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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愿紧急救助规则的实践样态与规范解释 被引量:1
1
作者 宋宗宇 何文浩 《齐鲁学刊》 2023年第6期75-87,共13页
《民法典》自愿紧急救助规则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制支撑。由于但书规定缺乏,该规则一直饱受争议。裁判实践表明,自愿是主要争议焦点;救助行为的过错审查标准不一,性质界定不明;紧急条件未充分发挥其规范作用。规则适用问题集... 《民法典》自愿紧急救助规则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制支撑。由于但书规定缺乏,该规则一直饱受争议。裁判实践表明,自愿是主要争议焦点;救助行为的过错审查标准不一,性质界定不明;紧急条件未充分发挥其规范作用。规则适用问题集中在重大过失归责上。相较于体系解释与目的解释,回归文义解释仍应为首要选择。引入阶层视角,可厘清规则的责任阻却属性,重塑各项条件的关系。规范解释命题包括,自愿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损害,依无因管理等规则,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在紧急条件下,自愿救助人造成受助人损害,即便有重大过失,也不承担责任。当然,紧急条件应深化解释为,自愿救助在客观上时机紧迫与别无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愿紧急救助 无因管理 紧急避险 责任阻却 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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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孙费”纠纷适用法律规则探析
2
作者 卢昱之 李少伟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3年第7期72-76,共5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现代人生活压力的增加,家庭中照顾孩子的任务主体开始更多地由父母转变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司法实务中“带孙费”纠纷裁判存在出入,主要包括自愿帮扶行为、劳务合同和无因管理三种情形认定争议。“带孙费”纠纷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现代人生活压力的增加,家庭中照顾孩子的任务主体开始更多地由父母转变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司法实务中“带孙费”纠纷裁判存在出入,主要包括自愿帮扶行为、劳务合同和无因管理三种情形认定争议。“带孙费”纠纷首先从本质上来说符合无因管理规则的构成要件,祖辈在没有先前义务存在的前提下,为了子女的利益照顾抚养孙子女;其次适用无因管理规则更利于法院裁判的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的司法窘境;最后适用无因管理规则裁判案件,当事人也可就必要费用得到补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因管理 必要费用 劳务合同 隔代抚养 自愿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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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因管理中的受益人追认
3
作者 童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论丛》 2023年第3期117-124,共8页
《民法典》第984条规定的受益人追认既不同于受益人主张享有管理利益,亦不同于受益人就管理事务向管理人作出指示,其衔接了无因管理制度与委托合同规范,具有独特价值。受益人追认的对象仅限于真正无因管理,追认后将使无因管理拟制适用... 《民法典》第984条规定的受益人追认既不同于受益人主张享有管理利益,亦不同于受益人就管理事务向管理人作出指示,其衔接了无因管理制度与委托合同规范,具有独特价值。受益人追认的对象仅限于真正无因管理,追认后将使无因管理拟制适用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由于管理人与受益人之间不存在事先约定,故应当依据管理事务的性质或习惯判断管理人是否享有报酬请求权。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利息,同时,若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害,管理人则有权主张损害赔偿。享有报酬请求权的管理人应就自己的过错对受益人承担责任,不享有报酬请求权的管理人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下对受益人承担责任。同时,法律亦应允许管理人作出其他意思表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因管理 受益人追认 拟制适用 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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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行政法意义上的见义勇为行为——兼评我国见义勇为法律制度之不足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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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海坤 曹达全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45-51,共7页
行政法不仅要关注行政主体的行为,而且应该重视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行政法意义上的见义勇为行为属于一种独立类型的见义勇为行为,具有特定的涵义、性质和意义,不仅区别于民法意义上的见义勇为行为,而且不同于其它行政法性质的行为。对该... 行政法不仅要关注行政主体的行为,而且应该重视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行政法意义上的见义勇为行为属于一种独立类型的见义勇为行为,具有特定的涵义、性质和意义,不仅区别于民法意义上的见义勇为行为,而且不同于其它行政法性质的行为。对该行为,需要行政法律制度给予其特别规范;国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而不仅仅是给予奖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法意义上的见义勇为行为 无因管理行为 国家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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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的立法设计与论证 被引量:5
5
作者 张建良 霍政欣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5期607-611,共5页
通过比较研究主要国家关于无因管理的实体法制度和法律适用规则,将我国未来《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规则设计为:无因管理,适用管理行为实施地法。如果当事人之间曾存在其他法律关系,而无因管理起因于该法律关... 通过比较研究主要国家关于无因管理的实体法制度和法律适用规则,将我国未来《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规则设计为:无因管理,适用管理行为实施地法。如果当事人之间曾存在其他法律关系,而无因管理起因于该法律关系,则适用调整该法律关系的法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因管理 法律适用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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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上无因管理法律适用新探 被引量:2
6
作者 金彭年 章晓科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2期104-108,共5页
基于对无因管理民法学的理论分析 ,并结合国际私法学大家莫里斯对无因管理提出的利益产生 (损失 )标准 ,不妨对我国将来在此方面的立法大胆地提出这样一个观点 :对于国际私法中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标准 ,原则上应适用利益产生地国 (亦即... 基于对无因管理民法学的理论分析 ,并结合国际私法学大家莫里斯对无因管理提出的利益产生 (损失 )标准 ,不妨对我国将来在此方面的立法大胆地提出这样一个观点 :对于国际私法中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标准 ,原则上应适用利益产生地国 (亦即事务管理地或行为发生地国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因管理 法律适用 政府利益分析说 国际私法 事务管理地法律 最密切联系原则 利益标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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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透视 被引量:18
7
作者 贾邦俊 《河北法学》 2003年第1期28-32,共5页
见义勇为的行为是民法无因管理行为的种类之一 ,属事实行为。又有别于无因管理 ,具有自身特点 ,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生引起了民事上的几种请求权 ,负有义务的各方当事人应履行各自的义务 ,由此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构成了见义勇为行为所引... 见义勇为的行为是民法无因管理行为的种类之一 ,属事实行为。又有别于无因管理 ,具有自身特点 ,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生引起了民事上的几种请求权 ,负有义务的各方当事人应履行各自的义务 ,由此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构成了见义勇为行为所引发人与人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利益的法律机制。受益人向救助者给付酬谢金是民法债务关系的新创见。这有利于弘扬当今社会有难相助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 见义勇为行为 无因管理 财产利益 事实行为 民事 给付 债权债务关系 履行 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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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见义勇为的侵权法调整 被引量:10
8
作者 王福友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69-75,共7页
我国立法将见义勇为行为放在民事责任的框架下加以规范,总体上形成了以"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为主、受益人承担补偿责任为辅"的调整模式,其实质是在见义勇为者、侵权人、受益人三者的微观关系中赋予见义勇为以法律意义。《侵权... 我国立法将见义勇为行为放在民事责任的框架下加以规范,总体上形成了以"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为主、受益人承担补偿责任为辅"的调整模式,其实质是在见义勇为者、侵权人、受益人三者的微观关系中赋予见义勇为以法律意义。《侵权责任法》第23条创设的侵权人法定侵权责任与受益人的适当补偿制度,均难以实现保障见义勇为者权利之目的。见义勇为行为的价值在于其属社会公共善,应在社会法的层面对其予以规范,应废除《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见义勇为基金会应调整其现有功能,成为对见义勇为者及时赔偿的平台;见义勇为者亦可选择依过错归责原则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见义勇为 无因管理 社会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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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适法的无因管理 被引量:10
9
作者 蒋云蔚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93-98,共6页
不适法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则,是各国无因管理制度立法模式分野之所在。以德国为代表的二元模式视不适法的无因管理为侵权,管理人须承担侵权责任。通过比较、分析,本文认为以瑞士及日本为代表的一元模式更为可取。不适法的无因管理仍然属... 不适法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则,是各国无因管理制度立法模式分野之所在。以德国为代表的二元模式视不适法的无因管理为侵权,管理人须承担侵权责任。通过比较、分析,本文认为以瑞士及日本为代表的一元模式更为可取。不适法的无因管理仍然属于无因管理,阻却违法;不适法无因管理给本人造成损失,管理人须承担债的不履行责任。在此基础上,本文探讨了不适法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及我国无因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适法的无因管理 债的不履行 利于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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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人报酬请求权的理论检讨与制度安排 被引量:3
10
作者 彭熙海 杨少冰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114-119,共6页
受"子罕言利"的传统理念影响,我国无因管理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并不承认无因管理人的报酬请求权,造成了"不公平牺牲"现象的出现。为了平衡管理人与本人的权利义务,法律应对无因管理人的报酬请求权予以确认。同时,... 受"子罕言利"的传统理念影响,我国无因管理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并不承认无因管理人的报酬请求权,造成了"不公平牺牲"现象的出现。为了平衡管理人与本人的权利义务,法律应对无因管理人的报酬请求权予以确认。同时,为了抑制报酬请求权可能带来的弊端,当仅将报酬请求权赋予管理行为合理且为本人带来利益的无因管理人。关于报酬数额,应对无因管理人是否为专业人士进行区分的基础上,以本人所获得的利益减去为实现管理人的求偿权所支出的费用后剩余的利益为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因管理 报酬请求权 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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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上“自然人”的概念 被引量:6
11
作者 李永军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9-26,191,共9页
民法典上的自然人虽然称为“自然人”,但它仅仅是以“自然人”的名义从个体人的存在中抽象出来的、与团体或者组织体相对立的主体,已经不是现实世界中活生生的个人。民法典里的自然人具有“被规定了”的主体性要素: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民法典上的自然人虽然称为“自然人”,但它仅仅是以“自然人”的名义从个体人的存在中抽象出来的、与团体或者组织体相对立的主体,已经不是现实世界中活生生的个人。民法典里的自然人具有“被规定了”的主体性要素: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人格尊严。按照这些因素,在我国民法典中寻找其体系结构,发现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并没有按照统一的逻辑展开,合伙企业显然就不符合“权利能力”与债务责任的一贯逻辑;人格权与人格尊严的关系,在法人与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中,也没有用统一的逻辑规范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在我国民法典中并没有很好地融合;另外,行为能力应当按照无因管理、代理等制度中按照规范的意旨进行解释,方可正确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人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责任能力 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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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立法比较研究 被引量:91
12
作者 徐国栋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2-17,共16页
对古犹太法、英美法、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见义勇为立法进行比较研究,得出不同法域的见义勇为立法涵盖范围不同、立法重心不同的结论。阐述上述差异的原因,评价道德法律化运动对见义勇为立法的影响,研究中国的见义... 对古犹太法、英美法、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见义勇为立法进行比较研究,得出不同法域的见义勇为立法涵盖范围不同、立法重心不同的结论。阐述上述差异的原因,评价道德法律化运动对见义勇为立法的影响,研究中国的见义勇为立法人性标准设定过高与警力不足问题的关联以及见义勇为立法实效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见义勇为 人性标准 无因管理 见死不救 责任豁免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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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权处分的认定 被引量:8
13
作者 石冠彬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78-184,共7页
无权处分指处分人无权针对特定标的物实施的可能导致物权变动的处分行为,其内涵包含了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与结果在内。无权处分的认定关键在于处分人的处分权存在瑕疵,所有权人处分自己的财产亦可构成无权处分,《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q... 无权处分指处分人无权针对特定标的物实施的可能导致物权变动的处分行为,其内涵包含了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与结果在内。无权处分的认定关键在于处分人的处分权存在瑕疵,所有权人处分自己的财产亦可构成无权处分,《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应当扩大解释为"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存在他人排他性权利的财产"。无权处分的认定还应当区别于无因管理、无权代理等民事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处分 处分权瑕疵 法律解释 无因管理 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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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合同”概念之外延考--对我国《民法典》第985条的理论与实证分析 被引量:3
14
作者 李永军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80-95,共16页
在我国《民法典》中,准合同被规定在合同编中,但是,如果说无因管理与合同还有某些关联,不当得利就距离合同太远了。无因管理在我国《民法典》上从“没有义务”的视角来定义存在巨大的漏洞,以“无委托合同而有代理权”的情况下所谓的行... 在我国《民法典》中,准合同被规定在合同编中,但是,如果说无因管理与合同还有某些关联,不当得利就距离合同太远了。无因管理在我国《民法典》上从“没有义务”的视角来定义存在巨大的漏洞,以“无委托合同而有代理权”的情况下所谓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就可以击穿这一概念。因此应当如大部分国家民法典那样从“无权限”的角度来界定更合适。在法国法上不当得利被严格区别于“非债清偿”,这与德国法上区分“给付型”与“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在效果上几乎一致。我国民法典上仅仅用“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来界定不当得利,造成与民法体系中的其他请求权难以区分,不利于民法体系的精确性与规范正确使用。应当在制定法律解释时,像我国学理通说主张的那样,区分类型。这不仅是制度构建的需要,而且是法律规范适用的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准合同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请求权基础 合同 非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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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利益例外原则 被引量:1
15
作者 孙宏涛 曹智 《当代经济管理》 2007年第3期107-110,共4页
随着各国保险业的不断发展,机械的保险利益原则已经不能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由此产生了保险利益例外原则。该原则的适用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无因管理与赠与;(二)弃权和禁止反言。
关键词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例外原则 无因管理 弃权原则 禁止反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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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无因管理关系中相关法律问题辨析 被引量:2
16
作者 翟方明 彭浩晟 《医学与哲学(A)》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0期61-62,65,共3页
医疗无因管理关系与民法中的无因管理关系相比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通过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探讨医疗无因管理关系的类型,分析其法律属性与法律效力的特殊性,为实践中准确适用法律提供理论依据。同时建议完善相关法律,以便给医疗无因... 医疗无因管理关系与民法中的无因管理关系相比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通过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探讨医疗无因管理关系的类型,分析其法律属性与法律效力的特殊性,为实践中准确适用法律提供理论依据。同时建议完善相关法律,以便给医疗无因管理行为更好的引导和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无因管理 法律属性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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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规则探究 被引量:7
17
作者 霍政欣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5年第2期1-4,共4页
与侵权、合同相比,无因管理的法律冲突问题远为严重,因此,设计一组切实可行的冲突规则以调整无因管理之债,极具必要性。本文先以比较法为视角,分析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无因管理制度,再对各国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模式进行了总结与评述。... 与侵权、合同相比,无因管理的法律冲突问题远为严重,因此,设计一组切实可行的冲突规则以调整无因管理之债,极具必要性。本文先以比较法为视角,分析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无因管理制度,再对各国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模式进行了总结与评述。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一组以事务管理地法为原则,并充分反映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法律适用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适用规则 无因管理 最密切联系原则 冲突问题 冲突规则 管理制度 主要国家 两大法系 适用模式 事务管理 比较法 侵权 合同 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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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体系视角下的夫妻共同债务 被引量:5
18
作者 陈伟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期24-29,共6页
婚姻法及学界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往往将其范围局限在合同之债。之所以界定得如此狭窄,其根源在于学者和立法者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除合同外的债务均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事实上侵权、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无因管理之债并非完全与夫妻共... 婚姻法及学界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往往将其范围局限在合同之债。之所以界定得如此狭窄,其根源在于学者和立法者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除合同外的债务均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事实上侵权、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无因管理之债并非完全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这是一个复杂的经验问题而非简单的逻辑问题。此种认识误区,不但破坏债法体系的完整性,而且脱离司法实践,同时还忽略婚姻法的家庭伦理属性。婚姻法应当在综合考虑债务是否与共同生活相关、债务人过错以及婚姻存续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侵权之债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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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施惠”行为及相关的责任承担 被引量:9
19
作者 周健美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7年第1期39-41,共3页
好意施惠行为在生活中大量存在,但是它的法律性质却不明确,相关的责任承担往往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认为,好意施惠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它应该属于事实行为中的无因管理行为,在特殊情况下,它还可能转化为侵权... 好意施惠行为在生活中大量存在,但是它的法律性质却不明确,相关的责任承担往往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认为,好意施惠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它应该属于事实行为中的无因管理行为,在特殊情况下,它还可能转化为侵权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好意施惠行为 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 无因管理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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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视野下的无因管理 被引量:2
20
作者 韩旭至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2期29-32,75,共5页
无因管理的判定依靠于无因管理的三个构成要件。其中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复杂的就是"管理意思"的判定。管理意思应结合本人对其事务的管理要求、事务管理的社会常识和管理人所具备的管理知识水平三种因素判断。成立无因管理的... 无因管理的判定依靠于无因管理的三个构成要件。其中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复杂的就是"管理意思"的判定。管理意思应结合本人对其事务的管理要求、事务管理的社会常识和管理人所具备的管理知识水平三种因素判断。成立无因管理的行为则不属于侵权行为。反之,如果不具管理意思则不构成无因管理,可能构成侵权。其中,不适当的无因管理的管理人承担的责任在性质上不属于侵权责任而是属于债的不履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因管理 管理意思 不适当的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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