接受偿权。该权利是以代位权人与次债务人存在直接的债之法律关系为前提条件的,从"代位"二字的法律内涵、法律规范分析及立法目的诸角度考量,该前提条件的满足是通过债权的法定让与实现的。代位权人直接受偿并不违背债权平等原则。代位权人直接受偿权的确立,使得我国代位权制度之设计目的已不在于债之保全,而是为了达到直接清偿代位权人的债权之法律效果。换言之,借助于债权的法定让与,代位权已成为一种直接的债权回收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位权 直接受偿权 债权的法定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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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跨境债权转让的法律分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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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华昌 《上海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67-69,共3页
为应对短期外债指标调减的影响,境内外资银行采取不通知债务人的跨境债权转让方式,试图从其境外联行融入外汇资金后将外债责任转嫁给债务人。本文对该种外汇业务进行全方位的法律分析,以昭示其真实本质,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
关键词 债权转让 短期外债 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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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中原合同解除权行使规则探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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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宏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44-55,共12页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确定了债权让与中从权利附从主债权移转的制度,并规定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但是,对于各种类型从权利的移转和具体行使问题,在理论界仍存在不同观点。为了更好地解决该问题,试以原合同解除权这一从权...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确定了债权让与中从权利附从主债权移转的制度,并规定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但是,对于各种类型从权利的移转和具体行使问题,在理论界仍存在不同观点。为了更好地解决该问题,试以原合同解除权这一从权利为研究对象,在扩张解释《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前提下,通过考察从权利与受让人债权请求权结合之后的功能,来判断从权利是否与让与人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同时在兼顾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权利义务相统一、利益平衡的前提下,初步构建债权让与中原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具体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让与 合同解除权 债权给付利益 权利义务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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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给受让人的规范模式——从罗马法中的相关制度概况说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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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运华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3期76-82,共7页
债权让与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后来随着经济的交易和发展,其被明确规定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关于债权让与给受让人的规范模式,在大陆法系存在着法国民法中的债权意思主义和德国民法中的准物权形式主义两种代表性的立法例。在前者,债权... 债权让与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后来随着经济的交易和发展,其被明确规定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关于债权让与给受让人的规范模式,在大陆法系存在着法国民法中的债权意思主义和德国民法中的准物权形式主义两种代表性的立法例。在前者,债权直接依据诸如有效的债权买卖或赠与等契约而让与给受让人。在后者,债权直接依据让与合同而移转给受让人,而且该让与合同被视为一种抽象的准物权行为,其与债权买卖或者赠与契约等负担行为相区分。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让与给受让人之规范模式的规定不够明确,理论界和实务界均存在着种种争议。文章认为尽管我国没有承认物权行为理论,但是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债权让与解释为一种债权发生移转的处分行为当为上策,即债权让与合同一旦生效,该债权即由原债权人移转于受让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让与 规范模式 处分行为 让与人 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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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制度之历史演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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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申建平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97-100,共4页
历经漫长的历史演进,债权逐渐失去人的色彩而实现独立的财产化,由此催生了债权让与制度。如欲增强债权的财产性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完善其让与的可能性。在这一点上,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经历长期的演进历程。努力完善债权的财... 历经漫长的历史演进,债权逐渐失去人的色彩而实现独立的财产化,由此催生了债权让与制度。如欲增强债权的财产性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完善其让与的可能性。在这一点上,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经历长期的演进历程。努力完善债权的财产性,保障和加强其流动性,促进其资本化,是当今各国债法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未来民法典在构建债权让与制度时的必然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让与 人身责任 债权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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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中债务人放弃抗辩权约定的效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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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燕香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5期476-480,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仅规定了债权让与中债务人的抗辩权,但是债务人能否放弃抗辩权以及放弃抗辩权的效力如何却被学界所忽视,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无法解决。比较境外关于债权让与中债务人放弃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仅规定了债权让与中债务人的抗辩权,但是债务人能否放弃抗辩权以及放弃抗辩权的效力如何却被学界所忽视,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无法解决。比较境外关于债权让与中债务人放弃抗辩权的规定,认为在交易活动中应限制消费者放弃抗辩权,否认其约定的效力。我国应对放弃抗辩权的主体进行区分,明确其作出放弃的方式及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法 债权让与 债务人 消费者 法律主体 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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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适用研究
7
作者 钱玉文 郭江雪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14-127,共14页
保证保险代位求偿权以损失补偿原则与公平原则为核心依据,实质是法定的债权转移。当同一项债务上既有保证保险人又有混合担保人时,二者的履行顺位及履行规则设计如下: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被保险人同时享... 保证保险代位求偿权以损失补偿原则与公平原则为核心依据,实质是法定的债权转移。当同一项债务上既有保证保险人又有混合担保人时,二者的履行顺位及履行规则设计如下: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被保险人同时享有保险索赔权与担保权。被保险人先向保险人主张时,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后依《保险法》第60条和《民法典》第547条可向借款人及其混合担保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求偿范围应以弥补保险人的损失为限,求偿规则应适用《民法典》第392条规定;被保险人先向混合担保人主张时,被保险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实施投机行为损害保险人的利益,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保险人有权拒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证保险 代位求偿权 法定债权转移 混合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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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追偿权研究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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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嘉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89-97,共9页
追偿权制度在民法中主要用于解决多数人债务中先履行债务人与其他债务人之间的内部利益均衡问题。社会保险基金追偿权是追偿权在社会保险法中的运用,其具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行使、以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为前提、既有求偿权也有... 追偿权制度在民法中主要用于解决多数人债务中先履行债务人与其他债务人之间的内部利益均衡问题。社会保险基金追偿权是追偿权在社会保险法中的运用,其具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行使、以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为前提、既有求偿权也有代位权等法律特征。社会保险基金追偿权的正当性根植于实现社会保险制度永续发展和社会保险法律关系各方主体的利益在社会整体层面的均衡,并且人身损害中存在着可用金钱进行衡量的纯粹财产性损失。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追偿权的立法规定和实际运行仍然存在着权利主体地位和法律责任不清晰,权利行使规定与程序不明确,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范围过窄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险基金追偿权的作用,完善相关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保险基金 追偿权 先行支付 法定债权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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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对保险代位权人的效力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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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连斌 罗星语 《国际法学刊》 2021年第1期76-94,155,156,共21页
仲裁协议对未签署人是否生效,决定了后者可否参与仲裁程序。在我国,仲裁协议约束保险代位求偿权人与否,缺乏法律上的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也存在分歧。保险代位求偿权实际上是一种法定债权转让,仲裁请求权作为从权利应该约束保险人,无须补... 仲裁协议对未签署人是否生效,决定了后者可否参与仲裁程序。在我国,仲裁协议约束保险代位求偿权人与否,缺乏法律上的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也存在分歧。保险代位求偿权实际上是一种法定债权转让,仲裁请求权作为从权利应该约束保险人,无须补足仲裁意思。仲裁协议和管辖协议类型相似,都应约束保险代位权人。有争议的债权代位权人未产生债权转让效果,不适合与保险代位求偿权人问题类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协议 保险人代位求偿 法定债权转让 债权人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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