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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介入互联网金融的两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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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宇 李扬 《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2期54-57,共4页
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其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同样不容忽视。互联网金融创新活动极易涉嫌洗钱犯罪、非法集资类犯罪、非法经营罪、职务犯罪以及信用卡犯罪等刑事犯罪,因此刑法对其介入十分必要。刑法在介入互联网... 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其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同样不容忽视。互联网金融创新活动极易涉嫌洗钱犯罪、非法集资类犯罪、非法经营罪、职务犯罪以及信用卡犯罪等刑事犯罪,因此刑法对其介入十分必要。刑法在介入互联网金融领域时,需要鼓励、保护创新,坚持刑法谦抑性,恪守罪刑法定原则,以保证互联网金融市场向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刑法 刑事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 金融创新 必要性 审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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