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城乡社区组织发展与“村改居”社区组织建设 被引量:21
1
作者 杨贵华 《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25-32,共8页
广义的社区组织,是指在社区地域内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工作满足社区及其居民需要的各种组织的统称;而狭义的社区组织,则是指由社区及其居民组建并吸纳社区成员参与的以满足居民社会性需要和社区公共利益为目标的各种社会组织。狭义的社区... 广义的社区组织,是指在社区地域内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工作满足社区及其居民需要的各种组织的统称;而狭义的社区组织,则是指由社区及其居民组建并吸纳社区成员参与的以满足居民社会性需要和社区公共利益为目标的各种社会组织。狭义的社区组织在属性上更贴近作为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组织的"社会性"本义。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社区组织经历了一个演变和发展的过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村改居"社区在我国大批涌现。尽管"村改居"社区不是一种独立的社区类型,但是,"村改居"社区又具自身的特征,"村改居"社区建设也是决策层、基层工作者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村改居"社区组织建设既要考虑在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尚未完全打破条件下农村基层组织形态向城市基层组织形态转变过程的历史连续性,又要立足于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高度进行前瞻性的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村改居” 社区组织 城市社区 农村
下载PDF
论城市社区治理中居民委员会角色的立法重塑——以《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改为指向 被引量:5
2
作者 石东坡 魏悠然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366-371,共6页
在当前酝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的契机下,规范和推进社区民主自治,聚焦于居委会法律角色这一核心,理顺居委会与政府、其他社区组织之间的关系,调适其立法预期与履职现实之间的反差,是加强城市基层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建设、提高基... 在当前酝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的契机下,规范和推进社区民主自治,聚焦于居委会法律角色这一核心,理顺居委会与政府、其他社区组织之间的关系,调适其立法预期与履职现实之间的反差,是加强城市基层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建设、提高基层社会自治立法质量与实施成效的紧迫要求。在引领和保障城市社区治理的法治化层面,应反观和审视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立法理念、设计原则与规范技术诸方面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在城市社区治理的意义上,确立居委会的复合功能定位和自治主体角色,并就其权利义务、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行为规范进行重构,吸纳各个地方实践类型中规律性的成分并包容其探索的自主性,着力克服居委会过于行政化等现有局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社区治理 基层群众自治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行政化 立法预期
下载PDF
台湾地区社区治理主体架构与协同关系比较评析——兼论对修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之借鉴
3
作者 石东坡 魏悠然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3期309-315,共7页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党委统筹性、社会参与度、民众影响力,大陆正在着力发展基层民主,坚持和完善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期间修改完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日渐成为焦点。而观察和剖析台湾地区社区治理状况及其经...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党委统筹性、社会参与度、民众影响力,大陆正在着力发展基层民主,坚持和完善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期间修改完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日渐成为焦点。而观察和剖析台湾地区社区治理状况及其经验教训,可作富有镜鉴意义的视角之一。比较发现,在组织法制方面以运用社区自治权力清单的思维与方式,同步加强基层自治中的组织权力与社会权利之间、自治组织权力与政府行政权力之间的程序管道,保障程序机制中各方治理主体的交涉性与协调性,是必要的选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社区治理 基层群众自治 里长制 社区发展协会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下载PDF
城市社区管理问题探析
4
作者 苏彬 张伟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3期54-57,共4页
近年来,随着中国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城市社区建设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对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 城市社区 管理理念 政府 非营利组织 居民 法律制度建设
下载PDF
城市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何以可能? 被引量:132
5
作者 孙柏瑛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51-58,共8页
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法定群众性自治组织,代表社区居民行使自治权利,实现自我管理;又是国家在社会网络中行政管理的代理人,协助执行政府交办的事务,具有"自治性"和"行政性"二元属性。... 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法定群众性自治组织,代表社区居民行使自治权利,实现自我管理;又是国家在社会网络中行政管理的代理人,协助执行政府交办的事务,具有"自治性"和"行政性"二元属性。在"行政一元化"基层治理结构中,居委会事实上"行政性"高于"自治性",被高度"行政化"。自20世纪90年代起,依循"找回社会"、重建国家-社会关系及发展市民社会的理念,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治理开始转型,力图扭转基层"行政一元化"格局,让社区居委会回归"自治功能"。就此,"去行政化"成为基层改革的基本策略。围绕"去行政化"主线,政府主导进行了几轮改革,然而,居委会"行政化"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呈现愈演愈烈态势,以致中央发文明令要求为其"减负"。本文基于调研案例,刻画了居委会"行政化"现实,通过对权威国家管理体制运行逻辑和基层"代理人"行为选择逻辑的两方面分析,说明单纯指向"去行政化"的改革为何难以奏效,指出基层治理模式转型,保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利,需要在国家建设进程中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综合改革和整体推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去行政化 居委会 自治组织 城市社区治理 内卷化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