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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垄断法豁免中的诺尔——本灵顿原则评析
被引量:
2
1
作者
于朝印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年第3期78-85,共8页
诺尔——本灵顿原则是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几个案例确立的联邦反垄断法中的一个原则,其主要含义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规定,即使竞争者通过游说政府而改变法律将会削弱竞争,其行为也不违反反垄断法。诺尔——本灵顿原则是...
诺尔——本灵顿原则是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几个案例确立的联邦反垄断法中的一个原则,其主要含义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规定,即使竞争者通过游说政府而改变法律将会削弱竞争,其行为也不违反反垄断法。诺尔——本灵顿原则是协调《谢尔曼法》的重要目标与公民请愿权利和各级政府有效决策之间关系的产物。诺尔——本灵顿原则对中国的反垄断法执法也有一定启发意义,在执法过程应当全面协调经营者的竞争利益与其他经营者的宪法权利、与政府行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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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美国
反垄断法
豁免
诺尔——本灵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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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美国反垄断法豁免中的诺尔-本灵顿原则介评
被引量:
1
2
作者
于朝印
《西部法学评论》
2009年第3期145-150,共6页
诺尔-本灵顿原则是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几个案例确立的联邦反垄断法中的一个原则,其主要含义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规定,即使竞争者游说政府改变法律的方式将会削弱竞争,那么其行为也不违反反垄断法。诺尔原则是协调《谢尔曼...
诺尔-本灵顿原则是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几个案例确立的联邦反垄断法中的一个原则,其主要含义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规定,即使竞争者游说政府改变法律的方式将会削弱竞争,那么其行为也不违反反垄断法。诺尔原则是协调《谢尔曼法》的重要目标与公民请愿权利和各级政府有效决策之间关系的产物。诺尔原则对中国的反垄断法执法也有一定启发,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全面协调经营者的竞争利益及其他经营者的宪法权利与政府行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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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美国
反垄断法
豁免
诺尔-本灵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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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专利侵权警告函:正当维权与滥用权利的合理界分
被引量:
7
3
作者
谢光旗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270-282,共13页
发送侵权警告函是专利权人维权的常用方式,也可能成为一些专利权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理邦案"和"双环案"等案件反映,我国关于专利侵权警告函的规范供给不足,司法机关的裁判不一致。这不利于...
发送侵权警告函是专利权人维权的常用方式,也可能成为一些专利权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理邦案"和"双环案"等案件反映,我国关于专利侵权警告函的规范供给不足,司法机关的裁判不一致。这不利于合理界分正当维权与滥用权利。根据权利类型理论,结合美国规制"专利蟑螂"滥用侵权警告函的立法与适用诺尔-本灵顿原则的司法实践,侵权警告函在性质上是专利权人的第二权利即救济权或者请愿权的内涵,不是专有权行使行为,更不是要约。它具有节省维权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和减轻司法负担的作用。发送侵权警告函应恪守权利的边界,不得滥用权利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我国宜选择在权利不得滥用的路径下,在专利法中具体设定侵权警告函的主体、对象、内容、证据及形式要求,作为指引发函行为及判定其正当性的依据。警告函的发送主体限于专利权人、独占许可人、排他许可人(专利权人不行使权利时)、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警告的对象限于非法实施专利的人,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的制造者、使用者、许诺销售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警告函的内容应包括专利权人名称、专利权人地址、警告事项、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的有效性,以及被控侵权产品、服务或者技术侵犯涉案专利具体权利要求的具体事实。警告事项包括停止侵权、支付许可费,或者赔偿损失。警告函的证据应包括权属证据、侵权证据和损失证据(如果要求赔偿)。警告函的形式应为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但不包括新闻媒体。专利法还应当从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规定滥发侵权警告函的判定标准,即以侵权警告函在客观上是虚假的为第一要件,以主观上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第二要件。所谓客观虚假包括:(1)所主张的专利无效;(2)被警告人没有侵犯所主张专利的任何权利要求;(3)发函人不是专利权利人或者其他有独立救济权的主体。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表现为:(1)在主张侵权前没有检查收函人的产品;(2)在主张侵权前没有寻求专家建议或意见;(3)没有对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者主张侵权;(4)在主张侵权时有合理理由知道其专利是无效的;(5)谎称自己享有专利权;(6)其他故意或者极端疏忽、轻信的行为。除非具备以上二要件,发函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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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
警告函
自力救济
请愿权
诺尔-本灵顿原则
滥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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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美国反垄断法豁免中的诺尔——本灵顿原则评析
被引量:
2
1
作者
于朝印
机构
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
出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年第3期78-85,共8页
文摘
诺尔——本灵顿原则是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几个案例确立的联邦反垄断法中的一个原则,其主要含义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规定,即使竞争者通过游说政府而改变法律将会削弱竞争,其行为也不违反反垄断法。诺尔——本灵顿原则是协调《谢尔曼法》的重要目标与公民请愿权利和各级政府有效决策之间关系的产物。诺尔——本灵顿原则对中国的反垄断法执法也有一定启发意义,在执法过程应当全面协调经营者的竞争利益与其他经营者的宪法权利、与政府行为的关系。
关键词
美国
反垄断法
豁免
诺尔——本灵顿原则
Keywords
America
antitrust law
noerr-
pennington
doctrine
review.
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71.21 [政治法律—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美国反垄断法豁免中的诺尔-本灵顿原则介评
被引量:
1
2
作者
于朝印
机构
山东经济学院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09年第3期145-150,共6页
文摘
诺尔-本灵顿原则是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几个案例确立的联邦反垄断法中的一个原则,其主要含义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规定,即使竞争者游说政府改变法律的方式将会削弱竞争,那么其行为也不违反反垄断法。诺尔原则是协调《谢尔曼法》的重要目标与公民请愿权利和各级政府有效决策之间关系的产物。诺尔原则对中国的反垄断法执法也有一定启发,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全面协调经营者的竞争利益及其他经营者的宪法权利与政府行为的关系。
关键词
美国
反垄断法
豁免
诺尔-本灵顿原则
Keywords
America
Anti- trust law
noerr- pennington doctrine
Review
分类号
D971.2 [政治法律—法学]
DD912.29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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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专利侵权警告函:正当维权与滥用权利的合理界分
被引量:
7
3
作者
谢光旗
机构
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
出处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270-282,共13页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知识产权主张实体的价值评析与法律规制”(GD19CFX04)。
文摘
发送侵权警告函是专利权人维权的常用方式,也可能成为一些专利权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理邦案"和"双环案"等案件反映,我国关于专利侵权警告函的规范供给不足,司法机关的裁判不一致。这不利于合理界分正当维权与滥用权利。根据权利类型理论,结合美国规制"专利蟑螂"滥用侵权警告函的立法与适用诺尔-本灵顿原则的司法实践,侵权警告函在性质上是专利权人的第二权利即救济权或者请愿权的内涵,不是专有权行使行为,更不是要约。它具有节省维权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和减轻司法负担的作用。发送侵权警告函应恪守权利的边界,不得滥用权利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我国宜选择在权利不得滥用的路径下,在专利法中具体设定侵权警告函的主体、对象、内容、证据及形式要求,作为指引发函行为及判定其正当性的依据。警告函的发送主体限于专利权人、独占许可人、排他许可人(专利权人不行使权利时)、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警告的对象限于非法实施专利的人,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的制造者、使用者、许诺销售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警告函的内容应包括专利权人名称、专利权人地址、警告事项、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的有效性,以及被控侵权产品、服务或者技术侵犯涉案专利具体权利要求的具体事实。警告事项包括停止侵权、支付许可费,或者赔偿损失。警告函的证据应包括权属证据、侵权证据和损失证据(如果要求赔偿)。警告函的形式应为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但不包括新闻媒体。专利法还应当从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规定滥发侵权警告函的判定标准,即以侵权警告函在客观上是虚假的为第一要件,以主观上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第二要件。所谓客观虚假包括:(1)所主张的专利无效;(2)被警告人没有侵犯所主张专利的任何权利要求;(3)发函人不是专利权利人或者其他有独立救济权的主体。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表现为:(1)在主张侵权前没有检查收函人的产品;(2)在主张侵权前没有寻求专家建议或意见;(3)没有对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者主张侵权;(4)在主张侵权时有合理理由知道其专利是无效的;(5)谎称自己享有专利权;(6)其他故意或者极端疏忽、轻信的行为。除非具备以上二要件,发函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
专利
警告函
自力救济
请愿权
诺尔-本灵顿原则
滥用权利
Keywords
patent
demand letter
self-relief
right of petition
noerr-
pennington
doctrine
abuse of rights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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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美国反垄断法豁免中的诺尔——本灵顿原则评析
于朝印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
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美国反垄断法豁免中的诺尔-本灵顿原则介评
于朝印
《西部法学评论》
2009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专利侵权警告函:正当维权与滥用权利的合理界分
谢光旗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7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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