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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ompliance Society: Social Form and Legal Form of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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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OU Suihan 《Psychology Research》 2022年第10期845-857,共13页
Algorithm-based technologies are promoting the arrival of legal singularity-a time node when the transformation of legal form happens.Frontier researches have demonstrated tha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big data tec... Algorithm-based technologies are promoting the arrival of legal singularity-a time node when the transformation of legal form happens.Frontier researches have demonstrated tha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big data technology will drive the reform of legal system.This article puts forward a new academic model“the compliance society”,which can be defined as a society where all legal subjects abide by the law proactively.The concept is a novel vision of the society of future based on the maximum utilization of modern legal technology.We first explore the feasibility of constructing a compliance society,and then use cost-benefit analysis to assess the possible socio-economic effect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transformation of legal form compliance society technology law socio-economic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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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本层次结构的功能与设置
2
作者 刘风景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4期38-51,共14页
法律文本层次结构,是立法机关根据法律内容需要,在法律文本中所设置的编、章、节、条、款、项、目的体例框架,它的基本特征是定位上的形式性、空间上的纵向性、时间上的静态性、构成上的整全性。基于良法标准对法律文本层次结构进行审视... 法律文本层次结构,是立法机关根据法律内容需要,在法律文本中所设置的编、章、节、条、款、项、目的体例框架,它的基本特征是定位上的形式性、空间上的纵向性、时间上的静态性、构成上的整全性。基于良法标准对法律文本层次结构进行审视,发现我国现行法律中在层次安排、层次归属、构成要素、序号形式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法律文本层次结构的设置标准,虽系立法技术的规范要求,但它的辐射范围非常广泛,影响法治中国建设的整体状况。法律文本层次结构需要增强弹性,明确各层次的设置标准,统一序数形式,增补“条”“款”标号,优化法律目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文本层次结构 立法法 法律形式 良法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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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内在意蕴及其构建逻辑
3
作者 夏锦文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45-54,共10页
多样性是文明的基本特征,法治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内容同样具有多样性的基本特征,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亦体现着这一特征。在中国场域下创造的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具有重要的当代价值,其构建了原创性的法治话语体系,彰显了中国共... 多样性是文明的基本特征,法治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内容同样具有多样性的基本特征,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亦体现着这一特征。在中国场域下创造的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具有重要的当代价值,其构建了原创性的法治话语体系,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力,推动了中华法制文明的现代化转型,打破了法治文明形态的西方固有印象,让人们从固化的西方法治想象中脱离出来,从而聚焦于自主性的法治发展道路。这突出体现了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区别于其他法治文明的特性,丰富了人类法治文明的多样性。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的发展不是完成时,而是进行时,凝练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发展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的阶段性经验有其理论意义与时代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 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 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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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现代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的契机与路径
4
作者 宋才发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3期123-135,共13页
中华法治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文明既是世界文明的源头之一,又是世界上唯一实现5000年连续发展未曾中断过的文明体。中华法系是世界公认的五大法系之一,是法治文明具有标识意义的重要概念。中华法系彰显了中华民族伟大的... 中华法治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文明既是世界文明的源头之一,又是世界上唯一实现5000年连续发展未曾中断过的文明体。中华法系是世界公认的五大法系之一,是法治文明具有标识意义的重要概念。中华法系彰显了中华民族伟大的创造力和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要素化复兴是新时代中华法系复兴嬗变的方向,中华法系孕育了良法善治的多维图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肇始于中华法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新时代的新中华法系。中国式现代化是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具有强大韧性和适应性。改革开放要有新突破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又一次思想解放”的关键是破除对西方式现代化的迷信,既不能用西方现代化的模式来套解中国式现代化,也不能用中国过去的经验来束缚今天的现代化实践,要努力去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达到一个更新的境界。构建现代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的路径是:强化当代人复兴中华法系的文化使命与担当,建构新时代中国独立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进程,为人类文明新形态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 中华法治文明 中华法系 中国式现代化 人类文明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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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变相入罪”问题研究
5
作者 郭旨龙 杜佩 《警学研究》 2024年第4期87-96,共10页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转让、倒卖行为的形式多样化,司法裁定不一,刑事违法性判断阙如,罪与非罪的判断受到政策影响等情况,推动了变相入罪在该罪中的司法适用。“变相”应当被定位为在刑法适用中运用实质思维对...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转让、倒卖行为的形式多样化,司法裁定不一,刑事违法性判断阙如,罪与非罪的判断受到政策影响等情况,推动了变相入罪在该罪中的司法适用。“变相”应当被定位为在刑法适用中运用实质思维对案件事实进行实质判断,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构成要件的工具,它不应也无需应用于刑法解释中。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保护法益应当被具体化为市场资源利益,以发挥法益的解释论机能。对于司法实践中本罪的典型形态应当结合构成要件具体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变相入罪 保护法益 实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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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中罪名认定争议及其教义学应对 被引量:2
6
作者 徐翕明 陈曼莎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100-111,共12页
对近五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判决书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该种犯罪的罪名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关联犯罪上下扩散、罪名群内部认定混乱、帮助行为定性分歧等问题,而这主要是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益、行为要件、既遂标准的不明确所引发。... 对近五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判决书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该种犯罪的罪名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关联犯罪上下扩散、罪名群内部认定混乱、帮助行为定性分歧等问题,而这主要是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益、行为要件、既遂标准的不明确所引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法益具有复合性,即在财产法益之外还有网络公共秩序法益。法益复合性决定了单以诈骗罪无法完整地评价电信网络的诈骗行为,既有的司法解释忽视了电信网络诈骗在行为方式上的特殊性,采用拟制方式将其纳入诈骗罪评价范围考量,导致司法人员在罪名适用时无所适从。因此,必须通过教义学的途径明确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上下游关联行为的罪名归属,从而妥善解决司法适用中的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司法样态 复合法益 关联行为 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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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上的日本动产担保法
7
作者 徐洁 燕颖川(译)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149-160,共12页
日本动产担保法的修改正面临着艰难的抉择。担保的法律形式的一元主义和多元主义的选择以及动产担保标的物范围的规定最为棘手。关于法律形式,无论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一元主义,还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多元主义实际都不是绝对的,日本担保法制... 日本动产担保法的修改正面临着艰难的抉择。担保的法律形式的一元主义和多元主义的选择以及动产担保标的物范围的规定最为棘手。关于法律形式,无论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一元主义,还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多元主义实际都不是绝对的,日本担保法制部会的两种法案也不是对立的。所以,或许在法律形式上采用多元主义,而对任何形式的担保交易都采用同样的规则是实现实质性的一元主义的最好路径。关于担保标的物范围的扩张,其核心问题是,集合动产概念扩张的范围,如何处理因缓和集合动产的特定性要件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以及企业营业资产成为担保客体的问题。同时,还要考虑一般实体法与破产法关于动产担保制度的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产担保法 担保的法律形式 担保标的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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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竞酒店的法律性质认定及监管路径探析
8
作者 吕晨璐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103-107,共5页
从电竞酒店法律性质界定这一源头性问题出发,在认定电竞酒店为“新型住宿业态”的基础上,分析当前电竞酒店行业面临的缺乏明确依据导致的监管滞后、主体责权不明导致的监管无序、未能凸显特殊性引起的监管内容同质化等困境,并提出抓住... 从电竞酒店法律性质界定这一源头性问题出发,在认定电竞酒店为“新型住宿业态”的基础上,分析当前电竞酒店行业面临的缺乏明确依据导致的监管滞后、主体责权不明导致的监管无序、未能凸显特殊性引起的监管内容同质化等困境,并提出抓住监管依据、监管主体、监管重点三方面完善电竞酒店监管的对策建议,以期推动电竞酒店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竞酒店 新型住宿业态 法律性质 监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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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形成问题的法理性与学理性分析
9
作者 娄海婷 《档案管理》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48-49,54,共3页
作为档案学的一个元问题,档案形成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时代意义。本文围绕档案形成的标志问题、档案形成的实质问题、档案形成的规律问题展开了法理性与学理性分析,认为将归档作为档案的形成标志是合理的,档案形成的实质不... 作为档案学的一个元问题,档案形成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时代意义。本文围绕档案形成的标志问题、档案形成的实质问题、档案形成的规律问题展开了法理性与学理性分析,认为将归档作为档案的形成标志是合理的,档案形成的实质不是新事物的产生而是文件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进入了档案化治理阶段,并对档案形成规律的相关观点进行了辨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档案 档案学 形成规律 元问题 法理性 学理性 归档 文件生命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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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229条(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动)诉讼评注 被引量:10
10
作者 任重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93-105,共13页
《民法典》除以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和经济生活为要件,还包含程序要素。“程序构成要件→实体权利配置”的规范构造既呈现于《民事诉讼法》,也出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第229条是实体/程序交错的典型例证。无论是人民政府的征收决... 《民法典》除以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和经济生活为要件,还包含程序要素。“程序构成要件→实体权利配置”的规范构造既呈现于《民事诉讼法》,也出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第229条是实体/程序交错的典型例证。无论是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还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均体现出行政权和司法权等国家公权力对物权秩序的介入,对此应坚持谦抑性原则。征收决定导致物权变动之标准时应充分考虑补偿到位。法律文书范围的厘清亦应贯彻谦抑性,即在法律文书的三大类别与三个层次的体系定位后,将直接导致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限定为形成性文书。在“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请求人民法院分割”等形成诉权典型表述的基础上,直接导致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应考虑公示公信原则和第三人权益保护的实体内核,参酌虚假诉讼之程序规制,坚持以法院形成判决为原则,避免虚假诉讼/仲裁对民事法律关系造成不可逆的消极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文书 形成判决 形成裁决 物权变动 虚假诉讼 虚假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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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的实证分析、证据属性与理性检视 被引量:1
11
作者 李媛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23年第11期55-61,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未规定情况说明作为八种证据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情况说明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大量出现,并成为法院司法裁判中认定的证据种类。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法院认定的情况说明证据进行分析,发现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未规定情况说明作为八种证据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情况说明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大量出现,并成为法院司法裁判中认定的证据种类。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法院认定的情况说明证据进行分析,发现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并出现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和非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两种类型,后者伴随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诈骗犯罪、涉网新型犯罪、非接触式犯罪等专业犯罪的高发有增长的趋势,也就是说对于情况说明的证据能力的讨论,已经不能局限于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的正当性问题。情况说明实体性、程序性以及辅助性的多功能特点导致了情况说明的多属性的性质,即情况说明根据不同的类型具备笔录证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书证的属性。通过对情况说明近年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进行理性检视,可以从情况说明的适用范围、程序要件、法庭调查、类型化规范等多个角度进行规制,并构建非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的证据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况说明 证据属性 证据法定形式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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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法制化实践与探索 被引量:2
12
作者 刘蓉 《兰州学刊》 CSSCI 2023年第9期92-102,共11页
随着互联网数字技术的进步,新就业形态对促进就业产生了积极效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也成为法制化探索的起点,对当前劳动保障政策带来新的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就业形态在国家规范指导下健康发展,自2018年以来,政府从战略顶层... 随着互联网数字技术的进步,新就业形态对促进就业产生了积极效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也成为法制化探索的起点,对当前劳动保障政策带来新的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就业形态在国家规范指导下健康发展,自2018年以来,政府从战略顶层设计上推动新就业形态整体协同发展,工作重心进一步突出劳动保障政策制度创新改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别是不完全劳动关系劳动者,因其劳动关系认定基准问题基本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当前,在充分把握新就业形态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应加深不完全劳动关系法律规制研究。在此基础上,短期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如职业伤害保障,长期把握社保领域与就业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深入落实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在就业优先战略引领下,统筹谋划形成政策合力,加快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就业形态 劳动保障政策 法制化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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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13
作者 许恺文 《市场周刊》 2023年第1期176-179,共4页
高空抛物独立成罪后,由于简单罪状所描述的构成要件不够明确,同时缺少相关文件作为审判工作的直接参考,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案件认定方面的诸多问题。首先,增设轻罪使司法工作人员“积极性过高”导致罪名适用范围过大;其次,“情节严重”缺... 高空抛物独立成罪后,由于简单罪状所描述的构成要件不够明确,同时缺少相关文件作为审判工作的直接参考,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案件认定方面的诸多问题。首先,增设轻罪使司法工作人员“积极性过高”导致罪名适用范围过大;其次,“情节严重”缺乏明确定义导致认定标准模糊;最后,与其他相关罪名存在混淆适用的现象。对此应以实质解释论为指导、刑法谦抑性为根基,保证高空抛物罪的正确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 司法适用 法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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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形态的分化设计 被引量:8
14
作者 曹兴权 杨佳红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5期96-100,共5页
在我国 ,企业法律形态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但是目前这些法律形态的设计存在企业主体的独立性不高、具体形态缺乏等缺陷。本文首先从企业独立的内涵出发分析企业形态设计的多种可能以及选择上的价值考量因素 ,接着分析了在我... 在我国 ,企业法律形态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但是目前这些法律形态的设计存在企业主体的独立性不高、具体形态缺乏等缺陷。本文首先从企业独立的内涵出发分析企业形态设计的多种可能以及选择上的价值考量因素 ,接着分析了在我国企业法律形态完善过程中的面临的法人观念和制度上的障碍问题 ,最后分析企业法律形态设计的具体缺陷 ,并且提出了完善企业法律形态设计的一些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法律形态 法人 有限合伙 保证有限公司 中国 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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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制让审计师更稳健了吗?——来自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经验证据 被引量:16
15
作者 张俊生 张琳 《会计与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58-70,共13页
我国政府机构积极推进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合伙制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意在强化审计师的法律责任,但由于中国法律执行质量尚不高,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具体实施效果有待数据检验。运用双重差分方法从审计意见类型和客户企业会... 我国政府机构积极推进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合伙制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意在强化审计师的法律责任,但由于中国法律执行质量尚不高,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具体实施效果有待数据检验。运用双重差分方法从审计意见类型和客户企业会计稳健性两方面分析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是否使审计师变得更为稳健。研究表明,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后,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客户企业的会计稳健性均未发生显著变化,这意味着特殊普通合伙制尚未使审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变得更为稳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制 会计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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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政策对审计定价的影响 被引量:42
16
作者 李江涛 宋华杨 邓迦予 《审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99-105,共7页
2010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政策,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从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以实现事务所做大做强。事务所转制会加大审计师面临的法律责任,那么审计师如何应对法律责任的变化?是否会因为法律... 2010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政策,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从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以实现事务所做大做强。事务所转制会加大审计师面临的法律责任,那么审计师如何应对法律责任的变化?是否会因为法律责任的提高向审计客户收取更高的审计收费呢?实证研究发现,尽管完成转制事务所的审计定价得到提高,但是与事务所转制政策没有直接关系。这说明在当前制度背景下,审计定价对审计师法律责任变化不敏感,可能与当前审计市场的行业特点有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务所转制 法律责任 审计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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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转制是否影响审计定价策略——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被引量:32
17
作者 闫焕民 刘宁 陈小林 《审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93-101,共9页
本文以我国财政部推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契机,采用事务所转制前后审计的同批客户公司为样本,探究事务所转制是否影响审计定价策略。研究发现:整体而言,事务所转制后的审计费用率没有显著上升,即转... 本文以我国财政部推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契机,采用事务所转制前后审计的同批客户公司为样本,探究事务所转制是否影响审计定价策略。研究发现:整体而言,事务所转制后的审计费用率没有显著上升,即转制并未普遍增加公司审计费用负担;然而,针对高风险客户的审计费用率在转制后显著上升,尤其是在转制导致法律责任直接强化的合伙人审计中,而且这在本土事务所或法制建设水平较高的地区更加明显;但针对低风险客户的审计定价策略,则不存在上述变化。就此而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增强了事务所的法律责任与风险意识,优化了审计定价策略,这将有助于改善我国审计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持续做大做强,推动审计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务所转制 法律责任 客户风险 审计定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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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缠于事实与法律之中 被引量:63
18
作者 苏力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3期3-24,共22页
在我国的司法审判中,基层法院法官常纠缠于格式化的司法与非格式化的现实之间。他们依据司法的格式来处理非格式化的社会现实,处理那些无法用现代法律概念涵盖的事实。但是,在实践中,这种社会生活的非格式化问题却令格式化的司法难... 在我国的司法审判中,基层法院法官常纠缠于格式化的司法与非格式化的现实之间。他们依据司法的格式来处理非格式化的社会现实,处理那些无法用现代法律概念涵盖的事实。但是,在实践中,这种社会生活的非格式化问题却令格式化的司法难以回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法官 法律事实 格式化 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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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法律形式、政策工具与社会企业发展——基于全球28个国家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被引量:18
19
作者 李健 卢永彬 王蕾 《研究与发展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9,66,共10页
在已有文献梳理的基础上总结出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变量,并假设社会企业法律形式、政策工具与社会企业发展之间存在相关关系,两者的选择与组合受到所在国家和地区政策环境的影响。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对28个制定社会企业... 在已有文献梳理的基础上总结出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变量,并假设社会企业法律形式、政策工具与社会企业发展之间存在相关关系,两者的选择与组合受到所在国家和地区政策环境的影响。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对28个制定社会企业政策的国家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有利的内部政策环境是促进该国社会企业发展的充分条件,社会企业法律形式和政策工具之间则存在多种匹配关系。进一步地,对不同国家政策实践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从而展示了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不同政策路径。本研究不仅在理论上丰富了社会企业研究的公共政策视角,还从实践角度为我国促进社会企业发展提供了政策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企业 法律形式 政策工具 政策环境 定性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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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企业立法模式与商事立法模式的契合 被引量:5
20
作者 任尔昕 马建兵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6年第1期60-66,共7页
企业的法律本质在于其商事主体性。我国应将企业组织法和企业发展法分列立法的模式。在基本商事立法中不应规定企业的概念;企业法律形态划分标准的构成要素不应是唯一的,而应是多元和可变的,只要立法标准所划分的企业法律形态能确保企... 企业的法律本质在于其商事主体性。我国应将企业组织法和企业发展法分列立法的模式。在基本商事立法中不应规定企业的概念;企业法律形态划分标准的构成要素不应是唯一的,而应是多元和可变的,只要立法标准所划分的企业法律形态能确保企业作为商主体的独立性及各企业市场竞争中平等的法律地位,并能涵盖所有的企业形式,就是可取的;坚持企业形态法定化原则的同时应当顾及企业组织形式体系的开放性;对于企业集团、关联企业,应在公司法中予以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立法模式 商事立法模式 企业法律形态 企业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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